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重逢在灿烂的季节(上)

  假如,只是假如,真有重生这种技能。m.x23us.com

  ***

  2003年初夏,高考的余热还没有散去,气温陡然升高,一**热浪席卷着这个海边小城。

  乔楠在店里啃着西瓜,一只脚搭在旁边的椅子上,眼睛瞟着《体坛周报》,仔细研究欧洲转会市场。那个夏天,欧洲足坛风起云涌,原有的格局被打破,进入一个群雄逐鹿的时代。他关注着西甲的巴塞罗那,也关注着意甲的ac米兰。他跟妹妹说:“喂,你那个小帅哥要去ac米兰了。”

  乔琳抢走了一块西瓜,说道:“不劳你操心,你还是操心自己考了多少分吧!”

  乔楠轻笑一声,继而又啃了一大口:“这个也不劳你操心。”

  果不其然,分数下来后,整条吉祥路都沸腾了。乔楠骑着破旧的自行车穿梭在巷子里,每个大人都要问一遍他报了哪里。

  骑自行车的少年神采飞扬:“清华!我要去清华学通信。”

  虽然老家还有病弱的舅舅,但那不是他该操心的;虽然家里的情况捉襟见肘,但他年纪尚小,不需要为此做出牺牲。况且,他的分数那么高,他有足够的底气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家人也无条件支持他的决定。

  姐姐放暑假后,直接给了他四千块钱:“喏,这是我一个学期的奖学金,还有打工攒的钱,送给你当学费。”

  他抱着姐姐转了好几圈,连说她是天下最好的姐姐。乔璐笑吟吟地看着他,说道:“再叮嘱你一遍,千万不要以为大学是努力的终点,恰恰相反,那是你最宝贵的起点。大好时光,浪费了多可惜。只要你勤勉读书,就是对我最好的报答了。”

  “姐,还用你说?那里可是清华,哪儿有不好好读书的道理?”

  那时,凋谢的玫瑰花迎风飞舞,花香也像会跳舞一样;那时,树上已经有了阵阵蝉鸣,每个夏日的午后,都是慵懒而惬意的。

  那是他高中生涯最后一个暑假,他终于卸下了所有负担,可以纵情玩一玩。阳光灿烂,骑着自行车飞驰的他,笑容也那么灿烂,此生再也没有比十八岁的夏天更灿烂的季节了。

  ***

  录取通知书下来后,作为实验一班的班长,他为班级做了最后一件事情张罗了一场难忘的散伙饭。

  前面说过了,50级实验一班,是创造了二中高考神话的班级。绝大多数同学都考上了心仪的学校,那顿散伙饭的气氛十分高涨。那毕竟是一群经过厮杀最终到达胜利彼岸的少年啊,他们尽情吃喝,尽情玩乐,也尽情互诉衷肠。

  他们喝到深夜还意犹未尽,饭店的音响里突然流淌出一阵音乐。那是他们几个班干部提前准备好的,在散伙之前,他们要一齐高唱张学友的《祝福》。

  当“朋友我永远祝福你”的前奏一出来,喧闹的饭店渐渐安静了下来,同学们都跟着唱了起来。

  乔楠唱歌不好听,但他唱得最投入,甚至唱了几句就泪流满面。

  “不要问,不要说,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一刻,偎着烛光,让我们静静地度过。

  莫挥手,莫回头,

  当我唱起这首歌,怕只怕泪水轻轻地滑落。

  愿心中,永远留着我的笑容,伴你走过每一个春夏秋冬。

  ……

  伤离别,离别虽然在眼前;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

  若有缘,有缘就能期待明天,你和我重逢在灿烂的季节。”

  时隔多年,实验一班的同学依然记得那晚的激情澎湃,依依不舍。梦想成真的喜悦与离别的愁绪交织在一起,没有一首歌比这首更贴切了。以至于以后每次同学聚会,他们都会自发地以这首歌作为结束曲。

