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收(打)服火云邪神
意识覆盖整个研究中心,李志轻松找到了火云邪神。
那家伙的生命力之旺盛,身体内能量之雄厚,简直就是黑夜中的满月,亮得刺眼,想不发现都难。
除了这家伙,李志还发现了几个苗子。不过这几个和火云邪神相比,就真是萤火之于皓月了,差距十分明显。
先找火云邪神吧。
最里间,李志穿墙而入。
火云邪神正看着报纸,猛然抬头。
“你怎么进来的?”火云邪神眼中满是好奇和兴奋。
“那个无所谓,”李志一挥手,一个板凳出现,一屁股坐在火云邪神面前,“听说你想要对手?”
火云邪神却是从凳子上下来,拿起他的眼镜戴上,好奇地在李志身边转了一圈,看向他屁股下面的板凳,还伸手摸了摸。
“厉害了,竟然不是戏法?你到底怎么做到的?”
火云邪神瞪着眼睛,一脸惊喜。
李志突然一指头弹了过去。
一道劲风恍若子弹般射出,擦着火云邪神的眼镜腿射中了混凝土墙壁,在上面留下一个小洞。
火云邪神一巴掌拍掉坏了的眼镜,猛地转头看向墙角,看向上面那个洞,身体战栗不已。
不是恐惧,而是兴奋。
“阁下好强的内功!是专门来找我切磋的?”火云邪神坐回板凳上,翘着二郎腿,单手撑着下巴,看着李志目光发亮。
“不然呢?”李志一脚踢出。
火云邪神单手一挡,强悍的劲力顿时在掌心爆发,震得他整个胳膊瞬间骨骼尽碎,经脉全断,不禁面色大骇。
这一脚,他竟然完全接不下来!
没想到刚刚竟然还是小瞧了这个年轻人!
他的功力高得可怕!!!
火云邪神强行控制身体,残废的胳膊甩动,躲开了这一脚。
李志顺势收脚,笑看火云邪神。
“阁下功夫在我之上,认输了。”火云邪神很干脆地认输了。
“你不是想要找对手吗?为什么不继续了?”李志戏谑道。
“我找的是对手,不是战胜不了的敌人,这还是有区别的。”火云邪神一脸笑容,对废了一条胳膊完全无动于衷。
“你那个花一样的暗器呢,不准备给我来一发?”
火云邪神一愣。“这你都知道?”
火云邪神从兜里掏出一个花骨朵一样的精致暗器,随手扔在了地上。“阁下果然是高人,不过我火云邪神只想找个高手体验一下战斗的乐趣,可不想真的死。除非阁下不准备放过我。”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火云邪神眨么眨么眼睛,“原来阁下也是信奉此道,怪不得,怪不得,心服口服。”
李志笑了。
影片中,这位就是个武痴,练武走火入魔,所谓想要杀人或者想被人杀死不过是一套说辞,真正的目的,还是想找个势均力敌的对手酣畅淋漓地打一场罢了。
死?
就算是火云邪神这种脑子不正常的人也不会轻言生死的。
能活着为什么要死?
死了,以后可就再也碰不到高手了,但活着,一切皆有可能。
倒也符合他的人设。
“有没有兴趣跟我走?”
“好啊。”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房间。
“这里关的你都了解吗?”李志问火云邪神,顺便考验下他的忠诚,看看他说的和他“搜魂”时了解到的是否一致。
“我只知道几个厉害的。”火云邪神指了指走廊最左侧的房间,“那里关的是金钟罩金忠朝,一身横练功夫登峰造极,运功时机枪打上去都只能打出火星,可惜被我一招戳破脉门,武功尽废,还伤了脑子。”
“火云邪神我日&%¥#&*&¥!”房间里,顿时传来气急败坏的叫骂声。
火云邪神掏了掏耳朵,一脸不以为意。
他又没偷袭,你输了就是输了,叫嚣也没用。
李志笑了笑。
火云邪神没骗他,说的基本属实。这位叫金忠朝的真的是脑子被打出问题了,还以为自己刀枪不入于是自己把自己砍上,被送进了这里,也是李志之前发现的萤火之一。
金忠朝,金钟罩,机枪都搞不定,也算不错了,以后用得着。
打了个响指,金忠朝突然出现在房间外,顿时一愣。
不过马上,金忠朝就怒视火云邪神,低头一埋就撞了过去,一边冲一边骂。
“别躲,别用内力。”李志冷喝一声,火云邪神嘴角一抽。
不过谁让李志比他强呢,打不过就得听话啊。而且李志分明是要带他见识其他的高手,虽然没说但绝对是这个意思,他当然要听话了,不然以后余生和谁打?
和李志打,找死吗?
火云邪神直挺挺地被金忠朝撞飞,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然后没事人一样站了起来,如果不算他嘴角溢出的鲜血的话
不过对火云邪神来说,这点小伤算不得什么,内力一滚,伤势就能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金忠朝看着火云邪神躲都不躲,有点迷惑,此时他才想起来自己竟然出现在病房外。
“到底怎么回事?”脑子一晃,金忠朝好不容易清醒一次,又变回了原样,朝着火云邪神低头撞了过去。
火云邪神单手顶着金忠朝的秃脑门,一边用眼神询问李志。
“金忠朝,当我的手下,我可以让你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并且帮你恢复功力。”李志道。
金忠朝完全无视李志的话,继续顶。
李志见状,先恢复了他的脑子,这才继续道:“我能帮你提升,到时候你可以真的凭实力揍火云邪神,想怎么揍怎么揍。要不要当我手下?”
“我当,当!”金忠朝毫不犹豫地朝李志拱手。
火云邪神嘴角狂抽。
就这样,李志一路收人,算上火云邪神足足收了四个高手。
除了金忠朝,另外两位分别是一男一女。
男的人称夺命剑,剑法非常厉害,但是一次失误让他痛失一臂,然后万念俱灰,自己把自己送进了这里。不过此时,这家伙看着重生的胳膊,惊喜不已,视李志为天人。
女的叫无影脚吴莹,腿功厉害,速度超快,仅次于火云邪神,这位没什么故事,纯粹是因为喜欢偷东西结果被当年的神雕侠侣给抓住了,然后又被扭送到这里的。
这家伙长得一般,手却闲不住,就走廊里这么一会的功夫,就把众人挨个偷了个遍。
“喂,我的拖鞋呢!”
“我的香皂!”
“你带着香皂干什么?”
“我可是金钟罩,皮肤不光滑怎么行?每天我都洗好几次香皂的。”
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