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章 金蝉脱壳
昔日玉盘城还未经战火破坏时,曾有一道地方特色的名小吃,叫煎小鱼儿。
取的是望江中特产的一种小鱼儿,得过油,去土腥气,但绝不能过久了,否则鲜味儿也就丢了。
所以,当地摊贩做这一道小吃时,往往是以长筷眼疾手快地下油抄碗。
郑伯爷现在在做的,也是一样的事情。
毕竟,他现在所面对的,是一群大楚贵族权贵。
肉食者鄙,但肉食者从不傻。
自己的所有布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抛出然后快速见效,否则他们注定会缓过神来,到时候,自己这一趟的演出就会演变成被“瓮中捉鳖”。
不能谈判,不能耽搁,
求的,
就是在短时间掌握住主动。
当然,
在刀口刺入“阿铭”胸口时,郑伯爷心里也不禁有些怅然,若是此时站在自己面前被挟持着的,是真的摄政王就好了。
那么自己以后无论是行走江湖还是军旅庙堂之中,可能很少再会被冠以“平野伯”的称谓,而是被称之为——弑君者。
讲真,
这个称呼,可能会不吉利,但在格调上,是真没得说。
此时此刻,
郑伯爷、阿铭和四娘三人的眼神,在刹那间交汇,彼此于无声中交流着信息。
可能是因为大家默契程度高了,再者以前瞎子在时也常常精神锁链过,所以还真能互相读懂对方眼神里的意思。
阿铭:主上,你怎么直接捅胸口?
郑凡:难不成蹲下来特意捅你的腿?
阿铭:这个位置伤口修复起来会消耗更多的血液。
郑凡:捅你的腿怕你待会儿跑路时不方便。
四娘:三儿怎么还没来?
就在这时,
一声厉啸传来,
紧接着,
一个人从人群上方飞踩而来。
是的,
就是那种武侠片里经常会出现的出场方式,踩着人群的肩膀直接过来。
“嗡!”
终于,
此人落地。
其身着一身墨色的长衫,眉眼之间,带着一股浓郁的阴煞之气。
这是一个高手,
因为在其出场后,周围其他贵族家里的供奉们,要么低头致意要么微微后退半步。
其实,在这个局面下,这种个体实力很强的存在,真的很是麻烦。
因为这不是两军交锋,而是小型的局部冲突,外加,郑凡这里的人数,其实是劣势。
这也是为什么当郑凡知道摄政王会虚脱不会参加大婚而长舒一口气的原因所在,因为哪怕是将造剑师给排除掉了,摄政王身边,必然还有好几位真正的高手存在,他们,或许在千军万马的对决面前,不是很显眼,但在这种场面下,往往能改变局面。
“呵呵,屈氏屈明轩,见过大燕平野伯爷。”
此人拱手抱拳,
同时,
脚步再度向前。
郑伯爷目光当即一眯,瞬间明白这老狗是想要靠近距离探测摄政王之虚实。
所以,
郑伯爷直接将摄政王胸口里的刀给抽了出来,
而后毫不犹豫地刺入摄政王的肩膀。
“噗!”
“………”阿铭。
屈明轩的脚,停住了。
他不是屈氏的供奉,他是屈氏一员,原本是旁系子弟,但因自幼显露出极高的练武天赋,就被家族当作嫡系子弟来进行培养,现如今,他是四品武者,算是屈氏里德高望重的一位,就是屈培骆的父亲屈天南,在练武时也受过他的指点,平日里,他也负责传授屈氏年轻子弟功夫。
正因为他是屈氏的一份子,所以,在此时,他犹豫了。
他有信心在付出一点代价且不予他们纠缠的前提下冲破面前燕人的阻拦去到行台上,
甚至有信心去将那平野伯给擒拿住,
就算出最大的意外,
他也敢拍着胸脯保证,他至少能做到和平野伯以命换命。
这里,没算其他人的帮助,纯粹是他自己一个人来进行,这是一个巅峰武者的骄傲。
其实也自然,
想当初沙拓阙石可以能在上千镇北军铁骑中不断冲撞,到最后,是力竭而死,真正的巅峰武夫,他们的体魄,确实让人震撼。
但还是那句话,
横的怕愣的!
