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四章 莫挨老子
得瑟,尽欢是不会得瑟的,最多有点幸灾乐祸而已。
高鹏之前不是把徐秋荷推到猞猁嘴里吗?因果循环,报应不爽,现在他却要走上徐秋荷的老路,关键是这条路还是他为了活命自己选的,真是讽刺极了。
贺重九退后一步,高鹏立马就做起跑姿势,随时准备撒丫子开跑。
不过守在山路口子上的几只猞猁,也抖着耳朵上的天线站起来,虎视眈眈地盯着高鹏。
路口有猞猁把持,高鹏就放弃了从路口上通过的想法,他的眼睛看向他左边的小山坡。
其实相比较于比弯弯曲曲的小路,直接走小山坡距离会更短,说不定能尽快回到村子里。
高鹏从旁边扯了一根茅草,勉强固定住裤腰带,解放出来的双手,只要捂住棉裤的的重点部位,预备动作就做完了。
只见高鹏深深吸了一口气,抬腿撒丫子就往左边的小山坡冲下去。
猫科动物最擅长捕猎方式,不是正面硬扛,而是从背后伏击,高鹏慌不择路逃跑留下后背,就别怪猞猁集体出动追击。
猞猁们粗壮的大长腿发力跳跃,越过小路旁的灌木丛,都冲着山坡而去,除了还懒洋洋享受尽欢马杀鸡服务的这只。
“你的同伴都去了,你怎么还待着不动?”尽欢用手指戳了戳它耳朵上的簇毛。
猞猁抖了抖塌成飞机的耳朵,嗷呜了叫唤了一声,然后舔了舔尽欢的手,模样委屈又讨好。
猞猁长满肉刺的舌头舐过手背,尽欢感到一阵微微刺痛的痒,只好继续给这只无赖的猞猁撸毛。
“你的同伴,不会真的下口,把高鹏给撕吧咬碎了吧?”尽欢挠着猞猁毛茸茸问道。
猞猁眯着眼睛,回应尽欢的只有接连不断的咕噜声。
“高鹏不会有事的,这里离村子本来就不远,他还抄的近路,一旦他进了村,猞猁就不会再追他了。”伊万小声接过尽欢的话茬说道。
伊万的话很乐观,是为了缓解尽欢的忧虑,他对高鹏生死安危,完全不感兴趣。
去年高鹏拿他的外貌,揣测他的背景来历,来找尽欢的茬,最后没虽没得逞,但他一笔一笔在心里记着呢。
要是刚刚知道呼救的人是高鹏和徐秋荷,他肯定劝尽欢和贺重九不要管,干脆让高鹏这种祸害被猞猁咬死吃掉算了。
那曾想好心当了驴肝肺,高鹏都还没完全从猞猁的嘴下脱险,就想故技重施威胁要举报尽欢。
贺重九出手教训了高鹏,但伊万觉得对高鹏这种狗改不了吃屎的货色,不给他一点厉害的颜色看看,说不动下次还出幺蛾子。
所以,他才替尽欢跟高鹏提了这么一个条件。
高鹏不是说尽欢让猞猁追着咬他吗?那就让猞猁真的去追去咬!
明明尽欢没做过的事情,高鹏非要诬陷扣屎盆子,那还不如把事情坐实,不然罪名不是白担了吗?
至于高鹏会不会被猞猁追上被咬,那就看高鹏惜不惜命了。
看高鹏和徐秋荷吵架的热闹,就知道高鹏为了他那条命,无所不用其极。
这里离村子里这么近,跑得快的话不过几分钟,高鹏不想死的话,大概是能拿出吃奶的劲儿来逃命吧。
退一万步讲,要是高鹏真的点儿背,被猞猁追上撕碎吞下肚,那也是他不敢硬刚,做了自认为胜算较大的选择而已。
伊万看着尽欢对猞猁上下其手搓来揉去,猞猁一点也没有反抗的意思,反倒是尽欢的手一停下来,它就不乐意,把脑袋主动送到尽欢的手里,蹭过来蹭过去。
看着猞猁自如撒娇的动作,伊万都怀疑这不是山里茹毛饮血的猛兽,而是温顺亲人的家猫。
论撒娇的水平,村里那些家猫,跟这只猞猁比,估计都要甘拜下风。
看猞猁对尽欢撒娇卖萌,伊万也有些手痒。
他有点隐性猫控,碰到谁家养的猫,都忍不住想抱来撸一顿,之前看到一群猞猁下山,他也是兴奋比害怕要多得多。
看尽欢尽情撸“大猫”,他能不心动手痒吗?
