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生涯
)作者有话要说:因公出差,不能上网,所欠章节,回头补上林阡陌从未见过苏三的夫人,他每月都会抽一天来锦绣绸庄查帐,从来都是带着单青,没个女人相陪。89文学网按理说来这里的女人虽然大多数是宅在家里享福,但那是因为她们在家中是女王,自有一个个男人为她们做事,于是自个儿偷懒起来了,莫非单夫人也是个懒人?还是说苏三生意做得精,一切都交给他了?
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苏三的夫人早就故去了,那时候单景瑞还没半岁。这事林阡陌不是在绸庄听到的,反倒是秋霁说的,她在衙门里当差,这浦城有财有势的人家那里都备得有档,听到林阡陌是在锦绣绸庄做工,就去查了一下,告诉她苏老板是这城中除傅家外最有钱的财主,而且是个单身男人,夫人三年多前就死了,一个人带着个独子,管理着一大笔财富。
“如此美人,可惜啊可惜!”秋霁边说边摇头叹息。
“可惜什么?”林阡陌问道。
“可惜是个克妻的命!否则以他如此身家相貌,单家又没有人管着,不早就改嫁了。”秋霁说道,“只怕是普通人家他瞧不上,好的人家又不会看得起他,说起来单夫人并不是他的第一个妻主,在嫁她之前,他是京里一个大户人家的弃侍,被主子卖给了姓单的,那单元春也是入魔了,为了讨好美人,竟然娶他做正夫,不顾自个儿年纪大,还要给他生个孩子,结果你看,孩子生下没多久就死了。”
“单夫人有多大?”
“做他妈都绰绰有余,你想想苏染的年纪也不小了,如今该有二十七八了吧,单夫人死的时候,是五十六岁,单家是外来户,也没其他亲戚,挣下这么大个家业,全便宜了他。”
每个人的背后都有一段故事,看来苏三的故事也不简单。听到这些,林阡陌再看苏三时眼光便多了丝揣测,不过看来看去,他一如初见时温润有礼,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也是了,人家是有钱人,有钱人再不济也过得比她这种穷人好。
八卦是女人的天性,何况这锦绣绸庄好几个学徒都是女的,聚在一起当然少不了叽叽喳喳,却不知怎么的对林阡陌这个新来的有些排斥,她一走近,人家便不说话了。其实她根本没时间闲聊,刘婆子总是将最累的活儿交给她做,整天忙出忙进,就连男人干的搬货工作她也跟着做,没闲功夫听那几个女子东家长西家短。她是来工作赚钱养家的,既然不是来交朋友,对别人的排斥也就无所谓。
说到所知所晓,这些人根本就比不上她,恐怕就连苏三也比不上,她林阡陌可是活了两世的人,天下无奇不有的事不知见过多少,神仙也曾在她眼前暧昧过,她还缺八卦?见过那几个女子闲暇时捧了几本笔记小说看得激动万分,在一起说话时也多有讨论书中剧情,有一次趁她们人不在,她好奇拿起来翻了翻,有才子佳人,有鬼神仙侠,故事却稍嫌平淡,情节俗套,每个故事都差不多套路,比她看过的小说差多了,于是放下了好奇心,这样的故事她的心中装了不下百个。
第一次领到工钱,是苏三亲自拿到铺子里的,新崭崭的黄铜,一贯一贯地发给大家,拎在手里沉甸甸的。林阡陌又一次近距离地看到了苏三,在这里的人看来,二十七八岁已经不年轻了,在她所处的时代,四十五岁以下都称“年轻干部”,四十岁的男人都正堪成熟。看过很多人,也不知是因为这里的磁场和曾经的世界不一样,还是因为这里的女人日子太好过了,所见的同龄男女都是女的看起来年轻得多,男子要显老些。
苏三面容光洁如玉,有钱人就是保养得好,出门都坐车,倒比她这十六七的小姑娘毫不逊色,还要白些。他一向穿得奢华,却偏向于素色,此刻穿着一袭上好的白绸团花罗纹衫,远看是白衣飘飘,近看却隐隐可见衣衫上的花纹压着丝丝银线,身形一动便带着花也动起来,繁花似锦,宛如盛开。林阡陌看着他俊俏的容颜,唇角还带着一丝笑容,忍不住暗想,这样的男人娶到家里摆着当幅画儿看,什么也不做,也会让人心生喜欢。
苏三和她说了几句话,原来单景瑞小朋友还惦记着她呢。平日单青过来时,身边都会跟着单景瑞,林阡陌前世就是孩子王,知道但凡是孩子都有很强的好奇心,不过略施手段,那孩子再看她,目光里便尽是崇拜,倒常常闹着要上绸庄这边来,只为了能多听林阡陌讲故事,什么大灰狼啊小白兔啊,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新奇了。
