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裙子的理解

  但他完全没有发现我打了耳洞,戴了一对镀金的耳坠,翩翩起舞的芭蕾姑娘,是我花了半个月的工资,在人民商场里买的。

  我向乐乐倾吐过我和皓轩如今的关系,乐乐说,女人是容易让男人厌倦的动物,所以我们要长久的抓住他们的心,必须学会风情百变。乐乐是我们当中最早熟,也最讨男人喜欢的姑娘,大学四年,她换了好几个男朋友,每一个男孩子都爱她爱的死心塌地。可她的心却如石头般的硬,一旦发现对方身上有她难以忍受的毛病,立马就提出分手,丝毫不顾及彼此间存在的感情。

  乐乐现在的男朋友是一家公司的市场总监,比我们大十岁,是她在酒吧里认识的。乐乐说他跟我们都不一样,他是一个有抱负的男人,于是她使出浑身的解数来妖惑他,把那个市场总监迷的晕头转向。除了不着急与她结婚,他什么都满足乐乐,经常送她名牌的包包和衣服。

  这些物质的东西是皓轩给不了我的,可我从没有责怪过他,但他是一个极其要强的人,旁人的富裕衬托着我们活的有多么的狼狈。他篮球打的好,曾是学生会的主席,这些优点都无关紧要了,转而被一个新身份代替,他现在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实习律师,收入是寒碜的,地位是卑微的。

  良久,我们一句话也没有讲,见我百无聊赖的玩弄手中的可乐杯,皓轩把杯子拿过去,咕咚咕咚喝里面的可乐。他对我的冷漠,常使我以为他已经不爱我了。然而在我绝望的时候,他又会给我打来电话,“小书,我们见个面吧。”

  他的声音平静又温和,让我产生一种自己过于矫情的内疚感,他仍然是爱我的,我想着,目不转睛的注视着皓轩。他穿着一套打折的西服,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睛,同我在大一迎新晚会上见到他时没有区别。

  虽然我是一名编辑,在我的笔下诞生过不少的故事,但我对于感情,口齿是木纳的,我从没有问过皓轩是否爱我,我也从未直白的表达过我对他的情感,只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内心是永恒的四月天。

  突然他站起了身,看了看手表,说:“我送你去坐地铁吧,我要回所里写份诉状。”

  我也看了看手表,说:“已经五点钟了,你还要回所里加班?”

  “没办法,实习律师的生活就是这样子的,写诉状,跑证据,反反复复,熬过这一年就好了。”

  他充满希望的说出这句话,像是他自信满满,把未来看的一清二楚似的。我跟在他身后走出肯德基的大门,玻璃门上映出两道瘦削的身影,想起一年前也是在这家店,我们击掌欢呼憧憬前景,那般的激情昂扬,只不过一年的光景,物是人非。

  马路上的车辆很多,皓轩走的特别快,高挑矫健的身姿转眼到了马路对面,然后他站在那里看我过马路。我独自在车水马龙间穿梭,晚霞渲染了天边,起了风,扬起我穿着的风琴褶长裙,腰带尾端的两颗铃铛叮铃铃的响,猛然间有种孤独的想落泪的冲动。

  终于到了马路对面,他伸手牵住我,爱怜的责备,“你怎么不紧跟我,被汽车撞到了如何是好。”

  一股暖流从我的身体里穿过,爱情真的是一种很感性的情绪,内心的阴霾和不畅在瞬间消失殆尽。我挽住他的胳膊撒娇道:“乐乐说过,我们现在只是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夫妻,你对我没有扶助的义务。”

  不料皓轩皱起了眉,“乐乐是你的偶像么,成天把她挂在嘴边上,你是不是特向往她现在的生活?法学院的高材生,毕业后却依靠男人生活,说起来是一个难以令人置信的笑话。”

  我听得懂他酸溜溜的口气,忙解释道:“她有她的生活方式,我们有我们的,我一点都不羡慕。乐乐自然是比不上你的,你是你们学院寥寥无几刚毕业就通过司法考试的,皓轩,我为你感到骄傲。”

  我抬起晶亮的眸子鼓励他,晚风飘浮我长长的发丝,将发梢吹到了皓轩的脸上,我们近在咫尺,却在话题里找不到契合点。

  他拨弄开我的头发,淡淡的说:“英雄不提当年之勇,进了律师事务所的有谁没通过司法考试。”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的回答,于是抿嘴一笑。

  皓轩问道:“新买了一副耳坠?”

  原来他已经发现了。

  我乖巧的点点头。

  他摸了摸那一对芭蕾舞女,我羞赧的低下头,在晚霞的映照下,那对耳坠该是柔情的玫瑰金色。

  他说道:“真好看,是在大学旁的小店里买的?”

  我摇头,“不是,是人民商场里。”

  他又问:“穿的是新裙子?”

  我说是。

  然后他不言语了,我胡思乱想的猜忌着,大概他觉得我乱花钱了。可是突然他抱住了我,“以后不要再穿这条裙子了。”

  我轻声问:“怎么了?”

  他说:“我看了心里难受。”

  说完,皓轩重重的搓了搓我的背,扭头而去,走的坚决而理智。我久久的凝视着他远去的方向,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在何时。一大早起床收拾打扮,穿过半个城市来到这里,只为短短的相伴,昙花一现。直到他的背影走出了我的视线,我这才落寞的收回目光,站在公交站台上仔细打量身上的裙子,始终看不出哪里有异样。

  旁边站着的一位姑娘同我搭讪道:“你这裙子在哪里买的,腰带上还挂着铃铛,真漂亮。”

  我回道:“在大学城里买的。”

  她得意的笑了,“我一猜就是,大学城里的衣服式样漂亮,可质量就差强人意了,适合外出游玩拍照用。我下个月正好要去度假,有空去大学城里挑几件,一二百块钱一件,便宜的很……”

  自来熟的姑娘还在喋喋不休的说些什么,我一字也没再听进去,霎那间我似乎明白了皓轩的心情,裙子上那像是猛然蹦出来的粒粒线头,如同针一般扎着我的眼睛。现今他处在一个精致上流的环境里,周围环绕着精雕细琢的律政佳人,而我像一个粗燥的丑小鸭,在他的生活里渐行渐远。

  我们的距离不再仅仅是横跨整个城市,他的世界成熟而理智,而我仍困在自己的象牙塔中,爱写风花雪月的小故事。这种体会令我心如刀绞,我直直的站在风里,一辆辆的公交车从我身旁呼啸而过,莫名的流下眼泪。当初为了皓轩不顾父母的反对,毅然决定留在这座异乡的城市,没有亲人,少有朋友,孤苦伶仃的。

  我抬头望了望清澈的如同乌托邦的天空,双手环抱自己,深深的吸口气,感觉快要支撑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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