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茅屋安居
清晨,积雪在太阳的照射下逐渐融化,雪水沿着树叶流淌,正好落在潇雨沉睡的俊脸上。他慢慢醒转过来,抬手拭去脸上的水珠。忽然想起什么,急切地察看怀中。见雪儿仍在襁褓中酣睡,他这才欣慰一笑,想不到她的生命力如此顽强。用力搓搓手,对着手掌呵气,待到手掌变暖,他才将双手贴到雪儿的脸上,上下揉搓温暖她的小脸。
地上的积雪虽然已经部分融化,但昨晚唐家人留下的脚印还能清晰辨认。潇雨整理了一下行装,便沿着地上留下的脚印走出树林,来到江宁。
江宁果然是个大城市,放眼望去一派繁华景象。集市上人来人往,各种特色小摊,琳琅满目。潇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心情顿时变得欢畅。
“卖包子啰!两枚铜钱一个包子……”
听到包子铺老板的高声吆喝,潇雨下意识地掏了掏钱袋,却只摸出一枚铜钱。他囊中羞涩,说话也没了底气,低声地对老板说道:“大叔,我只有一枚铜钱,你能不能卖个包子给我?”
老板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他虽然一副狼狈不堪的模样,但眉宇间英气十足,不似寻常百姓家的孩子。心想眼下兵荒马乱的,若不是时运不济,他一个富家子弟也不会落难江湖。再看他怀中抱着一个婴儿,老板不由地生出怜悯之情,随手挑了个包子递给他,说道:“拿去吧。”
“谢谢大叔!”
潇雨感激地接过包子,撕下小小一片送到雪儿嘴里,疼惜地看着她慢慢咀嚼。
老板见他如此疼爱怀中的婴儿,感动之余又送了个包子给他,潇雨连声道谢。因为饿得太久的缘故,他大口大口地咀嚼,三两下就将包子吞下肚子。突然想起此行的目的,他抬头问道:“大叔,请问一下,唐镇远将军的府上怎么走?”
“你说将军府吗?瞧,街尾最大房子的那家便是,很好找的。你在将军府有亲戚吗?一看你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能跟将军府攀上关系,以后就不愁吃穿了。”
对于老板的话语,潇雨不置可否,他不会为了贪图富贵而放弃自尊,仰人鼻息。轻轻摇了摇头,他沉默不语地离开。
将军府门前有两名士兵守卫,潇雨正要上前询问,就见门内走出一人,正是他昨晚在林中见过的唐隆。唐隆也一眼认出了他,心里很不痛快,以为他是因为昨晚救过小姐而来讨赏。
唐隆厌恶地瞥了潇雨一眼,从身上掏出几两碎银,打发他道:“小子,这儿有几两碎银你拿上,就当是你搭救我们小姐的报酬,以后别来将军府了。”
潇雨同样不屑地还了他一眼,不理会他伸到面前的手,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过去,说道:“请将这封信转交给唐将军。”
唐隆拿着银两的手尴尬地收了回来,心中咒骂:“臭小子,装什么清高。”
见他还有信要转交,唐隆心里老大不愿意,很不耐烦地接过信,打发道:“好了好了,我转交就是,你可以走了。”
潇雨见他如此气势凌人,孤傲的心使他不再奢望留在将军府寄人篱下,毅然转身离去。他自小跟随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渐渐有了军人的品性,哪里容得寄人篱下的生活。眼下他不再奢望投靠父亲的故人,他相信靠自己的力量也能活下去。
但是,究竟该何去何从?未来的路一片茫然。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要靠自己的力量生存下去,他就没有理由退缩。
他抱着雪儿一路往郊外方向走,他相信总有个地方可以让他们兄妹俩安身。雪儿一路上都很安静,不哭不闹,两只眼睛直溜溜地盯着他瞧。每当他感到沮丧想放弃时,只要一看到她那双纯净明亮的眼睛,他就又有了力量和信心继续上路。
天色渐暗,潇雨身处一片深林中,已走了许久。突然间,前面豁然开朗,一间茅草屋出现在眼前。此时他的心情犹如溺水之人抓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兴奋之余多了几分希望。
“太好了,我们终于有地方可以借宿了。”
他上前敲了几下门,等了许久都没有人应答,心想必是主人外出不在家,不如先在此借宿一晚,等主人家回来再作计较。刚一推开门,厚厚的尘土从门框上撒落下来,他及时用手挡住雪儿的脸才使她的脸免遭荼毒,而自己的身上却落了一层灰。
屋内的陈设很简单,基本的家具一应俱全。此外,墙上挂着一副弓箭,屋内还有几件猎具,显然这是个猎户的家。或许是主人许久未归,又或许主人早已不在人世,所以桌椅、窗台上都积满厚厚的灰尘。
一个念头闪现在他脑中,他心中一喜,说不定他们从此可以在这里安居下来。
住处已经有了,接下来要解决温饱问题。抬眼看到墙上的弓箭,他顿时有了主意,何不学着以打猎为生?他自小跟着父亲学武,骑马射箭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别看他才十岁的年纪,箭法已是军中的翘首,连经验丰富的老兵们都自愧不如。
时间一天天流逝,潇雨白天背着弓箭去外面打猎,晚上就陪着雪儿玩耍,教她牙牙学语,哄她睡觉。雪儿的心智超过一般孩子许多,不到一岁就会开口叫‘哥哥’。当潇雨第一次听到她甜甜地叫‘哥哥’时,激动地流出泪来,连日的劳累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更加鼓舞了他坚强活下去的信念。
打猎之余,潇雨还经常拿些猎物去市集贩卖,以此换取银两买些衣物和家用,小日子过得倒也滋润。
