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十七章 你都亲我了

  这个意识,让千凰倍受鼓励,不免凑上前,在他耳边低语道:“阿镜,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怎么样?”</p>

  “不怎么样!”莲镜头也没抬,手指一动,给手中的书翻了个页。</p>

  心里莫名有些叹息,她这么容易就喜欢一个人了吗?</p>

  两个人认识才多久,他甚至没有花过多的功夫,她便轻易说出了喜欢!</p>

  那么,这份喜欢是真是假,又能坚持多久,还是,这只是她一时迷茫!</p>

  人心,真是最难琢磨的东西,尽管,他猜了几万年的人心,没人比他更了解这个东西,他依旧觉得人心难测,尤其是对自己感兴趣的人。你以为,你已经很了解了,却有些事情老想不透似地。</p>

  不过,仔细想想,小狐狸天生就是个重情之人。</p>

  爱情有很多种,一见钟情是一种,日久生情也是一种。</p>

  她在第一眼的时候,爱上了尚翎,这是一见钟情,即使对方没有回应,她仍旧坚持了几万年之久。</p>

  后来她爱上凤铮,便是典型的日久生情,那是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悔恨交加。</p>

  这两种感情,让他困惑,更有一种难言的兴趣。</p>

  尚翎在世,他不好动作,因为,尚翎将她护得很紧。</p>

  后来,尚翎死去,他依旧没有动作,因为,那个时候,看她跪在宫殿里哭泣,他忽然觉得她很可怜。心里受了重伤的人,再也经不起一点点的伤害,这会把她击垮,再也站不起来。</p>

  尤其是,在他问她,要不要跟他去魔界的时候,她麻木地摇头,他便放弃了跟她玩游戏。</p>

  如今,这只笨狐狸却自己找上门来了,就怪不得他了,因为,日子真是无聊得可怕。</p>

  且她已经失去了记忆,也不怕伤心了!</p>

  没有心的人,总是很难明白伤心的滋味,他觉得,伤心不过是一种不高兴,一个人,再不高兴,又能难过成哪样呢!日子久了,总是会缓过来的吧!</p>

  见此,千凰兴奋的小脸立马垮了下来,“难道,你不喜欢我吗?”</p>

  这话问出来,还是有几分伤心的。</p>

  这是她第一次喜欢一个人,居然被人拒绝了,如何能不伤心!</p>

  莲镜的沉默让千凰落实了自己的猜测,眉毛一耷,便成一张苦瓜脸,语气却很不甘心,“你为什么不喜欢我?”</p>

  莲镜这才抬头,语气很淡,透着一种置身事外的冷漠,“我为什么要喜欢你?”</p>

  其实,她说喜欢他,他心里是有那么一点儿高兴,但是,却不是太高兴,她说的太容易了,缺乏行动性。</p>

  这一句话倒是将千凰问住了,千凰歪着头,想了想道:“人家都说我长得很漂亮!”</p>

  这算是她的一大优点,以前来她家提亲的男人,有一大半是看中了她的长相。</p>

  莲镜挑眉,“长得漂亮的我就要喜欢吗?陆雪琪也很漂亮!”</p>

  千凰吐了口气,似想到什么,眼里就是一亮,又道:“别人说我率真可爱!”</p>

  莲镜便道:“这一定是你的丫鬟说的吧!”</p>

  千凰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你怎么知道?”</p>

  莲镜望著她,淡淡道:“因为整个平阳城都说你刁钻跋扈!”</p>

  “……”</p>

  气氛沉寂了好一会儿,千凰才幽幽开口,语气很委屈,“其实,今天是我的生辰!”</p>

  莲镜继续看书,淡淡应了一句,“嗯!”</p>

  千凰不乐意了,受够了他不冷不热,她顺着他,他仍旧是这副德行,她又何必那么小心翼翼。千凰牙一咬,伸出手,捧起他的脸,将他的视线从书本上拔出来,强迫他直视自己的脸,千凰一字一顿,倔强道:“今天是我的生辰,你不表示一下吗?”</p>

  莲镜表示很奇怪,“我为什么要表示?”</p>

  闻言,千凰整个儿愣住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一把推开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捂着脸哭道:“我这么喜欢你,这么在乎你,你居然说这种话,真是太过分了!”</p>

  闻言莲镜微微皱眉,突然说道:“那天,陆雪琪也是这么说的。”</p>

  千凰一愣,他这是暗示她也会和陆雪琪一样的下场,被他无情地拒绝,甚至于赶走?</p>

  之前是假哭,现在是真伤心了,千凰扁着嘴,眼泪在眼眶里迅速聚集,瞬间就眼泪汪汪了。突然觉得自己很命苦,怎么喜欢上这个一个没心没肺的臭男人,不,他不臭,反而很香,但是,就不是个好人!太会伤人心了,她要是狠得下心,真想把他大卸八块,再一口一口把他吃掉。</p>

