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左府家宴1
车子在正院前停下了,左立诚率先下了车,迅速来到后座,打开了车门,左露露也马上下了车:“谢谢大哥。”
大家一看,原来是兄妹俩一同回来了,蛮好的,左立诚一向很疼爱这个妹妹。
咦,左立诚没有关上车门,怎么他还在等待谁呀?难道车里还有人?
只见左立诚立在车门旁,车子里又伸出了一条小腿,雪白的袜子,蓝色的高跟鞋。左立诚的左手一伸,一个绅士的动作,挡在车顶下,另一只手伸向车内,只见一只雪白的手伸出了车子,放入左立诚的手中,两只手轻轻一碰,似电光火石一窜。左立诚轻轻一带,路云微也从车上下来了。
“哇,大哥,你偏心哦,嫂子下车你这样伺候,小妹我,你就草草了事。你这个重色轻妹的家伙。爸爸,妈妈,我要告状!”左露露大声地夸张地喊道,心里知道不全是做戏,真的有点嫉妒哎。
什么?“嫂子”?两个字像惊天巨雷砸向了众人,大家纷纷从屋内跑出来。
你看,都不用介绍了。哈哈。左露露对着自家大哥眨了眨眼。
路云微的脸却倏地红了:这个露露,要被她害死了。
左立诚的母亲沙莉莉最先反应过来,喜悦立即充满了心田,出声道:“立诚回来了。好啊,这位是……”
她不等自己家儿子介绍,就一把拉住了路云微,笑眯眯地瞧着她。
“妈,这是我女朋友,路云微。云微,这是我妈妈。”左立诚一本正经地介绍,心里居然还有点窃喜。
“伯母,您好。”路云微腼腆极了。
她心里慌慌的,一进门她就知道不是普通人家,比他们家还豪华,这是真正的豪门哎。怎么左家有这么多的人?她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心里也怪自己怎么没有弄清楚就轻易地答应了。
哇呀,现在逃走还来得及吗?
“云微啊,请进来,不要拘束,自己家里。你不用去理他们几个。”沙妈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儿媳妇,心想着自家榆木疙瘩的大儿子,今儿怎么铁树开花了?居然处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一看就是温柔娴静的,只一见就入了她的眼了,真是婆婆看媳妇,越看越喜欢。
沙妈妈拉住了云微的手就不放了。这样的热情倒也让云微放松了不少。
他们都来到了客厅。
左家客厅是超级大的,足有200多平,欧式的装修,现代气派,家俱什么的一看就是奢华无比。
大家相继坐下,左立诚咳嗽了一声,道:“这是我女朋友,路云微。”又转过头笑着对云微说,“云微,这是我爷爷、奶奶。“
左老爷子虽然年纪大了,耳朵却好得很,刚刚外面的喧哗已经听了个七七八八,心下开心:“云微啊,不要拘束哦。“
左老太太一把拉住云微的手,满是皱纹的脸上堆满了笑:“哎呦,多好的孩子啊。我们立诚终于有媳妇儿了。你这混小子,为什么不早说?害得奶奶都没有准备。喏,这镯子奶奶给你了。“说着就把自己手上的玉镯取下给路云微。
大家心里一喜,这是左家的传家玉镯啊,老太太老早就说过了,要给长房长孙媳妇,今天第一次见面就送出了,可见,她对路云微是十分满意的。
特别是左老太爷更是喜上眉梢,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路云微连声说:“不要,奶奶,这个太贵重了。“
“谁说的?这个一点也不贵重,奶奶连心爱的大孙子都给你了,还会计较这个小镯子?“路奶奶一本正经地说,还亲自帮云微戴上。这老太太脾气直爽又可爱。
路云微的脸又红了,这次连脖子都红了。
大家都笑了。
左家人员实在多,左立诚一一介绍,老实说,路云微要不是记性好,这么多人,真记不住几个。
所有的人员中,最震惊的莫过于刘以德一家了,刘以德这次回国投资,其实内心是有想法的,他的女儿仰慕左立诚好多年了,小时候很亲密,近十年刘家都在英国做生意,两个孩子就分开了,但是他自己知道自家女儿对左立诚的心思一直没有变化,所以借着落叶归根的想法,回来了。昨天刚刚回国,今天来到左家参加他们的家宴,居然碰到了左立诚带了女朋友回家,心里很懊糟。
他的女儿刘希莱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刚刚回国,满心欢心地来参加宴会,心想着终于可以看到心爱的立诚哥哥了,他怎么可以有女朋友了呢?指甲深深地嵌进了手掌里,连痛都忘记了。
心里翻江倒海,面上却仍是露出微笑。她一直是优雅的、得体的女孩。
她走上前来,笑道:“立诚哥哥,好久不见了。”说罢,张开双臂,“像小时候一样,来个拥抱吧。”
左立诚也笑了,松开了路云微的手,轻轻地拥抱了一下刘希莱,道:“欢迎回来,希莱。”迅速就分开了。
刘希莱的心里似一把刀子划过,他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要跟自己撇清关系吗?
“云微,这是刘叔叔、刘伯母,已经他们的女儿希莱,是我的好朋友。希莱,这是我女朋友,路云微。”左立诚介绍道。
路云微笑着跟刘希莱打过了招呼,她似乎觉得刘希莱的笑容太过勉强。她能感觉得到刘希莱对自己有敌意。云微悄悄地看了一眼左立诚,他难道不明白吗?
哎呦,不要把自己卷入人家的三角关系中去,她可只想好好念书,不想去掺和什么感情世界。
打完了招呼,左老太太就拉着云微坐在沙发上,一一询问她的年龄,在哪里上学等等,路云微喜欢这直爽的老人家,感觉她像自己的外婆一样,是那样的亲切、和蔼,所以都耐心地回答了,除了隐瞒了她是路家大小姐之外,反正人家也没有联想到青州首富路家去,人家没有问,她也没有说穿,不算故意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