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启程去县城

  二月初一,木堵镇码头上敲锣打鼓,热闹喧天,一群年轻后生舞动狮子,惹得一群群孩子跟着奔跑,热闹得就像过年一样。

  虽然第二天就是春社,但今天码头上的热闹却不是因为社日到来。

  码头横杆上挂了一条长长红色条幅,上写一行大字:‘预祝木堵镇神童马到成功,为镇争光!’

  吴县三年一度的县士选拔大赛拉开了帷幕,这对每一个乡镇都是大事,他们会举行各种仪式,鼓励自己的子弟能出人头地,为镇争光。

  神童在大宋百姓心中地位尤其崇高,因为家家户户都有孩子,父母们做梦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成为神童。

  所以三年一度的县士选拔大赛牵动着千家万户的心,倍受吴县百姓瞩目。

  木堵镇共有七个学堂,但有资格参加县士选拔赛的就只有两个学堂,这和学堂的办学质量以及学生考上县学的人数有关。

  一个是镇官办学堂,还有一个就是延英学堂。

  延英学堂虽然是四大学堂之一,不过它的学生来自平江府各地,木堵镇的学生不多,倒是镇官办学堂才是纯粹的子弟学堂。

  本届延英学堂参赛的五名学生中,有两个是木堵镇子弟,加上官办学堂的三名学生,一共五名学生代表木堵镇参赛。

  今天就是为他们五人送行,几乎全镇稍有名望的乡绅都赶到了码头。

  码头上停着两艘扎满了大红绢花的船只,上竖一面大旗,‘木堵镇神童’。

  范宁今天穿一件簇新的蓝缎士子服,头戴纱帽,腰束革带,显得格外的精神抖擞,器宇不凡。

  在他身后跟着穿着同样服饰的朱佩,延英学堂作为县试选拔赛的四大种子队,他们抽到蓝色,所有参赛学生都穿着统一的蓝色士子服出征。

  而旁边站着三名镇官办学堂的参赛学生,他们就没有统一的服装,各自穿着同样簇新的长袍,只是颜色和款式不一,略显得有点杂乱。

  朱元甫作为乡绅代表,高声朗读着一篇热情洋溢的出征檄文。

  “庆元八年早春,寒风凛冽,锐气长空,木堵镇五名神童子弟肩负八千父老重托,胸怀宏远大志,慷慨出征......”

  范宁心不在焉地听着朱元甫慷慨激昂的发言,他的目光却瞥向旁边长长的一排桌子,桌上放着五只酒盏,一名乡绅正往茶盏里倒酒。

  另一名后生拎着一只大公鸡,用刀割断了公鸡的喉咙,将鸡血一点点滴进酒盏中。

  范宁的嘴角一阵阵抽搐,难道这就是‘打鸡血’的典故由来吗?

  后面朱佩捂着嘴一阵恶心,小声对范宁道:“阿呆,等会儿那酒你替我喝!”

  范宁翻了个白眼,自己还不知道找谁替呢?

  朱元甫读得口干舌燥,终于读完了不知谁写的一篇裹脚布长文。

  一名乡老大喊:“吉时到,准备出发!”

  朱元甫走上前,两名乡绅将鸡血酒递给他,他把第一盏酒递给范宁,

  “范少郎,你是我们镇最大的希望,希望你能成为我们木堵镇的第三个县士。”

  “学生一定尽最大努力争取!”

  “来!喝下这盏酒上船吧!”

  范宁接过酒盏,便一股强烈的腥骚之气扑面而来,熏得他差点扔掉酒盏。

  他只得捏住鼻子,屏住呼吸,强行将这盏鸡血酒一饮而尽,一股火辣辣的气息从胃里升腾而起。

  居然还是二十度的平江桥酒。

  范宁见朱元甫又端起一盏酒,他犹豫一下便道:“朱佩的酒也给我吧!”

  朱元甫眼中闪过一丝赞许之色,呵呵笑道:“不用,让她自己喝!”

