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开幕大典

  两日后,群仙墓外人山人海。

  决定九州未来前途的群仙大比终于是正式拉开了帷幕,九州大6的修士们闻风而动,齐聚丰都。

  与群仙大比直接相关的人员,早几日就分批进驻了群仙城,如今赶来的则多是热心围观之士。

  除了修士之外,如今丰都内凡间中人更多。毕竟修士们修为有高下,那些金丹元婴们可以风餐露宿不假外物,可修为不高的修士们想要解决衣食住行,多半还要着落在凡人身上。

  群仙墓外丰都城常住人口如今已大半是凡人,他们不远万里来此为修士们提供各种服务同时也享受修士的回馈。而当群仙大比将近时,由九州各地而来的流动人口更是越来越多,单是凡人就已数以百万计。到大比开幕前一天,最靠近群仙墓的地方人头攒动,修士和凡人混在一起,地面上,半空中,到处都是人。管你是金丹真人还是凡间一介厨师,在这样的人山人海中也看不出几分区别来。

  于是自然会有修士们抱怨万仙盟这一视同仁的政策。

  除了那些直接相关,提前进驻的人员之外,群仙大比向九州大6所有人开放,无论修士还是凡人,正道还是邪魔,甚至来自九州大6以外的外域来客也一并欢迎。只要沿着群仙墓之门进入群仙城,就可以自由观看其中的所有比赛,甚至可以自由取用其中的食品物资。所以此时聚集到丰都城的甚至还有许多逃荒饥民,更是让丰都增添了许多乱象

  一位被人潮挡在距离大门数里之外的修士忍不住抱怨起来:“妈的,组委会到底在想什么啊,对修士一视同仁也就罢了,怎么连凡人都放了进来?这群仙大比跟他们有什么关系?难道届时要让我们这些修仙之士表演给凡人看?简直成何体统”

  一边说,他一边强忍着四周令人窒息的浓厚味道——凡人们的汗臭、口气,一些人在街道上边走边吃散出的食物油腻气味。混合起来,让他这位虚丹修士都有些禁受不住。

  而在他身旁,他的师弟也是开口抱怨:“实在搞不懂那个叫王6的家伙到底在想什么……听说这段时间里,他可是让所有人都吃了不少苦头。”

  自从王6担任总策划以来,层出不穷的奇思妙想真是让九州修士们叫苦不迭,尤其是别列入大比名单的那两千人精锐团队更是深受其苦。为了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堪与地仙匹敌的实力,王6真是将所有能够动用的手段都用过了,饱受争议的异性变装只是其中一环,更多的创意令无数人……成效斐然之余,他本人也承担了极大的舆论压力

  哪怕是没有资格参与集训的也都了解到如今九州大6有一位做事不依常理,天怒人怨的金丹真人。

  “妈的,等这次群仙大比结束了,一定要找他算总账。”

  “至少废他十年修为”

  “十年也太便宜了,像他这么无法无天的,非得在死室中静坐百年才好”

  两人正义愤填膺的讨论着,忽然肩上各自多了一只浑厚有力的手。

  刹那间,虚丹修士的玉府丹气为之凝结,千锤百炼过的肉身也战栗不休,两人想要回头,却现脑袋早就不听使唤。

  然后,耳边传来一个嗡嗡的声音。

  “就凭你们两个,给王6舔鞋都不配,就少在这里大放厥词了。”

  “尊,尊驾究竟是……”

  “别问我是谁,你们两个不配知道。我只告诉你们,这次遇到我算是你们运气好,王6其人争议虽大,但受过他恩惠的人也是不少。换成别人,杀你们两个小虚丹也就是动动手指的事。丰都城的规矩保不住你们的命。”

  话音落,两位虚丹就感到肩上一轻,骤然的变化让他们重心不稳,双腿更是虚浮无力,浑身法力硬是提不上来,于是扑通一声就坐倒在地。然而在人潮人海中忽然坐倒,下场也就不言而喻,很快就有大批的脚印印在他们身上。

  两人被踩得狼狈不堪,虽不怎么疼痛,但修士的体面自然是荡然无存。想要抬头看清那人的身姿面容,却只能从无数双鞋底的阴影中,捕捉到一个雄浑魁梧的背影。

  “……为什么我觉得那个人穿的是裙子?”

  “大概是你被某位穿裙子的女侠给踩花了眼吧,话说我真的快要被踩死了,快来拉我一把啊,哪个王八蛋故意踩我的脸?”

