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三章 脱衣

  尚秀芳坐在了船上,看着远处的天空。;

  今天吴元去曼清院的时候,没有带着她去,希望她留在这里,同时吩咐孙吴钩,如果看到他发来的消息,马上带着尚秀芳,离开洛阳城,顺流而下。

  “孙妹妹,吴弟弟他今天准备去做什么?”

  尚秀芳的心中,七零八落的,吴元说今天他去曼清院做一些事情,如果成功的话,从此之后绾绾将很容易离开包围圈,但他就不说他怎么做,只是吩咐自己一定要听孙吴钩的话。

  “他呀……秀芳姐姐,你难道不知道你的男人想什么吗?”

  长孙无垢微微的笑着,一点也不因为尚秀芳将她当成了妹妹而不悦,她就算是生气了也不会将这种态度闪现出来,而是直接捏死尚秀芳就行了。

  道种心魔**,让她心中燃烧着熊熊的嫉妒之火,表面上她却一副温柔贤淑的样子,吴元呀,你可知道,你做错了什么吗?

  “不知道,孙妹妹,你能告诉我,他到底想要做些什么吗?”

  “当然可以,他准备去杀掉毕玄,或者重伤毕玄,秀芳,你难道不知道,你的吴弟弟,他一身的修为,已经是大宗师吗?”

  用着很奇怪的目光看着尚秀芳,长孙无垢发现自己因为看到居然女孩的震惊而感到愉快。

  装吧,碧池……嗯,这句话是从另一个长孙无垢那里学来的话,有时候这样形容她和石青璇、宋玉致什么真的没有错,当男人在争夺天下的时候。这些女人却在拼命的扯后退。而她那时候竭尽全力的帮助李世民。让他成功。

  可惜命运是如此的奇妙,她们做错了事情,居然还能得到了幸福,而自己却落得如此的下场!

  “……什么,他是大宗师的修为?”

  尚秀芳这一刻,被震惊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恩,吴元说了,他有许许多多的惊喜为你准备。这次如果杀掉了毕玄,他就会带着你泛舟江南。”

  “我……”

  “他很喜欢你的,你在他心中的地位,比石青璇高很多,秀芳,希望你珍惜现在的机会,不要让幸福手中溜走。好好的把握这个男人吧,你曾经是他的梦中情人……”

  “梦中情人……”

  尚秀芳低声的呢喃着,目光有些迷离,她问过吴元。两个人到底什么时候见过面,这个人只是笑着不说话。表示仰慕自己很久很久了。

  “……吴钩姐姐,你能不能告诉我,他真的喜欢我吗?”

  她这一刻,有些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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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吴元招呼大家都坐下的时候,场中人看着吴元的目光,都有点不一样了。

  如果他是普通书生,这样呆呆的看着宋玉华,人们可以理解,为美色而动心。但今天他展示了自己的本领,说曾经带兵打仗,还是宗师高手,这样的人,什么样的绝色没有见过,他不用吩咐,都会有女人主动的爬上她的床。

  他用这样的眼神看着宋玉华,其中可以琢磨的东西可多了。

  他看着宋玉华的眼神,带着怀念、悲伤还有无限的深情,以吴元现在的身份,不会也不屑于在这上面骗人,只能说,他有可能以前认识宋玉华,或者说,他当年游历天下时候,见到过宋玉华,结果一见钟情,可惜襄王有意,佳人无意,嫁给了解文龙。

  这样一来,就能理解了,为什么解文龙挑衅吴元的时候,吴元直接挖了一个深坑,让解文龙跳下去,要他的命。

  “我的表情让各位见笑了。”

  吴元也发现大家的奇异神情,笑了笑,解释道,“我见多过玉华夫人,不过当年是一面之缘,那时候我还小,所以玉华夫人不记得我。

  后来在大秦之时,遇到了另外一名女子,和玉华夫人非常的像,我和她结为夫妻,感情很深,可惜后来她病逝了,今日见到了玉华夫人,我显得有些失态。”

  “这实在是太不幸了。”

  吴元的解释,让在座的人都微微的叹息了一声,至于说大家信不信,那就另外一种事情了。

  “对了,吴先生,海外的人,和大唐的人,长得一样吗?”

  看到吴元不想谈这个事情,李秀宁岔开了话题,和吴元谈起了海外的风情。

  “不一样,西方之人,金发碧眼,而西南方有块大陆,也就是我今天所绘制那块地图上的西南方,则是黑色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大家所看的昆仑奴,其实来自于哪里。”

  那张地图,被从巷子里取出来,重新的打开,让众人啧啧称奇,宋玉致好奇的看着巷子里别的画卷,还有杂物,有些好奇的问道:”吴先生,那些画卷中所画的东西,是什么?”

