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去赎罪

  再次爬上盘龙山,秦汉不是为了采药,更不是来观赏风景,而是来感谢这座看上去悬崖峭壁危险万分的大山的,短短几天就让人生有了如此大的转折,这座山立下了汗马功劳……他还想着要不要再跳一次。

  坐在山顶上那块怪石上,借着朦胧的月光眺望远方,绿色的植被,清澈在清心河尽收眼底……

  刺啦……

  火柴帽擦在火柴皮上,一股子浓浓的硫磺的味道刺激着胸腔的肺部,刺激着大脑的神经,一根价值七块钱的红塔山经典1956点燃,腮帮子塌陷,一口浓烟顺着嘴角的缝隙渗透出来被鼻孔吸了进去,全身的神经仿佛一下子被烟草里边的尼古丁刺激了一样儿。

  “好舒服……”

  躺在大石头上,一只手放在后脑勺上拖着脑袋,手指夹着香烟慢吞吞的抽了起来,右腿抬起来搭左腿上,脚上踩着一双人本帆布鞋,脚丫子颠颠哒看上去好不悠闲。

  如果这时候在一边儿路过,能看到他这个吊样儿,一定会忍不住对他吐一口口水,或者上前来告诉他,有钱了不能太冲也不能高调,然后在给他讲一个以前村里有个叫黄海的男人,因为买彩票中了七八十万,第二天就买了一辆本田汽车,第三天就被撞死了。

  用农村人的话说,这就是被钱冲死的!

  天色越来越暗,星斗渐渐消失,最后一刻流星夹着尾巴嗖的一下消失在视线当中,秦汉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坐了起来,已经是第三根红塔山的烟蒂弹射出一道美妙的弧线,带着一点点火星向山底下飞去。

  砰砰砰!

  跪在大山的山顶上,秦汉叩了三个响头,也不知道这几个头是给谁扣的,总之不是他的祖宗,对他而言祖宗就是那么一回事儿,嘴上喊着祖宗是要尊敬的,其实也就是大山上那么一个经历了几百年的小坟包而已,叫他一声祖宗是祖宗,不叫他也就那么回事儿。

  这一点秦汉自认做的还算不错,每逢重要节日,他都会买上两包子黄纸给祖宗烧上两张,但也仅限于尊重而已,他从来没祈求过祖宗保佑之类的,这种屁话都是拿来糊弄鬼的,要是祖宗都有用,那后代人还不用死了?

  一个已经去世几百年的人,何谈感情?

  有时候秦汉也挺佩服那些跑到祖宗坟前哭的稀里哗啦作秀的爷们的……

  黑夜渐去,黎明将至,天边再次露出一丝红线,预示着新的一天将要来临。

  盘龙山下的一块大石头上,秦汉盘坐在上边儿,英俊的脸颊肃穆红润,一双手放在双膝之上,太玄术在身体内不断运转,看似绵软无力,内在却蕴含着更强的力量,仿佛海水一样生生不息大海无量!

  一抹刺目的光线映照在他的脸上,他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原本就很明亮的眼睛更加璀璨,仿佛宇宙形成那般耀眼夺目。

  整整修炼一个晚上,秦汉能清楚的感觉到太玄术有所变化,体内稀薄的元气凝聚,变的越来越浓郁,而且,身上仿佛也有用不完的力气一样儿,即便昨晚上炼制了一些药品也没觉着怎么累,反倒是轻松了许多。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了一些事情,不是太玄术而是百灵草书,里边藏着的东西可谓是博大精深,除了能瞧病之外,还有许多他之前不知道的东西,制造符咒,炼制丹药,还有一些关于风水上的超自

  然内容,只不过他现在还没时间仔细去研究,因为百灵草书实在是过于博大精深,里边的知识不但神秘还很磅礴,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轻易吃的透的。

  秦汉停止修炼,抖了抖身上的尘土,起身向家里的方向走了回去,没人时他的步伐极快,四五米宽的山道挡住了去路,只需要轻轻用力就能轻松的跳跃过去。

  “一大早晨就不见人影,去哪儿了?”方怡也有早起的习惯,早早的就做熟了饭来找他,结果敲了半天门也没人,趴窗户看一眼屋子里也没人,正准备离开刚好看到秦汉回来。

  “昨晚上鸡叫的厉害,我睡不着去山上走走散散风。”秦汉笑着说道。“嫂子,你怎么这么早就起来了?”

  “你比鸡起来的还早……”方怡嗔怪的白了他一眼。

  秦汉愣了愣,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猜的……”方怡漂亮的脸蛋瞬间红了,支支吾吾半天也没说出个什么,“饭好了,去吃饭!”

  她是一个女人,脸皮薄得很,怎么好意思说昨晚上她来过?

