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铁马冰河入梦来

  宫望抬起头,

  看了眼郑侯爷,

  再将目光落在郑侯爷掌心上被剥好的花生。

  来,吃花生;

  言外之意,

  我给你的,你才能吃;我没给你的,你不能偷吃。

  如果此时郑侯爷人在奉新城,等着自己孤身去侯府见他,宫望心里,还不会这般剧烈地震动;

  但正如眼前这一幕,

  近乎是眼前连“红妆”都被吹去的胖花生,只剩下白白嫩嫩的呈现。

  这就是他,宫望,现在的模样。

  本来,反抗就是不可能反抗的,只有老实地将脑袋缩下去才能继续将日子过下去。

  燕人击败了成国叛逆,击败了野人,又刚刚烧掉了楚国郢都;

  甭管燕地现在是否民不聊生,但至少,大燕的铁骑,已经证明了自己的无双战力。

  他宫望从未想过在此时举旗,为晋人振臂一呼做什么。

  并不是说,他宫望已经铁了心且会发誓一辈子忠诚于大燕、忠于姬家,这显然不现实;

  因为就连平西侯爷自己,都做不到这一点。

  但你说要搞点事情,总得来点风向吧,来点外部环境变化吧?

  现在造反,就是自取灭亡,嫌这日子不够舒坦,想全家全族去断头台上聚聚?

  之前宫望心里还是有些底气的,当将军的底气,不是来自朝堂的支持,也不是什么民望,因为经历过战场杀伐的洗礼,他们更清楚,麾下兵马的强弱多寡才是自己真正的立身根基。

  只是,

  在自己这个总兵就在帅帐里时,

  平西侯爷让其毫无察觉地,

  就坐在了这里。

  看地上的花生壳,显然吃了好一会儿,也坐了好一会儿了。

  没有厉声呵斥?

  没有大发雷霆?

  没有权谋相挟;

  雷霆之怒,谁都会? 民间巷口妇人也懂得吵架时谁嗓门大点更有气势的道理;

  但雨露之泽? 三三两两,点点滴滴? 却可胜却雷霆无数;

  可惜,

  世间会用能用有资格用者? 寥寥。

  自己最大的依仗? 被对方踩在了脚下。

  宫望张嘴,

  不是要说话,

  而是等着接花生,

  等着?

  被投喂。

  郑侯爷低头? 看着他,看了好一会儿。

  最终,

  郑侯爷伸出另一只手,拍了拍宫望肩膀,向上一提?

  道:

  “起来。”

  宫望不敢违背,马上起身。

  “接住。”

  宫望忙摊开双手? 接过郑侯爷掌心翻倒的花生。

  文官和武将,其实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做久了? 做长了,也就容易做烂了? 慢慢的? 也就成了官僚。

  官僚的脸? 比那擦桌子的抹布还要耐用,洗一洗,变白了,但长时间不洗,黑不溜秋地搁那儿,你要是不嫌恶心,也不是不能继续使;偏偏有人还热衷于此,称之为厚黑学。

  但奈何郑侯爷不能用在颖都城对付那些官老爷的法子来对付自己手下的将军,

  因为,

  他还指望着他们以后为自己打仗呢。

  真给他弄得颜面扫地,这将军,也就废了,底下人,不可能再服你;

  既然没打算做那最绝的事儿,就没必要去过犹不及,抓问题,就抓主要矛盾。

  当然了,最主要的是,宫望的姿态,还是摆得很正的。

  “花生,不抵饿啊。”郑侯爷说道。

  “侯爷,帅帐里有饭食,若侯爷不嫌弃………”

  “走着,还等什么。”

  郑侯爷自椅子上站起身,径直向帅帐走去。

  与此同时,一道白衣身影跟在郑侯爷身后,是剑圣。

  宫望是不敢冒刺的,也不会去铤而走险;

  但奈何郑侯爷对自己的安全,向来喜欢做到万无一失。

  入了帅帐,

  郑侯爷自然在帅座上坐了下来。

  桌上,碗筷都在,是宫望用过的。旁边还有一副,是先前亲卫准备着让宫璘一起用的。

  郑侯爷拿起碗筷,宫望和宫璘父子走进来时,郑侯爷已经开动了。

  帅帐内,只有四人;