  “嗯,一些惊天动地的小玩意。之所以说惊天动地,因为这些东西每一件都足以改变历史,说是小玩意,因为并不难发明出来。”

  吴元的话,引发了大家的兴趣,淳于薇给吴元斟上了一杯酒,撅起了嘴唇问道:“吴先生,能不能说一说这些都是什么东西?”

  如果在以前她会称呼吴元为吴弟弟,但看了吴元的实力,却不由自主的尊重了起来。

  “明天我会和毕武尊讲述中原和草原之间为什么会征战不休,其实,这个问题现在也可以说。

  双方间之所以战争不休,因为草原太贫瘠了,没有什么东西是被中原民众所需要的,朝廷就算是屯边,一两代就荒废了。

  中原百姓不需要你们,所以对你们没有兴趣,而游牧民族呢,草原上的牛羊肉、兽皮等物品,只能换极少数的东西回来,费这么大的力气,真的不如等兵强马壮之后,南下牧马,是不是?”

  吴元的话让淳于薇点点头,草原之上的物产,不被中原接受,这是个大的问题。

  “那张图上,有一种能将羊毛、羊绒编织成毛衣的机械,如果这东西能够普及,你们觉得,废物一样的羊毛,能不能变成宝贝,到时候,搞不好牧民们紧紧依靠买羊毛,就能让一家过的很好。”

  草原上羊毛是被用来做填充物,一点钱都不值,而现在,吴元居然说有办法将羊毛利用起来。

  解下了身上的外罩,吴元身子里露出一件毛衣,这是虞仙容亲手给吴元编制的,穿越前穿在身上,今天来见毕玄之时,吴元又将其穿起来。

  “这是羊毛织成的?”

  淳于薇用不敢相信的目光看着这件衣服,目光中有震惊的光芒,粗糙而又无用的羊毛,居然能编织出这样好的衣服?

  “嗯,用那种机械,将羊毛处理成毛线,然后编织成毛衣,就是这个样子了。各位女士,不在意我脱下这件毛衣吧?”

  “不在意,不在意。”

  淳于薇大声的说道,目光烁烁的看着吴元,要不是这个人是大宗师,她早就直接来剥吴元的衣服了。

  吴元将其递给了淳于薇,引发了她的赞叹声,在场的女孩们也来了兴趣,凑到了一起,看着看着这件巧夺天工的衣服。

  这是虞仙容挑选了最好的毛线,又在上面用了好几种独特的针法,所编织的毛衣,那种光滑柔顺的感觉,非常的舒服。

  “是羊毛,但是没有羊毛的味道,处理的巧夺天工,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

  淳于薇抚摸着吴元的毛衣,目光中闪过不敢相信的光芒,真的真的是羊毛,但怎么能做到这一点呢?草原人也有人将羊毛编成毛线,但是出来的结果,惨不忍睹,无法成衣。

  “吴先生,你身上的衣服,也是羊毛所制的吗?”

  宋智没有去和那群女人混在了一起,而是将目光放到了吴元身上。当吴元脱下了毛衣之时,宋智发现吴元身上衣服的布料,他从未曾见过。

  那不是丝绸,也不是麻衣,而是一种轻巧、光滑而又奇特的布料。

  “不,是白叠布,不过是最高级的白叠布,宋大叔,我这样称呼你可以吧?”

  “当然可以,白叠布我见过,但不是这样子,而且……”

  中国在元朝之前,一直困扰与衣服布料的缺乏。贵族穿丝绸,平民穿麻布。唐诗中经常出现“捣练”字样,其实“练”就是麻布。因为麻布纤维很韧,穿久了会发硬。所以要用木槌砸一砸。棉花那时候有,《隋书?南蛮传?赤土》:“先遣人送金盘……白叠布四条,以拟供使者盥洗。”但是最多做成类似于棉纱一样东西,可以作为毛巾等东西,至于说纺织成吴元身上的这些东西,简直是闻所未闻。

  “宋大叔,羊毛都可以编织成毛衣,我身上的布料,又何尝不能是棉花所制成的呢?我曾在海外,见人种植棉花,一亩产出上百斤,对了,棉籽还能榨油。”

  话说到了这里,吴元不再言语,而是开始品尝着面前的酒菜。

  今天来见石之轩和毕玄的时候,吴元换了一身装束,外面是这个世界的衣服,里面则是从大唐来的时候所穿的衣服。

  有什么比这种真实出现在面前的例子,更让人信服呢?

  衣食住行,在古代,衣甚至超过了食物的重要性,北方的开发,离不开一件暖和而舒服的衣服,对了,就算是南方,大家也需要更多更好的衣服。

  这可是一个超级大金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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