  这首歌是乔楠挑选的,也不知道一个五音不全的人怎么会挑出这么好听的歌来。用他的话说,他听的歌不多,哪首好听他就会一直循环播放。跟同学说了再见之后,他嘴里还哼着这首歌,踉踉跄跄地走回家。

  喝酒喝得太热,他索性将上衣脱了下来,搭在肩上,光着上身走在午夜的大街上。

  若是别人看到了,还以为穿越到《水浒传》里面去了,这个魁梧壮实的少年下一秒就要去景阳冈打老虎了。

  饭店离家不过200米,过了十字路口,就是乔家的馄饨馆了。可是他晕晕乎乎的,看到身后有条长凳,毫不犹豫地就躺了上去。

  乔璐出来找他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让人语塞的一幕。

  他仰面躺在人家烧烤店门口的凳子上,t恤搭在胸膛上,两条长腿耷拉在地上,嘴里还哼唱着什么歌。

  乔璐哭笑不得,将他扶了起来,强制给他穿上了衣服:“这是喝了多少啊!也不怕冻着了。”

  “咦?姐,你怎么来啦?”他嘿嘿傻笑,抱住姐姐:“还是我姐最疼我,我姐最好。”

  “好啦,这浑身酒气!快回家,爸妈都担心死了,去二中找你了。”

  他顿时坐到了地上,像个耍赖的小男孩,将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不回家。”

  “又怎么啦?”

  “我喝多了,爸肯定又要揍我了。”他打了个饱嗝,脸颊红红,唯有眼睛还是明亮的,闪着满满的稚气:“姐,跟你说实话,我可怕……可怕咱爸打人了。”

  若是在平日,听到他这样说,乔璐肯定很难受。但是他现在这幅样子,让她很不厚道地哈哈大笑:“你都是二中状元了,爸怎么还会打你呢?你今天最后一次同学聚会,他会理解的。”

  他垂下头,浓浓的睡意涌了上来,他迷迷糊糊地说道:“其实,咱爸是希望我上军校吧?”

  “那是他的想法,你能去清华,他也很高兴啊!”

  “唔……”他突然又引吭高歌:“伤离别,离别虽然在眼前;说再见,再见不会太遥远。若有缘,有缘就能期待明天,你和我重逢在灿烂的季节……”

  乔璐虽然觉得很丢人,但没有阻止他。她知道弟弟心底积压了太多太多压抑,如果能借着酒劲释放出来,那就释放吧!

  那时,漫天星辰,海风阵阵,淡淡的月季花香弥漫开来;那时,他是人人称道的天才少年,他的未来如星星一般明亮。

  那时,真是人生好时节。

  ***

  乔楠考上了清华,乔家放了鞭炮,办了谢师宴,转眼就要开学了。他老早就知道妈妈要去安徽一带调研,姐姐要提前回校做兼职,家里不会有人送他去上学,所以他也没有太失落。

  妈妈内疚得好几天没睡着:“这是你第一次离家,妈真的应该去送你,可是怎么办呢?这次调研规模很大,我又是骨干,要是我不去,那太不像话了。”

  “妈,没事,等你调研完了,去北京看看我就行。”

  还是个小不点儿的乔琳钻进来,说道:“家里还有我呢!我可以送我哥去上学啊!”

  ……

  乔楠拍了拍她脑袋:“得了吧!你把我送到了,我还得把你送回来,何苦来呢?”

  乔琳并不恼,但却替哥哥打抱不平:“人家上大学,都有家长去送,为什么偏偏我哥没有?他一个人去报到,不是太寒酸了吗?你们放心得下吗?”

  爸妈面带愧色,乔楠急忙堵住了她的嘴,示意她别再说了,他可不想因为这点小事让父母尴尬。

  离家前一夜,爸爸突然告诉他,要送他去上学。乔楠很意外,一向拼命干活的父亲居然舍得歇业一周,亲自将他送到清华?乔楠受宠若惊,以至于有些欣喜若狂若是真没有一个人送自己,那该多失落,弄不好是一辈子的遗憾啊!