  故意踩人脸的小王八蛋带着一脸的坏笑,在人山人海中滑溜地行进,同时手中握紧了一只锦绣丝袋。

  少年名叫舒嗣,年方十四,是这丰都城内一介流民。几年前跟着一队游商来到丰都,后来游商走了,他却留了下来,隔三差五在城郊各家店铺打些短工。这舒嗣虽然身量不高,却四肢修长,尤其一双巧手最是灵活。一些商家怜悯他自幼父母双亡,便不时给他些差事。但很快人们就现这小子虽然手巧,却巧在顺手牵羊,偷鸡摸狗。他打工的地方总会莫名其妙少些物事,未必有多珍贵,却总归让店家晦气。

  这舒嗣手脚利索,在丰都混了大半年都没留下什么证据,可也不再有店家愿意施舍他。失了正经营生,舒嗣于是于脆成了混混,正儿八经做起了扒窃的生意。他拜了城郊一个黑老大,仗着机灵,过得倒也滋润。

  他一向知道什么人能动,什么人不能动。尤其是见识了几个同伴瞎了狗眼去招惹修仙之士,被当场打断了四肢,连三魂七魄都被勾去一半的惨状。他就更是做事谨慎,宁可收获少些,被黑老大喷一脸唾沫,总好过被人炼成魔器,生不如死。

  然而这两日,丰都内风云变化,大批人涌来,以往井然有序的状况不在,舒嗣看到机会,便大胆出手,很是有些斩获。

  尤其这日群仙墓大门全面开放,城内人山人海,许多监控的法阵不堪重负而失效,而为了维持基本秩序,城内动了封禁法阵,限制修士们不得随意动用修为。于是这些小混混们更是没了管束,在城内无法无天。

  像刚才那两个虚丹修士,论及实力,随便伸出一根指头都能碾死一百个舒嗣,但如今却只能拥堵在人群中,被个蝼蚁一样的小毛贼窃取了腰间的储物芥子袋。

  “鼠四,收成怎么样?”

  此时舒嗣正躲在一个墙角掂量芥子袋,忽然听耳边同伴声音,一转头,正是自己的狐朋狗友。少年一乐,将长衫衣襟掀开一角,只见里面精巧地拴着十多只锦囊。

  同伴倒吸一口凉气:“你好大的胆子这都是修士的东西,你就不怕他们循迹找到你,勾了你的魂去?”

  舒嗣嘿嘿一笑:“谁要找那种能勾人魂的修士下手?我是专挑傻瓜下手。你别看那些修士高来高去的好像很了不起,其实蠢货大有人在,好多都是修仙修傻了的,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你就猫着他们下手,准没事儿。”

  同伴羡慕不已:“我可没你这么大的胆子……不过这修士的东西,你又打不开,要来何用啊?”

  “我打不开,总有人能打开,你忘了城西那个死人脸?他就收修士的东西,而且东西给了他,就跟你没什么关系,绝对没人会找你。”

  “可是死人脸进门去了啊。”

  舒嗣顿时傻眼:“啊?他进了那个大石头门了?”

  所谓大石头门,自然是指群仙墓的大门。此门平日里只对管委许可的修士开放,至于丰都凡人,虽然夜夜都能见到那高耸入云的宏伟大门,却从来没机会进去一睹真容。

  “这几日好多人都奔那大石头门去了,除了死人脸,还有那个青衣老道,桃花娘子都是。”

  舒嗣更傻眼了:“这,肯收获的人怎么都走了?”但少年随即眼珠一转,有了决定,“对了,我也去”

  “你也去?”同伴愣了,“你去于什么?老大说了,谁也不准进去,小心惹祸牵累了大家。”

  舒嗣啐道:“那没用的怂货,听他放屁还牵累大家,老子当初摸到灵石,找死人脸换了银子的时候,他怎么就不怕牵累了?老子偏就要去了,听说那大石头门里全都是仙人,万一有哪位仙人看我顺眼,就算不收我当徒弟,随便赐我两颗仙丹,我也不必做什么混混了。”

  “你想得倒美”

  “哼,你没听前几日有个高人在茶社里讲道时说,人若没有梦想,与咸鱼有什么区别?”

  “咸鱼能吃,人能吃吗?”

  舒嗣眯了眯眼没说话,人肉的滋味,其实也没那么新奇。

  过了一会儿,他笑道:“反正我是去定了,你要是跟着我一起,咱们到时候就能一起作仙人,不过就算你不跟着我,以后我做了仙人也忘不了你的好处。”

  同伴知道他主意已定,也就不再劝说:“唉,祝你好运吧。”

  舒嗣依仗着灵活的身手,在拥挤的人群中硬生生杀出了一条路,终于在当天傍晚杀到了群仙墓的大门前。

  这座被不断扩建的大门,此时门宽足有数里,顶端高耸入云,犹如一只洪荒巨兽之口,不断吞噬着千千万万的生灵。

  舒嗣在门前吞咽了一下口水,便混在人群中踏步而入。

  门后,一个崭新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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