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艰难的“吃瓜”群众(求首订)

  “那么你们知道,那位妇人犯了什么罪吗?”这紧随而来的一句话则是彻底的让弹幕铺天盖地起来。

  这男的有罪似乎已经是相当明朗的一件事情了,可是这妇人犯罪?

  不至于吧!

  “张三老师,快说啊!”

  “这女的也犯罪了?”

  “不懂就问,为什么这女的也犯罪啊?”

  “这个总不会也是‘破坏军婚罪’吧?”

  “静候大佬的解答!”

  “大家别说了,快听张三老师下面说的什么吧!”

  ...

  因为是已经提前录制好的视频,所以朱铨在说完这句话后,知道网友们会有很大的反应,就直接给足的反应时间,就像之前在说男子犯下的罪过一样,都是停顿了两三秒钟才继续往下说。

  朱铨厉声道:

  “这位妇人犯了两种罪,第一项罪名是婚内出轨罪!

  根据华国《婚姻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婚内出轨违法的具体有三种情况分析。

  其一,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的,可构成重婚罪。

  其二,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发生***等偶然事件,属于道德约束范围,并不违法。

  其三,因一方的出轨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但由于《刑法》中也规定了‘军婚’的特殊条例,所以,长期发生不正当关系在此种情况下为违法行为。

  所以,妇人除了犯罪以外,若是离婚,那也不会获得任何财产。”

  众网友倒吸一口凉气。

  朱铨嘴依旧没停,继续嘚吧嘚,道:“这第二项罪名是非法处置婚内财产罪!

  因为在婚姻期间,妇人曾为其情人李四多次购买奢侈品以及大宗商品,并以投资的名义转移夫妻的共同财产。

  所以,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以及《婚姻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方不得擅自处理。

  所以,妇人必须追回所有给予李四的钱财,否则其丈夫一旦将其告上法庭,那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禁。”

  又是一系列硬核普法!

  还没等众人喘过气来,朱铨再一次将那出轨的妇人所犯下的两项罪名给罗列了出来。

  网友们已经是震惊的到不能说话!

  弹幕久久没有出现一条。

  整个视频光溜溜的,只有“张三”一人。

  大概是已经料想到会出现这样的一个画面,“张三”没有停顿,直接问道:

  “各位网友们,通过我刚刚的描述,你们应该知道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我的那位朋友李四想要完全脱罪是不可能的。那你们觉得,在这些罪名之下,我的那位朋友李四需要被判多少年的刑吗?”

  此话一出,观看视频的网友瞬间又炸开了锅,唯独一人直接陷入了沉默。

  正在床上躺着的那位提问题的男子,他握着手机的双手已经开始颤抖起来。

  男子已经害怕起来。

  他发现,朱铨所说的那位朋友李四,他所有的行为与自己是完全一致的,简直就是一模一样啊!

  所以,会被判几年?

  想要完全脱罪,是不可能的了!

  现在主动自首或者是承认错误,将钱财全部归还给妇人,了断此情缘,祈求宽大处理,这才是能够使自己少坐几年牢的关键!

  那难道自己是要坐那么多年的牢?

  自己就只是勾搭了个有夫之妇,只不过她刚好是军人的妻子,只不过她刚好是有钱人,只不过她刚好是寂寞了,只不过...怎么就怎么的“十恶不赦”,犯了这么多条罪名呢?

  男子没搞懂,也搞不懂这些,但是就这个普法专家张三说的话而言,好像确实是这么回事儿。

  男子的嘴唇止不住的哆嗦着,看向旁边那位妇人的身子也不觉得那么的兴致勃勃了,内心充满了恐慌!

  “几年?”

  男子颤颤巍巍的发送了一条弹幕去。

  朱铨也不卖关子,直接开口道:“我的那位朋友李四是犯了三种罪,罪名并不重复,罪行也是叠加的,也就是说,他被判的刑是三种加一起的,而不是选择这三种中最重的那个进行实施。”

  “我们一项一项的来看,第一项是破坏JH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项是物权诈骗罪,根据所得到的财务进行划分,我那位朋友李四是两年,因为其余的财产如数归还了;第三项是...”

  朱铨并没有将最后的判决结果给透露出来,因为这个判罚是有弹性的,在一定的规则内,全部是由法官来做主判定。

  而法官量刑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看犯人是否真心认罪,若是真心悔过,那就按照权衡后的最低标准进行判刑,而若是认罪的态度不好或者还蔑视法庭的话,那一切都是按照最高量刑进行审判。

  所以这里面门道很深,朱铨身为一个普法专家,又不是法官,自然是尽量不触碰最后一步的量刑,除非是板上钉钉的“死刑”才会说。

  朱铨所扮演的“普法专家张三”最后再次发出警示,道:“多少年,你们自己来判定。我只想告诉你们,我的那位朋友李四已经进去好些年了,到现在还没有出来。”

  “那位兄弟,听张三我一句劝吧!趁着你现在还没有被她的老公发现,趁着你现在还没有陷的很深,趁着你现在已经是有了离开的心,趁着你现在还没有我那朋友李四那么的严重...我劝你还是去自首吧!”

  what、fuck?!

  那位提问的男子身上已经直冒冷汗了,一把将手机扔在了地上,不愿意再多看那个视频一眼。

  什么玩意啊!

  我自首?!

  我自什么首?!

  但是...我怎么感觉那个李四就是我,而我就是李四呢?!

  男子再次看了熟睡的妇人一眼,再回想一下她那孔武有力却无时间相伴的老公,身子再一次打了冷颤。

  算了,算了,我还是早点离开她为妙!

  男子打定主意,身上的恐惧感才慢慢消失。

  而在微博上,众网友是齐声“握草”的!

  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啊!

  本来还是一个情感咨询,怎么说着说着就变味了呢?

  众网友们感觉到自己一开始是吃了个“情感咨询”的瓜,可没想到又变成“打架揭露”的瓜,然后再变成现在“劝人自首”的瓜。

  作为一个“吃瓜”群众,面对这种混合着多种口味的瓜,实在是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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