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红狐骑士团

  要是安德烈现在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恐怕要惊骇得掉了下巴,他已经尽力将丁克斯骑士的实力拔高,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蜗居在偏远山村的骑士居然有这样的实力,能够追得上射出的弩箭。

  安德烈已经知道风狼的速度不逊于弩箭,也知道丁克斯骑士能够杀死风狼,这本来可以轻易推断出一个结论:丁克斯骑士比风狼还要快。但没有见识过斗气的他,无法相信人能够快得过弩箭,也压根就不会想到这个很容易知道的事实。

  虽然许多武侠小说里也常比喻某某人速度奇快,就说他“快如箭矢”,但那毕竟是小说,多年的科学教育已经让他有了这样的思维定势,让他的脑子里会自然的存在许多类似的思维盲区,而且还要他自己重重地碰壁之后才会意识到这些思维盲区。

  他以后就会慢慢知道,虽然前世的许那些知识让他有了一个比较高的独特的起点,但是这些优势在某些时候也同样是劣势,若是他想要在这个世界过上好日子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最起码要在他能分辨出什么知识能用,什么知识不能用之后才行。

  见到丁克斯骑士瞬间爆发斗气,然后追上了射出的弩箭,道丁管家却没有丝毫意外的神色,显然他对于丁克斯骑士的斗气也熟悉得很。安德烈的弩箭对丁克斯骑士造不成威胁,这或许就是见过了世面的他对于安德烈的“神奇”并不在意的原因所在。

  “红狐骑士团人数虽少,却都是精锐,战力很强,而且她的成员多数来源于巴伐利亚公国的大贵族家庭,一直都是里尔城的娇宠,威廉大公每次春狩都要带着红狐。大人,巴伐利亚公国真的把红狐派到了易北河?这么大的动静无法隐瞒,他们应该也知道了公国要发起一起大规模进攻,红狐并不擅长防守,在大规模战役里面并不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巴伐利亚总不能派红狐来送死或是做摆设吧?”道丁觉得有些不对劲,他虽然没有受过专门的军事教育,但是毕竟跟着丁克斯骑士在公**队中服役了二十多年,以他多年的军事素养,直觉就认为这里面有些不对劲。

  “你也觉得这不大合

  虽然没有地图,但是丁克斯仍然将巴伐利亚的局势分析得清清楚楚,一点不失水准,显示出了良好的军事素养。“其实我们都知道,现在的巴伐利亚已经不是黑森和罗恩公国能抵挡的,等到她顺利吞下了莱茵同盟,那就是我们的噩梦了。只是两个国家六十多年的战争,流过的鲜血足够灌满易北河,这个仇恨就是剑架到了脖子上都没没法子化解,更别说还有巴伐利亚在其中作梗。我们黑森还好,国力还算强盛,面对巴伐利亚也不是没有一搏之力;可是那罗恩持续衰败,多年战争让他国力消耗得很厉害,还记得十年前那次就有乡民暴乱,要不是黄金狮子骑士团千里驰援,只怕肯南特要塞就被我们攻下来了,我们现在也不用再为易北河伤脑筋。真是可惜了!不过巴伐利亚总有一天要对罗恩露出利齿,她一吞下罗恩,马上就会和我们黑森决战,绝不会让我们比罗恩多喘一口气。我们不把肯南特攻下来,以后面对巴伐利亚就没有了一点屏障,只能任由她肆意进攻。军部的设想是好的,可我对这次行动总是信心不足!希望牛莱特真的能凭他的武勇为黑森建立不世功勋。”

  看着言谈间又找回了当年的大队长的风采的骑士,道丁心中暗叹了口气,要不是大人出身于下等骑士,要不是大人腿上受了伤,要不是……,只怕大人已经是德累斯顿骑士团的团长了,而不是在这个偏远的乡下做一个农家老翁。

  “道丁,你要抓紧时间,多造几幅弩弓给凯特带上。不管别人怎么办,凯特和索伦要多带点弩弓,告诉他们,军弩能带则带,不能就算了,着自家的弩弓要多带点。战场上有些时候最可怕的不是敌人的骑士,假如他真的有什么不测,只要不遇上对方的骑士,这弩弓就是保命利器。而且开春了我们也要进行春狩。那个安德烈小子能捉到这么多魔兽,显然山中的情况已经很严重了,要是我们再不行动,恐怕就要再来一次大恐慌了。弩弓多备点,向安德烈买也没什么。价钱要公道,我相信他能两次猎杀风狼,可不会只有好运,一定有他的能耐!都说他以前经常疯癫,是因为头痛的毛病,可现在却没再听说过他还有疯癫的时候,这要么是他的病突然间自己好了,要么就是他能忍耐得住。前者的可能性太小了,那么就是后者。道丁,你要是注意到了这一点,你还会这样不在意他?”

