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居不易

  省城实行宵禁。沈云安顿好后,见太阳已然偏西,便没打算再出门。到了伙计说的饭点,他去大堂用晚饭。大堂里只稀稀落落的坐了五名男子和一个六七岁的男娃娃。

  他走进大堂,除了男娃娃好奇的看了他两眼,其余的房客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只顾埋头吃饭。

  沈云寻了张空桌坐下。

  下午的那名伙计笑嘻嘻的端了饭菜过来,一边摆饭,一边介绍道:“沈公子,晚上通常是一荤一素。今晚的菜式是油炒青菜和兰花豆干。米饭要是不够,您说一声,小的给您添。”

  先前,沈云从他嘴里套出了他一些店里的情况:他叫张小伍,是张掌柜的远房侄子,也是店里唯一的跑堂伙计;除了张掌柜一家五口,店里另外还请了一名厨子。和他一样,也跟张掌柜沾亲带故。

  看了一眼碗里的兰花豆干,沈云抬头问道:“小伍哥,这道是荤菜?”一点肉沫星子也没有,不知“荤”从何来?是第一天就宰客,还是欺他人小,辨不出荤素?

  张小伍摇头,把青菜碗往前稍微推了推,脸上的笑容不减:“沈公子,这道才是。它是用我们店里自家炼的猪油炒出来的。”

  猪油,当然算荤腥……好象没毛病。沈云满头黑线。

  张小伍又道:“沈公子,眼下买什么都比以前贵……我们店里的厨子手艺,吃过的客官都说好。您尝尝。”

  他也甚是无奈。

  以前,这道菜明明是“油渣炒青菜”……油渣完了,就改成了“油炒青菜”。

  别看只少了一个字,于他便成了大麻烦。每上一次菜,他都要跟客人解释一番。碰到客人好说话,也就罢了;碰上不好对付的,他赔了罪,还要骂不还口,笑脸相迎。没办法,这世道,混口饭吃,不易。

  沈云看到其他桌上也是上的这两道菜,没有再吱声,夹起一根“荤”青菜开吃。

  唔,菜叶挺嫩的,猪油炒出来的,果然比家里水煮的要香滑……好吧,人家是“荤菜”!

  张小伍见状,笑嘻嘻的说了一句“您慢用”,拿着空漆盘离开。

  房客少,夜里,店里清静得很。沈云在屋子里打了半个小时的拳,又练了七遍心法,这才躺下睡觉——尽管每天都坚持练习,但是,他的心法一直没有什么长进。一年多了,仍然每晚只能练七遍。

  第二天早上,他去大堂用早饭。

  张小伍给他端上来的是一小碟咸酱菜、一碗热米汤和两个白面馒头。

  沈云试着问道:“小伍哥,今天我有事外出,中午赶不回来用饭。能给我包两个馒头吗?”也不知道要在省城等多久,能否顺利找到活,更是问题。坐吃山空,再多的钱也总有用完的时候。所以,能省就省吧。

  “好咧,您稍等。”张小伍爽快的应下,不一会儿,给他送来了一个油纸包。

  沈云打开一看,里头不但有两个热气腾腾的白面馒头,还有一根拇指粗的酱瓜。

  中饭解决了,安心找工吧。

  要找什么活呢?接连碰了几次壁之后,沈云走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心中一片茫然。

  先前,他只看到省城热闹,店铺如云,便以为到处都是活,找工不难。不想,大家都和云客来一样,往往只请一个到两个伙计。

  看到他进店,伙计无不笑靥如花,然而,一听到他是找工的,人家立刻变了脸:

  “去去去,这年月,谁还养得起闲人?”

  “大清早的,还没开张呢,你是存心找晦气啊!”

  ……

  就这样,沈云在南城区转悠了一个上午,也没能发现有意愿招伙计的店铺。

  肠动如雷,他揉着肚子,寻了个清净的巷口,坐下来,从怀里拿出油纸包,就着酱瓜吃冷馒头。一边吃,一边在心里做打算:今天在南城区找。如果没找着,明天去西式城区接着找。

  之所以想去西城区,是因为他发现,在南城区几乎没有看到武馆之类的存在,更不用说白玉堂——馆主大人走之前,除了白玉堂,没有留下其他线索。省城这么大,他又两眼一抹黑,要想找到馆主大人,只能顺着这根唯一的线索,一路找下去。

  这一天,直到太阳偏西,他才拖着发酸的两条腿,一无所获的回到云客来。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叫张小伍包了两个白面馒头和一根小酱瓜,出门直奔西城区。

  结果,去了那里之后,他发现这一带与南城区完全不同:日上三竿了,街上清净得很,偶尔能看到几个打着呵欠,晕晕欲睡的行人,几乎看不到人影。

  再仔细一看路边那些张灯结彩的店铺,他的脸色变了:“红粉楼”、“倚月楼”……放眼望去,周边彩楼的招牌都是一个路线。

  在太师祖的手札里,把这一类的都统称为“烟花之地”。

  沈云曾经不解,特意问过师父:“做烟花的地方,为什么要装饰得花花绿绿?”