林阡陌的妈妈是家中老大,最小的阿姨和妈妈的年龄相差很多,她上高中时阿姨才嫁人,毕业时阿姨所生的小表妹才五岁,因为父母工作忙,大多数时间住在外婆这边。那时候林阡陌还没考上工作,闲赋在家看书备考,小表妹很喜欢她,经常拖着她看那喜洋洋和灰太狼,电视台放也看,不放时拖着她放电脑上的给她看,上百集的电视剧,虽然内容很简单,故事很脑残,可是小朋友就是喜欢,林阡陌在她不厌其烦的荼毒下,把这个故事深深映在了脑海,如今正好拿来骗单景瑞小朋友。
因说孩子时常来麻烦林阡陌,苏三多给了半吊钱,在众人惊羡的眼光中,林阡陌低头谢过,心中乐开了花,她并不是刻意去讨好老板的,无心穴柳,竟得了这意外之喜。她估摸着若是有一天提着的不是黄铜,而是黄金,那就圆满了。
这是个让人开心的日子,回到家中,林二告诉她自己也找了一份工,正是浦城的墨宝斋,林阡陌在那里曾经邂逅县郡的胖公子。
与其他店不同,墨宝斋只收男工,整个店里只有三个伙计,也是运气,原来的工人有一个出嫁了,妻家不让他再出来做事,林二看到门口贴了张告示,就去应征了,他年纪不大,却天生有一把力气,加上被林阡陌强逼着学了不少,字也识得,他一个人可以当两个人用,老板当然乐意,便订了下来。
这一段日子以来,林阡陌在绸庄当值,饭也没回家吃,秋霁仍旧厚着脸皮与林二搭伙吃饭,这回还真应了当日的话,林二也找了管饭的事做,以后她得自己想办法了。
“林二兄弟,这些日子来你把我的胃口都养叼了,别人做的饭菜我吃不下。”秋霁可怜巴巴地看着姐弟俩说道。
林阡陌笑着拐了她一下:“给你两个选择,要么给我兄弟工钱,专管你一日三餐,不能比墨宝斋给的少,要么你不吃别的,就等着饿死吧。”
“有没有第三个选择?”秋霁厚着脸皮讪笑问道,问的是林阡陌,眼珠子却横着瞟向林二。
“林二,把钱拿去收好了,攒多了咱们再换成银子。”她支开了林二,一把扭住秋霁,“怎么,看你不怀好意的样子,是不是想诱拐我兄弟?”
“怎么说得这么难听,我不过是欣赏林二兄弟做得一手好饭菜……”秋霁嘟囔道。
“告诉你,咱们可是朋友,林二还小,别对我弟弟生什么花花心思,否则……哼!”林阡陌半真半假地说道。
“不小了!”秋霁说完看林阡陌脸色一沉,赶紧改口道,“你别紧张,你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弟弟,现在我一穷二白的,也想不到旁的事去,纵然真有心思,也要等我有朝一日发达了。”
林阡陌拍了拍她的肩膀:“你也有弟弟妹妹,想来能理解我,咱们穷日子过怕了,再不能让亲人跟着受苦,先奋斗吧,做一番事业出来,来日方长。”
“注意身体,别太辛苦了。”秋霁点了点头,她知道林阡陌每晚都会看书到深夜,第二天又一大早起来,看会儿书才会去锦绣绸庄,这样勤奋的付出,如果没有回报,真是没天理!
姐弟两个开始了在县城的打工生涯,转眼就过了大半年,一片风雪萧条,快年底了。林阡陌早早就请人带了信去,告诉父母不回家过年了,这里的年假放得长,可不是前世的几天这么简单,一放就是月余,一直要到开春了才会复工。这并不是说店铺就不做生意了,人家古代人可比现代的还敬业,照常开工,不过留了几个工人看着,留下来的人这段日子工钱加倍,老板家还会在节庆之日奉上丰盛的一场晚宴。林阡陌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钱能多赚一分是一分,于是早早就表态要留下来,幸好大家都想着回家过年,没人和她抢。
刘婆子开始对她印象不好,后来也没见她生什么事,与老板的关系看起来也不错,那小少爷生生被她哄得一口一个姐姐叫得甜蜜,便不敢找她的麻烦。她是管事的,如果其他人不留下,她就得留了,因为家中有儿子开春要出嫁,她有很多事得准备,不想耽搁了,正怕没人愿意,见林阡陌自请留守,正好遂了她的心意,连带着对她也和气不少,原先多派给她的活计,反倒用上了旁人,林阡陌一时间轻松不少。<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