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驭场争斗

  午后变了天,太阳被乌云遮蔽,没有风,闷热异常。江安义静不下心,赵兴风的斥责声总是在耳边响起,像毒蛇吐着信子发出的“嘶嘶”声。江安义烦躁地起身,决定到驭场上骑会马。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书院辟有校场,供学员骑马射箭,空地上置有石锁、石担等健身之物,常有学员在此发泄多余的精力,只要有时间,江安义晚饭前会带着木炭在驭场上跑上半个时辰。

  大郑国立国百余年,四境并不安宁,四十年前还曾发生过一场席卷江南的动乱。形势迫使大郑国文武并重,文人治国,武人以军功封爵,弃笔从戎觅封侯,脱去战甲换长袍的佳话脍炙人口,茶楼、酒馆多有说书人说唱这些英雄。书院多是年轻人,被这些故事刺激得个个都想成为说书人嘴中文武兼备的国家栋梁。

  木炭是匹好马,上了校场就兴奋,不用催促,四蹄腾空,有如利箭。迎面而来的劲风让人窒息,江安义的双腿却不断轻轻叩击着马腹,木炭感受到江安义的焦躁,一声长嘶,如同闪电般向前奔去,长长的鬃毛扬起,像飘扬的旗帜。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江安义感觉生出了翅膀,肆意地飞翔。身旁的马被甩到了后边,树木、高山倒驰而去,马蹄声中那些烦闷逐渐随风飘散。

  直到木炭身上有了清淡的汗珠,江安义放缓马步,骑着木炭来到林边的草地,一弘溪水穿林而过。跳下马,先解开鞍辔,木炭轻快地打了个响鼻,低下头来用舌头舐向江安义的脸。

  江安义亲昵地拍拍木炭,来到溪水,清凉的溪水浇在脸上,真是舒适。木炭跳进溪水,水溅了江安义一身,木炭发出短促的嘶鸣,得意于自己的恶作剧。校场上有几匹马奔了过来,在江安义的身边停下,马蹄溅起的泥土落在溪水中,溪水变得浑浊不堪。

  江安义不想惹事,牵着木炭往上游走,身后传来一个粗豪的声音:“好马,五百两银子卖给我。”

  “不卖,走开。”江安义头也不回,没好气地应道。

  “哈哈,还挺横的。”那人跳下马,快步走到江安义的面前,黝黑的配上一脸墨染的虬髯,像铁塔般挡住江安义的去路。好魁梧的汉子,江安义在心中赞了一句。

  “我爹常说用拳头说理比用嘴巴讲理来得痛快。”江安义还没反应过来,砵大的拳头已经重重地击在肚子上。江安义倒飞出去,落在溪水中,全身湿透,腹部疼痛难忍,忍不住干呕出声。

  那汉子撇了撇嘴,讥道:“我还只使了三分劲,这就吃不消了,真是百无一用的书生。”

  无端被打,江安义怒火中烧,顺手在溪水中拾起一块石头,恶狠狠地朝那汉子砸去,那汉子身子一侧,闪了过去。江安义站起身,拖着一身淋漓的溪水向汉子扑去。

  那汉子满脸奚弄,等到江安义近前,右腿一点地,身形如风,闪在一旁,同时伸出左手,抓住江安义打来的拳头,顺势一拨,江安义的身体情不自禁地转了个圈,踉跄地扑回到水中,溅起一朵硕大的水花。木炭伸出嘴,叨着江安义的衣服往上扯,想把主人从水中拉起来。

  “好一匹通灵的宝马,你小子骑它真是明珠暗投。”那汉子满眼放光,蛮不讲理地道:“小子,跟你打个赌,要是你能打中我,我送你个好处,如果你打不中我,哈哈,这马我要了,五百两银子足够你买十匹马了。”

  脸嗑在了水中的石头上,热辣辣地肿痛,江安义翻身坐在水中,暗自苦笑,和人打架,这辈子好像只有一次,对面这人身材壮硕,身手敏捷,明显是个习武之人,自己怎么可能打得过,只不过逼到头上,不打也不行,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木炭被人买走。

  想起第一次打架,将马八撞得鼻血直流,那顺手使来的招式来自梦中的妖魔,看来想要取胜还需再向妖魔借招。妖魔与人争斗的场景经常会出现在梦中,念头转过便有无数招式泛起,无不快狠准,招招致人死命。那些动作虽然干净利落,但自己的使将出来有没有效果还不一定。

  不容多思,江安义从水中爬起来,缓步向那汉子走去,溪水从他身上流下,在身后汇成一条水线。那汉子满脸不屑,双手下垂,双脚不丁不八地站着,蓄势以待。

  临战需静心,江安义的脚步越来越凝重,心却越来越平静。来到那汉子三尺开外,江安义突然一矮身,伸手向汉子的双腿抱去。那汉子一声冷笑,左腿后撤,右手往江安义的头顶压去,要把江安义按倒在地。

  说时迟那时快,江安义沉腰转身,身形往那汉子的怀中一缩,那汉子的右手从江安义的右肩上空压过。一股热流起自尾椎,江安义身随意动,双手上抬,掐住汉子的右手,借势发力往前一滚,那汉子猝不及防被带得向前趔趄了五六步,差点没趴在地上。

  那汉子站稳后,转身嗷叫着向地上的江安义扑来,满脸的胡须乍开,就像发怒的狗熊。

  “够了”,声音很轻,从观战的人群中传出,汉子强行时止住脚步,怒视着江安义,恨恨地一挥拳,地上的枯草居然被拳风扬起老高。

  江安义木然地起身,收拾好鞍辔,蹒跚地牵着木炭离开,众人默默地看着。

  “小子,想到要什么好处来安阳王府找我,我叫魏猛强。”身后传来那汉子的吼声,江安义恍如未闻,强忍着泪水,脚步不停地向马厩的方向走去。木炭歪着头看着主人,不时地用它的大头碰碰江安义,无声地安慰着他。

  “怎么,你喜欢这小子?”卓望峰顶上出现的落拓文士赫然出现在人群中,换了身劲装,英武之气十足,一改落拓的味道。

  “高手?”

