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再一次回到礼泉府,已是七日之后了。

  在没有了极大拖慢速度的镖物辎重后,礼泉镖局的行进速度极快,原本对普通百姓而言至少半个月的路程仅用了一半时间便能走完,这也是为何很多商贾甚至大魏官方都喜欢雇佣镖局押送货物,商人自然是为了安全,而官府则是图一个“快”字了。

  总的来说,除了岳无忌赠刀谱这个小插曲之外,钟鸣第一次押镖的历程并没有发生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反而显得过于平淡,然而平淡与枯燥才是人生的主基调,即使是以恩怨情仇著称的“江湖”也不例外。

  他们在回了礼泉镖局后,赵山泉照例见了众镖师一面,先是说了一些勉励的场面话,随后一人发了一个装这些散碎银两的红包,算是这次运镖的额外分红。

  而赵山泉自然也是听说了无忌神龙的事情,依着这位老镖头义薄云天的性子,肯定是对钟鸣打抱不平的义举大加赞赏了一番,反倒是性子老成持重的尹冬雷在一旁听得大皱眉头,私下里告诫钟鸣遇到这类事情,定须谋定而后动。

  等到钟鸣走出镖局,已是傍晚时分,他先去镖局隔壁的酒肆中沽了一壶烧酒,又就近在肉铺切了一斤卤猪肉,然后到了礼泉城南有名的糕点铺子买了些面食与零嘴,这才将所有的食物归拢到了一个蓝布包裹中,系在了腰间,左手则拎着酒壶,快步出了城,向夹沟村的方向走去。

  据镖局中熟人说,龙大年参与的那一趟镖回来的早些,大约比他们提前了三四天返程,钟鸣算算时间,此时龙大年应当是在帮着村里的老人们做些农活,不是在田间除草,便是在哪家院子里劈柴。

  钟鸣铜皮境的体魄可谓气力悠长,脚步自然也是极快,不一会儿,周边景色一变,凭空就多了些田野乡间的泥土气味儿。

  这时他看向路旁,便能见到零零星星的几个乡民已然在田间锄地间苗,也有不少瓜田,瓜农种的西瓜已然快熟了,想来再过几日便可收获,这种名为西瓜的水果是近十几年才自西域引入中原,可以说是消暑圣品,因此在大魏的众多府城以及魏都玉京都卖得极好,许多农民都会种上一些,不愁销路。

  这些农民大多一辈子都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单调地宛如一张白纸,几乎只有在农闲时的酒桌或是家里的炕头上才能找回一些人生的意义,然而这么多年,似乎也都这样过来了。

  不知为何,钟鸣总觉得这样简单的生活好像也没甚么不好,他提拎着酒壶,漫步在田野,口中哼哼着不知名的乡野俚调,落日的余晖洒在他的身上,将整个身体浇筑成了赤金般的颜色。

  在这一刻,那些所谓的仇怨似乎离他远了不少,他渐渐也淡忘了那个交织着血与火的雨夜,也淡忘了在邱阳城的一切,狄孝行、罗老、狄莫、林造之……这些原本深深印在脑海里面孔也渐渐变得模糊了起来,自己快要把身为狄安的日子给尽数丢在了脑后。

  然而下一刻,钟鸣便从放空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眼中重新燃起了熊熊的火焰!

  不能忘!还不到时候……

  钟鸣心中默默想到。

  不知不觉,他已然走回了夹沟村,到了家中一看,果然见着了赤膊上身的龙大年正在隔壁李婶家院子中劈柴,见着钟鸣,眼睛不由一亮,扔下斧头屁颠屁颠赶到了自家这个便宜儿子跟前:“闰年,第一次押镖还顺利不?有没有受伤?我听说扶灵郡这段日子匪患严重得很哩,不少镖局路上都遭了劫!”

  “没啥,一路上就遇上几拨毛贼,轻松收拾掉了。”钟鸣呵呵笑道,举了举手中那壶烧酒:“顺路给你沽了一壶酒,还买了点吃食。”

  “他妈的,发了点钱就知道乱花。”龙大年嘴上虽然埋怨,手中却也不停,喜滋滋接过了钟鸣手中的酒壶:“你的月例还是攒起来,以后要给你娶媳妇用的。”

  钟鸣摇了摇头:“龙大叔,你还是先想想自己的亲事吧。”

  “我?”龙大年微微一怔:“我打光棍打了三十多年了,也不急在这一时。”

  “我现在的月例是镖头的标准,足以给你说一门好亲事了。”钟鸣轻声道。

  岂知龙大年挠了挠后脑勺,皱眉道:“我想想,我讨婆娘其实是为了生个儿子给老龙家延续香火,现在我儿子也有了,那还娶亲干啥?不急,不急!”

  钟鸣却打趣道:“龙大叔,你不想亲自生个儿子出来?”

  “反正都是养儿子,亲不亲生的又有甚么分别?”龙大年嘀嘀咕咕道:“村口王大娘一家生了三个儿子,结果还不是一个个走出了村子,再也没有回来?王大娘死的时候都是村长牵头出来帮着下葬的……可见亲生的儿子也未必便靠得住了。”

  “再者说了,大丈夫四海为家,你见过哪个名动江湖的游侠儿整天窝在一亩三分地里的?”龙大年憧憬道:“等我修到了铜皮境,不必跟着镖队,也能一个人行侠四方!”

  ————

  入夜,两人吃过晚饭,龙大年今日因为钟鸣回家,许是心中高兴,因而喝了不少烧酒,此时已然沉沉睡去,鼾声如雷。

  而钟鸣却自己一个人爬到了土坯房的屋顶,一个人抱膝而坐,抬头望着星空怔怔出神。

  此时正值月中,一轮满月当空,被众星拱卫,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钟鸣喃喃道,似是说与李灵犀听,又似是在自言自语:“当年我与阿莫、造之也常常于月中时在屋顶赏月,只是明月犹在,他们却……若他们还活着,那他们此时又在何处呢?”

