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结伴
愈合术只能单纯的加快伤处愈合,不带任何的实际治疗效果,速度比水系的治愈术快,治疗时又没光明系的治疗术那么霸道,对于目前霍格的身体情况来说是最适合的——他受伤的部分只是骨头和肌肉,内脏仅仅受到了震荡。
受伤的时候会疼,伤愈的时候会痒,而愈合术加速了伤愈的过程,同样也加剧了痒的感觉。
霍格的半边身子痒得让他几乎发疯,在冽泉中的时候也是这么的痒,但那时候还能动一动,挠一挠,可此时的霍格完全不能动弹,也不敢动弹——他害怕自己的骨头错位,这样的话他就必须在骨头长好后重新折断,校正好之后再次愈合。
痒让霍格想咬舌、想大嚎、想要疯狂的诅咒那位让自己受伤的魔法师,可是他能怪罪那位魔法师吗?霍格觉得他不能,对方来到森林里练习或战斗,明显就是不希望误伤到别人或是建筑,霍格是自己悄悄跑去偷看才受的伤,这事可怪不得别人。
霍格开始用愈合术治疗自己已经是受伤一星期之后的事了,因为他必须摘下禁魔戒指才能够施放愈合术,所以必须等手指能动了才可以摘戒指,而且还得等老狼离开之后才能做这些事,老狼就这样喂养、保护了他一个多星期,他又怎么可能做出让老狼受到伤害的事呢?
脱下戒指后,霍格的安全也得到了保障,就算老狼不在的时候也不用担心自己受到伤害。
不得不说生命祝福确实是一种了不起的东西,重力防御魔法完全不需要消耗霍格的任何能量就无时无刻的存在于霍格身体周围,也难怪一位圣魔导师需要念一分多钟的魔法咒语才能够施放,而且还必须牺牲自己的生命。
每一次老狼离开后,霍格就会取下戒指,对自己施放愈合术,虽然他从来没有练习过冥想,但一个普通人身体内的法力也足够使用自然系最低级的愈合术了,霍格一天大概只能使用两到三次次愈合术,这得看他睡觉睡得好不好。
在老狼回来之前,霍格会一直保持着取下戒指的状态,直到老狼出现在视野范围内他才会重新戴上戒指,等着老狼把衔来的肉吐到他脸上。
虽然施放愈合术对霍格来说不成问题,但是愈合术的效果却弱得让他很是郁闷,这是霍格知道了更多关于愈合术的知识以后才知道的,按照脑中关于愈合术的知识来看,霍格身上的痒应该还要剧烈数倍,他伤势的恢复能力应该还要提高几十倍才算正常。
除了愈合术之外,霍格还学会了德鲁伊的技能之一——“结伴”。
几乎所有一直居住在城市中的魔法师都认为自然魔法与德鲁伊是息息相关的,在他们看来,懂得自然魔法的就是德鲁伊,德鲁伊施放的魔法就是自然魔法。
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德鲁伊是一群致力于维护自然平衡的人的职业代称,就像魔法师、武士一样,而自然魔法只是一个魔法分支,有少数人类和一部分精灵都会使用自然魔法,但他们并不是德鲁伊。
德鲁伊有自己的魔法,而且散发的同样是绿光,或许这就是让人容易混淆的原因。为了与自然魔法区别,德鲁伊把他们独有的魔法称为德鲁伊技能,这些技能都太过单一,什么样的技能就只能做什么样的事,没有研究的价值,因此没有被列为单独的魔法分支。
例如德鲁伊最有名变形术:变形术就只能变形,除了变形没有任何的后续发展可能性,变成什么样的动物就是什么样的动物,不会魔法、不能人言,就算再怎么努力,变成的乌龟也不会长两层壳,变成的兔子也不能吃肉。
霍格学会的“结伴”就是最低级的德鲁伊技能,简单来说就是与一只动物结成伙伴。
伙伴这个概念比较广泛,猎人与他的猎狗是伙伴,骑士与他的座骑也是伙伴,但无论是猎人还是骑士,他们与大自然的关系都不可能与德鲁伊相比,所以德鲁伊的结伴另有玄妙之处——德鲁伊是与伙伴融为一体的,不仅是身体的融合,思想也同样能够分享,德鲁伊的身体将作为伙伴的栖息地,伙伴可以在德鲁伊的身体里休息、养伤,只要德鲁伊不死,伙伴就不会死,在德鲁伊需要时,伙伴可以随时出现共同战斗。
德鲁伊的伙伴只能有一个,而且没人知道伙伴是存在于德鲁伊身体里的哪个位置,活的德鲁伊不可能让别人剖开自己去研究,死了的德鲁伊伙伴消失,就算剖开了也没用,有很多人认为德鲁伊的伙伴应该是生活在另一个空间里的,但这个理论同样没办法证实。
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伙伴一旦与德鲁伊融为一体之后就不再是一只单纯的动物了,不用进食、不会死亡,而且能够恢复到生命的巅峰状态,同样,就算成为了伙伴,这只动物在被德鲁伊召唤出来之后仍是一只动物,乌龟同样不会有两层壳,兔子也不会吐火伤敌。
老狼就是霍格选中的伙伴,它拥有丰富的战斗经验,融合之后也能恢复到巅峰状态——或许它真的能够拥有与成年黑豹一战的实力。当然,最重要的理由是霍格想要对老狼表示感谢。
一个多月过去了,霍格虽然还没办法站起来,却已经可以爬行,老狼将霍格所在的区域当作了它的领地,它在这里休息,并且每天会将一块、有时候两块生肉吐在霍格脸上。
肉能给霍格充饥,肉中的血能为霍格解渴,当然仅靠这点血还是有点不够,所以雨水同样也是霍格能够生存下来的重要原因,这一个月里下了七八场雨,像是要在夏天结束前把天空中的水份全部撒到地面。
老狼决定离去的这一天仍是个雨天,雨下得很大,它将一块肉吐在霍格脸上之后,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坐下休息,而是看了霍格一眼,转头就要离开。
霍格正摊开双手接雨水,见到老狼的行为模式与之前不同,心中一动,意识到老狼这次一走应该不会再回来了,便急忙叫道:“等等!”
