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0 第28话 我们是兄妹?3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上帝的独生子……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永圣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体复活。我信永生。阿门!”战野终于明白为什么《大话西游》上孙悟空会被唐僧烦得发癫,他现在就想当孙悟空,将那个信仰颇多的面熟却不知道名字的家伙乱棍打死,“你要是再不闭嘴,你所信仰的一切东西都没办法救你!”罪过啊罪过!君怜伊在胸口上画了一个十字,粉红色的小手绢跟着漫天挥舞,“仁慈的主啊!请赐予我力量,让这些孩子得到灵魂上的安慰。”“是你的灵魂需要安慰吧!”卓远之冷笑着望着立在门口不敢轻易行动的君怜伊督导,怕阿猫、阿狗就明说,何必借由主的名义呢?一个男人活成这副模样,真可悲!双手合掌,君怜伊继续喃喃念着祈祷词“主啊!伟大、神圣、光芒普照的主啊!请你保佑你的孩子,保佑他们平安无事,保佑他们足以化险为夷,保佑……”“还是请主多多保佑你自己吧!”战野这种阳光小子就是不可爱,心里清楚就行了,何必点破君怜伊督导的脆弱呢!度天涯正想教他正确的社交态度,君怜伊却偏偏选在这时候不紧不慢地开了口“我正在请主保佑的人并非我自己,而是你们的朋友……”公主?车神?总不会是幸之雾吧?三个人三个想法,君怜伊挥舞着粉红色的手绢宣布正确答案“幸之雾同学发生了某些突发状况,她被刀砍伤了……”好的不灵,坏的灵——大抵就是这种情况了吧!看着卓远之匆匆冲出去的模样,战野和度天涯交换了一下眼神,纷纷作好洗干净脖子等着被切割命运的准备。“你们干吗这么紧张?”君怜伊,你还好意思说?“幸之雾受伤——你怎么不早说?”居然还有工夫在那儿做祈祷,活人都能被急死,何况是伤者?“等着吧!你离主越来越近了。”不用说,又一个人需要洗干净脖子等着给梅菲斯特试刀了。“怎么会这样?”幸德书接到封千里的电话匆忙赶去了罗兰德学院的医务室,冲进门,他逢人便问“有没有一个名叫‘幸之雾’的女生被送了进来?她受了刀伤,伤得重不重?你知不知道?”他抓住的第十三个人转过头,用同样焦急的眼神还给他。视线碰撞处,幸德书向后倒退了一步。“是你?”再见面,幸德书心中只剩下震撼。他们有多久没见面了?久得他都快记不起她的样子,终究他还是在再见面的第一眼认出了她。这是件值得骄傲的事吧?至少他不曾忘记自己深爱的人是何模样,即使这个他用一生去爱的人伤他至深。杜蘅只是接到消息,说之雾在学校里被刀砍伤了,命在旦夕,所以她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没想到竟在这里遇到了幸德书。“你不是在英国吗?”话冲出口,她随意地垂下了头,不想让他看到自己尴尬的表情。她不是有意要关注他的行踪,可她仍旧是关注了。幸德书没注意她神色中的变化,他一心只牵挂着之雾,又在这种情况下再见杜蘅,一时间竟有种找不到北的感觉,“你是为了之雾回来的?”那她……那她知道他跟之雾断绝父女关系的事了?她到底是为什么回来的?似乎一觉醒来,她头顶上就不再是非洲的天空,改换了卓冠堂的天花板。在非洲待了那么多年,她为什么突然跑回来,个中情愫连她自己都说不清,再说现在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还是先确定之雾的平安要紧。她正要推开门找这里的医生,卓英冠却突然从另一道门里走了出来,随行的还有津庭和卓远之,他们竟比她先一步来到这里。“卓英冠,之雾现在怎么样?”