  其余人,都在外头。

  进帐后的宫望很懂事地重新跪下来,

  先前在帐外,他清楚,侯爷是给自己留了面子的。

  别看自己跪了,别看自己趴下了,有时候,肯训你,肯骂你,肯让你丢丢脸,这其实也是一种爱护,当然,火候不能太大,否则自己就被烧死了。

  以平西侯爷如今的地位,踹自己几脚,对着自己劈头盖脸的骂,只要不是往作践的方向去搞,下面人就不会觉得自己多委屈。

  宫璘见自家老爹又跪了,自己只能跟着一起跪下来。

  郑侯爷扭头看向身边的剑圣,道:

  “你吃么?”

  剑圣摇摇头,拿出一个杠头,自己慢慢地吃着。

  “客气了?”郑侯爷笑道。

  剑圣道:“菜不够。”

  下面的宫望闻言,马上抬头道:

  “末将这就让人去准备……”

  “不必了。”

  郑侯爷放下筷子,找了找四周,最后在宫望帅桌后放置的一条狼皮毯子上擦了擦手,

  同时道:

  “这菜,真的不好吃,油水儿佐料放得太少了,没滋没味儿的。”

  宫望马上道:

  “侯爷说的是,末将这里的军中厨子,怎么能和侯爷您府上的后厨师傅相比。”

  郑侯爷却笑道:

  “不是这个道理,其实做菜吧,想做得决定好吃,很难,很不容易,需要功夫;但想做得不那么难吃,倒也简单;

  各种大料加足了,油水管够,就算是把一只靴子丢进去煮了,也能叫一声好味地道。

  宫望啊,

  你很让本侯欣慰啊,

  你是个好将军。”

  “侯爷,末将不敢当。”

  “不,你当得起,你看啊,颖都那里每一季都会给你额外地送来钱粮,这是多大的一笔油水啊,可你却不用在自己享受上,连饭菜都吃得这般寡淡,想来必然是用在了士卒身上。

  这,

  不是好将军又是什么?”

  “噗通!”

  宫望额头重重地砸在帅帐地面,冷汗直流。

  侯爷不是皇帝,

  但在晋东,

  他就是当之无愧的土皇帝!

  前者,有镇北侯府近乎将北封郡当作了自家封地,收蛮族部落为鹰犬于身侧;

  再有靖南王爷拒不接旨,俩红袍大太监染血石狮,还曾一脚踹翻战败的大皇子,大皇子还得重新跪回来继续认错。

  所以,侯府之下,不是当初郑凡和许文祖在南望城时那般,简单的上下级关系却都从属于朝廷序列;

  侯府有自己的衙门,自己的运转体系,是一个独立运作的势力范围。

  “唉。”

  郑侯爷叹了口气,

  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敲,

  道;

  “宫望啊。”

  “末……罪将在。”

  “是不是因为本侯将你摆在这里,没把雪海关或者镇南关其中一个给你,所以你心里头,有怨气啊。”

  “末将不敢,末将不敢呐。”

  “那你瞧瞧,你自己都做了什么事儿,不是本侯心眼儿小,容不得自己手下人靠自己本事自己人情去摸摸油水儿;

  但你自个儿,就不能擦擦眼睛看看,那是谁送来的钱粮,那是谁在卖给你人情?

  对,

  那是你们晋人的王府,

  那是你们昔日晋人大成国的皇嗣,

  但你宫望给本侯抬起头看看,

  当今这里,

  到底是谁家的天下!

  你怎么就这么蠢?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人家王府凭什么冒着这么大的干系要巴结你?

  你就不动动你的脑子想想,

  到底怎么样的日子,才能让那成亲王府一直传承下去,是安生日子,是本分日子!

  但现在王府既然敢把手伸向你,这是要过本分日子的样子么!

  而王府,如果不本分了,它会怎么做,它,还能怎么做?

