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相依为命
或许,并没有什么两全其美的法子,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此时就要分,你是要鱼,还是要熊掌了。
即是家人,那便要共同去面对,去承受所有苦难,他们此时,不可能,眼睁睁看着霍云兮深陷泥潭,而袖手旁观。
时至傍晚,或许,神女庙,会是周围百里之内,最安静的一片净土了。
凉风吹过,夕阳将这偌大的神女庙,笼罩在了其中。
说来奇怪,如今这千百人眼中的焦点竟如此安静,仿若落针可闻,唯有三两成群,身着灰衣道袍的道士,安静的快步走过,就似是生怕冒犯神灵一般,一言不发。
落日余晖的笼罩,为高于百米的神女庙主殿,披上了一层金甲仙衣,再映照在庭院中的杨柳树上,是如此般的美轮美奂。
神女庙偏殿,道士的居住之所,无人居住的庭院中,杨柳树随风而摆,柳树之下摆放着一方形石桌,庭院中,最显眼的莫过于那,高约三米宽约四米的大型香炉了,香炉之上刻着不知名的纹路,香炉中满是香烛的余烬,似是曾几何时,点燃过许多的香烛。
“师父…你,可都想好了?”何轩,身着一身红衣,披散着乌黑的秀发,手持黑扇,依旧是往日里的那身装扮。
他在杨柳树下如同鬼魅一般的矗立着,他在此,已然矗立在此,有炷香有余,方才开口言语,给足了默羽笙更多的思考空间。
默羽笙身着一袭精致的黑色长袍,十分整洁的那副模样,衬托出了他完美的五官,一个大男人,也可以模样如此妖娆,倘若默羽笙的真实模样被世人所知晓,或许他们都会大放嘘声的,因为,这并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所该拥有的音容笑貌,反差实在是太惊人了。
瞧着默羽笙的那副模样,何轩心中十分酸楚,何轩此时,或与已然预见了什么,生怕,这会成为现实的他,想要开口挽回,道:“师父你也说,云兮并非是浣溪姑娘,为了保住神女庙,人们的信仰,你不应该心慈…”
“何轩!”默羽笙坐在石凳上,遥望不远处的夕阳,似是痴傻一般的,喃喃开口问道:“武道盟,会放过这次,大好的机会吗?”
何轩心有答案,虽不想开口回答,但还是十分凝重的点了点头,道:“不会。”
“少主人,被派到南州,亲自执行这次任务,以他的行事作风,他,会放过我吗?”
………
“师父…你知道的太多了”何轩并没有正面回答,但他已然将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了。
不错,默羽笙知道的太多了,少主人是不会放过他的,就算默羽笙倒戈,或许以少主人的能耐,自家师父也自身难保。
逃吗?逃吧,逃到哪里去呢?东州南州西州,北州,还是那荒芜的境外?他们的势力遍布九州,或许,就算是逃到境外,到最后也难逃出,有心之人的手心。
“何轩,你随着我至如今,有多少个年头了?”默羽笙轻声问道。
何轩闻言,不知为何,声音有些哽咽着,如实回答,道:“八整年,七个月…”
零十六天。
这最后一句话是何轩在心里默念的,他虽都记在心里,却并未说出口。
或许这么多年以来,时间长了岁月淡去,师父早已忘了,在八年前,一个无依无靠的冬日夜里,他在百花镇的神女词中,发现了几乎已然冻僵了的自己吧。
“呼~”默羽笙闻言,叹道:“一转眼,都已然过去了,这么多的时日了吗?”
默羽笙说罢,缓缓转头侧目看向自己身后的何轩,笑着问道:“何轩,今生年少之时,随着师父误入歧途,你,曾几何时,可怪我吗?”
闻听默羽笙这么问,何轩不免一愣,自己与默羽笙相处这么些年,从未在他口中,听到过诸如此类的这般言语。
大部分的时候,默羽笙都是在教他,要如何在这适者生存的人间地狱中,努力的存活下去,就算是苟延残喘,也要活下去。
如今,何轩已然身为,森罗府的分堂堂主了,也并没有辱没默羽笙的一番栽培之心,可古来今往,树大招风,如此般的二人在森罗府中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众所周知森罗府内有十殿堂主,默羽笙与何轩二人便在其中,占了两个位置。
在森罗府中,二人相依为命,是最坚固且不会遭受对方背叛的存在,再加上,管理森罗府的那个大人,也很是中意二人,致使二人在森罗府中的身份地位更是,水涨船高。
何轩不知该如何回答默羽笙。
怪过他吗?
不可能,又怎么会呢?
那年夜里,北风呼啸,来的冰冷刺骨,何轩那时,失去的不仅是宝贵的家人,还有憧憬这个世界的美好。
在他身心俱疲,饥寒交加之时,有一人对他伸出援手,虽是一碗,没有多少米粒的稀粥,但喝到胃里也是暖呼呼的。
令那时的何轩重新找回了生的希望,那时他认为,或许这个世界对自己,也不完全都是满满的恶意。
因为,他碰到了默羽笙,那个当时身着一身破烂戏袍,脸上皆是黑色涂料的默羽笙。
当时虽看不清他的模样长相,但他望着自己的眼神中,满是善意,那时,默羽笙对他说道:“以后你就跟着我,谁若是胆敢欺负你,便报上我的名字!”
“你的名字?”
“我是雨生,听好了,日后我自然会让整个江湖,都记住我的名讳!”
“好,好厉害!”
何轩到现在依旧记得,当时默羽笙面上,那自信的笑,是那么的可靠。
后来,默羽笙将何轩带入了森罗府,接受了一系列,堪比地狱一般的磨练。
一切也正如默羽笙当初所承诺的一般,即使自己浑身伤痕累累,也要持刀,护在何轩身前,面对众多杀手的围剿,只要他不倒下,自己背后要保护的人,就是安全的。
何轩曾天真的问过默羽笙,为何,森罗府中的同僚皆称他为怜人,是可怜的意思吗?
默羽笙回道,或许是,或许不是,这些人,皆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货色,若真是不服,不要命的,就一起上吧!
俗语说,光脚不怕穿鞋的,横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
不错,默羽笙能有今日在森罗府中的崇高地位,他脚下踩着的不是土地,而是尸山,尸海…
在不起眼的角落里,没人知道,在那次,长达三个月的荒山考验中,默羽笙是如何带着何轩杀出重围的,或许,在每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暗处,都暗藏杀机,一个不留意,便会命丧黄泉。
那,真的是个,吃人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