杜蘅脸上的焦急是身为母亲的天性,卓英冠不禁安慰起她来“远之已经见过医生了,之雾正在抢救,情况到底如何还是等医生出来时再说吧!”他也在这里?幸德书尚未从见到杜蘅的惊愕中解脱出来,又在同一时间见到卓英冠。说不清是恼怒,是羞愧,还是其他什么情愫,他怔怔的表情掩饰了他最真实的思绪。相对于幸德书的平静,爸似乎更为担心。看来,有七成可能爸才是之雾的亲生父亲——卓远之一边在心底盘算一边应付四个焦急的长辈,“有度一舟医生照顾之雾,相信她会没事的。不过度医生说,之雾急需献血,你们都是她的长辈,谁先献……”不等他说完,津庭和杜蘅抢先卷起袖子,这就要将血献给之雾。错了错了!该剧本的主角不是津庭叔和杜蘅,而是另外两位不动不摇的男士。好歹给点儿反应啊!这副平静无波的表情未免太不专业了。看样子得再煽风点火才行,卓远之停在卓英冠面前,不无沉痛地诉说“爸,我真的很害怕。万一之雾她……”“之雾不会有事的。”如此信心百倍给出肯定答案的竟然是幸德书。没等卓远之诧异,他已经卷起袖子向手术室方向冲去了,“需要多少血?我献!多少我都献!”“还是抽我的血吧!”身为母亲,杜蘅和之雾一直血脉相连,从未分开。津庭也赶在这个时候凑热闹,“还是抽我的吧!我是医生!”抽血跟医生这个身份有什么关系?卓远之差点儿没晕倒,大家都在行动,怎么爸连半点儿反应都没有?这……这太不正常了!这让他没办法判断到底谁才是之雾的亲生父亲。本以为借这次之雾受伤可以从爸和幸德书的反应中找出真相,要知道之雾可是难得受伤,难得需要别人给她那强壮的身体献血啊!就在大家纷纷抢着要为之雾献血的时候,拉开的门后面显现出一张极为困顿的脸——“之雾?”可不就是幸之雾嘛!她的脸色有些惨白,头发有些凌乱,衣衫有些不整,可这一切的真正原因是极度缺乏睡眠。看到她这时候钻出来,卓远之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再睁开,对上的是卓英冠洞悉全部的了然眼神——难怪得知之雾受伤,他不是很着急呢!原来心下早有准备。想跟他玩这种小聪明,也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小子,你以为我不了解你?如果之雾真出了什么事,你还有闲心跟我们这帮老家伙在这儿搭腔?不用说,早冲进手术室,不亲眼看到她安然无事,绝对不会离开手术台半步。想当初,卓英冠这老小子玩这一招的时候,卓远之还在娘胎里窝着呢!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黑道第一人的观察力,在场的三个人可就受罪了。津庭到底是医生出身,上下左右前后看了一遍之雾,他竟然没发现受伤的地方。莫非,她伤在隐秘部位?“津庭叔,你那是什么眼神?”之雾直觉地将双手挪向自己的屁股,她实在不习惯大庭广众之下,有人对着她的屁股瞧个不停,这真……真丢脸!听她这口气,伤的不是屁股?津庭还在寻找,幸德书已经直截了当地问出口了“你到底伤在什么地方?”“是啊!你快说伤到什么地方了?”杜蘅也急了,就怕之雾内伤。原来,他们三个紧盯着人的眼神是想知道她受伤的部位啊!害得之雾还以为自己哪里不对劲呢!高举起自己的左手,虽然这姿势很像投降,但之雾也管不了这么多了,任何人不可能在六道关切的目光中再闪躲下去。伸直了食指,她将裹了创口贴的部位面对众人。“哪!我就是伤了这里啊!”“这里?”“你伤了这里?”“你就伤了这里?”为什么他们的口气显得很失望?之雾皱起眉头,显然有些不满,“难道你们觉得我伤得不够重?别看这伤口小,十指连心——巨痛哦!”开玩笑,手指对一个人来说很重要嗳!尤其是她这样的穷人。“我每天都要打工赚钱,现在刀砍了我的食指,虽然伤口不大,但也有05厘米嗳!就是这道伤口让我今天不能在学生餐厅洗盘子,少赚巨多钱呢!”好在,她懂得利用时间,趁受伤期间借用医务室的病床好好地睡了一觉,养足了精神,等伤好后她要将损失赚回来。