  “屁高手,拳腿软绵绵的,不过摔我那下倒是出人意料,像是受过高人指点。虽说是我没留意,但能抓住我的手,还摔我一个趔趄,挺难得的。”魏猛强手抚虬髯回味道。

  “有意思,回去让人查查这书生。”文士抬头看看天,乌云翻滚,情绪低落下来,低声吩咐道:“要下雨了,咱们回吧。”

  暴雨倾盆而下,风雨中魏猛强等人护卫着一辆马车出了五罗山,向四十里外的安阳府急驰而去。

  一身湿透的江安义摇摇晃晃地出现在住处,李世成见江安义脸上青紫了一块,上前扶住江安义,关切地问道:“怎么了?骑马摔了?”

  江安义脱去湿衣,李世成拿来干毛巾,瞅见江安义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愤然道:“是李东凤吗?我找他评理去。”

  “不是他。”江安义换上干衣服,倒在床上,浑身疼痛。风雨声急,身心俱疲,自己就像风雨中的小草,无法掌控命运,这种感觉如此熟悉:债主登门时有过,被赶出余府时有过,侯七马八相逼有过,被赵先生责难时也曾有过,这种无力感像巨大的铁锤不断敲打着自己,要把自己敲成粉碎。

  不过,那妖魔能直面生死无所畏惧,我江安义也不会被这些打击击倒:债已经还清,家境已然改变;侯七马八已成故事,不再成为祸患;只要能科举得中,余府会登门拜访,赵先生的责难,魏猛强的拳腿算什么,终有一天我会掌控自己的命运。

  书院有医馆,李世成冒雨请来大夫,周大夫检查后,道:“皮外伤,不太打紧,休养几天就好了,我开贴药,一日三次记得服用两天,外敷有成药,等下到医馆里取。”

  熟悉的药香,让江安义想起遭雷击时的场景,命运在那一刻发生了改变,体内多了个妖魔。一年多了,妖魔没有作祟,屡屡帮自己渡过难关,即使他真是个妖魔,于我而言也是个知恩图报的妖魔。

  看着小心照看炉火的李世成,江安义泛起暖意,家人、朋友是失落时重拾勇气的源泉,想到娘、安勇和妍儿,还有郭胖子等人,江安义突然觉得这点痛不算什么。

  这场风雨没有影响到邵学录家的晚宴,红木圆桌上摆满了碗碟,鸡、鸭、鱼琳琅满目,仆人端上来一个大瓷盘,安放在桌中间,里面盛着碗口大小的螃蟹,蟹壳桔红诱人。

  “这是渝春湖的螃蟹,诸公请看螃蟹青背、白肚、金爪、黄毛,体壮厚实,比起别处的螃蟹口味更为鲜甜,诸公趁热尝一尝。”邵仁福满面笑容地招呼道。

  施宁忠手中持蟹,口中笑道:“渝春蟹可是贡物,等闲难以买到,邵公好本事,居然能得此佳物,重阳食蟹正宜佳节。”

  小心地舀出蟹黄放入口中,顿时满嘴馨香。邵仁福满足地丢开蟹壳,呷了口姜茶,笑道:“我在国子监时的一个学生在汤涂县做县令,知我喜欢食蟹,前几日特意派人送来了一车,待会各位拿些回去与家人尝鲜。”

  冯子刚手持蟹螯,眉开眼笑地道:“多谢邵公,却之不恭了。”

  赵兴风鄙夷地横了冯子刚一眼,哼道:“冯管干只要有便宜占,立时找不到了双眼,只见两条缝。”

  众人皆笑,冯子刚淡淡地说:“我是个管财物的,自然比不了赵先生高洁,只是赵先生拿东西的时候不见少拿半点。”

  “你,……”

  邵仁福连忙岔开话题道:“听说赵君今天敲打了一番江安义?”

  “不错,此子年少无知,言语狂妄,偏生苏子明、凌旭把他当成宝,我在聚贤堂听两人好几次夸他才思敏捷,可堪造就。”

  “此子不是个省油的灯,你刚敲打完他,他便跑到卓望峰上把林义真、李东凤等人骂成膏梁纨绔。不过,这小子的诗还真不错。”邵仁福将“吟菊”一诗念出,施宁忠赞道:“好诗,此子的诗文着实让人佩服,某自愧不如啊。”

  赵兴风酸意十足地道:“不知天高地厚。诗文终是小道,吾辈当以天下为己任,忠君报国,造福黎民,立身不正,反是祸害。”

  躺在床上的江安义不知他那首《吟菊》诗在有心人的传播下,“膏梁纨绔”和“寒门子弟”矛盾渐起,一时间,书院暗潮汹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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