  这时,顶上一个声音开口了,磁性的嗓音透着一股淡淡的无奈,“好了,起来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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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起,不起不起,就不起,有本事,你把我丢出去啊!”千凰低着头,气呼呼地吼着。</p>

  他叫她起,她偏不起,谁叫他总是伤她的心,她也不让他好过,非得气气他。</p>

  “你这是不要表示了?”</p>

  “谁稀罕——”话说一半,千凰倏然抬头,眼睛瞪成两个大,“你说什么,你要表示?”</p>

  莲镜轻笑,语气却很可惜,“可你刚刚说不要了!”</p>

  千凰忙不迭道:“谁说不要了,我当然要了!”</p>

  “那你还不赶紧从地上起来,谁会喜欢一个小泼妇!”</p>

  闻言,千凰脸色一红,忙不迭从地上爬起来,坐回椅子上,一边反驳道:“我才不是小泼妇呢!”说话间,千凰就悄悄把椅子挪过去,彼此近得都要碰到他的身体,千凰才满意地止住了小动作。</p>

  莲镜只觉得她这德行真是跟五万年前一模一样,当然了,是在凤铮跟尚翎还没死的时候,傻得要命,一不如她的意,就撒泼耍赖。不过,以前她只对尚翎这样,极少在自己面前使性子,如今,这副做派,倒是让他心生感慨。</p>

  “那啥,你想怎么表示啊?”说话间,千凰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他,经泪水洗涮后的眼睛,更加清澈透亮,迎着他的身影,也如此清晰,自有一种动人之处。</p>

  他很早就知道,她长了一双天生魅惑男人的眼睛,但是,这双眼睛从来没有魅惑过他,因为,这双眼睛,眼里从来没有他。</p>

  他记得,凤铮曾经说过一句话:很少有男人不被她迷惑,迷惑了,便会不忍拒绝,一心讨好,只为让她展颜。</p>

  当时,他怎么说来着,他说:他就不会被她迷惑,无论她再怎么讨巧卖乖,他一不高兴,也不会顺着她的意。</p>

  凤铮那时的眼神温柔而悲哀,更有一种深沉的无奈:你不被她迷惑,是因为,她的眼里没有你!</p>

  如今,他第一次觉得这双眼睛是很迷人的,因为,他从里面看到了自己,这个影像,不止在她的眼里,更存于她的心里。</p>

  这个认知,让他觉得她是迷人的,凤铮说的,是这个意思吗?确实,挺有趣的。</p>

  莲镜微微弯唇,不禁凑近了一些,盯住她的眼睛,一字一顿道:“你想我怎么表示?”</p>

  千凰觉得,这个男人长了一张举世无双的脸,更是一张天生带笑的脸,但是,他的笑,动人的却很少,那时候,他只是机械地扯动嘴皮。虽然笑了,却只是流于表面,一种虚假的温柔,迷惑世人的假象。千凰觉得很可惜,这张脸明明可以笑得很好看,为什么就不肯真正地笑呢?</p>

  如今,他再一次勾动嘴角,却是真正笑了,他的眼睛不再暗沉,浮动的也不只是幽幽地暗芒,里面有一圈光华,比十五的月光,还要柔和,比正午的太阳,还要耀眼,真是,漂亮极了!</p>

  “可不可以亲你一下?”未经思考的话语就这么脱口而出,她的眼睛里有一种迷恋。</p>

  闻言,莲镜眉头一动,眼里的光华散去少许,又变得深邃暗沉,幽幽地光华浮在眼底,让人难以捉摸。但是,他依旧美丽,仿若地狱的妖火,攉住了人心,让你只能跟着他走。</p>

  出乎意料地,他点了一下头,两人的身体越靠越近。</p>

  千凰攀住了他的手臂,仰着头,张着嘴,去含他的嘴唇。</p>

  等到触到那两片柔软,千凰便缓缓闭上了眼睛,本能地吮吸和蠕动。</p>

  莲镜低垂着眼眸,眼神却很清晰,看着她投入的表情,感受她唇瓣的柔软,以及唇齿间诱人的香气,他的眼眸一下子幽深,原本垂在身侧的手缓缓移到她的腰上,书本抵着她的背,却使得她更加紧密地贴着自己。</p>

  但他的眼睛,一直很清醒,心脏的位置一直空落落的,原本是冰冷的,如今有点儿升温了,胸口的位置,变得温热了。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婴儿回到了子宫里,那种眷恋和温暖。</p>