她幸之雾果真是天下第一聪明人啊!“我的观点,你赞同吧,卓远之?”回头望去,哪里还有卓远之的身影,依稀看到卓爸冲出医务室的背影,还有卓远之奔跑的脚步声。“喂!你跑那么快干什么?你又不是属兔的。”之雾好心探出脑袋,观察起卓远之跑步的英姿。瞧人家那速度,逃命也不过如此了吧!咦?他干吗跟卓爸道歉?看上去好可怜的样子。“津庭叔,我们要不要帮帮卓远之?”难得之雾今天良心发现,看在卓远之请她吃了那么多顿免费晚餐的份上,索性帮他一把吧!主要是为了日后有更多免费的晚餐可以享用。今天的之雾是一时心软,今天的津庭是一时心狠。卷起袖子,他选择冷眼旁观。谁让那小子竟然用之雾的安危来开玩笑。“这是他们父子间表达亲密的方式,咱们就不用管了。”那就是可以袖手旁观喽?“巨可惜!”之雾由衷地感叹,“忘了把相机带出来。”梅菲斯特如此狼狈的模样想来有很多人乐意观赏吧!比如战野、度天涯那种狐朋狗友,假正经的宇文寺人,还有想要报导劲爆新闻的柯柯……“估计卓远之会为了自己的名誉,出大价钱将底片买下来。”错过狠敲他一笔的机会,之雾能不懊悔吗?瞧着女儿趴在津庭身旁有说有笑的模样,杜蘅竟有些怅然若失。那本是她的位置,什么时候那里已经坐着一个人,再也没有她插足的机会。她专注地活在失落中,竟没有发现幸德书滚烫的目光从前至后烧灼着她,不曾收回……这是他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幸德书选择的咖啡厅。环境很好,咖啡也很好,虽然经过年月的洗礼,已有些陈旧,可正是那陈旧的感觉一再地洗涤着他们过往的情怀。不知道怎么了,他们又一次坐在了这里。幸德书尽量不去看他对面这个年过四十,风华依旧的女人。如果不是杜蘅提议坐下来喝杯咖啡,他甚至不打算再跟她有进一步的接触。他怕了,怕自己再浪费感情。他变得沉默,原本就沉默的他如今似乎很难有什么事能再触动他——望着对面这个被小女生叫成“叔叔”的男人,杜蘅开始检视,这些年她是怎么度过的。那个曾经深爱她的男人已经到了大叔的级别,她是他的初恋,也是他这一生惟一的爱恋。然而,细想想,她回报给他的爱又有多少呢?她似乎只做了一件事,那就是嫁给他。“这几年还好吧?”杜蘅双手放在咖啡杯的两边,空荡荡的手心就在他的眼前。幸德书微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虚假的笑容,索性维持严肃的自我,“还好!英国的报纸不是将我的生活描写得很详细嘛!”什么无情律师为**政客钻法律空子,什么铁嘴名律师再帮某某开脱罪责……总之,他就是一个靠法律赚钱的超级大烂人,二个连女儿都不要的无耻禽兽。她不知道这些,也不想知道,“我在非洲只跟野生动物打交道,不关心报纸上胡乱写的东西。”她想告诉他无论报纸将你写成什么样,在我心中,你都是优秀的好男人。他听在耳中,埋进心里的却是她并不关心他的生活。咖啡勺搅拌着黑色的液体,他忽然想到了卓远之的眼睛,那小子指责他不关心之雾的时候,就是这样的眼神,“非洲那群野生动物是你的全部,你不了解我的生活,这很正常。”从一开始,她做保护大使,他全力相助。再到最初那两年,她每每去非洲,他期盼着她的回来。到后来,他想尽办法希望她能留在他的身边,甚至以之雾,以离婚威逼利诱,直到最后的麻木不仁以及现在的完全放弃。这条路,他努力到遍体鳞伤,他尝遍万种滋味,已经不想再尝下去了。他还是在意她选择了非洲的动物,而放弃了他和女儿吗?左右手只能选择一样,得到的和失去的,人往往更在意当初牺牲的那只手——说她不在意他和女儿,她骗不了自己。“你和之雾……”“怎么突然回来了?”幸德书打断她的话,显然他不想提及任何跟之雾有关的事,“你不是很多年都没回来吗?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我是回来看……看……”她是回来看卓英冠的,这个理由怎么告诉他?