第二章 女人-14

  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在没有既定事实的情况下,一切活动都可以用“未遂”来取代。“未遂”是一个好词,就如同“莫须有”一般神秘莫测。就拿大老板所说的话来说吧:“嗯,责任确实很明晰,小凌不错。”我的工作还是在老杨的领导下,成天望见的只有老杨的红屁股。大老板即使业内人,又是局外人,一个“不错”就让我痛苦难当。“小凌,去把那份材料交到办公室。”我是临时工,但是我是管档案的,传递材料这点工作应该就是份内之事。可是,老杨同志说完就拍屁股走了,材料在哪儿我不知,什么材料我更加不知,我顿手无措,在老杨的办公室跑了一圈又一圈,打个电话问问吧,他手机关机。下一次见面,老杨就变成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把脸拉的老长,训斥道:“小凌,我原以为你这同志不错,勤快,聪明,连大老板都赞口不绝。可是,怎么就连送个材料这种小事都不愿干?你是新人,像跑跑腿送个文件材料之类的事情要多问多看勤快点,又不是让你去干体力活……怎么,我老杨还说错你了?看把你委屈得,难道我说错了?”遇上这种情况多了我也就无所谓了,领导嘛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至于说的是谁说的是什么事,那要看领导的心情和想法。这种看法一直维持到我离开单位。

  我没想到新君的前妻也会是一个柔弱但韧性十足的女人。我带车赶到飞机场的时候,她孤立无援地站在出站口,面带悲戚,但又非常自若。因为电话里面一直说是三个人同来,我就没有想到她会是新君的前妻兰七,驱车继续往前走,一直到出站口的尽头,我还没有发现我要接的人,连忙电话联系,又折返回来,我才相信这个普通的女人就是兰七。

  “你好,我是江城市交警大队凌志,你是兰七吧?”我认定这女人就是新君的前妻兰七后,就把车停靠在路边,打开车窗问道。

  “嗯,你好,给你们添麻烦了。”兰七的回答是得体的。

  “也不是麻烦,工作吗,做啥不是做。这些都是我份内的工作。请上车吧……你们不是一起三人吗?怎么只有你一个?”她只身一人在这儿,我有些疑问,连忙问道。

  “丫头跟着他叔叔去吃东西了,我有些晕机,不想吃东西,所以就留在这儿等你。”兰七的回答可能是一种托词,但是我不想揭穿。

  “那咱们先到停车场吧,这儿是不允许长时间停车的。”既然还有同行的,现在又不在这儿,我只能把车停在停车场等候。

  也许是经常坐车的习惯,兰七打开的不是副驾的车门,而是直接走到后排。我从观后镜中发现,上车后她就一直在和人打电话,可电话好像一直没有打通,顿时脸上也挂上了忧虑,连声说道:“小凌,我这一时半会儿还联系不上他们,要不咱们就坐在车上等等?”

  把两个陌生人拉到一起恋爱中是有的,聚会中也是有的,生活中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碰到。但,这些都是在有共同话题的前提下。我和兰七要说也有共同话题,可是两个人都尽量避免来说这个话题。事,不是好事,但已经发生了,说与不说都一样。就算不可避免,拖延一下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至少也得给两个人一个熟悉缓和的时间。我能感觉兰七也渴望知道事关新君的一些细节,但她强忍着没有说出口,我也就不好意思立即把这种痛苦强加在她身上。

  在停车场找地方把车停好,我打开车载收音机,里面播放的是电影《铁达尼号》的主题曲《我心永恒》,席琳迪翁沙哑而又深情的演唱把我的情绪立调动起来。这也算是一首老歌,也是我和陈徵最要好时经常听的一首歌。

  “凌志,要是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会怎么办?”陈徵曾经不止一次这样问我。

  “离开?为什么要离开?咱们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那个时候我对陈徵离开我,我还真的没有想到,学生时代的爱情别人都说毕业季就是分手季,可是我不希望我和陈徵会是那样,至少我不会那样,我喜欢陈徵爱陈徵,海可枯石可烂,但我对陈徵的爱不变。

  “傻瓜,任何人都不可能长生不老,就算咱们真的在一起,完成执子之手与子白首的心愿,总有一天咱们也会变老,到最后变得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我是说到那个时候,我要是离开你,你会怎么办?”陈徵说这话的时候是一脸的虔诚,我也相信我和她会有一个执子之手与子白首的未来,不需要多浪漫和风花雪月,只需要两个人牵手,一起走过就行了。可是,现在我还在,陈徵去了哪儿我却不知道。