  道丁点了点头,“这件事珍妮倒是没有说过,是我自己疏忽了。大人,要不是你提醒,我还不会注意到这件事。”对于安德烈前后这么大得不同都没有注意到,道丁有些自责。

  “大人,要不我再好好地查探他一下,这个小子显然还有许多秘密。那个珍妮,只不过是一个贪心而势利的蠢笨女人,她又能够知道多少。”对于珍妮连这么重要的事都没有提醒他,道丁有些恼怒。实际上他这主要还是对自己居然被一个农夫家的小子给骗过的恼怒,倒并不是真的对珍妮如何不满。

  “这不怪你。你每天要管着全家人的衣食住行,事务繁忙,毕竟离开军伍这么多年了。我的时间就要悠闲得多,要是还注意不到他,岂不是对不起坦克尼奇大人的多年指点。他虽然在努力掩饰自己,也许也知道了这个巨大的变化太吸引人的注意,可是这一点偏偏是他没有办法遮掩的。就是他学习认字,也不一定是墨菲要招他做工才教的,我看八成是这安德烈自己主动要求的。可是却跟了一个伙计学认字,倒是有些让人奇怪。不过有了这个小子也不错,倒是给我增加了不少乐趣,让我的日子也过得不是那么无聊。我倒要好好地注意他,看看他还能做出些什么事情来。”丁克斯骑士嘴角忍不住露初一丝笑意,九年了,在这个偏僻的乡间过了足足九年,虽然当年他就是在这里长大,但是二十多年的军伍生活已经让他无法再适应这种平淡的生活,现在出现了这么一个有趣的小男孩,为他的生活里增加了不少活力。

  “大人,那需要我做什么嘛?”

  丁克斯骑士是表露出了对安德烈的兴趣,但是他不可能亲自出面去打探安德烈的事情,这些事还得要道丁管家出面才行。

  “不用。你就和前几次那样就行,这每次五个铜子倒是刚刚好,珍妮显然不会因为这五个铜子而多想什么。他还小着呢,看样子起码还要在我们丁克斯住上三四年,时间还长。他有什么秘密自然不可能瞒得了这么长时间。不过,看他是个很喜欢享受的人,那他也就不是个喜欢掀起风浪的家伙,我们也不用多在意他。他不是喜欢钱嘛,我们可以给他,向他买弩弓就是了。明年春狩要想个办法要带上他,我要看看他的真正能耐。要是他真的值得培养,我可以等他长大,虽然我老了,可是凯特还年轻。就算他不愿意为人仆从,但是家乡人还是会互相照顾的。凯特能多个家乡人帮助,在外面也能少受点欺负,最起码日子会好过一点!”丁克斯骑士有些担心他那心气高得爆棚的儿子。在军队里待了二十多年,自然知道自家小子的满腔热血很快就要受到现实冰冷的一击,不过他明白这是少年人都要经历的一段岁月,只有过了这个坎,人才会真正的长大。丁克斯骑士只希望凯特能在未来一两年中成为正式骑士,倒并不希望他为了建功立业而不要命地冲锋在前。

  道丁点点头,在这个交通、通讯都很落后的时代,出门在外的人对于同乡情谊尤其看重。看着安德烈将来就算不能建功立业,但金币是不会少的,凯特少爷或许有一天也能得他照拂一二,不用像大人当年那样过得艰难,毕竟军队里的生活并不容易。他又想起另一件事,问道:“大人,我们献上这弩弓已经半个月了,侯爵大人到现在还没有回信吗?”

  “哪有这么快,侯爵大人现在事务何其繁忙,不过我相信侯爵大人一定能看出来这弩弓的好处,德累斯顿骑士团到时候会大量装备,那柯士第伯爵这次要赚翻了。可惜我们没有工场,无法赚这一笔。”想到有大笔的订单而自己却无法分享好处,丁克斯骑士忍不住叹了口气,可他只是一个小小的骑士,他的旧日上司也无法插手到军械这块大肥肉里,何况上司也要照顾自己的家族,对他的帮助有限,无法帮丁克斯骑士拿到军工生产许可证,他只能看着这巨大的好处从眼前白白流走。当然他自己制造几幅十几幅也不会有什么事,但是多了就会有大麻烦,“说不定到时候连军部都会看上这弩弓。虽然它是安德烈造出来的,但是到时候我们的功劳也不会小,说不定会升上一层爵位。道丁,若有那一天,你就是我的家族骑士。”

  “谢谢大人!”道丁单膝跪地,对丁克斯骑士行了一个军礼,虽然他身上穿着风狼皮制造的皮裘,但这个礼还是很有军人的味道。不过看他脸上也并没有多少喜色,显然他对于这个简陋的弩弓还不怎么看好。而且这里面利益关系复杂,可能军部明明知道了这弩弓的好处也会当做不知道,至于功劳,还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为好。