“你是回来看卓英冠的吧?”她难以启齿的话,幸德书帮她说出口。看到她见到卓英冠毫不惊讶,傻瓜也能猜出她早就见过她的初恋情人了。杜蘅也不隐瞒,“对!我是突然起意的,回来看看卓英冠,没想到竟在那里见到了之雾。你是不是和她……”“什么时候走?”幸德书再一次打断了她的话。杜蘅扬起头望着他,为什么他不愿让她知道他们父女之间的事?她是夹在两个人之间的那一个,她有权利知道一切。为什么她一定要提之雾?好不容易相遇,好不容易这样平静地坐在一起,她为什么要制造不愉快?因为她是杜蘅,她不喜欢生命中藏有太多揭不开的阴影,“为什么要跟之雾断绝父女关系?就算她做错什么,就算她惹你生气,你可以跟她好好谈,她哪里惹到你了,非得到断绝父女关系这一步?”他握紧拳头,紧抿的唇角不肯泄露出丝毫情绪,太过压抑的表情反而成了一种刻意坚忍的情绪,他遮掩得不够彻底。不说话?你以为不说话就可以躲过一切了吗?杜蘅的双手上前一伸,紧握住他的拳头,“不管她犯了什么错,她毕竟是你的女儿,你教育她,骂她,怎么都好,你这样放任她不管是什么意思?你有没有想过她的心情,她还小啊!不管怎样,她都是你的女儿……”“别跟我说!不……不要跟我说这些!”他微微喘息着,试图抚平自己激动的情绪。注意到自己的拳头在她的手心里,温柔的感觉美好到让他不想将手抽回。如果当初的他也能这样为了那一点点的美好掩盖心底的皱纹,也许他跟之雾之间不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她能看出他的后悔,失去之雾,他一定也跟她有同样的心痛。所以,“去跟之雾谈谈,你们……和好吧!”他不是没想过,今天当他知道她受伤,后来又在罗兰德学院的医务室看到完好无损的她的那一瞬间,他都想跟她和好。可他说不出口,相信之雾也一样,生活在一起十几年,即使她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他们都有着相同的臭脾气。“去吧!”杜蘅劝解着。她还记得他们在一起的那几年,只要是她坚持的事,不管对与错,他都会顺着她的意。即使是结婚以后,他依然把她当成……当成女儿一般宠着,娇惯着。他太宠她了,那时候她总会觉得这样的男人少了几分个性。后来去了非洲,她跟一帮男人一同工作,是她自己选择了这份工作,没有人会给予特别的照顾。每每遇到困难,她总告诉自己不可以思念幸德书,不可以领带他。杜蘅,你只有你自己,是你选择了一个人上路。过了年少时节,她才明白,能被人无条件地爱着是世间最奢侈的幸福。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的幸德书还会再顺着她的心意行事吗?“你就听我一次,跟之雾和好吧!她不能一直住在卓英冠那里,她……”幸德书不再贪恋她手心里的温度,猛地抽回自己的拳头,他的表情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猫,“我为什么要跟她道歉?她又不是我的女儿。”“你说什么呢?”杜蘅吃了一惊。最难听的话已说出口,幸德书索性直截了当地说开来“你以为我不知道吗?我看过那张照片——卓英冠抱着之雾,照片的背后写着‘父女’。之雾是卓英冠的女儿,她根本就不是我的女儿。”“你说什么呢?”杜蘅胸中憋着一口气,她瞪圆了眼睛望着幸德书,那眼神示意着让他收回自己说过的话。他偏不,这句话憋在他心中许久了,他一直想找她问个清楚,能再见到她,他没道理再忍下去,“你不要再装下去了,我早就知道,之雾不是我的女儿,她是卓英冠的女儿!她是卓英冠的……”“啪!”杜蘅一巴掌打掉了他没能说出口的那两个字,她站起身,剧烈的举动打翻了桌上的咖啡杯,黑色的液体沾上了雪白的桌布,污了一片。添加再多的牛奶,咖啡依然混杂着黑色,那黑色污浊了幸德书的视线。报应啊!