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爱之初体验
杨勇救下了那些人的命,那些人都千恩万谢而去。
杨勇这时看陈山堤,不知是应该欣赏还是该害怕,能够从旧北齐投降过来还身居高位,屹立不倒,此人自然有过人之处,纵然不想结交,但这种人也不宜得罪,因此杨勇又跟他说了许多客气话,这才告辞。
经过这事,两人不想再呆在工地,便纵面驰向东边的山野。这是一座小山,山鲜花正开,桃李青涩的果子已经结成,在风头摇曳。
“用不了多久,桃子就可以吃了。”高飞燕说,想起曾经在皇宫摘桃的事,心无限感慨。
“是呀。”杨勇说,想起曾经爬树挂烂了的裤子,也不禁恍惚。
两人下马漫步。此时阳光温柔,走了一阵,便都躺在柔软的草地上,草色青青,阳光暖暖,两人的心情也越来越好。
“小勇,你真可爱。”高飞燕仰躺在草地上,脸上的笑容比阳光更加灿烂,她把右手枕在头下,左手放在双眼上遮挡阳光。
“呵呵,可爱吗?”杨勇趴在她的身边,看着她的脸,笑道:“可爱这个词我听得太多了,不过从你口说出来,是真的可爱。”常听到别人说他可爱,那是大人在逗弄或夸奖小孩,而许多人比他还小,这让他感觉自己总有些怪怪的,但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美丽的女人说你可爱,无论你是大人还是小孩,你都只会觉得幸福。
“难道别人说的都是假的?”高飞燕被杨勇的话逗得格格娇笑,“你不但可爱,而且可敬,我好崇拜你的。”她并没有把手从眼睛上拿开,笑着说。说完才翻身脸朝下,学着杨勇一般趴在草地上,只抬着头。
杨勇正欣赏着她那微微露出领外的雪白颈项,和那因为仰躺而无比高耸的双峰,感觉自己体内有一股热气在涌动。
这个女人的美丽是种能让人心醉的美丽,她的肌肤是那样雪白,她的五官是那样的精致,大大的眼睛,坚挺的鼻子,纵不打胭脂也微微泛红的脸蛋,像桃花一般吹弹得破,她的整个脸都是那样的柔和,有着一种高贵的天真,又有种岁月的苍桑。
他真想凑过头去在她的脸上吻一下,恰巧高飞燕回过头来,一张香唇刚好在杨勇的嘴唇上轻轻一触。
两人都有如触电般,想飞快的逃开,却又半点也移不动。那唇是那样柔软,杨勇微微低头,于是又吻在了她那美丽的唇上。
杨勇心漏*点澎湃,他知道,自己今天终于长大了,曾经让一个成年的灵魂束缚在一个稚弱的**里,让他是那样的别扭却又无助,今天,这具身体终于长大了,虽然称不上成熟,更远没有长到又高又壮,但自己却从此不再尴尬,从此不再别扭,从此不再难受。
自己已经是一个大人,而且是一个男人。
仿佛为了证明什么,又或者有着千年的渴望,杨勇伸出手去,轻轻的揽住了那雪白如玉的头颈,嘴舌头扭动如蛇。高飞燕微微喘息,嘴的香气仿佛兰花吐蕊,她积极的回应着,伸出双手环住了杨勇的腰。
虽然这还只是一个男孩,还没有宽阔的肩膀,还没有粗壮的臂膊。
但抱住他,就如抱住了一棵圪立千年而不倒的大树,靠着他,就如靠着经历苍海桑田而不变的大山,无论他的样子多么稚弱,他给人的感觉却是那么厚重,坚强,安心。
两人紧紧的拥抱着,亲吻着,撕扯着,好像都已经等待了千年,要把对方溶化在自己的心里,再也离不开。
一丝清明还顽强的在高飞燕脑停留,好像停在空不肯游动的一只风筝。
“不,这是野外,不能在这里。”她轻轻的说,羞得一张脸,比梨花艳,比桃花红。
杨勇凝视着她的眼睛,那孩子般清纯的眼神里却是睿智,成熟与爱意,“为什么不能?”他轻轻的说,笑容里竟有种阅尽苍桑的风情,“以地为床,以天为被,以树为奴,以草为婢,鸟儿为我们歌唱,风儿为我们幸福,花香把我们环绕,阳光把我们沐浴,你不觉得,这不是人世间最美丽最浪漫的事情吗?”
