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北凉客商

  “救命!”

  人群中,少女传来一声惊叫,贝蒂摔倒在地上,一匹失控的马正朝着她飞奔而来。

  距离越来越近,马匹已经不受控制,任凭背上的人如何拉扯缰绳,依旧跨步冲击。

  “给我停下!”

  马背上的人怒喝一声,马匹发出一声嘶鸣,前蹄高高抬起,贝蒂看着面前硕大的马蹄,惊恐的一动不动。

  “贝蒂!”

  咚!

  一声闷响,林语迟身上穿着铠甲,紧紧的抱着惊恐万分的贝蒂,二人面前,李初手持盾牌将铁蹄挡了下来,沉重的马蹄踩在盾牌上发出闷响,势大力沉的重击让李初手臂阵痛不止。

  马匹身形巨大,马背上的人用力挥舞手中长鞭,手中拉动缰绳,马蹄放下。

  “爹!没事吧!”

  那人走下马,而这时又有一人骑马赶来,看样子是一个女孩,胯下骏马飞奔,马背上还背着货物,穿着不同于小镇的服装,看样子是外地的客商。

  骑马的高大男子匆忙下马,将马匹拉倒一边,李初手中盾牌消散,将还在颤抖的持盾的手藏在身后,脸色冷淡,林语迟将贝蒂搀扶起来,躲在李初身后。

  高大男子见李初表情冷淡,也有些内疚,说道:

  “抱歉啊,小兄弟,刚刚马惊了,还请原谅。”

  李初深吸一口气,没有说话,而另一个人也跑过来,看着李初,表情有些不自然。

  “事无大小,错无多少,无事便是最好。”

  李初语气冷淡,那人听完心里更加愧疚,他拱手行礼,说道:

  “感谢小兄弟,我名高重,是北凉的客商,今日刚刚来到小镇,多有得罪,如果兄弟不介意,可以到附近的酒楼,我请客,以表歉意。”

  李初没说话,他转过头,看着林语迟,贝蒂手中的书已经变回了空白的书册,他笑了笑,说道:

  “有人请吃饭,去不去?”

  林语迟没有回话,只是点了点头,李初转过头看着高重,说道:

  “多谢。”

  酒楼中,高重诚意满满,一桌子的饭菜彰显大方和豪放,只不过菜不贵,李初看着高重和他身边女孩的衣着,虽然不破烂,但也是风尘仆仆,知道二人并不富裕。

  李初此时已经回复,高重如此诚意他也没在追究,至于贝蒂,则乖乖的坐在李初身边,看来还心有余悸。

  “李兄弟,你们也是外乡人?”

  高重拿着酒杯,看着李初试探询问,李初只是点点头,然后说道:

  “我们刚刚来到小镇,高大哥呢?”

  高重笑了笑,说道:

  “我们从北凉伏龙城来的,听说这个桃花源小镇有不少的外乡人,就想带着货物碰碰运气,也戴着我家囡囡见见外面,谁知道碰到这种事。”

  在旁边,高重的女儿高姜正坐在旁边,时不时的看一眼坐在旁边的林语迟,眼神中都是好奇和羡慕。

  小女孩不大,看样子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小麦色的面容,和影视剧中的北凉女孩并无二致。

  她轻轻拉着高重的衣服,说道:

  “爹,你看你看,这就是中原丝绸制作的衣服啊,好漂亮。”

  “乖,等卖了货物,爹就给你买一匹丝绸,做新衣服。”

  看着高重身上的衣着,李初眼里,最终定在他脖子上的一个吊坠上,吊坠用狼牙制作,上面点缀着玛瑙,用布绳串着。高姜

  李初之所以如此看中吊坠,因为他发现吊坠散发着阵阵灵气,是一个凡品级别的法宝。

  思索片刻,李初看着高重,笑道:

  “高大哥,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货?”

  “哦?真的吗?都是一些从北凉带来的东西,不值什么钱,如果小兄弟喜欢,我可以送一个给你。”

  “无功不受禄,先看看。”

  高重点了点头,带着李初来到酒楼的马圈,父母二人带着货物的马匹正拴在拴马桩上,李初看着两匹马,刚才没有仔细看,现在一见有些惊讶,马的体型很大,宽厚的马蹄,结实的臂膀,接近两米高的身高,他甚至有些不相信高姜能够驾驭住这匹马。

  或许是担心父亲憨厚老实吃大亏,所以高姜也跟了过来,林语迟也带着贝蒂走到后面来。

  高重将货物从马背上拿下来,都是一些北凉的手工制品,勺子,吊坠,棉布,还有北凉制作的丝绸,另外就是学者使用的毛笔,词板之类的一次性物件。

  看着面前的这堆杂物,李初有些失望,但是依旧从里面拿了两只琥珀做的发簪,说道:

  “高大哥,这个多少钱?”

  高重看着李初手中的簪子,笑道:

  “是送给这两个姑娘的吧,如果兄弟喜欢,就送你了。”

  “谢谢。”

  李初道谢,将簪子放进锦囊,就在这时……

  嗷……呜……

  一声嚎叫声传来,李初转过头,就发现高重放下的货物中有一个封起来的篮子,而声音正是从篮子里发出来的。

  李初看着那个篮子,篮子不仅发出呜呜的声音还在不停摇晃,他走到旁边,伸出手敲了敲,篮子不动了,他疑惑的看着高重,问道:

  “高大哥,这里面是什么,狗?”

  高姜摇摇头,说道:

  “不是的,这是狼,这是字文天下的一种野兽,名叫文月狼,这是崽崽。”

  “哦,狗崽啊。”

  李初轻声说着,高姜嘴角抽搐也没有再解释。

  李初笑了笑,身后就要去打开篮子,却被高重阻止,高重提醒道:

  “兄弟,这狼崽子虽然离了母狼,但是依然颇具野性,小心啊。”

  李初点了点头,为了以防万一,他在双手上合化形的一个“套”字,融合进手掌中就变化成了手套,他小心翼翼的打开篮子,然后慢慢看向里面。

  “霍,还挺漂亮的。”

  小狼崽通体银白色,很漂亮,毛发如雪,狼崽的额头上,还有一个特有的柳月样式的花纹。

  “包青天?”

  李初来了兴致,他见小狼崽没有发怒,也没有挣扎嚎叫,就尝试着抱出来,高重手中暗暗用力,一旦狼崽攻击李初,便伸手掐断它的脖子。

  出乎人意外的是,狼崽安静被李初抱起来,蓝色的大眼睛,毛茸茸的大尾巴,一脸无辜,还伸出舌头轻轻的舔了一下李初的鼻尖。

  “这,怎么回事?”

  高重也有些惊讶,李初笑了笑,说道:

  “估计是喜欢我吧。”

  说着,他检查着小狼崽,看看耳朵,看看小肚皮,最后拉着尾巴,看了一眼,说道:

  “呦,母的?”

  不知怎么的,李初说完之后小狼崽就像是收到了惊吓一样,嚎叫挣扎着,挥前爪抓挠李初,李初哀嚎一声,松开手,狼崽掉在篮子里不动了。

  李初缓过神来,急忙盖住盖子,感觉这脸上的疼痛欲哭无泪,林语迟急忙上前,说道:

  “没事吧?”

  李初摇了摇头,然后思索片刻,从锦囊中拿出一枚六字钱,递给高重,说道:

  “高大哥,这个狗,哦不,狼崽,我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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