  到时候,

  他成年的司徒宇振臂一呼,号召晋地有志之士反抗起来,驱逐燕虏,还我河山。

  你,

  宫望,

  是不是还要顺势起兵,

  来砍本侯的脑袋啊!”

  “末将死罪,末将死罪!”

  宫望身子在颤抖,这不是装的,他是沙场宿将不假,但前面坐着的正在训斥自己的那位,论军功资历,比自己要高得多得多。

  最重要的是,他听出了侯爷话语里升腾而起的杀意。

  郑侯爷站起身,从帅桌后走出,缓缓道:

  “你知道这事儿,是谁告诉本侯的么?是颖都新任太守许文祖。

  颖都这阵子发生的事儿,

  你听到风声了吧?

  咱也不说什么虚的,就是朝廷觉得,颖都的一些晋人权贵啊,日子过得太舒坦,狂得有些没边儿了,得让人下来,给它修剪修剪,让晋人知道,现在的晋地,到底是谁家说了算。

  你可知,

  许文祖将你的事告诉本侯时,

  他是什么意思么?”

  宫望不敢回答。

  “许太守的意思,很简单,晋人出身,勾结王府,这王府嘛,现在动起来,有点麻烦,毕竟人家孤儿寡母的,传出去,不好听。

  但斩斩王府的爪子,这是应该的吧?

  宫爪子,

  你说呢?”

  “末将真的没有反意,末将一直尽忠于侯爷,末将只是一时糊涂,一时糊涂啊。”

  宫璘也求情道:

  “侯爷,我爹只是………”

  郑侯爷抬起手,示意父子俩住嘴,父子俩马上噤声。

  “在本侯眼里,其实没什么燕晋之分,本侯的想法很简单,大家一起扛过刀,一起冲过杀,好不容易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了,以后,自然是再努努劲儿,将日子给过得更好一些。

  封妻荫子,封侯拜王,

  真不是不可能的,也绝不是遥遥无期的。

  侯府现在地盘是大,但也就那三座关城算是有些人气。

  咱得开荒,咱得开矿,咱得练兵,咱得锻甲,

  本侯是个闲散的人么?

  本侯是一个贪图安逸的人么?

  但本侯现在在等,等兵马齐备,粮草充足;

  那之后,

  雪原野人再恭顺,楚人再隐忍,咱想打仗,难不成还能找不到借口?

  军功,军爵,

  等着呢,

  会缺么?

  所以本侯就想不明白了,

  你的脑子里进了望江的江水了么,怎么会犯这种糊涂!”

  “末将有罪,末将辜负了侯爷的期望和苦心,末将有罪!”

  “起来吧。”

  “喏!”

  宫望站起身。

  郑凡往下走,来到宫望身边,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路,可不能再走错了,我挺喜欢宫璘这孩子的。”

  “末将明白,末将明白。”

  “我身边,一直有个矮个子野人,他帮我料理了很多雪原上的事,嗯,现在也独自掌管一镇兵马,拱卫奉新城。”

  “是,末将知道,他是………”

  “他是野人王。”郑凡很平静地说道。

  宫望的眼睛当即睁大。

  一边见自己老爹站起来,帅帐内氛围有所缓和,所以也缓缓站起身的宫璘直接膝盖一颤,又跪了下去。

  “我说我不在乎燕晋之分,这是真的,你看,我连野人,只要对我忠诚能为我所用,我也可以不在乎出身。

  雪原、楚国,咱都打过了,也都打赢了,以后,还是有仗打的。

  本侯别的本事没有,

  但带着大家继续吃香的喝辣的,还是有这个信心的。

  你是晋人,

  又怎么了?

  和那位比起来,咱们都是夏人,咱们自己,才是一家人。

  本侯的耐性不好,

  本来急着回府,出来久了,想家了,结果还得到你这儿来遛一圈儿。

  下次,

  本侯可就懒得跑了。”

  “请侯爷放心,末将明白了。”

  郑侯爷点点头,

  “哦,对了,你那个义子,我带走。”

  “不用的侯爷,末将不会……”

  “人家卖了你,表现出了对本侯的忠诚,本侯怎么可能亏待他,你也别怪人家,他其实也是为了救你。

  他带本侯进来,比本侯自己领兵马进来,要好得多。”

  “是,末将明白,末将全军上下,只会为侯爷令马首是瞻,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宫望,记住你刚说的这些话,以后如果有一天,本侯的命令下来了,而又需要你去做权衡时,希望你,不要糊涂。”

  说着,

  郑侯爷伸手摸了摸跪在地上的宫璘的脑袋,

  “还记得你先前进帅帐时对本侯说的话么?”

