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斗魂(下中)
我们现在瞎了,没有高精度光学瞄准镜,我们纵然有射击精度最好的狙击步枪,但是我们根本看不到那么远的目标,更不可能对目标造成有效杀伤。我们有五十名狙击手,对方只有十八名,但是还没有开始交锋,我们在狙击与反狙击战上,就处于绝对下风。
我们现在聋了,没有步话机协调指挥,没有机场的监视系统帮助我纵缆全局,所有人只能各自为战,面对敌人的突袭,我们的紧急处理时间至少延长了二十倍,我们只能依靠最原始的人员通讯来传达军情和情报,这对于时间就是生命的特种战场来说,是绝对的致命伤。
世界最强的反恐特种部队,果然名不虚传!
我猛的站起来,指着一个士兵厉声道:“传我命令,程远夏、沈胜阳立刻埋设tntzha药,尽可能一次姓炸塌所有地下通道,阻隔敌人通过地下通道对我们发动奇袭!”
“是!”
“你,通知李明,带领狙击手做好隐匿,不要和他们交火,只要能保证没有特种部队空降到我们头顶,他就是我的最大功臣!”
“是!”
“你,通知古烈姆、赵君,他们做为游动部队,随时支援各个战场,除非他们全死了,否则绝不许放进一个敌人!”
“是!”
我拎起m16自动步枪,看了一眼上面已经成了装饰品的红外线瞄准镜,又把步枪甩到一旁,踢开墙角的木箱,从里面拎出一挺汤姆斯旋转重机枪,抓起几条弹链甩到身上,纵声狂吼道:“其他人跟我走!”
只是一发电磁脉冲弹,就彻底击溃了我们的指挥系统!
我大踏走在最前面,在心中不断反省自己的失误:九六年美国就制造出只有手提箱大小的电磁脉冲武器,九九年美国对南联盟进行轰炸,就使用了这种还在试验阶段的特种武器,两千零三年更用这种武器轰炸伊拉克,造成了伊拉克国家电视台信号中断。这种凌厉而不失“温和”的软怕战争武器,当然可以成为反恐战争中的杀手锏!
我实在低估了美国人大把烧钱的魄力,更低估了三角洲反恐特种部队可以动用的武器权限。
一个指挥官在战场上连续犯了两个错误,往往就代表自己看似无懈可击的计划,有了巨大的漏洞!
我的致命漏洞就在雅加达飞机场的下水道里!
那里本来是我们防御最强的领域,早在两个星期以前,沈浩就带领着流氓营那批最擅长使计下绊的主,跑到雅加达国际机场下水道,安装了一大堆奇奇怪怪五花八门的防御姓武器。
什么红外线触发雷、钢丝绊发雷、飞雷、跳雷、子母雷、连环雷、定向霰弹雷,洋洋洒洒林林总总的搞了几十种,有专利、有抄袭、有推陈出新、有旁触别通,据说甚至有一位学者型的军人,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谓的那种蔫坏蔫坏的家伙,甚至自我吹嘘在地雷中融入了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结晶。
一旦地雷挂线,有人敢闯进这条死亡通道,他绝对会明白什么叫做中国孙子兵法,什么叫围魏炸赵计,什么叫做不动如山爆炸如火计,什么叫做特种兵下水道历险计!
无论是哪支特种部队遇到流氓营两周时间倾情奉献的大礼,也会头痛不已,我们更在下水道的某个部位埋藏了大量zha药,通过遥控引爆,可以直接封闭整条通道,把入侵者彻底活埋。
可是现在,地雷的红外线触发装置全部失效,遥控炸弹失效,如果那颗电磁脉冲弹是多国联合部队总攻的信号,那么很可能某支特种部队已经冲进下水道,毫无阻碍的在里面通行。
在大厅里沈浩一边揉着被强光刺伤的双眼,一边举起手中的武器,对准天花板扬手就是整整一梭子子弹,那些还到处乱跑的人质,听到枪声就象是等待被宠幸的母亲一样,齐刷刷的趴下一片。看到还有人象没头苍蝇一样抱头鼠窜,沈浩一枪托狠狠砸过去,狂叫道:“对,就这样,老老实实呆着,谁也不要指望从老子手里溜走!在我眼里你们全他妈的是花花绿绿的英镑、美钞,是跑车是美女,谁要敢带着老子的钞票美女跑车逃跑,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我的目光直直落到卜善娜身上,她正在帮助维持大厅内的秩序,在这种杂乱的环境下,她愈发显得冷静从容,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影响着身边的士兵,使他们能够迅速凝聚在一起,及时平息了候机室大厅可能发生的搔乱。
在强者为尊的军营中成功绝没有侥幸!
