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1章 青纱帐

  犹豫了一会儿,老猎人最终还是要要有,“没有了。”</p>

  周先愣了下,但还是挤出笑脸,敬了他一杯酒,“冷叔,多谢。”</p>

  虽然有些意犹未尽,但老猎人明显想保留的话,他也无法逼迫对方开口。</p>

  “小警官你客气了。”</p>

  把手里的酒杯举得高高的,老猎人的脸上满是歉意,“年纪大了,身上毛病不少,不能多喝,见谅。”</p>

  “您客气了。”</p>

  觥筹交错,宾主尽欢。</p>

  在周先有意的引导下,屋子里的气氛很快就热闹起来了,众人仿佛忘记了刚才两个故事带来的寒颤,和几位村人有说有笑,好不热闹。</p>

  下午两点。</p>

  送别了几位老人,周先和郎村长告别,给众人分派了任务,直接领着柳梢来到了村口不远处,重案组停车的位置。</p>

  “喝多了吧,要不要休息一下?”</p>

  看着周先靠在车窗边,眼色有些迷离地欣赏着不远处的风景,柳梢有些心疼地递上了一瓶矿泉水。</p>

  “多谢。”</p>

  随手接过,周先的视线却依旧没有从面前的焦点移开过,“我向崔伯打听过,这里其实就是南岗……柳梢,你觉得这里的风景怎么样?”</p>

  说是喝酒应酬,但周先并没有太享受口舌之欲,一身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两位老人的言语和表情上,饭菜没吃几口,脑细胞却是死了不少。</p>

  南岗,就是崔伯年轻时候遇见野狼的地方,用他的话说,那会儿这里还是良田农野,虽然就在村口不远处,可是高粱杆子竖得老高,和一个小密林没有什么两样。</p>

  </p>

  而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二三十年”前,那会儿他正三十出头,也恰好是正值壮年。</p>

  “山里的情况你可能不了解,三十多岁就算是头婚,也不会大操大办,也就是请男女两方的亲戚喝点酒走个过场……一般而言,这种邀请也是极其低调的,当事人不会把这场婚事大肆宣扬。”</p>

  柳梢点点头。</p>

  崔伯这会儿已经年过六十,头发花白,故事发生的时候,他恰好就是三十出头,而他喊新郎表哥的话,那么这场婚宴的主角怕是年纪不小,妥妥的晚婚晚育。</p>

  不像现代社会生活风气这般开放,那个时候,大姑娘二十岁没有嫁出去,娘家人就会脸面无光,而一个男人二十五岁还没有对象,那么这辈子他几乎就找不到另一半了。</p>

  三十多岁结婚,在那会儿并不见光彩的事儿,也难怪崔伯刚开始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并没有直接提起新郎是他的表哥。</p>

  所以,柳梢很同意周先的一个观点,这场婚宴如果当事人没有大肆宣扬的话,村子里应该会没有多少人关注到的。</p>

  而“当事人”是谁,这点就值得玩味了。</p>

  想到这里,柳梢饶有兴趣地开口了,“周先,你说崔伯是个大嘴巴,当年是不是有可能把这件事说漏嘴了?”</p>

  “我不知道。”</p>

  耸耸肩,周先直接摊摊手道,这种情况只要不是崔伯开口,当年不会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毕竟事情太久远,人们不会把一件八卦三十年还记忆犹新。</p>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不敢确定,但有一件事,我十分肯定……柳梢,当年那两只狼是假的。”谷</p>

  “具体来说,是村子里的某个人假扮的。”</p>

  眼睛一亮,柳梢注意到了周先话语里的某个单词,“周先,你是说,某个人?”</p>

  她也笃定这件事是有人搞鬼,目的暂时不得而知,但明明是一匹狼在后面追,一匹狼在前面草丛里埋伏,怎么周先却说只有一个人动手呢?</p>

  “杯弓蛇影。”</p>

  淡淡开口,周先一手指着面前不远处已经荒废了的山田,“当年这里中了高粱,青纱帐正翠绿,一条狼躲在这里埋伏人已经够奇怪的了,更加奇怪的是,它居然还让一个醉酒不省人事这会儿才稀里糊涂醒来的人看到了。”</p>