老狼停下步子,回头看向霍格,似乎对霍格有些提防,雨水将它的毛粘成一缕一缕的,水滴从它的下颚以及肚皮的毛上滴落下来,更让它显得老态龙钟。
一个拥有行动能力的人类对老狼来说就是一种威胁,并不是因为霍格做出了某些让它觉得危险的动作,这只是纯粹的动物的本能而已。
“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做我的伙伴吧,虽然这个过程对你来说会十分的痛苦。”霍格说着,向老狼伸出了右手,他的右手上有一团柔和的绿光。
老狼听不懂霍格的话,但它却能够感受到那团绿光带来的亲近之意,同时也被绿光中那蓬勃的生命力量所吸引。
独眼老狼曾经是一个狼群的首领,统治这群狼将近十年的时间,最多的时候狼的数量达到过三十多只,有一年冬天太过寒冷,狼群的规模甚至扩展到了五十多只成年狼。
十年中,大大小小的战斗有数百起,每一只胆敢挑战狼王威胁的公狼都一定会夹尾而逃,终于在某一天,狼王老了,它的最强壮的那个孩子向他发起了挑战。
狼王付出了一只右眼作为代价,永远的离开了狼群,它的孩子将成为这群狼的首领,直到这位新首领被它的孩子打败。
虽然战斗能力大不如前,瞎了一只眼后深度视觉受到了严重影响,但这只曾经的狼王仍然站立在食物链的最顶端,它高超的捕食能力和作为狼独有的冷静让它的生存能力没有丝毫下降,只是它越来越老,越来越虚弱,它知道自己的寿命即将结束。
看到白痴般跑去凑热闹的霍格飞滚得这么漂亮,老狼决定留下来好好的讥笑一下这个人类,它知道以霍格的伤势来看,不是被饿死就是被吃掉。或许同是将死之物,老狼生出了一些同病相怜之心,它先扔了一块肉给霍格,试探了他的生存意志,见霍格吃那块生肉时嚼得如此辛苦却吃得如此仔细,它决定继续喂养霍格,霍格对它来说是一种生命的延续,尽管它是一只狼而霍格是一个人类。
现在,霍格手上的那团绿光让老狼感觉到了自己的生命或许可以靠自己来延续,可是当它走到离霍格三米远的距离时,立即查觉到了异样。
为了施展“结伴”,霍格必须取下禁魔戒指,而他的手必须与老狼接触到才可以完成结伴的仪式,这就是霍格所说的痛苦了。
感觉到了霍格身周的异样之后,老狼看向了霍格的双眼,霍格仍然抬着手,看着老狼,眼神中没有一丝杀意,他对老狼点点头以示鼓励。
老狼有着“生”的强烈愿望,却如同付死般的迈步艰难走向霍格,在离霍格还有两米远的时候,它的前腿腿骨骨折。
老狼趴在地上,巨大的疼痛没有让它的表情有丝毫变化,它没有再看向霍格,只是看着那团绿光,眼中剩下的只有坚决。
见老狼无法再动,霍格开始向老狼爬去。
越来越强的重力将老狼的血液从它的毛孔中挤出来,混着雨水在老狼身体周围晕开,仿佛在谱写一首死亡进行曲,又像是在画一个代表着生死循环的圆圈。
从体内溢出的鲜血越来越多,老狼的表情仍旧是那样的平静,仅剩的那只眼睛也越来越混浊,或许它已经看不见了,却可以感觉到绿光中越来越强的生命力量。
终于,霍格的手按在了老狼的额头上。
绿光顿时将老狼包裹起来,似乎将它的身体都照得透明,老狼仍旧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最后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