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准备就绪
计划通。</p>
郝仁连夜把李鹰叫到了自己家,商议明天的计划,这自然就是他给珍妮找的音乐制作人了。</p>
“头,我完全不懂音乐啊,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去骗那个女歌手啊。”</p>
“那个一直照顾她的男人叫小庄,就是枪杀东源集团前任董事长的杀手,人家从你的眼皮子底下杀了人还能安然无恙的逃走,你不想认识认识他么?”</p>
“什么?是他?那打伤珍妮眼睛的岂不也是他?”</p>
“有意思吧,打伤人家小姑娘的眼睛,现在又仗着小姑娘眼盲看不见回来泡人家。这个小庄挺有意思的,我们想干掉东源集团,他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总之,明天你装得好一点,不要轻易的暴露身份。”</p>
“知道了,可是我不懂音乐,我明天聊什么啊。”</p>
“早就给你准备好了,呐,这是我写的曲子,明天见了珍妮你就说这些歌曲是你写的,然后跟她谈版权谈签约,谈什么都好,只要不谈音乐本身就行了。”</p>
“这什么歌啊,行不行啊。”</p>
“你放一百个心到肚子里,我给你的曲子谁唱谁红,水准都是顶级的。你今晚抓紧时间把歌曲练会知不知道,明天就借口没有乐器,叫她清唱就行了。”</p>
“哦,我看看,潇洒走一回?国语歌啊。”</p>
“嗯,粤语版那个没记住歌词。”</p>
“什么?”</p>
“没事,总之这首歌一定很适合她就是了,她想唱粤语就再找人填词喽,快点给我练习。”</p>
“哦。”</p>
………………</p>
第二天,楼外楼,包间。</p>
“珍妮小姐,小庄先生,我来给你们介绍,这位是我女朋友,小玲,这位就是我跟你们说过的制作人,阿鹰了,对了,珍妮小姐你会讲国语么?”</p>
“我祖籍绍兴,会国语的。”</p>
“那可真是太好了。阿鹰,你看珍妮小姐怎么样?”</p>
李鹰点了点头道:“很漂亮,而且实话实说,眼盲是个很好的卖点,这样珍妮小姐,我教您唱一首歌,您唱给我听。”</p>
“好啊。”</p>
半小时后。</p>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p>
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p>
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聚散终有时</p>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p>
至少梦里有你追随</p>
我拿青春赌明天</p>
你用真情换此生</p>
岁月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p>
何不潇洒走一回~”</p>
珍妮不愧是专业的歌手,学歌很快,一首潇洒走一回从她的嗓音里唱出,显得格外的有味道,除了郝仁之外,所有人都震惊了。</p>
这歌,太棒了。</p>
这歌跟珍妮,也太合了,就跟量身定做的一样。</p>
虽然不是粤语,但重新填词的话问题应该也不大,两个版本,足以让她红遍港澳台。</p>
李鹰忍不住拍手鼓掌,对珍妮道:“珍妮小姐,这歌真的是太适合你了,我决定把这首歌交给你来唱。”</p>
“谢谢,我也觉得这首歌很适合我。”</p>
郝仁哈哈大笑,道:“那就这么说定了,签约!把珍妮给捧红!”</p>
说着,郝仁真的拿出了合同,让珍妮签。</p>
合同是真的,公司也是真的,是这几天郝仁临时注册的,为了套小庄,他真的开了一家唱片公司,花了不少的钱呢。</p>
当然,现在全公司除了郝仁这个老板之外,一个签约歌手也没有,珍妮是头一个。</p>
小庄替珍妮看了一下合约的内容,感觉这个合同很正规,而且里面也没有什么霸王条款,便点了点头,示意珍妮签下大名。</p>
“那这首歌要怎么进行推广呢?”</p>
“嗯……做电影主题曲吧,我认识许多拍电影的朋友,屯门的韦吉祥跟我很熟。”</p>
韦吉祥?洪兴的飞龙仔?</p>
小庄闻言微微皱了皱眉,但还是没有说什么。</p>
虽然洪兴是黑帮,但有一说一,他们拍的电影还是挺不错的,好多部的作品都大卖了,据说比贩白粉都赚,而且蒋天生做白道生意的时候向来都挺守规矩的。</p>
退一万步说,这不是还有自己呢么,作为顶尖的职业杀手,虽然只有一人一枪,但他一个人完全有能力把所谓的十二堂主统统杀干净。</p>
至此,大功告成,</p>
李鹰和小庄还喝了起来,这俩人天生投缘,一顿酒喝下来,居然好的跟多年老友似的。</p>
为了取信于人,第二天郝仁真的弄来了乐队,借来了录音棚等设备,像模像样的给珍妮录制了新歌,所有设备和人员全部由洪兴友情赞助,郝仁只象征性的给了一万块钱意思了一下。</p>
结果洪兴将潇洒走一回当做了他旗下电影的主题曲,反过来又给了郝仁二十万的版权费,钞票稍微有点烫手,郝仁又将唱片公司转到了方婷的名下,并让方婷当了她的经纪人。</p>
总之,郝仁为了破这个冰毒案,真的是下了血本了。</p>
……………………</p>
郝仁要用冰毒案偷偷打英国佬的脸,没有媒体的帮助是不行的,鬼知道皮特上面的那个警司级大佬是谁,万一在警队内部只手遮天怎么办?万一是一哥本人怎么办?</p>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郝仁必须要借助媒体的力量,把这件事搞得大大的,最好闹的人尽皆知。</p>
当然,如今的港岛新闻界,已经不再是马家兄弟的天下了,这一摊生意逐渐的也由洪兴接了手,他们北角的扛把子就是搞出版的,不过洪兴这群小混混论本事照比马四海差的太远,印的全是些色情杂志和猎奇新闻之类的,销量倒是还算不错,可要说社会影响力,也就那样。</p>
于是,三天后。</p>
郝仁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成功出现在了明报集团的总编办公室,见到了自己上辈子的偶像。</p>
“金爷您好”</p>
金爷不敢置信地拿着手上的书稿和郝仁的名片,道:“仁警官??寻秦记是你写的?”</p>
“是啊,我从小就喜欢看武侠小说,尤其是金爷您的作品,我每一部都是倒背如流,老实说,如果不是入了公职,我也许会成为一名职业编辑。”</p>
金老叹息一声,爱不释手地放下寻秦记的手稿,道:“后生可畏啊,港岛上谁人不知仁警官有冠军之勇,想不到,就连文采也如此斐然。穿越,好啊,好想法,好创意,此书必将引领通俗文学进入一个全新时代,此里程碑之名作也”</p>
“金爷谬赞了。”</p>
“凭仁警官您的社会影响力和您的半子方展博的财力,有此奇书在手,完全可以自己办一个出版社了,何毕要投稿给老夫呢?仁警官,你图的应该不是稿费吧。”</p>
郝仁点了点头,坦然道:“我是想和金爷您进行合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