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严打风暴(下)
于自己前生曾经经过的一九八三年严打,吴永成记得楚,因为他当时太小了,还在初中上学。光记得满满的、一车一车的犯人,挂着写有罪名的大牌子,低着头,站在东风汽车上,被全副武装的公安干警押着游街,然后是公审公判大会,接着是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而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他再一次被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所震撼:到底是国家的专政工具呀,不动则已;一动,则真有惊天动地的力量!一些犯罪分子别看你再怎么猖獗,收你,也不过是分分秒秒的事情!
“严打”开始后,吴永成特别留意公安厅送过来的《公安情况通报》,在那段时期,可以说满篇登载的都是全国各地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进展情况,好象在开展一次抓捕犯罪分子的大竞赛似的。
全国范围内,正式拉开“严打第一仗”序幕的是剿灭唐山“菜刀队”。据《公安简报》称:唐山公安部门经过七天七夜的侦察,把拥有一百多人、手拿菜刀、斧头为凶器的唐山“菜刀队”的情况,摸得一清二楚,仅仅用了二十多天的时间,就把这个横行于唐山多少年的恶势力一网打尽。其中枪毙了十六个罪大恶极的要分子,还当地群众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地决定》。将杀人、、抢劫、爆炸、流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拐卖人口、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或者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组织反动会道门、引诱、容留、强迫妇女卖淫、传授犯罪方法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确定为打击重点,均可判处死刑。对杀人、、抢劫、爆炸和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不受《刑诉法》第110规定的期限地限制,并将其上诉期限改为三日。
这两个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国。宣布从颁之日公布施行。
《人民日报》迅以头版头条表社论文章“必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红旗》分别于一九八三年十七期、十八期表“挥专政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政治领域中的严重敌对斗争”的评论员
全国各地地各种媒体,纷纷以要位置。报道全国各地的“严打”战果。声势可以说是相当的震撼人心。
半年多后,吴永成在市司法局曾遇到一位八三年刚参加工作、就遇到“严打”战役地大学生李伟。因为两个人年龄相仿,又都是大学生。所以谈起以前的事情,也就没有多少顾忌。
据李伟回忆当时的情况:“我报道以后的十天吧,局里就通知全体人员参加全市召开的大会。会议传达了刚刚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文件。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就是统一部署‘从现在起,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从一九八三年八月上旬开始到一九八四年七月,各地公安机关迅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地第一战役’。
动员会后,公安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根据大量积案,进行了摸底排查工作。
除了已经抓获的暴力犯罪、可能外逃的人犯(现在叫犯罪嫌疑人),对其他人犯,都集中在八月十八日晚上集中搜捕。
晚上六点多钟。我们司法局的全体同志,按时来到了事先指定的集合地点。参战人员以公安干警为主,法院检察院地干警,司法局的干部、工厂地保卫科人员、民兵联防队员,都是辅助人员。跟随公安干警行动。
晚上七点钟,全体参战人员集中点名。作战前动员,然后按照已经分好的小组布置具体任务。每个小组都由公安干警带队和负责。我被分配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刘新带队的小组。他是一名身经百战地老公安了。
行动开始后,每到一处。刘新就派人对房前屋后、巷道窗口进行堵截。
有个人派我屋后去蹲点,刘新说:‘他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干过这些粗活,不要安排他。’
所以,我就是跟着他跑来跑去,从省体委宿舍、电力宿舍,到桃园街。抓一个、送一个。
我们组负责搜捕的几个对象,在家的,没有任何反抗,老刘一句“听话,按规矩来”,就被捆走或者跟着我们走了。不在家的那一个,三个小时后,他爸爸妈妈和舅舅按照我们的要求,将他送来了。
于是,我们这个组,非常顺利地完成了任务。
来回三、五趟,跑来跑去的,辛苦都无所谓,就是口渴得难受。”
吴永成听了深有同感,你一个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赶上参加这种大行动,一个是紧张,一个是劳累,哪能不感到口渴呢?那个时候,街上可没有什么矿泉水、可口可乐之类的东西卖,你也不好意思在人家被搜捕人员的家里要水喝何况,这可是也涉及到了阶级立场的问题哪!有人给你告一阴状,那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事情。
李伟接着说:“口渴也只能忍着啊!我的任务比较简单,就趁押送被抓的人员回柴油机厂的机会,暴饮上一大杯凉茶水,那个痛快呀。
半夜时分,我们最后一次回到柴油机厂时,被搜捕的对象,差不多也都归案了。
偌大的车间,关满了被搜捕人员。一个个蹲在地上,稍微有点动静,车间里不时就有‘谁不听话,就索他一绳子’的声音响起。所以。一个个都不敢乱说乱动。那可不是吓唬他们,有一个人脚麻得实在受不了啦,再加上情绪也有些反常,大喊大闹起来。马上
助看守的柴油机厂的民兵们过去,一绳子捆了个‘老
到了半夜三点钟左右,押送犯罪嫌疑人地东风大汽车到了。那些被抓回来的人。一个个被押上车,送往xxx的审查站。汽车一出门,上了五一大道。车灯连绵数里,望不到尽头,蔚为壮观,颇有战争年代的味道。
这种景象,参战干警没有见过,被搜捕人员也没有见过。和我同车地刘新就感慨地说:‘这几年,经常是被搜捕对象比我们警察多,人都抓住了。就是带不回来。我们在人数上的绝对优势,还是第一回。’
吴永成,你知道吗?一九八一年六月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地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就有‘注销本人城市户口。劳教期满或刑满后一律或一般留场就业,不得回原大中城市’的规定。而这一次‘严打’地宣传工作开展后。社会上的传言就走了样。所以,在汽车上,被搜捕的人员心里就更加慌了。
不时有人问道:‘干部。是不是要将我们送到新疆去?……干部疆前,我和家里人还能不能见一面?……干部,我那点事,不是处理完了嘛?’还有的,在半道上吓得就跳车了。当然他也没跑远,就被后面的人追上去抓住,又补了一绳子,还是捆得咝牙咧嘴的那种五花大绑,结实着哪!