他的话还没说完,高飞燕已经幸福得有些晕,她闭上眼睛,尽情享受阳光的温柔,风儿的抚摸,尽情享受爱情的陶醉。
这是一种醉酒的感觉,却比酒更醇更美,也不会头痛,这是一种梦幻的感觉,却比梦更真更实,也不会幻灭。
“有这一刻,纵然明天便死,我也不枉了。”她幸福的喃喃。曾经多少次为国破家亡而痛恨,曾经有多少次为自己的沦落而叹息伤心,然而这一刻,她忘记了国仇家恨,忘记了风尘苍桑。
这种爱情,也许是锁在深宫的公主一辈子也无法享受得到的吧。从这一点来说,自己又何必太过自怨自艾?
两人骑在同一匹马上,让另一匹马慢慢跟随,马儿缓缓的在山间漫步,两人的心情就像这天气一般晴朗。
“我会永远爱你的。”杨勇说。他郑重的说下这句话,那是一个男人的承诺。
“呵呵。”高飞燕回眸一笑,她的笑容很灿烂,“别说永远,有现在就够了。”
“是啊,抓住每一刻现在,就能到永远。”
抓住每一刻现在就能到永远。是啊,但永远有多远呢?高飞燕喃喃的说。
“不,我没有永远,我也不要永远。”她的笑容仍然美丽,却有了点凄然。
“为什么这样说?”杨勇伸出双手去抱她,高飞燕反手环住他的腰,两人手拉在一起,紧紧的握了握。
“因为我不配。”她仰了仰头,“其实能遇见你,我已经很幸福了,我是一个很知足的女人。”她的笑容很灿烂,似乎并没有一点忧伤,但是谁的眼睛,像叛徒一样把你出卖?
“为什么说你不配?”杨勇的笑容也很阳光,似乎并没有因为她的话而感动,而感伤,而感慨,只是很没肝没肺的问。
“因为我的身份啊。你知道的,我不过一个歌伎而已,而你,却是堂堂随公世子,我凭什么配你?别说原配夫人,就算妾侍,那也是可望不可及的奢望。”她又笑了,但眼明显有着泪光在闪亮。
“因为没有奢望,所以我并不伤心。”
“如果我不是世家子弟,却是一个农夫贩卒呢?你还会不会爱我?”
高飞燕想了想,说道:“以前不可能,现在绝对会。”她坚定的说。
“说明你现在已经了解了爱的真正涵义了,那既然你会这样做,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在乎你的身份?”在这个世代,世家大族有着无限的权威,那也是身份的像征,士族从来就不跟庶族通婚,更何况杨家这样的豪门,与一个低贱的歌伎?那种差别就好像蜗牛与大象的差别,就好像泰山与细土的距离,那种鸿沟深似大海,宽似银河,对于这时的人来说,根本就是无法跨越的。
“你不在乎,会有人在乎。”
“我是个会在乎别人的看法的人吗?”
“你不是,但如果我自己在乎呢?”
“呵呵。”杨勇忽然笑了,“我不会让你在乎。我如果不能给自己爱的人幸福,我就不配做男人,你放心吧,无论谁反对我爱自己的女人都没用,就是你自己反对也没用。”他淡淡的说,话里面充满了自信与豪情。
“可是。”高飞燕心无限感动,“我不配。”
“没有不配,只有不爱。”杨勇笑道,话声落地,仿佛掷下一个千斤然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