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独孤玄初

  差点把林牧群的眼珠子惊掉地上来,这人中富贵?

  虽然坟羊只是普通的异兽,在初级阶段仅仅比人类的肉身强度要高,并且具有疯狂效果,其余方面并无特殊之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人皆可斩坟羊啊。

  尤其是在地下,更是对方的主场。

  “地下肯定不只一种异兽,我们还是先杀了他吧,不然他会引来更多的异类。”朱富贵很有修养没有询问林牧群,他反手一个掌刀将坟羊劈昏,一方面是防止血腥味的弥漫导致更多的异兽,一方面是坟羊确实难杀,他身上的骨骼几乎都护住了要害,刚刚朱富贵也只横掌刀运用震动的力量将之劈昏的。

  “也对。”林牧群顿时有些脸色发红,他临走前弹射出来一个电弧深入了坟羊的躯体,这样能够有效的麻痹他的神经组织,让他多沉睡一会儿。

  “那咱向南走吧,我看着那边更加宽阔一点,可能更容易反应。”

  深入地底里,往往阴冷潮湿的地方反而会有更多的生物寄存,他们生活在这里绝对比外来者更佳的熟悉环境,现在他们初来乍到的,还是走到比较宽阔,空气湿度较低较为干燥的地方。

  “你看,前边有朵花,花下有好多尸体。”朱富贵扶了扶眼镜,果然相对的安全只是相对而已,并不意味着绝对安全。

  地底一般都是潮湿阴冷的,但有些地方却极其干燥,要么这里的地表是火山地,要么这里的地下是火山地,或者此地干旱,但很明显第四维度大学这三条都不占。

  那么只能说明这些干燥地方要么寄生着大量的细菌、微生物,要么这里有一位巨大的存在他在这里活了好久,并且吸干了水分

  林牧群拉住朱富贵,既然后变更危险,前面也有问题,倒是不如试探一下,他远远地运起九天雷神正经,手里电弧猛地就扔向了空地的最中央。

  然而还未来得及探明情况,地洞的上方一只只巨大的蝙蝠腾空飞起,遮住了电弧的光亮,竟然什么都没有看到。

  林牧群暗道,果然,地洞里怎么可能没有蝙蝠呢?

  朱富贵端着下巴说:“确实忘记了蝙蝠,不如这样,我们用声波定位如何?地洞猛地出现光亮会引起更多的变化。”

  “那需要我怎么配合?”若是不需要配合的话,估计朱富贵已经直接告诉林牧群该怎么操作了。

  “我带了三根琴弦,待会我尝试着弹奏极寒临仙曲,他会对面前的所有生物进行无差别的冰冻攻击。等到哪里的冰冻效果出现,你就直接用电弧攻击麻痹。”

  听完朱富贵的话,林牧群知道他的意思,这一招的目的是完全的搅乱这一整个区域。

  林牧群把自己的气息调到极致,虽然到现在为止还并不算是一级的修仙者,但因为自己有着所谓的顶级雷灵根的缘故,他即便是在这时候,也足足可以发射将近三十道电弧,这些电弧威力相当于普通的电线漏电时威力的十分之一,虽然还不足,但也足够麻痹了。

  “凼凼凼凼当裒!”林牧群猛然睁开眼他的左右手早已充满了雷电弧,周围的潮汐粒子已经在他的雷灵根的作用下完全聚集在周围,他往右看,距离二十米的地方倒吊着一个巨大的红眼蝙蝠,他被朱富贵的极寒临仙曲定住了身形,但毕竟是异兽,具有强大的吸血恢复力。

  林牧群不敢小看,右手中指食指并立,猛地转身。发射,雷电瞬间穿过媒介趴附在吸血蝙蝠的身上。

  但这还没完,第一只蝙蝠被惊到之后,大概率会迅速逃走,他们并不像坟羊那样被攻击后远战越勇,最多会在原地吱吱大叫,随后快速飞走。

  果不其然,但在他飞走的下一刻,林牧群的左前方猛然出现一个蹲着的猴子形状的异兽,这是“夜猴”的一种,具有稀薄的神话生物夜猴的血脉,但是攻击力极差,胆小,唯一的的优点是速度快,对黑夜有一定的权柄。

  林牧群脑海中迅速闪过关于对方的信息,他不敢怠慢,手指弹射,这次连发了两道电弧,一道是为了防止夜猴往自己这边逃窜而打乱了两人的布置,另外一道则是把他往空地的中央引。

  哪里绝对藏着一个重要的东西,其实林牧群还有一个猜测,那就是刚刚朱富贵手里拿着一个玉简,根据她的说法这个玉简是他偶然捡到的,这点不至于说谎。

  而再结合宋阳志的说法,不出意外的话,这里可能是个古地,很多的修士都死在了这里,而那块空地的中央有极大的可能有着重要的修士传承或遗物。

  一道电弧贯入猴子的左脚旁,他吱吱大叫,就像是被人泼了一盆滚烫的开水一样,当场跳了起来,而他反应的方向就是空地的弘扬。

  这时候朱富贵瞬间就明白了林牧群到底是什么想法,他还在弹曲子的同时朝着林牧群打了个眼神“好样的!”