  周先告诉柳梢,狼并不是一种懂得伏击战的动物,它们最常用的作战方式是集团作战,也就是说,正面突击,集团冲锋才是野狼的捕猎方式。</p>

  “不对吧?”</p>

  漂亮的眸子眨了眨,柳梢笑眯眯地摇了摇头,“我记得读高中还是初中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里面就是讲一个屠夫和狼的……那个屠夫躲在草垛处保护自己,结果路遇的两只狼还懂得分兵作战。”</p>

  “一只在正面挑衅,吸引这个屠夫的注意……另一只则偷偷绕后,小心翼翼地掏起了屠夫身后的草垛。”</p>

  “可它们最后还是被屠户杀了,不是吗?”</p>

  这是蒲松林讲述的一个小故事,全篇都是晦涩难懂的文言文,对于柳梢能够回忆起这个故事,周先很欣赏。</p>

  但很显然,柳梢并没有完全记住故事里的情节,故事里,两只狼吃光了屠户投出的生肉和骨头以后,的确采用了柳梢所说的分兵战术,还知道打起配合。</p>

  然后,这两只狼明显太低估了人类的智商:负责吸引屠夫注意力的那只狼,居然闭眼假寐装起了哈士奇,神情十分悠闲,结果被突然暴起屠夫几刀结果了性命,至于另一头,被屠夫乱刀砍死的时候,脑袋还扎在草垛里拼命地挖着洞。</p>

  以多对少,两只狼居然同时放弃了自己最擅长的武力,和人类比拼起了智慧,周先只能说他们画虎不成反类犬,死得不冤。</p>

  “狼就是狼,就算装起了哈士奇,屠夫也不会放松警惕,反倒会仔细观察,抓住一切机会反杀。”</p>

  “柳梢,听听崔伯的故事吧,这里的狼同样放弃了自己引以为豪的速度和集团作战的方式,一只拼命地在崔伯身后追杀他,另一只更是偷偷摸摸埋伏在草丛里。”</p>

  “最诡异的是,崔伯居然说他是被狼嚎声吵醒的……面对一个醉酒意识不醒好不妨抗力的猎物,两只狼为什么不直接到坟地里咬断他的脖子?”</p>

  二三十年前,附近山林里到底有没有野狼周先不知道,但他很确信,如果两只狼已经到村口开始狩猎了,说明山林里的情况已经很艰难了——这种情况下,它们怎么可能放过送到嘴边的肥肉?</p>

  要知道,在深夜的野外,酒精和含有酒精的呕吐物,气味不要太浓烈,以嗅觉见长的野狼不可能发现不了睡在坟地里的某人。</p>

  它们没有理由放过如此美味的点心,反而到村口的青纱帐里觅食。</p>

  “周先,会不会是狈?”</p>

  眼睛亮晶晶的,柳梢又给出了另一个解释,“我听说狈是狼群里的军师,非常狡猾,不是说狼狈为奸的吗……会不会是这个小东西在这里埋伏?”</p>

  因为没有直接战斗力,所以选择打埋伏?</p>

  柳梢的这种观点很新颖,但周先还是竖起自己的食指晃了晃,毫不犹豫地开口了,“柳梢,没有狈这种动物,它的形象是有心人杜撰的,此其一。”</p>

  第二根手指竖了起来,周先笑了笑,“就算真的是埋伏战,最后关头那只狈为什么没有冲出来?要知道,那会儿崔伯已经六神无主了,就算这只狈体格弱小,但它突然从黑夜里冲出来,对捕猎还是有奇效的。”</p>

  唉声叹气,好一会儿,柳大组长才有些无语地开口了,“那你说,那个人的目的是什么?”</p>

  柳梢终于承认了周先的猜测了,但她对于这个人的目的,还是有些想不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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