卜善娜能够成为四师最年轻的少校,能够统率傑傲不逊的特种反恐大队,更能够在电磁脉冲弹爆炸的瞬间,及时保护自己,没有受到强光刺伤,仅凭她这种近乎本能的直觉,她就有能力帮我镇守一方。
“这里就拜托你了善娜,如果以后还有机会的话,我会向你说一声对不起!”在近乎耳语的低喃中,我猛然狂喝道:“拿燃烧弹来,越多越好!”
我整整在身上绑了六枚燃烧弹,看着我将其中一枚燃烧弹的保险盖扭开,用一根钢丝拴住拉环,然后小心的把钢丝穿过衣袖,放在我手腕一翻就可以拉到的位置,卜善娜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我可以死,但是我的尸体绝对不能留给多国联合特种部队,这就是我准备燃烧弹的最根本原因。
再深深的望了一眼卜善娜,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凝视她了。最后一次用混合着欣赏、愧疚与甜蜜的眼神,将她的一颦一笑一喜一怒镌刻在我的内心深处。
是我小看了世界最强的反恐部队,我们预先制定的防御计划已经成为一堆废纸,现在在我们的面前的,就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我的目光扫过面前的每一个人,他们都是我的兄弟,都是经历了中印战场最血腥考虑的最精锐职业军人,可是当我们和世界最强的特种部队狭路相逢,我不知道会有多少人在这里埋骨他乡。
这些最忠诚的战士跟错了大哥,在这个国家,他们没有国旗,没有荣誉,甚至连自己的真实名字和面貌都无法保留,因为在我们的头上,将会永远留下一个无法擦拭的名词……屠夫!
“一班、二班留下接受卜少校指挥!如果我们全部战死,这里就由卜善娜全盘接手指挥。你们可以放弃原有计划,想办法利用人质向联合部队施压,寻找可能安全撤离的方法!”
我不敢回头去看卜善娜,我怕我一回头,我就会舍不得死,“保重!”
一班和二班,是我身边最精锐的部队,甚至可以说是我有实无名的亲卫队,他们自觉的站到卜善娜身后,当我把他们交给卜善娜的时候,他们每一个人都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无论谁想伤害卜善娜,都要从他们的尸体上踏过去!
“和我一起去死吧!”
随着我的一声怒啸,二十二名士兵一起纵声狂吼。
没有太多的激情演讲,没有太多的煽动与渲染,我只是在告诉他们一个事实。在这个战场上,心存侥幸的人,死!不能皆尽全力的人,死!不能把自己当成一个死人的人,死!
只有放弃一切希望,将自己生命中潜藏的最强战斗激情彻底释放,把我们龙之华人血脉中最疯狂的本能彻底燃烧,我们才有一线生机!我要的是一支比神风敢死队更疯狂更无畏更强悍的超级部队!
扛起汤姆斯旋转重机枪,我大踏步率先而行,二十二名士兵紧紧跟在我的身后。
卜善娜神色复杂的望着那个男人,他的双臂温柔而有力,不但可以成为所有女人最舒适的停靠港湾,更能支撑任何重担,当他举起这双手登高一呼,必将从者如云,当他用这双手剑指苍穹,这个世界上就将因为他,而掀起一场惊涛骇浪。
他是一个混蛋,他喜欢的女人居然是自己的亲妹妹!
他是一个英雄,他天生就是那种能够燃烧自己生命,去不断创造奇迹的人物!
他也是一个屠夫,为了达到目的,他可以毫不犹豫的下令屠杀手无寸铁的民平,甚至纵容、指使暴乱、强歼!
现在这个混蛋、英雄、屠夫大踏步走向自己的战场,他的唇角仍然带着那丝自信的笑容,他的全身上下仍然带着不容人逼视的狂烈霸气,他曾经这样一次次走向战场,但是卜善娜却觉得心脏一阵阵抽紧,她有一个不安的直觉:如果放任傅吟雪这么走出去,她也许将永远失去这个混蛋,永远失去这个英雄,永远失去这个屠夫了!
伸手轻轻拭过眼角,卜善娜才发现自己竟然哭了,她为一个曾经让她心动,曾经软弱得一塌糊涂却仍然能让她无法割舍的男人哭了!这个男人善良也好,邪恶也罢,让她又爱又也罢,他就是有本事让她不停的哭!
她哭了!
没有回头,但是我就是知道她哭了!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卜善娜的泪水可以让我感到这么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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