  “就算她猜对了吧……”

  秦汉怎么好意思揭穿一个女人的秘密?就算知道也不能说出来,大家都装糊涂不是更好,有句话叫难得糊涂,糊涂是坏事儿同样也是好事儿。

  方怡显然起的有点太早了,也可能昨晚上和他一样儿失眠,屋子里的被子还没叠起来。进了屋子她第一时间上了火炕将被子叠起来,“秦汉,把炕桌拎过来,我们吃饭,一会我们去镇里。”

  说到去镇里,方怡稍稍的顿了顿,眼神中闪过一抹期待,还有些一些落寞,期待的是马上就要替林龙还清债务,落寞的是她不想用秦汉的钱去还债,虽然秦汉这钱来的容易可也是他冒着风险赚来的。

  早餐不算丰盛和平时一样儿,一碗米糊粥多出来两颗鸡蛋,吃饭时方怡欲言又止,看上去似乎有话要说,不用猜秦汉也知道这个女人想要说什么,肯定还是同样的话,不过,这也不难理解,换成任何一个人恐怕都没办法坦然的接受别人送来的一百万巨款。

  “今天的米糊粥味道很不错,千金难求。”秦汉笑着说道:“一百万雇一个保姆做一辈子饭,似乎也不错。嫂子你说是不是?”

  方怡抿嘴一笑,顿了顿说道:“我倒是可以,就是不知道有些人能不能吃一辈子米糊粥,还有,一百万是不是太便宜了一点……”

  “我也这么觉着。”

  秦汉耸了耸肩膀,端着碗把剩下一半的米糊粥喝掉,“我去套车,你收拾一下,咱们这就去送钱!”

  “秦汉……其实也不忙的,你要是有事儿就先忙你的,咱们什么时候去还钱都可以,不差三天两天,别耽搁了正事儿。”方怡说道。她有点担心耽误了秦汉的正事,拿了人家的钱,怎么能耽搁人家的时间。

  “早还上早去一块心病,换衣服吧,穿这个去可不太好。”

  笑了笑,秦汉再次提起步子向外边儿走去,一边走他心里一边默默想着,一百万已经是天文数字,要是在滚几天雪球说不定就是二百万三百万,到时候自己那点儿钱怕是全都给林龙擦屁股都不够。

  要是见到林龙这个王八犊子一定打死他!

  想起昔日的邻居,秦汉恨的牙根直痒,恨不得将这个王八蛋大卸八块!

  没让他久等,他刚刚套上毛驴车没一会儿,方怡便是走了出来,她换上前几天在县城买的裙子,整个人看上去落落大方就像个大姑娘一样儿,一点也不像是嫁过人的样子。

  想到这个问题,秦汉脑子里也画圈,方怡刚刚嫁到石桌子村的第二天林龙就没了人影,结婚的当天他也在,当时还和林龙喝了两杯纯正的高粱酒,最后林龙喝的跟一滩烂泥一样儿,几个大老爷们抬着才把他丢在火炕上……那么,这对新婚夫妇到底有没有入洞房之类的……

  秦汉有这样的想法也不奇怪,如果换成另外一个男人恐怕也有同样的想法的……

  当然,这种事儿就在心里想想也就成了,绝对不能问出来的,一来是暴露了自己的想法丢了自己的素质,二来这个问题对一个女人而言绝对是不尊重的。

  人家方怡怎么回答?

  有还是没有?

  无论有或者没有人家似乎都很难回答吧?

  有很多人喜欢问这个问题,抓着一个男人问,你介不介意你女朋友是不是处的问题,这个男人笑着回答,我不介意这件事儿……

  介意又能怎么样儿?

  难道还能说出来不成?

  所以说很多时候男人也是满无奈的,属于被动接受,当然,想要找到那种感觉,可以花七十块钱去淘宝买一个人工处女膜,也许这样儿心里会好受那么一点点儿……

  “我脸上有花是怎么的,这么盯着我看……”方怡脸蛋微红,自从她出来,这个家伙就盯着她猛看。

  “人比花好看……”

  秦汉笑了笑,摒除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这事儿似乎和他也没啥关系,虽然林龙这个王八犊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只要还没死还活在这个世上,那么,人家就是合法的夫妻,这跟他屁大点的关系都没有。

  秦汉觉着他现在和一种动物特别像,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是这头蠢驴,现在替人家还钱,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是无法预知的,结果是不是卸磨杀驴更是难说!

  “就知道拿嫂子开涮,进了城就学的花言巧语,也学会骗女孩子了?”方怡娇嗔的白了他一眼,心里暖烘烘的。

  女人都喜欢被男人夸好看,即便是凤姐这样的女人,如果你说她长得好看,没准她都会以身相许,而且,凤姐还能给你个惊喜,那就是她绝对是个处,你完全不用担心她是在淘宝上花七十块钱买来的伪劣产品。

  几十万用一个纤维袋子装着丢在车上,两人便是向不远的双胜镇赶了过去。

  “呦,这不是秦汉方怡吗,这一大早去做什么?赶大集吗?”刘艳艳挎着小箩筐走了过来,一看到两人笑着打招呼,“要是去赶大集,给我捎回来两袋菜籽,我回去给你们拿钱。”

  “我们不去大集,要是路过就给你买回来。”方怡笑着说道:“钱我给你垫上,就不用回去拿了。”

  “唉,这样儿也成。你们两个慢点,大集人多。”刘艳艳笑着说道:“你看这多好的两个人,唉,真是老天不长眼……你们两个慢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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