  林牧群忍住不去看他,但还是忍不住的喜上眉梢,连续集合三倍电弧喷射道空地的中央,即便那是个绝缘体不导电,至少也能稍作了解,管中窥豹。

  光芒总是比声音要快的,这同样也意味着他们很可能会先看到某些画面,然后才能听到某些声音。

  就这样的,那是一株植物,上边开着鲜艳的花朵,每朵花儿或粉红或艳黄或纯白或耀黑,就像是一个花儿的大杂烩一样,它们朝着不同的地方开着,下边连接着的是一根根的触手,触手的末端是一根极其纤细的茎秆,但上边的黑色外包,让人感觉她很坚硬,然而他的主干的最中央却长着一张人脸,或者说极其类似于人的脸。

  猛地他睁开了眼,伸出巨大的触手直接卷向了因惊吓而跳过来的夜猴,右边的红色花朵张开它的血盆大口直接就把猴子吞了进去。

  林牧群两人相识了一眼,这时候刚好惨烈到了极致的惊吓声传来,他俩各自吞了一口唾液,不须说,此地不宜久留。

  朱富贵收起了他的三根琴弦,林牧群打算了周围的潮汐粒子,在被杀掉之前,现在不跑更待何时?

  “以后这个地方由我来主导,这一届的首席就是我。”手持一把等离子切合刀,独孤玄初冷眼观世界,他的脚下躺着数十条巨蟒,这是他单杀的,手里的等离子切合刀是他碰到的一个尸体旁边捡来的。

  独孤玄初可不是一般人,他是个真正的天才,出生自边境的一个小村庄,甚至那个存在存在的意义是就是为了在自身覆灭之前给第四维度大学传递消息,但是没想到在村子覆灭之际他竟然奇迹的在战争中生还了,并且还刚好得到了第四维度大学的一位教授的传承,从而免试入学,成为了这里的仅有的几个免试生之一。

  天才总是骄傲的,不骄傲的能叫天才吗?天才本身的存在就是骄傲两个字的代表,因为他们本身的常识认知或许就是他人穷尽一生也达不到的目标。

  独孤玄初漫不经心的从巨蟒尸体遍布的中央处取出了一个包裹,这是周围的好多同学们争夺的关键物品,因为他在黑暗里散着光芒,大老远的就能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到这里。

  独孤玄初问也不问的打开了包裹,只见里边静静地躺着一块水流一样的晶石,它通体益散这星空般的色彩,如同梦幻。

  周围的人一个个的呼吸急促起来了,这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啊,能在黑暗里如此显眼,绝对是个宝物。

  但是独孤玄初却把玩着这个东西:“一群没点见识的家伙,这玩意儿叫做流光晶,你们这些人拿些纯属浪费,别拿了了,这几个夜明珠倒是还能用。”

  独孤玄初撇撇嘴,流光晶里的梦幻色彩是一种对黑暗里生物具有极大吸引力的物质,它能够让地底生物体内自我产生不泄露的光,对他们的进化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因而几乎可以确定,带着流光晶就相当于带着危险,而周围的那些傻不拉几的同学们,能力一个比一个差心气倒是一个比一个高。

  要是他们拿着这玩意儿绝对死的连渣都不剩,因此独孤玄初就决定为了同学们的安全,还是我带着吧,并且为了能够给其他人照明和不把身上的鲜血气味儿沾染到其余人的身上,他还特地的直接在原地把夜明珠给扔了出去。

  精准的扔到了这些人的脚边。

  他不禁感叹,像我这样好的人世界上不多了,他自我陶醉的同时,拄着刀:“你们这些傻不拉几的家伙走吧,剩下的就交给我这个能抗的人来做吧吧。”

  “等等,你们干什么?不是说了让你们赶紧走的吗?为啥还向我靠近,手里还提着刀。”独孤讯处有些感动了,古人诚我不欺,果然,付出还是能得到回报的,人间有真情人间有真爱,我只是做了微不足道的的帮忙而已。

  他们这些普通人竟然舍命来帮我,太让人感动了,想着,他哽咽的说:“你们这群傻子”

  周围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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