  盘踞于心神识海的李灵犀默然无语,没有回答,或许也不知该如何回答。

  小小的屋顶上倚坐的少年总会长大,原本在夜空下赏月的人亦会不断变化。

  唯有明月悬照当空,亘古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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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鹿郡,负岳山

  一位身着灰白色僧袍的小沙弥单手提着一只水桶,于山间林路不断奔行上山。

  负岳山乃天下名山,本就以险峻闻名于世,而这小沙弥又提了一只几乎占了他半个身高的巨大木桶,木桶中满满当当盛着一桶水,可即便如此,小沙弥却走得极快、极稳,木桶中水面平稳,一丝水花都不曾溅了出来,原本的险峻山路,反倒是有了如履平地之感。

  若是再仔细看去,便能发现这小沙弥右手袖口空空荡荡,竟是缺了一条手臂!

  这位独臂小沙弥步履如飞,很快便登上了负岳山主峰,此时一座巍峨寺院的山门便矗立于此处,山门的正中是一块木质匾额,上书“谪鸣寺”三字。

  而在谪鸣寺山门下,一位三十余岁的邋遢和尚正站在门下,静静地看着独臂小沙弥。

  那小沙弥见了这邋遢和尚,似乎有些吃惊,又似乎被抓到了现行,不由低下了头:“师父……”

  “本善,今日你的功课早已做完,为何晚间还要自山下取水上山?”邋遢和尚冷哼道:“是不是本悟那个臭小子又偷懒耍滑,诓骗你替他完成功课?”

  “师父,本悟师弟没有骗我……是我自愿的。”本善小和尚低声道。

  “你这小子,天天便是被他们欺负,明明那群坏坯一起上也不是你的对手!何必还要一再忍让?”邋遢和尚愤然道:“师父的威风都被你丢尽了!”

  “师父,出家人不可妄动嗔怒。”本善小和尚提醒道:“而且,本悟小师弟很可怜的……”

  “能入这谪鸣寺,哪个和尚的身世又不可怜了?”岂知那邋遢和尚反倒更是气愤:“我看老子便是天下第一可怜人,摊上了你这么个烂好人徒弟!”

  那小和尚只是乐呵呵地笑着:“师父,我先帮本悟师弟把水运回仓房,咱们回去再聊。”

  “你……气煞我也!”邋遢和尚抓狂道:“他们合起伙来欺负你,我这个做长辈的也不好出面,你入寺也有三个年头了,怎得就没几个知心朋友!”

  “知心朋友……”本善小和尚似是想到了什么,神色一黯,低头越过山门。

  半晌后,余怒未消的邋遢和尚才听到一个细若蚊呐的声音飘来:都死啦……都死啦……

  ————

  铜壶郡,岳王庙

  铜壶郡位于大魏国土最北处,亦是天荡山脉北部的北地四郡中最接近狄朝的一郡,对于两国而言都算得边地。

  而在北地四郡,尤其是这铜壶郡之中,供奉岳轻侯的神庙可谓是数不胜数,几乎每隔几个县便有一处岳王庙。

  说来倒也讽刺,虽然岳升改了一个岳轻侯的名字,以示轻视天下公侯之意,可待他死后,却仍是被魏朝天子封了侯,后来又加封为公,到了现如今的嘉和年间,神位已是封到了岳王的层级。

  这一处岳王庙想来是因为地处偏僻,已然荒废许久,庙内岳轻侯的铜像已经古旧不堪,而在岳王铜像之下,却有无数残肢断臂!

  此时这座岳王庙中,竟是尸横遍野,躺了少说数十具尸体!

  而这些尸体多为少年少女,最大的绝不超过十五岁,最小的似乎也才十岁出头!

  过了不知多久,在庙内正中心的尸体堆中,忽然动了一动。

  随后有一只几乎浸满了血浆的手臂自尸体堆中伸了出来,不多时,竟从尸体堆中钻出一个血人儿。

  那血人看模样似是个少年,晃晃悠悠站了起来,又忽地躬下腰去,猛地咳嗽了几下,吐出了几口鲜血。

  可这少年却仿佛并不在意,反倒是在尸体堆中摸索了一下,自一名少年的尸体腰间拿下了一只袖珍酒壶,拔出瓶塞,猛地灌了几口烈酒!

  “咳!咳!咳……”

  不知是被烈酒呛到,还是脏腑受伤实在太过严重,那少年又猛地咳嗽了几声,吐出了几块内脏碎片。

  过了许久,少年将酒壶中的酒一饮而尽,随即大踏步走出了岳王庙。

  在庙外,一位带着鬼脸面具的黑袍人早已等候许久,他看向浑身浴血的少年,冲着他点了点头,然后问道:“名字?”

  那少年声音沙哑:“林造之。”

  “林造之是吧?好的,今后你便是万蛊宗的亲传弟子,回宗后会有专人为你制作身份腰牌。”那黑袍人语气殊无感情,干巴巴道:“你伤的重不重?”

  林造之有些艰难地挤出一个笑容:“劳烦特使挂念,我其实还好。”

  “那好,你自己回去,我还要向上头回报这一次‘炼蛊’的结果。”此言方落,那黑袍人一个闪身,便已消失无踪……

  此时林造之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他抬头看向夜空,正巧看到了那一轮皎白无暇的满月。

  忽地,少年似是想到了什么,原本消失殆尽的笑意又渐渐回到了脸上。

  末了,少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唯有尸横遍野的岳王庙内,一片静谧。

  (第二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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