  看到管家对此明显不抱希望,丁克斯骑士摇了摇头,也没有再说什么,“好了,你去忙吧。索伦对于保养盔甲还不怎么行,你要叮嘱他做好一点,要能定的下心来做这种琐事。”

  “是,大人。”道丁应了一声,拉开了门,自己出去了。

  门外脚步声渐渐走远,接着又换成“蹬蹬蹬”下木楼梯的声音,接着就再不可闻。房间里一时间安静下来,还没过一会,又传来了喊杀声,显然是刚刚吃了热肉饼,休息了一会的武士们又开始操练了。

  “红狐,你们来到易北河究竟是为了什么?”盯着油画上那群为了衬托出黑森大公的英雄气概而显得有些面目狰狞的红狐骑士们,丁克斯骑士喃喃自语。

  安德烈并不知道有人已经将自己分析得七七八八,要是他知道了,只怕现在就要跳脚,再不会抱着对丁克斯骑士敬而远之的想法,而是挖空心思去讨好他了。他现在正在往刚累起来的新炕里加点柴火烧炕。这刚刚砌好的新炕潮气较重,要烧上两天才可以睡人,不然睡在这冰冷潮湿的炕上就和睡在泥地里没什么差别。

  “今天晚上就好了吗?”莫妮卡显然有些心急了,不是等不及了着急要试试这新炕的滋味,而是着急这烧炕用掉的柴火。因为连续两天烧炕足足消耗了一小半的柴火,他们预备的木柴本就不多,再这样烧下去,那他们就得冒着山上厚达半人高的积雪去砍伐柴火了,对于姐弟两来说,那几乎是一件做成的事。

  “好了,就好了。你用担心的,以后这炕不用在另外烧柴火,就靠从灶里通过来的烟来取暖,我们以后不也省了烧火塘用的柴火吗?而且这炕可比火塘好多了,可以坐,也可以躺,热呼呼的。不像那火塘,前胸烤得冒汗,后背却像户外。而且我不是和你说过吗,用了这炕,我们再也不用担心那碳毒的事了。”

  碳毒就是一氧化碳中毒。乡民们用不起壁炉,寒季里都是用的火塘取暖,可是晚上为了保暖就要关严门窗,那样晚上就决不能用火塘,不然半夜里火塘里的火熄了,第二天就可能全家一起熄火,再也醒不来。所以每家每户到了晚上就比白天更冷,更难熬。安德烈就怎么也受不得这份寒冷,才出重金(在乡亲们看来,两个多金币已经是绝对的重金)打造了这个炕头。

  知道自家弟弟受不得冷,莫妮卡对安德烈要盘炕是很支持的,可是她没有想到这炕盘起来了还要烧上两天,或还不能小了,两天烧掉的柴火抵过半个月还多,实在是消耗惊人。想到寒季里砍伐柴火的难处,她没法子不抱怨。

  用手试了试炕的温度,安德烈点点头,“可以了,我们睡吧。”他开始往炕上摆放东西。其实这炕不大,和电视里的那些山西大炕差得远,只不过比一张双人床稍大一些,毕竟屋子就这么大,想盘个大点也没地方,而且他们才不过姐弟两,也不像前世里那些都是一家人好几口睡一个炕,自然要盘得很大。

  要摆上炕的东西也很少,还是用草席垫上,两个麦秆编成的枕头,两张布毯,一个放衣裳用的小木箱子,很快就放好了。

  “姐,睡吧,很暖和的。”安德烈先上了床,阵阵的热气从草席下面传来,暖暖的特别舒服。他没有睡过炕,一时间觉得这睡火炕可比盖棉被舒服多了。

  莫妮卡接着也上了床,她还是像以往那样紧紧搂着弟弟,两人随意地说着话。

  “这炕真的很暖和,太舒服了。就像是火季一样的暖和,弟,你可真厉害。”莫妮卡说着,不知不觉地松开了搂着安德烈的手,往外面挪了一点。

  “我再厉害也还是姐的弟弟。姐,以后我们的日子会过得越来越舒服的。”

  “嗯,我相信。可是,弟,你觉不觉得有些热?”

  “是有些热,我的背都有些烫了,要不,我们再多垫点草席?”

  “好。多垫点,这炕真的有些热呢!”……

  “姐,我们还是等会儿再睡吧,这炕上还是有些烫,看来今天烧得有些过头了。下次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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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要外出三天,今天先更了明天的,也就只写出这么多了。九号要停更一天,10号晚上能补出多少就是多少。11号、12号再补,承诺到时候多更两章(一万二千字以上),还请书友们谅解。新人,自己觉得也写得不怎么样,但还是小声地求下推荐票。请喜欢的书友能够支持一下,您的鼓励是我写作的动力。不胜感谢!<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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