原来世间真的有报应!他给了之雾一耳光,杜蘅还了他一巴掌,谁欠谁的,已分不清,也不再重要。卓英冠坐在靠椅上,不时地望着地上的立钟。杜蘅还没有回来,她正在跟幸德书聊着分离后的故事吧!这样也好,聊得越久说明他们之间维系的感情越多。他希望她能过得幸福,他也相信这幸福只有幸德书能给她。是谁?这么焦急地奔跑在楼梯间?卓英冠转过身向门外望去,正看见杜蘅踩着狂乱的脚步停在门口。她的表情不对,少了眉宇间那缕从非洲带回来的阳光,多了些伦敦湿冷的雾气,“怎么了?”是跟幸德书不欢而散了吗?她的脚步钉在门边,不动不挪,低垂的头不看他,只望着地。这不是卓英冠熟悉的杜蘅,他站起身走向她,“到底怎么了?”他在乎她的情绪,在乎她的喜怒哀乐,在乎她的一切。只是,他从不表现出来,当年她想要的一切他给不了,所以他什么也不给。卓英冠扶起她的下巴,迎面望去的是杜蘅脸上的两行清泪。她哭了,记忆中从不见她的眼泪,这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落泪——她哭得最凶的那次他没能看见。顺着他伸出的手臂,她靠在他的肩上,“卓英冠,我觉得好难受,我好想哭。”“你已经在哭了。”他收紧手臂,将她拥在怀抱里。他抱得很紧,用他霸道的方式给她独一无二的安全感。好喜欢他的怀抱,真想就这样一直靠下去。杜蘅扑在他的怀里,忘了纠结在心中的烦闷;忘了这些年待在非洲时对丈夫,对女儿的思念;也忘却了对初恋的遗憾。她待在他的怀里很久很久,久到快要睡着。他的怀抱很温暖,有哥哥的味道,“卓英冠……”“嗯?”“我很久以前,在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就想抱你了。”她说话的口气好像*狂哦!卓英冠失笑出声,这才是他熟悉的杜蘅,那个做什么都可以不考虑后果就直接往前冲的杜蘅。“你呀!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好温柔的卓英冠啊!他还是二十一岁时的那个霸道男人吗?“如果我当时说出口,你会抱我吗?”贪心的女人,到现在还不知道死心。卓英冠轻捶着她的背,他轻敲往事的大门,“看心情喽!也许……会抱你吧!”她轻轻一笑,有他这句话就够了,至少证明当年那些放肆的爱并没有白费,“你不要对我这么好,好不好?我怕自己会情不自禁再爱上你。”“别再来了。”他举手投降。她的一段初恋让幸德书恨了他这么多年,甚至牵连到之雾,他不想再来一遍,不想牵连更多的人,“你心里那些话不该告诉我,说不定应该告诉的那个人正等着你呢!”他说的是幸德书?杜蘅惊讶地望着他,“你……”别以为他什么都不知道,“你忘了,我是卓冠堂堂主,这世上很少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你了不起!你伟大!你厉害!”杜蘅嬉笑的态度与刚刚泪痕满面的泪美人完全不同,她变得还真快呢!瞧那笑嘻嘻的态度哪里像四零、五零的女人?望着杜蘅,卓英冠很难不想起之雾。那丫头跟杜蘅太像,却也不像。说不出哪里不同,只是那份区别让她与杜蘅的人生有所不同。她不能走她母亲的老路,卓英冠希望她们母女的人生不会有相同的悲哀。“离开他,你真的不后悔?”“在你们眼中,是不是都觉得我很悲惨?竟然为了非洲的动物放弃了那么爱我的丈夫?”杜蘅说出了众人的看法,“有时候我也会问我自己,这样做值得吗?真的不后悔吗?”答案——“我不后悔。”她是坚定的,“听过一个故事吗?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记者看到穷苦的牧民妇女,她觉得这些每天为生活挣扎的女人活得很辛苦,她觉得她们过得一点儿也不幸福。而那些牧民妇女却可怜这位女记者,在她们看来一个女人整天东奔西走,连个家都没有,还不悲惨吗?”