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爱美之心1

  当五六十岁的你,牵着狗,行走在去公园的路上,本该臃肿肥胖容颜老去的你,却被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当街吹口哨,要联系方式求交往,这是一件多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为了达到那个目的,向别人炫耀我是多么的美丽,也为了留住我现在的容颜,我在二十五岁时被医生游说着,做了第一次整形手术。

  我之所以做这个手术不是因为我丑,相反的是因为我太漂亮了,我就是那种走在大街上,都会引起交通事故的人!

  你也许会笑我是在吹牛,但我追求者最多的时候,连路过的邮差看我一眼,第二天都会想尽一切办法问我要联系方式。

  那种被追捧的感觉太好了,我害怕老去,害怕失去那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我就鬼使神差的去了整形医院。

  那个时候那有什么微整,一旦决定了整容,就是要搭上半条命的,甚至还有毁容的风险,即使是这样,我还是选择了线雕。

  把父母的养老钱拿来做了手术,反正他们以后有我养老,根本没有存养老钱的必要。

  手术很成功,我在家修养了一个月,再次回到单位时,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变了,那是羡慕的目光,女人们嫉妒我比以前更美了,男人们都争着想约我去看电影。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五年,单位黄了,养不起那么多的人了,而我也因为不肯和厂长的儿子处对象,成了第一批被开除的员工。

  也是那时,我发现了我的脸,我的脸皮开始下垂,我一夜之间老了至少十岁。

  我开始慌了,没了容貌,没了工作,以前都是靠单位的男人们约我吃饭,我把我所有的工资都用来打扮自己保养我这张脸。

  现在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不能这样放弃,我还要重回美丽巅峰,再次成为众人眼中的女神。

  这次我把父母的房子抵押了,拿着抵押房子的钱,我又找到了那个医生,他给我推荐了最新的技术,镶金线,可以更长久的保持我的美貌。

  这次手术依然很成功,但我却没钱再还抵押房子的利息了,因为我做了全身埋金线,彻底切断了自己的一切退路。

  现在的我,如果钓不到一个港台富商,父母就要露宿大街了。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成功的钓到了我理想的取款机,他反正不会离婚娶我,因此也不知道我的实际年龄,但我却知道他的,我比他大了整整十岁,但他却觉得我才十八。

  呵,男人永远都是只看外貌的大猪蹄子,我拿着他的钱,想去赎回房子,看到的却是,家门上的红油漆和屋内早已没了生气的父母。

  他们喝了百草枯,因为他们受不了追债公司的骚扰,觉得我这个女儿给他们丢尽了颜面,让他们无颜苟活于世。

  为什么他们不再等等我,不听听我的解释,不给我一个悔过自新尽孝的机会?

  我的美貌已经回来了,冤大头也钓到了,我们可以一家三口过着幸福的生活度过余生了,可为什么他们却走了?

  我实在想不通究竟哪里出了问题,我只能怪讨债公司了,是他们逼死了我的父母,逼的我家破人亡!

  我打车去了讨债公司,路上却出了车祸,大货车向我所在的出租车冲了过来,出租车被挤压的惨不忍睹,但我却还活着。

  我被强大的挤压力从车窗里硬挤了出来,速度快到我自己都没反应过来,直到两辆车的残骸滑行着撞向路边,溅起的气流夹杂着飞沙走石,吹刮的我浑身火辣辣的疼。

  我低头一看,我身上被一圈又一圈由金线织成的网包围着,血淋淋的没有一丝皮肤。

  周围围观的众人,向看异类一样对我我指指点点的,我伸手去捂脸,脸上的皮肤也没了,肉与肉之间的黏连感,让我彻底崩溃了,此刻的我分明就是个没有皮肤的异类!

  我看着出租车后座车窗上挂着的波浪卷发,那是我的头发,那是我昨天才刚做好的头发,我的美丽,我的皮肤,都在车后座里了。

  我的眼泪烧灼着脸上的皮肤,火辣辣的疼,在外人眼中看来此刻的我一定是疯了,拼命的奔向已经变形到根本打不开的车旁,拼劲全力努力拽扯着车门。

  旁边的车随时可能爆炸,但我不怕,没有了美貌才可怕,我也不敢伸手拽我的长发,我要的是自己完整的皮肤,那是我努力了半生的美貌!

  为了它,我负债累累,我家破人亡,我不顾道德底线,它却轻易的离我而去,我不服气!那是父母给我的!我一定要拿回来!

  救援队来了,他们粗暴的拖着我撤离现场,塞我进救护车,我看着我的皮肤要被拖车拖走了,我不甘心!我不甘心以后一辈子都是这幅鬼样子。

  我挣脱开束缚冲了出去,扑向自己的引以为傲的美丽!

  终于我抓住了我的头发,摸到了我的脸皮,使劲的撕扯着,既然不能整张拽出来,那就一块一块的贴回身上。

  此时一股热浪袭来,伴随着周围人的尖叫声,我已经忘记了自己是被活活疼死的,还是被汽车爆炸炸死的了。

  我再醒来,已经没有了美貌,反而是焦黑一团,丑到我根本没有勇气再去照镜子。

  身后总有黑白无常的追捕,身边总是看不到我的人,于是我便想用活人的身体做衣服。

  你不说我不说,谁又会知道鲜活的**里面,操纵**的是我呢?

  于是我开始物色猎物,他们中间有学生,有白领,更甚至有长相清秀的男人。

  但都无一例外,我的魂魄根本进不去,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直接把我的魂魄挤出对方的身体。

  直到我碰到了她!那天是我物色第四十四个猎物失败后,飘行在大街上,身边突然响起了那句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

  “当五六十岁的你,牵着狗,行走在去公园的路上,本该臃肿肥胖容颜老去的你,却被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子当街吹口哨,要联系方式求交往,这是一件多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