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三章 逃亡那些年(中)

  既然汪麦都这么说了,那在场的几人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是继续侧耳倾听着他的讲述。

  朱铨是最淡然的了!

  身为记者,他可是希望汪麦说的越详细越好的。

  很多时候,一句不经意间的细节,就能够透露出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

  朱铨听着汪麦说自己“与人为善”的那些事儿,不难得出,汪麦的行为虽然是出于自保,但周围的人都觉得他是个好人。

  那既然是好人,当然了,不是被女生发出“好人卡”的好人,一定是会被一些质朴的女生喜欢上的。

  毕竟那个时候,华国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还没有被英美资本主义的奢靡风气给玷污影响,很多的女生在择偶的时候还是会将人品放在第一位的,而不是金钱、房产、地位。

  记得那时候的《新华字典》里面还有这样的一个例子:

  “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

  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

  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

  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现在...

  不提也罢!

  趁着汪麦喝口水的功夫,朱铨问出了自己心中所想:“汪大哥,你说的女学生是不是在你开拉面店的时候认识的?”

  汪麦点了点头,说道:“她是一个经常来我这儿吃拉面的女大学生,我也不知道她是爱我哪里,只说我这人太好太善良了。”

  “汪大哥这样的‘助人为乐’,被一个女大学生天天看在眼里,对你产生爱慕的情感,渐渐爱上了你,是件十分正常的事情。”

  朱铨开口说道。

  “哈哈,朱小弟,你不愧是个记者,说的话都那么的悦耳动听。”

  汪麦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

  依照汪麦所说,这个女大学生学历高,人又漂亮,还巨善解人意,他自己做梦都没想到对方会爱上他。

  一个真心爱慕,一个久旱逢甘霖,在干柴遇到热火之下,两人很快同居了。

  所以,接下来就应该是“琴瑟和鸣”的环节?

  只是...

  朱铨听着汪麦的叙述,一边回忆着初次见到汪麦的印象,怎么看怎么觉得汪麦不像是两个人住的样子,而是独居了很长时间。

  而且,汪麦当时是在新疆,可现在是在东北,所以这些年之中在汪麦身上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朱铨心中越是疑惑了。

  同样疑惑的还有张鹏以及吴锦飞等三位警官。

  不过,众人没有发问,只是听着汪麦继续讲述。

  “哎...”汪麦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只是没有想到啊!等我也爱上了她,真真正正的跟她同居在一起后,我却发现这越来越不是自己所想的那样,绝对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是钱的问题?”

  吴锦飞又一次将头探了进来问道。

  汪麦回过头看了吴锦飞一眼,没有回答,只是抬起自己被手铐烤住的双手,右手的食指与中指之间比划了一把剪刀的模样。

  “老汪,抽烟!”

  吴锦飞给汪麦点了一根烟。

  汪麦抽了一口,神清气爽,似乎是将心中的郁结消散了大半。

  “在同居以后,她似乎是变了一个人,再也不见当初的温润可人。”汪麦似乎已经释然了大半,讲述起来的语气没有那么的悲伤:“她却总嫌我这拉面生意挣钱太少,一直要我出去,离开新疆,大胆闯一闯。”

  之所以说汪麦释然了大半,没有说他完全释然,那是因为汪麦一直用“她”来代替那位女大学生,而不是以“某某”的小名来代替。

  “不是我不想闯,我背着命案哪里敢闯啊!在一次争吵中,她说我鼠目寸光就是个窝囊废。我爱她,但我给不了她想要的东西,我更不能把我是个杀人犯的事实告诉她。”

  汪麦在说完他们俩之间的争吵后,最后说出了两人“掰”的原因所在。

  从汪麦的讲述中,朱铨察觉到了汪麦内心还是十分喜欢...不对,是‘爱’她的。

  汪麦说他痛苦极了,于是他决定离开,走的那天,他谁都没说,只悄悄带走了‘金照燕’的身份证。

  汪麦再次叹了口气,再次抽了口烟。

  开拉面馆的日子是汪麦这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

  在那段时间内,他真想做回一个正常人,好想有个家。

  但人生没有后悔药,离开后,汪麦心痛得不行,他不想活了!

  “那个时候我开始迷茫,我这样逃下去,什么时候才是尽头?有什么意义?我感觉生不如死。”

  汪麦一边抽烟,一边吞吐,一边开口说道。

  汪麦说自己原本打算是想南下,从新疆摸到云南,然后从云南边境偷渡,但是却上错了火车,直接北上来到了东北。

  汪麦心想,都是边境,去哪不是去呢?

  所以半路上,汪麦就没有跳车,直接继续乘车。

  但到了边境后,他又不想走了,失恋的痛苦让他想吸/毒,但人生地不熟一直找不到毒源,只能整日借酒浇愁。

  很快,钱也用完了。

  汪麦说,当时的他生无可恋,所以决定自杀。

  在打定死的主意后,汪麦去常光顾的饭店赊了一些酒菜,然后买了一瓶农药,准备吃最后的晚餐。

  他一边喝酒一边流泪,想父母,想家人,想初恋,更想那个女大学生。

  他后悔为什么自己不学好,为什么混得如此下场。

  想着想着,汪麦不知不觉就醉了。

  后来,直到房东进来问他要房租,才把他叫醒,然后发现了那瓶农药。

  看他解释不清,房东把“敌杀死”扔了,还把他赶出了出租房。

  死不成,只能去找工作。

  汪麦说,他想到洗车场去找份临时工,但一问工资很低,正在灰心丧气时,他意外看到一个擦鞋匠。

  就是一瞬间的念头,他决定不再给人打工,要去擦皮鞋,做个自由职业者。

  当时汪麦口袋里剩下不到一百元钱,他用二十五元请木匠做了一个擦鞋箱,再花了四十元钱买来鞋油和擦鞋刷等用具。

  听到这儿,在场的三位警察脸上露出难以名状的神色。

  对!

  就是擦鞋匠!

  汪麦做这个擦鞋匠,在自己这些警察的眼皮子底下,足足安然无恙的过了十多年!

  真的是太丢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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