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又爆一把

  霸气家族,也是名声赫赫的大家族,实力与干将家族不相上下,因为和狂人家族是盟友,霸气和干将之间没少动手,不知约了多少个服PK,谁也没把谁打服气。

  得罪了干将*门神,又不想离开白日门,索性换了一条线路,弄不好还能再打一个半兽统领。

  抱着这样的想法,刘瑾换到了10号线。

  结果,刚刚换线,身边却趴着两只天狼蜘蛛。

  凸起的尖牙,像钻石一样闪着精光,别说血肉之躯了,就算丢个铅球过去,也会被天狼蜘蛛咬的稀碎。

  “我去!这玩意儿,一只老子都对付不了,还给我整出一对来。咋滴,在谈恋爱啊?不好了意思两位,小生打扰了。”

  嗖的一声,随机一点,飞走了。

  50块一个的随机,又把刘瑾送到了矿洞门口。妥妥的神飞,转身就能进洞的那种。

  “奇怪!感觉这洞跟我有缘一样。难道洞里有洞,藏着宝贝?”

  回忆传奇中,没有明细地图,只有一个简略地图。在外面还好,能看到各大洞穴的入口,可到了洞穴之中,简略地图都没了,只有出口的标志,压根儿就没有下一层入口的标注。

  在这样的环境中,只能凭借以往的记忆前行。

  见识了毒蛇山谷的蛇王,不得不怀疑矿洞不止一层,在其深处,很有可能藏着未知的大怪物。毕竟白日门这个地方,表面平静,实则妖气冲天,不知藏着多少大凶之物。

  嚯嚓!

  白光闪现,刚走进洞穴,又挨了一记雷电术。

  “有完没完了?为毛每次进来都要被雷劈,我TM又没做过什么缺德事!”

  别看刘瑾这会穿重盔,拿修罗,防御和攻击增加了不少,可他的魔防没怎么变,就多了一点。电僵一个闪电劈下来,照样拿走他19点生命。

  去死!

  青铜斧换成了修罗,攻击力足足增加了5点,一斧头劈下去,电僵头上冒出-30的数字。一连六板斧下去,丢翻了155点生命的电僵。

  尸气外泄,黄金埋土,地上多出一坨金币来。

  砍了这么久的僵尸,已经习惯了低下的爆率,封魔谷的好日子,好像一去不复返了。

  充的一声。

  刚刚捡起地上金币,突然想起包裹中还躺着几件装备。

  “我曰!只想着跑路,居然忘记飞回城了,这不浪费随机嘛!算了,反正这里没什么人来,也不爆东西,等红药用完之后再回城。”

  将近九捆中红,加上包里的其他东西,211的负重已经去了九成九了。要是爆出裁决来,丢药都丢不赢。

  刚才只顾着聊天打架,还没看过装备是不是极品。

  黑檀手镯早就看过了,魔法0-1,没什么特别的。反倒是半兽统领爆出的装备,还没检查过。

  按下F9,打开包裹,鼠标先是指到了凝霜身上。

  凝霜,攻击10-13,等级要求25,重量20,持久20。

  “这攻击下限,在所有装备中应该是最高的了吧?可惜上限攻击低了一些,要是能再高个四五点,炼狱也比不上,可惜不是极品,不知道能卖多少钱?应该比重盔甲贵吧?”

  看完了凝霜,鼠标又挪到了魔法长袍身上。

  魔法长袍女,防御3-6,魔防3-4,魔法力0-2,重量12,需要等级22。

  “又不是极品!要是魔法0-3或者0-4就好了。想当年为了穿上恶魔长袍,到处找极品装备凑魔法力,最后还是在网吧老板那里借的魔3长袍,魔2手镯,最后还喝了一瓶魔力水,才勉强穿上了恶魔。为此还给网吧老板买了一包红塔山,好像花了我七块还是几块,当时都够上个通宵了......”

  想起十几年前的往事,没少骂网吧老板这个奸商。

  骂归骂,可挂在脸上的笑容,说明刘瑾很享受那段回忆。

  光顾着回忆的刘瑾那里知道,很久没有玩传奇的他,只记得装备的主要熟悉,早已忘了装备的详细情况了。

  看完了装备,鼠标又在药水上扫了一遍。

  强效金疮药在打架的时候已经用了,包裹里就剩下两个太阳水,两个强效太阳水,以及一瓶打架神药疗伤药水。

  跟普通药水比起来,太阳水和疗伤药水,都是瞬间恢复的神药,既能恢复生命,还能补充魔力。

  尤其是疗伤药,其疗效之猛,堪称不死神药。使用之后能瞬间恢复100点生命,外加160点魔力,简直是打架PK的保命神药。这玩意,不到紧要关头是舍不得用的。

  一边看着包裹里的装备流口水,一边在矿洞内砍着僵尸。

  防御4-7的重盔甲,比防御3-3的轻盔甲,多了足足4点防御。这个时候,普通的僵尸攻击,已经很难对他造成伤害了。

  即便攻击没有落空,也只有一两点的伤害,只要不遇上电僵,同时对付四五只僵尸也不怕,打怪过程比之前轻松太多了。省下不少要钱。

  嘿哈~哈~

  僵尸砍了一个又一个,包裹里的金币越攒越多,空空的经验条也窜出了苗头。

  Piapia

  顶着雷电又砍倒了一个电僵。

  啵的一声,又爆了一把鹤嘴锄出来。

  “哈哈!终于又打到这东西了。”

  看到这玩意,不由想起红利商人说过的话。回忆传奇中,任何矿石都有它的用途,沙巴克被玩家占领之后,鹤嘴锄必将成为各大势力竞相争夺的装备。

  看着攻击只有0-8的鹤嘴锄,心痒难耐的刘瑾换下了修罗,对着矿洞挖了起来。

  杵~杵~杵!

  金刚打造的锄头,落到矿壁上,像是在挖土一样,听不到半点金石相击的声音。挖了十几分钟,照旧毛都没有一根。

  “记忆中挖矿是件很容易的事呀!怎么挖了半天,什么都没捞到呢?难道要占领沙巴克之后,才会开启挖坑功能?”

  想到回忆传奇的奇葩设置,下贱的管理团队很有可能这么做。

  “算了,还是好好升我的级吧。多打点锄头,还怕以后挖不到矿石吗?沙巴克那种地方,两三个月后能不能拿下都说不准。”

  然而,别看锄头不能当做兵器,这玩意还真不好爆。

  继续砍了四五个小时的僵尸,兜里除了多出十几万金币外,愣是没多一件东西,药水到是消耗的差不多了。

  “这鬼地方,难怪被人嫌弃,不爆装备就算了,药水也没看到几个。其它地方不这样呀!人家蜈蚣洞还爆东西呢!”

  玩过的传奇都知道,蜈蚣洞是对战士、道士最友好的地方,没有远程攻击的怪物,怪物的攻击也不高,爆率高不说,还容易出极品。

  要是不蜈蚣洞的玩家太多,刘瑾早就跑到那里砍蜈蚣去了。

  因为不怎么爆东西,白日门的矿洞确实没什么人,玩了一两个小时,碰到玩家,还不到十个。这对于躲躲藏藏的刘瑾来讲,确实是一个好地方,既不用跟人抢怪,还可以随心所欲的佩戴运九项链。

  地方确实是好地方,美中不足的是僵尸的经验少了一些,再加上不爆东西,内心深处已经开始嫌弃这个地方了。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离开了白日门,跑去土城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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