几经周折,到了审查站里,通明,挤满了人。那里的工作人员开始对被搜捕的对象,逐个地检查登记。那么多人,够看守所地那些干警们忙几天的。
当我们交接完毕,回到市内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点了。”
吴永成听着点点头行动结束后,他们那一伙人也和省委地领导们一样,从那个秘密地方出来了。
这就是一九八三年严打斗争国统一部署的、著名地八一八行动(有少数地方是八一七行动,最早的是八一三行动)。
吴永成有些感慨:当时“严打”的声势已经很大了,搜捕工作能够进行地如此顺利,不能不说是个奇迹啊!
或许嫌疑人知道自己在劫难逃、愿意认罪伏法;也或许是一些嫌疑人还抱着些许幻想、认为自己并没有犯多大的错(这部分人还不少);或许那个时候、晚上还没有这么多消费场所,或许那个时候出门在外还需要粮票、出差证明……
反正,不管怎么说,换到现在,绝对不可能有如此好的效果。
通过紧急行动,该抓捕的人现在已经抓回来了。下一步就是该集中会审、办案了。
这个程序,吴永成曾经在一个收审点上见过。那也就是在一间比较大的办公室里,有分别来自公、检、法个部门抽出来的人。公安部门有预审科付科长、派出所所长带队,检察院有起诉科长带队,法院有刑庭庭长带队。各部门都有人负责,力量很强大,还有一些来自企业和街办的借调人员。具体工作,就是将八一八大搜捕抓获的的“人犯”迅处理。其职。有问题现场办公解决。这就是那个年代盛行的公检法联合办公。根本不像后来似的,公安先侦察、然后送检察院、最后提起公诉上法院,摆个审判厅,有律师为被告有板有眼地辩护。特殊时期嘛,这些从简了!
初期阶段,基本上每晚都要开碰头会,通报情况,解决问题。组织学习中央下的一些关于“严打”的文件精神。随后就开始工作。
“八一八”行动被搜捕的人员,大多数都属于“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犯,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对象。所以,报捕工作是第一步。
由于案件的主要证据材料,在“八一八”行动前,都准备好了(也就是补充一些有关身份、家庭住所的证明,有无前科的材料,然后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准)。既然前期的实质性的工作已经完成,那么到了这一阶段,主要就是一些程序性的工作。公、检、法现在就在一个办公室里办公,工作效率就明显提高,以前一个案件的移送,可能需要中途旅行半个月,而此时半小时就足够了。
紧接着就是提审、挖余罪。由于抓的人太多,工作人员不够,原来本应该两个人提审,现在就只能是一个人独自提审(有时这个人也可能是临时借调来的)、签两个人的名字。看守所、收审站由于办公地点不够,有时候就只能是几个案子、十几个人犯在一个房间里审问,根本就没有最起码的保密措施了(不过,被抓的人犯连自己的死活也顾不过来,也就没有什么心情去偷听别人的案情了)。
然后,法院方面根据检察机关送过来的起诉书,对犯罪分子进行“从快、从重、从严”的判决。在严打期间,并没有律师为犯罪分子辩护一国政法工作会议决定,此次开展严打斗争,暂停刑事辩),不过,是暂时不搞。严打结束之后,再恢复律师刑事辩护工作。
而后“东北二王”在南下逃亡中被击毙,打响了我国境内反黑战斗的第一枪,把这次“严打”战役推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