  一吻结束,千凰离开了他一点儿,半个身子却倚在他的怀里,这一吻,让她的身体都软了,喘着气,抬着眼睛看着那张诱人的薄唇,已经被她吸肿了,千凰觉得特有成就感,“怎么样,有没有变得喜欢我一点了?”</p>

  “你这么觉得?”莲镜抬起她的下巴,看她脸蛋红红,他却连呼吸却没有乱过半分,若非他的嘴唇有点儿红肿,甚至看不出他才经历过一场热吻。</p>

  见他如此冷静地问她,居高临下,那种睥睨的眼神和语气,真的让她很难相信,他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他的气质太具有迷惑性,漂亮似仙,魅惑如妖,飘渺的让人捉摸不定。</p>

  不过,她就是喜欢他这份特别,唯一让她无力的是,总感觉,这样一个人,无论她怎么努力,都无法抓住他的心。</p>

  千凰的眼睛黯淡了,脸上的红晕的褪去,微垂着眼睛,睫毛颤动的样子,竟显得继续脆弱心伤。</p>

  见此,莲镜微微皱了眉头,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喜欢她难过的样子,这会让他想起在天界的时候,她失去了至爱,万念俱灰。那个时候,她失去了所有的灵气,真的,不是一般的丑!他还是喜欢她活泼乱跳的样子,比较讨喜,看起来挺想捉弄她的。</p>

  莲镜捏着她下巴,凑近了,倏然开口,“其实,今天也是我的生辰!”</p>

  闻言,千凰总算有反应了,诧异地看着莲镜,显然不太相信,“真的吗?”哪有这么巧?</p>

  “我为什么要骗你?”莲镜说得很有底气,事实上,这根本就是说谎不眨眼。一开始,他只是天地中的一缕精气,尚未生成意识,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存在的。后来生成了意识,活的太久了,也忘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有的意识。</p>

  千凰确信了,转而笑道:“我就说我们很有缘嘛,连生辰都是一天,就是天生一对啦!”</p>

  莲镜不置可否,但是,他挺喜欢她这句天生一对,“既然今天是我的生辰,你是不是要表示一下?”</p>

  这句话他原封不动地退给千凰,倒让千凰有些无所适从,转而傻傻道:“那你要什么表示?”</p>

  “暂时没想到,你答应我一件事就对了!”</p>

  “什么事?”</p>

  “暂时没想到,你先答应我,放心,一定是你能做得到的。我都答应你了,你没有理由拒绝,不是吗?”</p>

  想到自己确实占到了便宜,千凰便点了头,似想到什么,突然小声问道:“你会来我家提亲吗?”</p>

  莲镜想也不想就道:“不会!”</p>

  千凰猛的抬头,显得很受打击,“为什么?”</p>

  “因为,我还没有喜欢你!”</p>

  千凰很委屈,“你都亲我了!”</p>

  莲镜摇摇头,“是你亲我了!”</p>

  千凰就看着他,不说话了,良久,才闷闷地说了一句,“我究竟哪里不好,你告诉我,我可以改的!”</p>

  莲镜见她拉耸着头,衣服无精打采的样子,伸出手,轻轻将她抱在怀里,拍着她的头,难得说了一句好话,“你就这样挺好的,改了就不是你了!我也想喜欢你,但这种事情,不是说说就可以的,你是个很可爱的姑娘,我相信,只要你不放弃,我总有一天会喜欢你的!”</p>

  所以,继续追逐我吧,不要放弃,否则,日子又得无聊了……</p>

  这句话说的很平静,千凰却自里面听出了柔和,瞬间变得自信满满,转而伸手抱住他的腰,将头埋进他的怀里,“我也觉得,你一定会喜欢我的,你看,你都愿意抱我了!”</p>

  莲镜失笑,“但愿……”</p>

  他也想喜欢她,因为他从没有体会过这种心情,世间所存在的东西,他都想摸清楚,有的必得亲身体验,这样,他才能真正将一切都掌控在手。更因为,人生漫长的无聊,他得找一些新鲜事儿来打发时间。长眠也试过了,再也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打发时间了,唯独情爱,据说是人想象不到的丰富,拥有爱情的人,是天下最富有的人。他想看看,爱情到底有多奇妙,能有他所拥有的丰富吗?</p>

