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不要江山要美人
去高丽国都平壤的日子,已经定下来了。外事馆中,唐朝的使臣,开始筹备马车,准备随着新罗运送军需物质的军队,先到七重城,然后穿过混乱的汉江流域,直接到达高丽的平壤。李靖的大军,正在平壤城外驻扎,此番前去汇合,也算是整合了唐朝所有的力量,开始对辽东战场的战后规划作出对大唐最有利的调整。</p>
新罗已经完全臣服,高丽只是表示愿意称臣,百济也是苟延残喘,用不了多久,必定沦为大唐的辖区。</p>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也没有永远不会分离的人。和金德曼的告别,是很简朴的,只是进了玉和宫,简单地说了两句保重之类的话,后会有期、欢迎来长安,什么的,大抵都像金德曼全部说了,两人姑且是朋友吧,来新罗这么久,算是唯一认识的一人,唐人都爱好告别,自然是要亲自交涉一番的。然后就是真正启程告辞了,总之,也不知道,这一生,还有没有机会再见于此。末了,当然也告诫,金德曼和毗昙的对决,该狠心的时候,千万不要给对方留下活路的机会。</p>
对于唐朝使臣的离开,金德曼早就有预感。自陈华来告别之后,顺便请求,想随着运送军需物质,一起去北方的七重城,金德曼也满口允诺答应。只是,回答之后就举得有淡淡的失落感,具体是什么,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为此,金德曼还在宫里面喝了几次闷酒。她时常拿着一个小葫芦,放在手心把玩,一会儿,眼神明亮如有光泽地眸子转动若思,一会儿,神色黯然,不知道所想何事,总之,金德曼开始变得没以前那般一个人的洒脱,总是觉得,自己缺少了某些东西。</p>
直到唐朝使臣的队伍,随着运送物质的军队离开了金城,金德曼才知道她究竟失去了什么。</p>
运送军需物质的队伍,是很迅捷的,白天夜里,都是在赶路,歇息的时间很少。这样一来,出了金城,很快就走上了苍朴的官道。因为有陛下的特意叮嘱,负责这次运送物质的将领金三日,非常明白,他们除了要保护军需物质不丢失之外,还要保证唐朝使臣的安全。这可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只有马不停蹄的赶路,路上不停歇,就不会出岔子。</p>
金三日是个大胖子,似乎后勤军官,都是比较胖胖的,头发盘起包在脑袋上,有个轻巧头盔罩着,像古罗马国家里面的战争勇士。金三日一路上,倒是在唐朝使臣面前客客气气,走村过寨,都会体谅马车里的使臣大人身子弱,不像他们这样的粗汉子,都增询问是否要停下来休息。可惜,使臣大人却是让他尽快赶路,金三日不敢违背命令,催促军队急行军,每几天,就已经渡过了一条大河,前方就快到七重城了。</p>
七重城,是新罗国都金城的咽喉之地。,从这里一路向北,到达汉江流域,就是百济、高丽、新罗三国相邻的混乱之地,在那儿,不但有三国的军队,甚至一些匪患、私军,反贼,都在那混乱之地里面搅乱格局。应该说,混乱的汉江流域,是现今辽东战场上,一处类似死亡沼泽的地方。这里有许多武装力量统治着,大战小战也时而发生,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流血冲突,高丽人、百济人、新罗人,总之是见谁杀谁,在混乱的汉江流域,这里没有所谓的王法,只有强硬的拳头,才是活下去的根本。</p>
“侯爷,马上就要到七重城了。到了七重城,我们真的不要新罗人的帮助,自己穿过汉江流域,到达平壤?”</p>
使臣团里面,会点功夫的人,都被派出去做任务了,唯一能打的,就只有裴行俭一人,可是一只只有三十多人的队伍,在混乱的汉江流域,就是自寻死路啊。李义表在金城的时候,就听人说过这汉江流域的黑暗,心里隐隐担心着,是否要另选一条路,或者让新罗大将金庾信派兵护送。</p>
陈华和李义表王玄策同坐一辆马车:“不可,如果让军队护送,更会暴露我们的身份,这样,会成为众矢之的。要过这混乱的汉江流域,最聪明的,就是把自己打扮成僧人的模样,要知道,在辽东,僧人也是受人尊敬的,能够替亡魂超度,能够替生者祈福,天下有战事,僧人最吃香,所以不会有人吃饱了没事儿,找僧人的麻烦。所以谁都不会为难出家人,肯定不会对我们有企图的。只是要委屈大家,暂时剃掉这头上的烦恼丝。”</p>
陈华打趣地笑道,全都剃度成为僧人,想来也是不会在那混乱的汉江流域里面,成为任何一方盯上的对象。</p>