  师父白了他一眼,直言道:“烟花一点就着,作坊里能夜夜张灯结彩吗?这里的烟花之地,是指春楼妓馆。”

  春楼妓馆?刘家拳馆周边没有这种场所,但是,他在市井里混,偶尔也听人家提起过,知道这种地方做的是什么营生。

  他还知道,那些人提及这些地方时,无一不两眼放光,心生向往,可是,骨子里,他们没人看得起这种地方。

  沈云满头黑线,急匆匆的穿过眼前的街巷。

  不想,拐了个弯,路边依然是花花绿绿的彩楼……

  该不是整个西城区都是烟花之地吧?他不信这个邪,又跑了两条街。

  果然是的。

  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找工。而且白玉堂也肯定不会在这种地方。

  没有再转,乘着还没到正午,天色尚早,沈云果断抽身离开,转向北城区。

  结果,在西城区与北城区交界的街道上,他终于看到了第一块招工牌子。

  那是一家门脸较大的药铺,名叫妙手堂。他们要招一名学徒。

  沈云心中大喜,顾不得擦一把汗,急匆匆的走进店里。

  店里只有一个穿青布长衫的年青男子。他坐在一张方桌旁边看书。看到有人进来,他抬眼看了一眼,问道:“小哥,你来问工?”

  沈云点头走过去,打拱作揖:“是的。”

  “有路引吗?”年青男子继续看书,不紧不慢的说道,“我们店里只招良民。三年学徒,管住管饭,头一年没有工钱,后两年每月工钱二十大钱。”

  条件如此之苛刻,怪不得没有看到其他问工的人。沈云恍然大悟——良民至少是家里出了一个武者,有些产业,不愁吃喝。是问哪个良民子弟会跑出来当学徒?二十个大钱还不够人家下一次饭馆子。

  除非是沈云这种!

  但是,在等级森严的世道里,又有几个人能有他这般运气,碰到馆主大人呢?

  沈云从怀里掏出路引,说道:“先生,请看。”

  青年男子没想到竟然真的有良民子弟跑来问工,意外的抬起头,扫了一眼路引。

  没错,真的是一张良民路引!

  他放下书,起身,双手接过来,仔细看过,又双手奉还,不解的问道:“沈公子为什么要来敝店问工?”

  沈云见他前倨后恭,看出来了:这一位的身份是贱民。

  “我来省城求学。”沈云半真半假的答道,“不想,家中在省城置办的宅子在两年前失火。宅子连同看院子的老仆都没了。一时没了住处,只能住客栈。每天的开销不少。眼下也考不了武馆,我又不想就这样返乡,是以,决定先做份工解决生计。”

  “原来如此。”很少有良民会为如此自降身份,青年男子不由高看他一眼,“世道艰难,敝店招收良民学徒,并非有意亵渎,也是万不得已。”

  原来,又是贝大帅的新规矩:自新年开始,省城的所有药铺、铁铺,都至少要请一名良民雇工。不然,一律关门整改。

  为什么有立这种规矩?大家心知肚明——还不是为了安抚和拉拢城中的良民!谁不知道药铺和铁铺里,就算是寻常伙计的工钱也开得比其他铺子要高得多。

  只是良民哪是轻易请得到的?工钱低了,活计辛苦,没有良民愿意来。但是,花高工钱养着一个什么也不干、并且高高在上的良民老爷,大家心里甭提有多别扭了。

  以前,大家逆来顺受惯了,哪敢生出“别扭”的感受?但是,义军得了省城之后,强行打破良、贱之分。两年多来,他们突然发现,贱民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吃的也是五谷杂粮,跟良民有什么区别?凭什么老子要满怀感激的忍受你们的盘剥和欺压?

  好吧,畏于贝剃头的屠刀,众人敢怒不敢言,但各有应对之法:

  小一点的铺子,手停口也停,只好捏着鼻子给店里请来一尊良民当神供着;

  而象妙手堂这种身家厚实的,一年两年不开张也饿不死家中老小,便真的停了生意,奉命整改。他们在店外挂了块招工牌子,提出极为苛刻的条件,明面应承,暗行抵制之实——好吧,老子就算坐吃山空,也不养着你们这帮大老爷。且看你们能横行到几时!

  沈云的言行之中,没有一丝桀傲之意,令青年男子心中的不快与抵制大大减少。

  也罢,兴许是缘分。大家各取所需嘛。青年男子应下:“沈公子如果方便,后天早上请再过来。店里的伙计、郎中都打发回乡了。重新开张,召集他们要一两天的时间。”

  “多谢东家。”沈云作揖致谢,“家里人都叫我云哥儿。如果东家不介意,也可这样唤我。”

  “好,云哥儿。”青年男子笑了起来,“我姓吴,口天吴。家里是世代开药铺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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