  他忽然有点理解尚翎的心情,最初的时候,被这么一只粘人的小东西缠着,有点无奈,却不想拒绝,看她为自己哭,为自己笑,心里很愉悦,觉得她,是完全是属于自己的。</p>

  千凰回到家里的时候,才发现家里来了两个陌生的客人,一老一少,穿着十分富贵,给人的感觉也很贵气。</p>

  这两人是父子,年少的那个长的还不错,只是看见她的时候,眼睛都直了。之后脸上一直挂着笑,看着她的眼珠子几乎没有转开过,这让千凰觉得很讨厌,所以,只打了个招呼就借故回房了。临走的时候,那个年轻男子还看了她一眼,那个中年男人正在和慕老爷说着什么,彼此相谈甚欢。</p>

  千凰心里顿生一种烦躁之感,好在这两个男人晚饭之前就走了,不然,她非得借口身体不适不出来。虽然对这两人不太了解,但是,她就是不喜欢他们。</p>

  结果,晚饭的时候,慕老爷还是跟她提起了这两个人。</p>

  慕老爷以一种试探的口味道:“方才来的的是阮老爷是他的儿子阮世勋,这阮老爷以前跟爹爹我同朝为官,也是至交好友。他的儿子世勋,你也见过了,挺不错的一个小伙子,不但长得一表人才,也有才华,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知州,管得就是我们平阳城一带。他们家祖上也殷实,如今正值鼎盛,日子过的比我们家还要好,这要是哪家姑娘嫁进去,一辈子锦衣玉食,享之不尽,也是福气,小凰,你觉得呢!”</p>

  闻言,千凰菜夹了一半,猛的掷进了碗里,抬起头,直视慕老爷,面无表情道:“爹,有什么事儿,您就直说吧,用不着这么拐弯抹角!”</p>

  慕老爷一愣,然后笑了一下,倒似有些难以启齿,终究还是说道:“是这样的,你也到了适嫁的年龄,我看这阮贤侄人不错,我就琢磨着,你们俩,是不是——”</p>

  话未说完,就被千凰打断,“爹,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除了他,我谁也不嫁。这事儿要是你提出来的,你赶紧去解释了,要是对方提出来的,你赶紧给我回了,反正,我看不上那个阮柿子!”</p>

  慕老爷有些不悦,“你怎么说话的,人家叫阮世勋,不叫软柿子。这些年真是把你宠坏了,一点儿家教都没有,这要是人家听见了,成何体统!”</p>

  千凰眉头一皱,很快变幻了脸色,转而走到慕老爷身边,摇着他的手臂,讨好道:“爹,我说错了,这不是给急了,才出言不逊么!我以后不会这样了,求爹怜悯女儿,去回了那个软柿——勋,好不好?”</p>

  闻言,慕老爷叹了口气,语气有些忧虑,“这事儿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只怕是退不了啊!”</p>

  千凰惊,“什么意思,难道,你已经答应了!”</p>

  慕老爷重重叹了口气,“比答应更不妙!”</p>

  千凰急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p>

  慕老爷看着她的脸,眼里有一种无奈,“事实上,这桩婚事在你还没出生的时候,为父在京都与阮老爷同朝为官的时候,就说好了!等你出生了,是个女孩儿,这事儿便定下了。对了,双方还有信物,是一整块极品白玉雕成的鸳鸯玉佩,就是你从小戴在身边的那块,后来你怕弄丢了,就收起来了,你忘了吗?”</p>

  闻言,千凰犹如晴天霹雳,奶奶的,这狗血的指腹为婚居然发生在她的身上,那她和阿镜怎么办?</p>

  “这婚事就不能退了吗?”她真的不想嫁给那个软柿子,哪怕他家里再有钱,若是能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算粗茶淡饭她也愿意。若是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就算富贵荣华也枉然。</p>

  慕老爷见她一脸希冀的模样,心里也很疼惜,但是,有的话却不得不说,“退不了啊,方才,阮世勋见了你,挺喜欢你的,还跟我说非你不娶,他的父亲也十分满意这桩婚事。原本我以为,你虽然不至于一见面就喜欢上人家,慢慢也能培养出感情,没想,你居然如此反感这桩婚事。</p>

  如今,父亲闲职在家,这阮老爷和他的儿子还在任上,这权可比爹爹我大了去了,你别看我和阮老爷称兄道弟的,官场上的关系,撕破脸那可是比什么都厉害。阮家又是爱面子的大家,我们若是悔婚,他们必定恼羞成怒。</p>

  如今的阮家,我们得罪不起,爹爹也丢不起这个人,还是希望你能试着接受这桩婚事。之前陆老爷嫌贫爱富,毁了婚约,败坏了名声,我们不能这么做,是不是?再说了,爹爹要你嫁的的也不是什么贫寒弟子,你是不会吃苦的,以前过什么日子,嫁过去,还是好日子。”</p>

  千凰面沉入水,抬起头,一字一顿道:“我不同意,你要是逼我,就把我的尸体抬过去吧!”</p>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未完待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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