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说脏话遭天谴?

  是夜,风儿异常的喧嚣。道路旁的风景树在路灯光芒的照射下好似鬼影一般张牙舞爪。迎面走来一个青年,手插着兜,吹着口哨,迈着八字一步三抖地走了过来。

  辛亏这会儿路上已经没有了行人,不然他这个样子怕是要挨打。

  这深秋的夜晚还是有点凉人的。一阵冷风袭来,青年的身体忍不住抖了抖,裹了裹自己身上的衣服,然后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妈的,这才十月咋就这么冷,早知道就应该听老妈的话,早点穿上秋裤,也不用受这罪。”却浑然不记得自己昨晚也说过类似的话,好似那寒号鸟一般。

  青年名叫沈辉,是某科技大学的一名硕士研究生。

  走到一处宽阔的地方时,沈辉突然发现自己周围好像亮了许多。抬头一看,一颗巨大的火球正往自己头顶飞过来。

  “我艹,老子不就是说了句脏话吗,至于直接开大吗?说,你是不是玩不起?”

  ……

  “辉哥哥,辉哥哥你怎么样了辉哥哥……辉哥哥你可不要吓我呀……呜呜,你可千万不要出事啊。都怪福伯那些人,要不是他们将你灌醉,你怎么会撞到桌子上……这都撞出血了……呜呜”

  烦死了,这谁的女朋友,这么矫情,还辉哥哥,咦~~肉麻死了。

  嘶~~我头咋这么痛,我昨天晚上这是喝了多少呀?

  咦?不对,昨晚上我没喝酒呀。

  昨儿晚上……对呀,昨天晚上我终于写完了毕业论文,正往回走呢……结果遇到了……大火球?

  不会吧,我点儿这么背?等等,大火球?我这都没死?哈哈果然老子的运气还是这么好。

  不过这人谁啊?大清早的吵死了,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别吵了,大清早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烦死了。”沈辉大声呵斥道。

  沈辉的这一大声登时吓得那女子一哆嗦,连带着怀里的沈辉也抖了一下。沈辉这才发现自己躺的地方过于柔软了,比席梦思还要柔软。

  这一发现令沈辉一惊,连忙睁开眼睛,看到的却的不是想象中的医院,反而是一个古色古香的房间,屋里布置的特别喜庆,就跟古装剧里的婚房似的。

  对,就是婚房,自己在剧组?已经拍上了?没得说,肯定又是宿舍那几个二愣子,玛德成天没事做就知道用老子的颜值赚钱,最可气的还是每次用自己颜值赚来的前去泡妞,泡来的妞却从来不介绍给自己认识。

  玛德,一群傻叉。忍不住在心里再次吐槽一次自己的那些傻子舍友。

  不过现在也顾不上配合他们了,自己有点头疼,这群傻❌,玛德,一天天就知道搞事情。

  伸手往自己头上一摸,发现湿漉漉的,再一看自己的手掌心,都出血了。沈辉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自己那群逗比舍友虽然平常经常搞事情,但是自己遇到了事情冲到前面的肯定是他们。

  而且北京的秋天也是很冷的。默默的摸了一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都快赶上夏装了。躺在地上这么长时间也没有感到冷。一点也不正常好伐。

  而且自己自从遇到那个大火球到现在没有一点记忆,说明自己当场就昏迷了。自己那帮沙雕室友看见自己昏迷肯定第一件事就是送医院,所以也不成立。

  再环顾四周,这房间里的东西看起来都价值不菲,有哪个剧组愿意这么花钱?

  女孩看着自己的辉哥哥,自从醒来之后一会儿摸摸这里,一会儿摸摸那里,上瞅瞅,下瞅瞅,就是不看自己一眼。

  气鼓鼓的哼了一下,果然,得到之后就不珍惜了,呵,男人。

  结果等了半天,沈辉还是没有看他一眼,自顾自的在那黄花梨桌子上摸来摸去。

  忍不住开口道“辉哥哥,你在找什么,让璇儿也帮你找一找吧。”

  沈辉这才想起来这房间里还有一个人来着,果然头疼严重的影响了我的思维。

  回过身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肤色洁白如瓷的白玉娃娃脸,一双娇媚的桃花眼看见他转过身来,登时像月牙儿一样弯了下来。那张不大的小嘴正在一开一合说着什么。

  但是沈辉现在已经听不见了,不同于刚开始头皮蹭破的那种疼,这次的疼是由内及外,好像皮球快要涨破了似的。疼痛一波一波的袭来,沈辉感觉自己的脑子里好像突然多了好多东西。

  眼前的这个女孩叫陈璇,是自己青梅竹马的女孩。两家从自己很小的时候就订下了娃娃亲。因为陈家突然遭遇巨大变故,她的父母就把她送到沈家来避难。为了完成小时候的约定,同时也是为了让她安心,沈辉就和她成了婚。

  而今晚就是他们两人的婚礼。他们两人从小一起长大,沈辉对她的喜欢自然不必多说。现在,终于要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了,沈辉一高兴,就和福伯他们多喝了几杯。

  回到房间的时候,按捺不住自己心中的激动,猴急的就要往上扑,结果一脚踩偏,脑袋撞上了旁边的桌角。要是搁平时,倒下的时候还能调整一下方位,至不济撞上结实的部位,他自己还能凭借强壮的身体硬抗一下。但是不偏不倚就磕到了太阳穴上。

  所以,他就悲催了,娶了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偏偏自己福缘浅薄,没有那个命去消受。反倒是让后来的这个沈辉占了便宜。

  所以说,志得意满的时候通常往往都是翻车的时候,切忌酒后开车也是很重要的。

  脑子里一团乱麻,沈辉也不去多想,知道自己怎么来的就好,其他的留给明天的自己去头疼吧。

  古人云:天予不取,反受其咎。这不?前身这个倒霉催的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吗?老天给他赐了一个美得冒泡的媳妇儿,他不赶紧跑来洞房,跑去和一帮大老爷们儿去喝酒?

  好家伙,出事了吧?

  自己可不能学他那个倒霉催的,还是趁早把正事办了吧。

  不过……自己的这个媳妇虽然美得冒泡,但是这脸有点太嫩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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