  两个人在一起也许不需要大富大贵,只要日能过去就行;也不需要海誓山盟,但要在爱中相互依偎,在体谅中能感觉到“对方在乎”就行。席琳迪翁的歌尚未听完,我就看见兰七就下了车,在不远处又开始打电话。我不知道眼前的兰七会是什么想法,但她是与新君分手了的,他们一起走过十多年,先前是为什么能在一起,现在却又要分手,这些都是我想知道,但又不敢明着打听的事情。在见到兰七之前,我总认为自己才是这世界最不幸的人。可是,当我见到兰七,我的这种想法彻底消失了,至少我比眼前的这个女人强吧。

  对于未来,我和陈徵谈论最多。

  “老公,咱们结婚以后就得单独居住。”陈徵一本正经地对我说。

  “为什么要单独居住?你在哪儿,我就得在哪儿,你躺那张床上,我就得跟你躺在那张床上。”夫妻本来就该在一块儿生活,这是生活的本质,我不是圣人,更不是没有欲望的人,当然也不存在什么毛病,我就不理解陈徵所说的话。

  “笨蛋,我是说咱们要有自己的房子,咱们一起与你的父母,我的父母都要分开过。”陈徵拉着脸,用手指顶了一下我的脑袋。

  “那是当然,现在那对小夫妻不是单独过的。再说,咱们都是大学生,未来的家庭肯定只独立的小家庭,我甚至还希望咱们自己带小孩,就算我的父母,你的父母偶尔来,也不要太长时间,三天五天就行,而且也希望他们不要干涉咱们的生活。”我们的期待就如同夏天的树叶,一天天在飞快地生长着,前两天还是嫩绿,如麻钱大小,过几天就同鸽子,遮云蔽日,透不过一丝阳光。

  “老公,那咱们还要不要孩子?孩子可是横插进来的第三者,要是男孩还行,他也疼我,你也疼我,我后半辈子就被两个男人不疼人;要是女孩,你就幸福了,两个女人抢,还不美死你。”坐在滨河路的长条椅上,陈徵斜视着夜空中的星星,突然问道。

  “傻孩子,都想哪儿去了。我毕业还得半年,你毕业还得两年半,咱们毕业之后还得找工作,买房子准备结婚,然后才能考虑孩子的问题。这得多长时间,年能实现这些愿望就不错了。再说,要是那样,我希望是男孩,让你被两个男人疼着,惯着。”我可以说实话,但绝对要找到陈徵高兴的时候,还得顺着她的话题来说。

  陈徵突然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怒斥道:“你们男人把我们女人当成什么了?传种接代的工具?哼,我就不要男孩,我偏不给你生男孩,我就生一丫头,让你失望,让你美梦成空,就算把你分享都成,绝对不能让你……”

  我相信,兰七和新君也讨论过这种问题。可是他们的结果会是怎样?也会像陈徵一样指着鼻子大骂一通?还有欣君,他们俩是怎么来说这件事情的?还会是怎么一个结果?在恋爱中憧憬未来,讨论未来是必须的,有了一个明确的未来,或者说规划好的未来,两个人才有可能走到一块儿。因为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一场骗局,不以未来生活为目的的花前月下就是修造海市蜃楼。

  在我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个男人领着一个女孩走了过来,那女孩一看见兰七,就甩开男人的手就朝兰七跑了过来。看到这些,我想还是陈徵错了,谁说女孩与她妈妈不亲?

  兰七对我说道:“凌同志,这是我和新君的女儿,他是新君的弟弟新圀,口八方,是一个不常见的字。新圀,这是江城的凌志,是来接咱们的。”

  男人习惯性地伸出手,和我握在一起,连声说道:“凌志同志,我哥的事情真的麻烦你们了,你们还亲自来接,这我们如何过得去。”新圀所说的都是场面的话,经过这半年多时间的打磨我也能完全接受。社交,尤其是两个男人之间的社交,不在于你有多强大有多成功,只要你能出现在你应该出现的地方,与他人表现出应有的礼貌,你就有足够强大的气场,你就能主宰你面对的场合。在这一点上,新圀明显要比我做的好,也比我更加懂得。

  “就你们三人?既然人到齐了,那咱们就出发吧,飞机场到市里还有四十多公里路,要是不堵车的话,四十分钟左右就能到我们给你们安排的酒店。”我相信我就是按照我的工作手册来说来做的,当然这也符合我的身份和我的角色。

  新圀有一些八面玲珑,说话办事让人有一种说不上的感觉,但很快就能与你打成一片。譬如,对于新君突然出现在江城,新圀的看法就与别人大不相同,但大家都能接受。

  “我哥其实就是一个喜欢挑战的旅行者,哪儿有风景他就往哪儿去,他不在乎那个地方要去干什么,或者为什么要去那个地方,他只是心里想去哪儿。这个念想可能就是在一瞬间突然闪现的。可就是这个闪现,他就能按照他的想法和指引走下去。常年一个人在外地生活,他练就一身坚韧不拔的性格,走哪儿事先都不可能规划,他享受的就是一种‘走,只是在路上’的感觉。”