“侯爷这个建议,倒不失为一条妙计。只是,我两,都如此老迈了,却叫剃了头发。委实有点不情不愿。”李义表稍有推脱,虽然侯爷的建议甚好,但他们犯不着为此就剃掉头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古代人还是很有守旧观念的。</p>
“两位大人不剃,那只有我剃了,到时候,两位大人,但可说,邀请贫僧回家做法式。”陈华到没有守旧的观念,不就是剃头发么,还难不倒他。</p>
李义表和王玄策大骇,侯爷都剃头了,他们难道比侯爷高贵,不剃头么。</p>
“侯爷都能剃头,老朽等,自然也随侯爷一起。”</p>
两位大人坚定了信心,准备跟随侯爷,暂时伴一段时间的和尚。</p>
事情就这么拍定下来了,化装成僧人的模样,渡过这混乱的汉江流域,这的确能掩人耳目。</p>
又连续赶了两天的路程,终于到达了新罗北方的重城七重城。</p>
新罗的大将金庾信镇守在这里,已经连续收复了以此向北的数座城镇。</p>
见到金庾信的时候,这位身高有两米,相貌堂堂,年轻有为的新罗大将,着实让陈华欣赏。无它了,倒是一位光明磊落的汉子,刀伤和箭伤,是男人最好的证明,金庾信的身上都没有少。他带着箭伤,在七重城的城门前,热情地迎接唐朝使臣的到来,并随之邀请唐朝使臣参观七重城的城防,以及带着他们巡视了新罗士兵的战斗力。</p>
金庾信的长安话说的并不标准,但还是能听清楚他想说什么。金庾信在陈华的面前,很能说,他好像早就认识陈华这个人,并且有很深的了解。并且,对陈华的态度,也非常的友好,一点也没有因为,陈华是将新罗推向被大唐控制的罪魁祸首之一,而无脑地针对他,甚至,在七重城做出啥破坏两国联盟的事儿。</p>
“使臣大人,我知道,要是没有你,阿曼一定不会下定决心,放弃她多年忠守的信念。说实话,虽然,我是新罗的将军,能够为新罗战死,是我最大的荣耀,但能够看到阿曼真正放下心里的包袱,我觉得,我哪怕是现在就死在这汉江流域也无怨无悔。”刚刚看过新罗士兵的战斗力,金庾信就迫不及待地向陈华表示感谢了。</p>
看见这个浑身硬朗的男人,嘴里一口一个柔情的名字“阿曼”就算陈华是傻子,也知道,这金庾信,肯定是金德曼的一个追求者。</p>
“呵呵,金将军何必谢我,我不过也是遵循唐王的意思,不过,金德曼陛下能够顶住国内的压力,毅然答应,唐王的条件,这倒是从来没想过会如此顺利。”老李的条件太苛刻了,完全是将新罗变成了殖民地,废除新罗的军队,并且不允许他们拥有私军,单单这一条,无疑就是握住了整个新罗的命脉。金德曼那小妞能答应,也是考虑了很久才下定的决心啊,不容易了。</p>
金庾信非常认真,并且一丝不苟,道:“使臣大人不要推脱,阿曼能够做出让步,肯定是大人的功劳,我知道阿曼那个人,是不轻易答应别人的条件的。如此倒好了,阿曼终于能活的轻松了,我替她高兴。”</p>
“嗯,倒希望,金德曼陛下以后能够开开心心地,希望她长命百岁,希望新罗,以后在大唐的领导下,会变得越来越繁荣。”陈华说了些客套话。</p>
金庾信笑道:“一定会的,阿曼以后不会那么苦了,新罗也用不着她担心了,她或许,就能追求自己的幸福。阿曼说过,等有一天,她真正放下来,会出去四处游历。看来她快实现了。”</p>
“但愿吧。”陈华想到金德曼那脾气,四处游历的事,肯定不会发生:“只是,金将军,小可问一句。如果,新罗真的履行了条约,,那将军以后该怎么办?倒不如,由我,向唐王举荐,以将军的才干,肯定能够有一番作为的。”</p>
陈华心里在想,金庾信难道就甘心,以后他带领的军队,将全部遣散回家种田,作为一个军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手下无兵。但陈华又想,金庾信是金德曼的心腹,肯定是遵循金德曼的旨意,就算心里不服,也不敢表现出来的。</p>
呵,他到觉得好笑了,金庾信以后可就不是什么将军了。只是这男人,也沉得住气,居然如此心甘情愿地不反抗金德曼的旨意。不过,这金庾信,也是一个人才,打仗的天赋没的说,举荐给老李,也是美事一桩。</p>
哪知道,陈华的如意算盘还没敲响,金庾信就连连摇头拒绝。</p>
“不,不,不,没有的军队,我一点也不后悔,至少,现在,可以正式向阿曼求婚。我希望,阿曼能够交给我,做我的妻子。她以前是新罗的女王,我是臣子,我不能有非分之想,但现在,她已不是新罗的女王,我亦不是什么将军,你们唐人有句话不是叫做不要江山要美人没,我想,我就是那么粗浅。”</p>
金庾信露齿一笑,居然是充满幸福的笑容。(未完待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