  在去北京的列车上,他们的车厢里坐了很多战士。看到那身绿色军装,少年乔楠心潮澎湃从男孩子的角度看,穿上这身军装,才是真的帅啊!

  他看了旁边一眼,发觉爸爸的坐姿几乎跟战士们一模一样。乔楠也不知不觉地坐直了,不敢像刚才那样松松垮垮,吊儿郎当。

  几经辗转,终于到了清华园。在偌大的校园里,看着那白色的“清华园”,老乔眯起了眼睛,连连说好。

  “老爸,好什么呀?”

  “清华真好,你能来这里读书,真好!”

  父子俩在“清华园”下面照了张相,乔楠笑容灿烂,比了个“v”字;老乔背着手,难得露出了慈祥的微笑。父子二人从未如此和谐过,也从未如此亲近过。

  老乔离开北京的时候,再次叮嘱他:“虽然咱家不宽裕,但你别想着赚钱,也别太省,别让人看不起。不管你们念到哪儿,我都供得起。学习是最要紧的,只要把书读好了,什么都会有的。”

  “行啦,知道了,别担心。”

  儿子身高早已超过了自己,再加上家道艰难,他比同龄人成熟很多。老乔甚感欣慰,点点头,转身朝车站走去。

  “老爸!”

  检票之前,乔楠突然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递给他一个塑料袋:“我买了些吃的,这一路十几个小时呢,别饿着了我走啦,拜拜!”

  这小子,应该是担心自己骂他“乱花钱”,才跑得那么快吧!乔建军眼窝一热,收起那一包吃的,挺起脊背,满足和自豪都写在脸上。

  ***

  送走老爸,乔楠迫不及待地去找了薛冬梅。二中只有他俩考上了清华,自然而然就亲近了起来。他们在学校餐厅里吃饭,小电视里突然播放了一则征兵宣传片。那整齐划一的队列,如陆地猛虎一般的装甲车,帅气的战舰,还有在天空自由盘旋的战斗机,都让乔楠看直了眼。

  薛冬梅笑道:“喂,你都上大学了,不会还想着去当兵吧!”

  “怎么会?我得好好学习。”

  他呼噜呼噜喝完一碗粥,电视画面上,一群穿着迷彩、背着钢枪的战士在苍茫的荒野上奔跑着,那充满血性的眼眸,他又一次看直了眼。

  “喂……”薛冬梅再一次唤醒了他:“乔楠,其实我一直觉得,你很适合军装。要是你从军,肯定特别像古诗里的那些少年将军。比如,霍去病,辛弃疾那样的……”

  乔楠脸红了:“别说笑了。”

  可是走出食堂后,他还是回头看了一眼,喃喃道:“人这一辈子,总要那么奔跑一回吧!”

  ***

  清华向来看重军训,新生们在军训中累得半死,乔楠却乐在其中,好像这点儿训练量对他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就连那些从军营里来的教官,他也觉得分外亲切,总觉得在哪里见过。

  他们军训是可以打靶的,一站到靶场上,乔楠也不知道怎么了,泪水疯狂地涌了上来。刹那间,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那么熟悉,却又那么遥远。

  “那位同学,想什么呢?轮到你了!”

  听到教官的召唤,乔楠如梦方醒。刚才教官怎么讲解的,他完全没有听到。

  可他却非常熟练地趴在地上,双腿打开,比肩稍宽;打开保险,对准靶位;三点一线,扣动扳机。

  砰!正中靶心。

  动作之流畅,教官自愧不如。

  于是乎,教官傻眼了:“这个学生,练过射击吧?”

  乔楠从地上爬了起来,看了看自己的手,像是做了一场大梦。

  这是他第一次摸到枪,为什么像是遇到了一个久违的老朋友?不由自主地就想跟它亲近,想跟它说很多话,想在夕阳西下的午后背着它奔跑。

  他抚摸着那把枪,那个念头再次浮现

  这一辈子,总要背着枪奔跑一次吧!

  【建议配合张学友的《祝福》食用这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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