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二章放学遇极品

  被老师点名表扬的事情,让铷初真的是犹如吃了蜜糖一样,这一兴奋,就直接送给了老师一瓶复元丹。

  “你这丫头,别是拿来哄我开心的吧?”于飞翻来覆去看了几遍手上的翡翠瓶。

  不是他不识货,而是这个瓶子太高大上了,还有她说的复元丹,可是最近雾城最火的灵丹,听说吃上一颗,多年的腰肌劳损都会立马好了,要是多吃上几颗,身体都能恢复到很年轻小伙子差不多。

  这丫头家里的条件也不是太好,虽然有点鱼可以卖,但是一家大小还是需要花费的。再说她一个小孩子,怎么会有这个。

  反正,于飞是不相信的,就是觉得铷初在寻他开心。

  这丫头,看起来乖乖巧巧的,其实就是一个鬼精灵。他是好久都想打她了,就是觉得打起来心疼,不打头疼。这丫头嘴巴甜讨人喜欢,爱学习,作业认真,唯独就是上学迟到,放学跑得最快,让他尤为头疼。

  “反正吃了不会毒死人,你爱吃不吃,不吃给田老师吃也可以,反正他吃过。”在回学校的第一天,她就送给了田老师一瓶。

  对于那个从小教她的老师,她是打心眼里感激。并且因为他的所作所为而感动,要不是他,村里不知道会有多少文盲。

  要不是他,没有几个孩子会上初中,要不是有他在,不知道会多出来几个二流子。

  她们班上有好几个,都是被田老师说服教育,才归正的。

  田老师是这世界上最好的老师,他用自己的津贴去补贴孩子的学费,他在身体抱恙的情况下,还拄着拐杖来上课,他年纪轻轻就白发苍苍,他将孩子们看做自己的孩子,他将讲台看成了自己缺一不可的东西。

  他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人,也是让铷初最敬佩的人,他的无私奉献,都是给了与他毫无关系的家庭,就因为那些孩子是他的学生。

  所以,铷初想要给老师一个健康的身体,不让他因为太过劳累,而将身体早早亏损。

  “那个臭小子,得了这么好的东西,都不知道给他老师一颗,我当年白教他了。”于飞用手顶了顶自己的老花镜,右手捏着自己的三根长胡须。

  “这不是怕您们不相信嘛,我这个是我舅舅给我的,他们家开的药房,跟我们这里卖的药差不多。”对于风靡雾城的灵丹,铷初已经听过了,这可是大家给的面子,让她直接赚了一大笔。

  反正她只负责炼丹,销售这事,有伊安在就行了,她只管当甩手掌柜。

  “相信相信,时间也不早了,你这丫头赶紧回去吧!”于飞朝着铷初挥了挥手,将翡翠瓶塞进自己上衣口袋里。

  他现在要回去好好研究一下,看看这丫头有没有戏弄他。

  对于学生拿着稀奇玩意儿戏弄他的事情,他已经见怪不怪了,反正今天是第一次有人拿着灵丹妙药来戏弄他。他就怕那丫头拿着泥土捏成丸子,来当成什么复元丹,到时候笑话就闹大了。

  小心谨慎的于飞,就因为这个小细节,让自己错过了活到天年的机会。

  这个复元丹吃上一颗,就能恢复身体的一些机能,吃上十颗,那真的是简直就将身体进行了大改造一样,吃完了后,健健康康活到天年,那都是没有问题的。一个人能够,健朗地活到寿终就寝的时候,那可是几辈子才能修到的福分。

  “铷初,你这放假去哪里了,我好几次去你家找你,都没有看到人。”正当铷初一个人走出校门的时候,就被一个穿着豌豆绿衣服的女孩子拦住了。

  铷初抬头一看,哟呵,这真的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她这么晚才出校门,竟然还有人没走。

  不过,这丫的,应该是在这里特意等她的吧!

  “初初,我们可是最好的姐妹,之前的事情,是我错了,我向你道歉,我那时候确实是被吓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跑走的。”看着身穿粉红色短袖,黑色短裤,粉色水晶凉鞋的铷初,秦莲心里嫉妒到不行。

  别人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上次她将她给推下楼梯,她昏迷了三天,就醒过来了。

  至从她醒来后,她家里那真的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家里的水井突然冒出来很多鱼,后来房子周围又出现了一个财宝箱。你说有钱了就有钱了嘛,他们家竟然直接捐给村里修路。这简直是名利双收,她们一家人随便走到哪一家,那都是当作贵客对待。

  并且这样的好事还没有断,也不知道是谁那么不长眼,竟然拿她们家当合作对象,用她们家的田地来种大棚、种水果,好像这几天,又在置办酒厂。

  怎么好事都被她们给占尽了,早知道当时就再用力一点,将她摔死得了,反正两个人年龄差不多,或许好运就会降临在她身上。

  “呵呵”铷初冷笑了一声,绕开她的身子,打算走人。

  本来她还以为秦莲是真的向她认错,如果是这样的话,她还是打算帮她一把。毕竟一个人变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如果可以将她改邪归正,这也算是功德一件。

  没想到,自己从她的心里读出来的,并不是知错能改,而是后悔没有将好事做绝。

  这样的人,长大后肯定也不是个好人,还不如直接不相往来更好。

  “铷初,你给我站住,我都跟你认错了,你怎么还不理我?”看到铷初快步离开地身影,秦莲着急了。

  她妈说了,她要是跟铷初和好如初,她还有的希望,如果两家人没有冰释前嫌,那她每天负责送她弟弟上学。放学回来就负责煮饭,放假就跟着去种田,再过个三五年,留给她放个婆婆算了。

  在家做事她没意见,但是她不想那么早结婚嫁人,她还她要长大后跟着表姐去大酒店做事,人又轻松,还能打扮的漂漂亮亮,最好就是找一个城里人嫁。

  这样的结果,总比面朝黄土背朝天要好的多。

  如果这些太遥远,那就跟来村里搞发展的那个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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