猞猁那身厚实绵软,油光水滑的皮毛,看起来就很好摸。
毛茸茸的大爪子看起来也很可爱,爪子下面藏着肉嘟嘟的肉垫,让他很有上前握爪的冲动,如果顺便捏一把肉垫,那就更完美啦!
心动不如行动,伊万悄悄咪咪把手像猞猁伸过去,想趁着猞猁眯着眼睛,准备摸一把就赶紧撤。
出师不利,他手还连毛都没挨上,猞猁突然就睁开了眼睛,咧嘴冲他呲出尖牙,尖锐锋利的指甲像一把把小弯刀伸亮相。
意思表现得很明显:莫挨老子!
伊万悻悻然缩回了手,猫不是谁想撸就能撸的,家猫不高兴会挠人,猞猁要是惹毛了,撕了他都不带眨眼的。
高鹏从山坡那边跑了,贺重九身高腿长,几步就从小坡上跳下来,径直往尽欢面前那边走去。
徐秋荷崴伤脚,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这会儿正脱力,想让他扶一把,还没等开口,他已经跳下去了,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尽欢的身边。
看贺重九弯身屈腿,蹲在了尽欢的身边,和尽欢姐弟俩小声着说话的神态,完全没没了之前的冷漠狠厉。
徐秋荷黯然,老天爷还真是不公平。
这天底下的好处,竟全让徐尽欢一个人给占全了!
徐尽欢在灾荒时出生,能成功养活下来,凭的不是村里人吹得玄乎的福运,而是有背景有本事的祖祖保驾护航。
平安无恙地活下来,不愁吃不愁穿也不用干活,村里别的女娃,没有一个有徐尽欢过得自在滋润。
想上学就能从小学念到高中毕业,直到没有学可以上,毕了业没找到工作,还心安理得在家里玩。
这个别说是村里的女娃了,就是特别受宠的男娃,也不敢像徐尽欢这样心无杂念地上学。
就像她大哥徐春生,是她妈的心尖尖,初中毕业之后没找到工作,蹲在家里不干活,唠叨数落埋怨,她妈一样也没落下。
长辈资历和家庭条件,比不了就算了,谁让自家祖宗父辈不敢出去闯荡,没给子孙后辈挣来功勋和家资呢。
徐尽欢最让人眼红的不是这些外在条件,关键是徐尽欢本人的条件也特别好。
外貌长相也很出挑,就算打扮得简单朴素,也比别的女娃要亮眼一大截。
徐祖爷都已经放出“最近几年不议亲”的话,还是有人从旁打听徐尽欢的情况,就连她妈李芳华,也被娘家那边的亲戚打听过。
当时她妈怎么说来着,“人家门槛都要被媒人踏平了,你和那个姓高的小子处了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结婚的打算?”\0
那不是高鹏说结了婚就不好回城了吗?她还想靠着高鹏的关系做城里人,当然只有忍着把结婚的计划推后再推后。
推到现在,是彻底结不成了,谁让她没有选男人的眼光,挑了高鹏这么一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呢。
徐秋荷想到高鹏就堵心,再看尽欢和那个男人说说笑笑的一幕,更觉得刺眼扎心。
她见过那个男人对高鹏示威耍狠,以为只有冷酷无情的一面,没曾想对徐尽欢那样轻言细语温和周到。
徐尽欢脸色平常眼神清明,没有浓情蜜意的爱意,就知道两人不是对象关系,最起码现在还不是。
连关系都没确立,那男人是有多喜欢徐尽欢,才能一言不合就为徐尽欢亮家伙出头?
徐尽欢不费吹灰之力,就俘获了一个各方面都很出色的男人。
她全身心付出,换来了高鹏在关键时刻的抛弃和背叛。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这句老话说得一点没错,她不打算也没胆子弄死高鹏,不过在甩了这个怂货之前,得把花在高鹏身上的东西全部讨回来才行。
徐秋荷心思复杂地盘算着,脚上一瘸一拐,费了好长时间,才从小路上走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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