  乡绅端过第二杯鸡血酒,刺鼻的味道让朱佩畏惧地后退一步,可怜巴巴地向范宁望去。

  范宁只得硬着头皮道:“还是我替她喝吧!”

  朱元甫无奈,只得把酒盏交给范宁,范宁摒住呼吸,忍住刺鼻的腥味,接过酒盏一饮而尽。

  周围响起一片鼓掌声。

  五名少年依次喝了壮行酒,向众乡绅长揖施一礼,在热烈的欢呼声中,五名少年登上了两艘扎满彩带红花的大船。

  他们站在船头抱拳辞行,颇有几分风萧萧易水寒的悲壮。

  两艘大船缓缓出发,在敲锣打鼓声中驶向胥江。

  ........

  范宁和朱佩坐在第二艘船上。

  这次延英学堂出征两支队伍,昨天三名中舍生已经跟随刘院主走了,他们将组成延英学堂的正队。

  包括徐绩、陆有为和吴健三人,他们是去年年考的第二、三、四名,由他们组队,是延英学堂上下的众望所归。

  范宁虽然考第一,但他毕竟是下舍生,年纪尚少,况且还跟着一个小娘子,大家都不太看好他们。

  甚至包括刘院主和其他教授,他们一致决定将三名中舍生定为正队,将范宁和朱佩定为副队,作为正队的补充。

  县士选拔赛本来的目的,是县衙选拔代表本县参加童子试的天才少年,然后加以培养。

  但因为有各学堂之间团体竞争的存在,它实际上又成为各学堂之间三年一次的文赛较量,关系到各学堂的排名。

  范宁坐船一般坐在船头,他喜欢那种和风拂面的感觉,但今天,河风中还有几分寒意,他却不得不坐在船头。

  那个大宝剑女侠的占地面积实在太宽,加上朱佩带着大包小包数十个行李,还有一名贴身丫鬟,小小的船篷里哪里还有他的位子。

  和他们同去县城的,还有一名年轻跑腿的助教,范宁第一天来学堂报道,遇到的就是这个助教。

  他名叫裴光,长洲县人,家境中等,三年前他考过解试,却在京城省试落榜,他便应聘延英学堂当助教,一边挣钱养家,一边复习。

  裴光去年秋天准备第二次参加科举,不料父亲去世,他只得放弃考试,在家给父亲守孝,准备三年后再考。

  裴光这个名字有点别扭,但受之父母,他也不能再改,所以他一般让他称呼他的表字,‘乾火’。

  这是他出生时父亲给他算了的一卦,乾火坤水,乾卦,天行健,火也。

  意思是,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

  不过听起来还是有点别扭。

  裴光坐在船头给范宁讲解这才选拔赛的一些规则。

  “选拔赛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团体赛,另一部分是个人赛,一共比七天,比赛地点就在县学,由李县令主考。”

  范宁想了想问道:“刚才裴兄提到了四大学堂,能不能再详细给我说一说?”

  裴光微微一笑,“吴县四大学堂,县学附属学堂、苏台镇的余庆学堂,木堵镇的延英学堂,还有就是长桥镇的长青学堂,我们排名第三。

  县士选拔赛一共进行了五届,第一次是我们延英学堂夺第一,第二和第三届都是县学附属学堂夺魁,第四届是长青学堂夺走第一,第五届也就是三年前,由余庆学堂夺魁。”

  裴光叹了口气,“已经十五年了,我们延英学堂再没有夺过第一,昨天院主特地去拜祭老院主,这次选拔赛,他势在必得。”

  “阿呆,你们在说什么?”

  朱佩睡眼惺忪地从船篷里出来,她昨晚有点兴奋,睡得不好,上船后就在补瞌睡。

  范宁笑道:“我们在研究敌情,要不要一起研究。”

  “好呀!”