  “记得,侯爷,我说过,如果我爹执迷不悟,我会亲手……”

  郑凡打断了他,

  道;

  “你爹不会的,你爹小事上会犯一些糊涂,但大事上,你爹一直很清醒。

  行了,

  本侯回去了,你也别送了。

  哦,

  对了,

  自己领二十记鞭子,不抽你一顿,本侯心里总觉得不爽利。”

  “谢侯爷!”

  郑凡出了军营,外围,是亲卫以及护送的骑兵;

  内圈,只有骑着貔貅的郑凡和骑着马的剑圣。

  野人王他们早一步回去了,敲打一顿宫望,用不着别人帮忙,要是连这点事儿都摆不定,那自己这几年的腥风血雨,就白经历了。

  “你知道先前在军寨里,我站在你身后看着你,我脑子里,想的是什么么?”

  “想的是什么?”郑凡问道。

  “你有没有觉得,你越来越像田无镜了,就坐在椅子上剥花生的样子。”

  说着,

  剑圣又摇摇头,自己修改自己的话:

  “不对,田无镜不会像你这般,你其实明显更会,更会……”

  可惜了,

  剑圣不知道“装逼”这个词。

  “以前,我觉得自己是在模仿老田,在学老田,但慢慢的,我发现,不是了。

  这就像是大燕的军功侯,不是因为一个侯爷爵位,人家就敬畏你,你就可以超然;

  而是因为你提前积攒了这么多的军功,积攒了实力,自然而然地,就坐上了这个位置,人家,其实老早就开始敬畏你了。

  我呢,

  和老田有些地方很像,

  老田是不在乎很多事情,而我,是懒得去做很多事情。

  不过,

  有一点是不一样的,

  我不会是另一个老田,

  到死都不会。

  老虞啊……”

  “嗯,你说。”

  “我心里一直很感激,能再睁眼一遭,重新看看这太阳,哪怕,它有些不一样,但我依旧很感激。

  越是感激,越是珍惜,

  就越是受不得委屈。

  好不容易来人间一趟,我想好好逛逛。”

  “你继续说。”

  “嗯?”

  “我感觉又快有顿悟了。”

  “呵呵。”

  郑凡回过头,看向身后,在那里不远处,就是已经有解冻趋势的望江。

  “快开春了。”

  “是啊。”剑圣点点头,“又是一个轮回,又是一个四季,日子,是真的不经过。现在是将开春,但我仿佛已经能够预想到,下一次入冬时,我会感慨:呵,这都又要过年了。”

  “哈哈哈哈。”

  郑凡大笑起来。

  伸手,

  指向西方,

  胯下貔貅似乎感应到了来自主人的情绪波动,开始不安分地刨动着蹄子。

  “老虞,我也有一个预感。”

  “哦?”

  “下一次,当我向西过这望江时,一切得一切,都将是截然不同的模样。

  这晋东,

  这三晋之地,

  这大燕,

  甚至是整个天下,

  都将翻起新的一页。”

  说着,

  郑凡闭上眼,

  道:

  “我昨晚做了个梦,你猜我梦到什么。”

  “学堂里有你作的一首诗,铁马冰河入梦来?”

  郑凡摇摇头。

  剑圣又猜道:

  “率军,接管了颖都?”

  郑凡再摇头。

  “呵呵,率军,接管了燕京城?”

  郑凡开口道:

  “梦到我仨媳妇儿,肚子都大了。”

  ………

  今儿就一章了,因为下一章开始要开新卷,剧情和节奏包括以前做的铺垫和伏笔,都会开始浮现,所以我得再去推敲一下新卷的一些思路和细节。

  然后,再求一下月票,让咱们排名尽量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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