  因为没有人能说清楚新君为什么会出现在江城,大家也就只能接受这种观点。但是兰七不这么认为,避开原小叔叔新圀,她对我说:“凌志,我知道你与她也有联系,这个人才是新君离开我,来到江城的原因。我想见见她。请你告诉我她在江城什么地方?我不可能会和她大吵打闹的。现在新君没了,既然他不愿做我的丈夫,能不远千里悄悄跑到江城,我想她一定是一个让新君心仪的女人。”在顺利办完新君相关事情后,兰七没有立即离开江城的意思,只是这样对我说了一些她的看法。

  “嫂子,我也有此怀疑,我也确实知道欣君就在江城。可是,欣君她不是新君的亲属,那就不在我接待的范围。现在你也知道了,我们都是责任到人的,不要说欣君来江城没有和我联系过,就算我的同事,他们也没有接到欣君来江城的相关消息。我,只是感觉她就在江城。”自从那晚与欣君通完电话后,欣君的手机就一直处在关机状态,我也希望能见到这个声音特别好听的女人,可是她就像是在人间蒸发的一样,再也没有一点消息。

  “这样啊。凌志,你是怎么看待新君和这个女人的?”兰七无可奈何地问道。

  “嫂子,不要说我现在对恋爱男女只是一个雏儿,就算我现在成家立业了,每一个人对恋爱的看法和认识都是不一样的,有些从表面上看那是绝对不可能在一块儿的,可人家两人就在一起过的好好的;有一些大家都一致认为他们在一起就是金童玉女,天仙配,可是两个人总是在一起闹别扭,打打闹闹,最终还是以分手而告终。”我喜欢称兰七为“嫂子”,这倒不是因为兰七虽然坚韧,年长于我,还又是一位极其普通的女人。这是因为我看到兰七时就发现他与新君有夫妻相,有人说两个人在一块儿时间久了就会有夫妻相,十多年在一块儿磨练,在一座城市里孤独地走在一起,相依相伴生活在一起,两个人就会产生某些依赖和信任。兰七与新君就是这样,即便是最后的结局是分手,但他们真的非常有夫妻相。做为男人,都知道娶来做老婆的女人都是普通的女人,漂亮是需要成本的,这不仅在家庭生活中,而且在社会交往中也是这样。而且,漂亮就意味着风险,谁不想安逸的生活,一个晾衣架其实就是负担。我想,新君和兰七的结合就是这样。再加上岁月催人老。

  “我相信,凌志,我相信那个女人确实没有和你联系过。可是,有一些事情我还是想和她当面谈谈,要是她与你最近有联系,你就告诉她我在找她。”兰七是一副求我办事的姿态,这倒让我骑虎难下。

  “嗯,我会的。可是,这……嫂子,这最近到底是多长时间?”我问道。兰七所说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可能,欣君要是真的在江城,或者往后某一天会在江城,与我联系那是肯定的,我也有此感觉。

  “三天吧,这三天她叔叔会带着她在江城到处转转,我也会滞留在江城。要是三天还是没有那女人的消息,我会自己联系她的。当然,有些只能当面说的话在电话里面也就不说了。”我相信兰七对新君的爱和恨都是最真诚的,也是来自生活的积累。这个,我还真为欣君担心。读懂一个人,其实并不需要很长时间,有时候一句话一件小事都能办到。就像现在,我能能称呼兰七为嫂子,那是因为我在先前就感觉新君与我非常熟悉,就像我的兄长一样。当然,她所求我办的事情我一定就当作自己的事情,更何况现在还是一个非常时期。

  “这个倒不是难事。嫂子,咱们就以三日为限,三天内要是她联系我,我一定把话带到。不,哪怕她往后与我联系,我也一定把话带到。但是,这要看缘分,你和她都为了一个男人,要说没有矛盾那也是不可能的,要说矛盾很厚其实也不然,爱既需要独享,更需要分享。”其实,也就是我所说的这句话,让我在欣君面前无地自容。

  兰七看了我一眼就把眼神转向另一边,其实那儿并没有什么,可是她还是聚精会神地看着,过了半响,她才喃喃说道:“是啊,爱既需要独享,更需要分享。可是,我为什么要把他奉献出去,他是我的男人,这辈子是,下辈子还是。这世间男人多得是,可他只有一个,既然他是我的,那就应该只是我一个人的。他也说过,在男女关系上寸土不让才是根本,否则就乱了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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