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粘”“引”二决
雷奥斯怒吼一声,背部伤处冒出阵阵青烟来,流出的血也很快恢复了鲜红。
那马贼难以置信的道:“怎么可能!?”
雷家人除了天生神力之外,皮粗肉厚外,还有一个特性,不怕毒药。
“卑鄙的手段,想伤得了我?”雷奥斯老鹰抓小鸡般提起他,当成武器般挥舞起来,直接砸在最近的一个马贼身上,随着咔嚓的声响,两个马贼的骨头都寸寸碎裂了,倒在地上软成了一团。
见到雷奥斯如此强势,其他马贼心都凉了,哪敢再围攻他,唯恐避之不及。
一个狡诈点的马贼眼珠子转动了下,瞄了韩念一眼,向身边的同伴使了个眼色。
那马贼也很聪明,当即会意过来,侍卫长知道擒贼先擒王,马贼们也懂得这个道理。只要抓住了韩念,那铁人就会就范,到时自己可就立大功了。
两个马贼偷偷溜到韩念身旁,狞笑道:“小子,乖乖听话吧,否则就杀了你!”
“少爷,请退后!”明美娇叱一声,拔出长剑来。
其中一个马贼嘲笑道:“小妞,你也用剑?以为这是绣花针吗?哈哈哈!这么漂亮的人儿,伤了还真可惜。”
在落草当上马贼之前,他也是一个剑士,且有着三级的水准,自然不将明美看在眼内。
两剑即将击上之时。明美地手腕一抖。剑身便贴上了对方地长剑。那马贼感觉对方地剑上传来了一股吸力。像此贴般紧紧地将自己地剑粘住了。不由大吃一惊。他曾是受过正规教育地剑士。自然识货。剑法中地“粘”字诀。这可是极高地技巧啊。
没想到这娇滴滴地小妞。剑法造诣竟然不低。
他那里想得到。明美已经接近五级剑士地水准。而且指点她地人。是一位准剑圣。技巧高明也就不意外了。
剑被黏住。就很被动了。马贼也有着几分斤两。识得厉害。当下用上全力。往前狠刺下去。“粘”劲毕竟比不上直刺。这是破解地方法之一。
可是他又一次小瞧了对方地技巧。手中一轻。力道全都打在了空处。使得马贼下盘再也不稳。踉踉跄跄地扑向前面。明美地长剑。牵引着他往另一个想偷袭韩念地同伴刺了过去。
剑法中地“引”字诀。比“粘”字诀更高地技巧。甚至能将对手地力量引为己用。借刀杀人。
那个被攻击的马贼满脸愕然,不知同伴为什么会对自己下手。
剑士急道:“快闪开,是那小妞搞的鬼!”
可惜他这剑是全力施为,明美又以牵引力推波助澜,相当于两人的力量合二为一,这一击何等之强,再加上那马贼绝想不到同伴会攻击自己,哪闪得开来,只能勉强挪动几分,还是被长剑穿透了前胸。
趁着剑士的长剑被同伴身体夹住,又失去了平衡,明美运劲刺进他的心脏。
这样意图不轨的两个马贼一死一伤,重伤的那个肺叶受损,躺在地上不住咳嗽,口中鲜血不住涌出,眼看也活不成了。
而那边的雷奥斯也大发神威,无可阻挡,但凡与他对上的马贼不死即伤。
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又折损了二十个马贼,剩下的也是畏首畏尾,不敢靠近。
远处观战的独眼龙也心寒了,纵使他恼恨脚筋被挑断,急欲报仇,却也看得出眼下的情况,那个刀枪不入,毒也毒不死的铁人实在太变态,手下已无心恋战了,再打下去恐怕还要失去更多的兄弟。
这次,是啃到硬骨头了,肉没吃到,还差点被噎死!
独眼龙颇为后悔,他咬咬牙拿出一个小号吹响,那些马贼如奉大赦,放弃了韩念等人,潮水般退走,骑上马匹远去。
侍卫们松了口气,他们中除了侍卫长上过战场,打过真正惨烈的仗外,其余的都呆在帝都中,最多也就与其他人起争纷时干架而已,双方也会留手,不至于闹得你死我活。
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了,两个侍卫还单剑撑地,累得几近虚脱。
所幸的是没有人死亡,只有一个三级剑士肩膀被长枪刺穿,算得上重创,其他的都是皮肉伤。
雷奥斯也花费了不少气力,不过战意高亢的他根本不觉疲倦,哼道:“算这些龟儿子跑得快,否则老子将他们全砸成烂柿子!”
侍卫们闻言苦笑不已,他们可没雷奥斯的本事,是希望马贼快点走的,否则就支撑不下去了。
地上满是尸体,鲜血将山岭都染红了,残肢断臂,身首异处,甚至有些马贼被开膛破肚,肠子肺脏都掉到外面去了,山风吹来,带起浓重的血腥味,韩念的胃开始翻腾,差点没将刚才吃的干粮吐出来。
他前世从电视中看过的战争片是经过美化了的,真正的杀戮,远比想象中的要丑陋残酷。
明美的脸色也是有些惨白,这些尸体当中,有两个是她杀掉的。
吸了口气,明美暗自给自己打气,罗德尼先生曾说过,在战斗中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与同伴的残忍。为了保护少爷,无论多狠辣,她都得接受,并在最短的时间适应。
那个肩膀被刺穿的侍卫受伤不轻,光是草药远远不足够,如果不赶快去到麦加城光明教会找一位神官及时治疗的话,恐怕他的手便要废掉了,伤的还是右手,对不是左撇子的剑士而言,这只手简直就和性命一样珍贵啊!
于是众人做了简单的处理之后,便立刻启程了。
路上的韩念心中又多了一个问题:现今的格兰帝国还算是繁荣安定的,怎么会有马贼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现身主城附近的地方进行抢劫?而且不管对方是谁,这未免也太嚣张了点。
麦加啊麦加,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城市呢?
——————————————————
继续求推荐票~~~~<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