平静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五年转眼即逝。此时的潇雪已长成一个皮肤白皙滑嫩,头发乌黑,可爱异常的小女孩。她的衣着朴素但灵气逼人,头上的发髻别致细腻,可见花了不少心思。她拥有一双能吸纳万物、充满好奇的眼睛,时时散发着无形的魔力,任何人只要一见到它都会被它深深吸引。
她的记忆力特别强,几乎过目不忘,不管什么书,只要过一遍就能倒背如流。潇雨在她三岁那年就开始教她识字,无意之中发现她的天才,之后就更加用心地栽培她。
此外,她对书法的兴趣非常浓厚,喜欢临摹各种笔迹,几乎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平时潇雨怕她一个人在家闷,就从街市上买了许多字画回来,让她慢慢地临摹。
到后来,她对书法失去了兴趣,转而迷上了作画。事实上,她的书法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再不能激起她一丝成就感,所以她才转移了兴趣。
这日,潇雪独自一人在院子里浇花,花圃里种着一大片月季花,是潇雨为了给她解闷而特意栽种。因为是哥哥为她亲自栽种的缘故,她特别珍惜,对这些花也特别地关爱。
铺开画纸,她趴在地上对着花圃一笔一画地勾描,微凝着好看的眉头,撅着小嘴,神情出奇地认真。
潇雨打猎回来,正好看到这样一幅温馨的画面,嘴角微扬,内心温暖无比。
五年来,他看着她一天天地成长,从牙牙学语到蹒跚学步,从手把手教她识字到四书五经倒背如流,他像个父亲般为她的每一个进步雀跃和自豪。
五年前,他失去了至亲,却换来一个聪明可爱的妹妹。他很庆幸那天没有听从他人的劝告冒险过雪山,也很感激那次意外的雪崩将雪儿送到了他身边。
“画好了!”潇雪的一声欢呼打断了他的思绪。
“雪儿,我回来了。”
“哥哥,你回来了。”
潇雪听到他的声音,这才转头看到他,小脸上立即绽放出灿烂的笑容。将作好的画放在一边,她撒开两条短腿,就欢欢喜喜地朝他奔来。
潇雨肩上背着箭筒,身后挂着猎物,右手拿弓,左手攥着一束鲜花。此时的他已没有了五年前的稚嫩,宛然一个成年的男子,高大魁梧,健硕挺拔,俊朗菲凡,生活的艰辛让他比同龄孩子更加早熟。
他的皮肤因为长期外出打猎,被太阳晒成青铜色,但更突显其魅力。他的眼睛迥然有神,每个眼神或敏锐,或坚定,或冷酷,或温柔,都令人赞叹不已。
低头看着身高只到自己大腿的潇雪,他的眼神柔软一片,卸下身上的猎物、弓箭,将细心采摘的鲜花交到她手中,柔声问道:“喜欢吗?”
潇雪仰起头歪着小脑袋,笑眼弯弯地频频点头,甜甜地说道:“喜欢!”
“哥哥,你今天打了这么多猎物啊,累不累?”
潇雨弯身抱起她,在她的额头轻啐了一口,说道:“哥哥不累。你刚刚在画什么?能不能让哥哥看看?”
潇雪小手一指,一本正经地说道:“在那儿呢!哥哥帮我品评品评。”
潇雨斜睨她一眼,故意调侃她道:“哟,这么有自信?”
尖尖的小下巴骄傲地向上一抬,她煞有其事地拍拍胸膛,说道:“那是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的妹妹。”
潇雨被她的神情逗笑,挠了挠她的咯吱窝,笑道:“呵呵,人家不知道的,还以为哥哥才是那个爱吹牛的人呢。”
“嘻嘻。”
拿起画后,潇雨整个人几乎呆住了。他一直知道雪儿很聪明,一点即通,自学成才。可是明明没有学过画的人,却能将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传神动人,他不得不再次对她的才能感到震惊。
上一次看她作画,她踌躇了半天都没动几笔,只是死死地盯着买来的画瞧,仿佛能从里面盯出个馒头一般。几日不见,她的画技竟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甚至可以说她的画已经青出于蓝,比那些地摊上卖的二、三流画者的作品更加出色。正应了那句古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晚饭后,兄妹两人一前一后坐在床边。潇雪嘴里边啃苹果边口齿不清地背着孝经,潇雨则坐在她身后为她梳理头发。每当他在集市上看到别的女孩子梳着别致的发髻,他都会学着样给潇雪梳,一心想让她得到最好的。
潇雪背书背到一半,扭头说道:“哥哥,书里说: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又说: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可是我连我父母的面都没见过,又如何行孝呢?”
潇雨手中一顿,爱怜地看着她满脸疑问地皱着小鼻子。他从没有隐瞒过她的身世,出乎意料的是,她也很快接受了自己是孤儿的事实,并没有因此而难过或抱怨。也许是因为她从没有体会过父母呵护的温暖,所以不像自己有这般深的感触。
“那你就孝敬哥哥好了,你不愿意吗?”
“我当然愿意!哥哥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没有人可以取代哥哥在我心里的位置。”
她脱口而出的回答,让潇雨满心安慰,自己的全心付出总算没有白费。
“你也是,你也是哥哥在这世上最在乎的人,哥哥会守护你一辈子。”
他从不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就是一生一世。对于她,这世上他唯一视作亲人的人,他愿意用生命来守护。<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