  朱佩笑嘻嘻上前盘腿坐下道:“我听祖父说,这次有新规矩,分为甲区和乙区两个赛场,甲区都是强队,乙区比较弱,咱们很可能会分在乙区。”

  范宁拳掌一击,兴奋道:“这是好事情啊!咱们分到弱区!”

  “好什么呀!”

  朱佩白了他一眼,“甲区有三个四强赛名额,乙区只有一个,只会杀得更惨烈。”

  范宁眼珠一转,又转到了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咱们先说说后勤吧!裴大哥,咱们住的条件怎么?伙食怎么样?”

  朱佩撇了撇嘴,“你就关心吃和睡,和猪有什么区别?以后我叫你范小猪,嘻嘻!好像比范呆呆好听一点。”

  范宁躺在甲板上,双手枕在脑后,翘着腿悠然道:“我是范小猪,你是佩小猪,咱们变成猪公猪婆,不对!猪兄猪弟。”

  朱佩一怔,随即脸胀得通红,扑上去掐他的脖子,“你这个死猪头,范呆子,竟然敢骂我是猪,看我不掐死你!”

  范宁被她按在船头狂虐,他举手求饶,“大妹子,小衙内,别再推了,我要掉下河了!”

  这时,船篷布拉开一条缝,宝剑女侠探头看了一眼,又缩回头睡觉去了。

  .......

  船只直接进了吴县,在敬贤桥下停了下来,后天比赛就要开始,各个学堂的参赛学生都陆陆陆续续乘船到来。

  桥上和岸上站满了从县城各处赶来瞻仰神童们的员外和士绅,一片议论声,有人喊道:“延英学堂和余庆学堂的神童都来了!”

  人群纷纷探头观看。

  范宁船只靠岸时,正好遇到好几支学堂的参赛队伍同时到来,码头上一下子热闹起来。

  这时,一艘大船率先靠岸,先下来一名中年儒生,长了一只鹰勾大鼻子,目光冷厉。

  他身后的五名参赛学生依次下船,都是十一二岁的少年,他们居然穿着一致的服装,都是身穿绿色士子服,头戴纱帽,腰束黑色革带,每个人拎着的行李袋也完全一样。

  周围学生和看热闹的士绅们纷纷鼓掌,裴光对范宁和朱佩道:“这就是苏台镇余庆学堂,上一届他们夺得魁首。”

  范宁已经看到了,大船上插有一面三角旗,上面就写着‘余庆堂’三个字。

  “阿呆,那个大鼻子领队是谁,长得好凶啊!”朱佩问道。

  “我也不知道?”范宁摇摇头。

  旁边裴光连忙笑道:“他叫程著,是余庆堂的院主,出了名的护短,而且狡猾奸诈,第四届神童比赛,他们出奇兵赢了。”

  朱佩瞥了范宁一眼,得意洋洋道:“我说吧!出奇兵很重要,你还不干?”

  范宁哼了一声道:“那我就叫你朱小娘子,让他们轻视我们,也是出奇兵呀!”

  “你敢!”

  一把寒气森森的短剑忽然出现在朱佩手上,在范宁眼前晃晃,“你敢乱叫,小心本衙内废了你。”

  别人不知道朱佩短剑藏在哪里,范宁却很清楚,朱佩的腰带很古怪,就藏着这把软剑。

  这时,裴光连忙道:“你们别斗嘴了,他过来了。”

  两人一起向岸上望去,只见余庆学堂的院主程著缓缓走来,他走到岸边,打量一下范宁和朱佩,哼了一声,“这就是我们的对手吗?两个下舍生。”

  “既然程院主能准确地说出他们是下舍生,想必你的情报已经做足。”

  众人转头,只见刘院主快步走了过来,他向范宁和朱佩笑了笑,又对程著道:“我说得没错吧!程院主。”

  程著仰头呵呵一笑,“彼此!彼此!”

  他又深深看了一眼范宁,这才转身离去。

  刘院主走上船笑道:“我一直在等你们,终于把你们俩等到了,你们跟我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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