在众人看来为了非洲那些脏兮兮的野生动物而放弃爱她的丈夫和可爱的女儿,放弃那个近乎完美的家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而她回顾自己走过的这条路,她依然觉得幸福。因为——“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不同。”卓英冠再度收紧自己的怀抱,如此可爱的女人,当然要好好抱一下。够了,她完成了自己最后的心愿。能被他这样拥抱,有关初恋所有的遗憾都被填平了。拍拍他的肩膀,从非洲回来的她已经不需要再依偎在他的怀抱里。“你跟我一样。”“什么?”她直直地望着他,看进他的灵魂深处。再见他,她开始思考,如果当年她不是一味地向他的心窝里冲,而是能慢下脚步,真正审视他的灵魂,或许她就可以长长久久地待在他的身边。“这些年或许你不再那么冷酷,但你还是习惯所有的感情都藏在心中——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这句话对他同样有效。杜蘅顽皮地冲他笑着,眼角还挂着未干的泪痕,她永远可以在摔倒的下一刻找到站立的支点,这就是杜蘅。笑容中卓英冠依稀想起了当年初见她时的样子,那时候她还很年轻,笑得很青涩,却也绽放出属于青春的绝色。“你知道杜蘅是什么吗?它是一种马兜领科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常生长于阴湿的林中或草丛中。它长有淡紫色的纤细嫩茎,一茎一叶,叶片呈肾形。叶片的向光面呈青色,背光面呈紫色。杜蘅的马蹄形叶非常美丽,而且它能散发出诱人的芳香气味……”“杜蘅可不是普通的植物,它是中华凤蝶赖以生存的载体。”书房的门外倚坐着两个人,他们互相对望了一眼,用可乐干杯。动作之潇洒,除了卓远之和幸之雾这两个乱七八糟的人,怕是再也没有人能做到了吧!“没想到卓冠堂少堂主竟然会躲在门边偷听,很无聊哦!”之雾大口喝着可乐,如果她手中握的是酒瓶,早就醉倒在门口了。想将他一军,卓远之可不吃这一套,“*还是挺可爱的。”“不用拍她的马屁,对我而言——没用。”跟杜蘅相处的时间太少了,之雾不了解母亲。她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没有母亲的生活,可当这个女人真的站在她的面前,她才明白,“母亲”这个词是任何人无法取代的。诚然,她佩服母亲的勇气,却拉不回这些年她们之间天然形成的隔阂。“她不是合格的母亲,我也不是优秀的女儿。”太相像了,两个女人之间实在是太相像了,所以才会那么难以靠近,这大概就是同性相斥吧!“不像!你和她不同。”卓远之用易拉罐冰她的脸颊,折腾她,是一件很愉快的事,“你比她懂得珍惜。”“那是因为她的感情来得太容易了。”人习惯性地会忽视轻而易举得来的东西,感情也一样。之雾托着腮慢悠悠地说着,“你说,我要不要帮她一把。”她又要给自己找麻烦了,真拿这个丫头没办法,“你想怎么帮她?”这就不用他操心了,只要她想,就一定有办法能帮杜蘅——她的母亲。现在重要的是,“还记得卓爸跟她说的那句话吗?”他们偷听了那么久,爸跟杜蘅说了那么多话,卓远之哪记得是哪句。难道是——“心里有话要说出口,要不别人怎么会知道?”“对啊!对啊!”她冲着他直点头,像是找到了关键的缺口,“你看你这个人,明明知道这个道理,怎么就不照着去做呢?巨不可爱!”这丫头倒是会钻语言的空子,竟然用他的话来激他,以为他是笨蛋吗?“幸之雾,你找死!”她才不想找死呢!早在他发火的前一刻,她就找好了逃生路线。一路飞奔,她的看家本领就是逃跑。两个人一个追一个跑,在卓冠堂内展开了追逃大战。那么年轻的身影像极了二十多年前,在这里奔跑的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