郑伯爷现在的干脆劲儿,让这个强大武者都有些慌了。
郑凡看着他,
喊道:
“我起于微末,草莽黔首出身,幸得我大燕陛下赏识,简拔以高位,赐封为伯爵,今日,我只为自己心爱的女人而来;
但若是真将我逼急了,大不了在此弑君,与我心爱的女人在此殉情。
上,不负公主对我之情深;下,不负我家陛下对我之皇恩!
你,
大可继续向前,
弑君的是我,
而逼死君父的,
是你屈氏!”
“来,不要犹豫,杀了他,杀了他们,杀了他们!朕不怪罪你们,朕不怪罪你们!”
阿铭怒吼着。
紧接着,
阿铭似乎是入戏太深了,
甚至还自己加了一句:
“大楚,没有被俘的皇帝,朕死后,传朕旨意,请五弟熊廷山入郢都主持朝局!”
或许是郑凡先前的威胁和干脆起了作用,
又或者是阿铭的自我发挥起了效果,
屈明轩不再前进,反而开始后退。
因为他的身法再快,也没人家的刀快。
其余贵族,在此时也不敢多言语,因为今日的局面一个不好,就是摄政王驾崩,大楚再度陷入内乱之中。
同时摄政王所说的传政于五殿下,也让在场的不少贵族心里一凛。
这句话,再度夯实了这是真摄政王的“事实”。
因为只有摄政王,才能够在这种局面下下达这种旨意。
然而,五殿下身处梧桐郡,他身上所担系的,是梧桐郡本土势力以及山越部族的利益。
也就是说,五殿下的基本盘,和在场的这些传承已久的楚国大贵族们,并非在一路,所以,大家都是不希望给五殿下机会的。
郑伯爷喊道:
“放我等离开,你们大楚的摄政王,我还给你们!”
没人回应。
郑伯爷直接下令:
“金术可,牵马!
谁敢阻拦,摄政王就是因其而死!”
这里的马匹真的很多,别的不说,就是先前屈培骆迎亲时带来的一百零八个白马亲从,可都是匹匹良驹。
在金术可的率领下,雪海关甲士一个个堂而皇之地跑去牵马过来,完全无视周遭楚人的兵刃。
马匹牵来,郑伯爷先上马,再从行台上接下了公主,让其坐在自己前面。
四娘则挟持着摄政王也坐上了一匹马,所有人,都准备就绪。
外围的楚国贵族们,则像是一尊尊雕塑,全程,没人阻止,因为没人敢。
不远处,尘土飞扬,大概两千多青鸾军正军已经赶来,在前方结阵,却没有冲杀过来。
郑凡一只手搂着公主,另一只手攥着缰绳。
公主能感受到,郑伯爷看似镇定,实则,他的身子,很是僵硬,这是紧张的。
确实紧张,
因为生死,就在一瞬间。
这和以前率军冲阵时不同,因为以前打仗不管前途再不测,你总归有厮杀一波去争取生存和胜利的机会,但在这里,一旦翻车,就注定会被倾覆。
这种走钢丝的感觉,很刺激,但郑伯爷觉得这次走完后,他下面应该要更加地苟了。
生活嘛,劳逸结合才健康。
“金术可,放下虎威将军!虎威将军待人至诚,是个好人,好人,得有好报!”
“是,伯爷!”
金术可将自己马背上的屈培骆丢了下去。
屈培骆在地上翻滚两圈后,直接昏迷了过去。
“诸位,山不转水转,日后在战场上相见了,报出名姓,我平野伯,留你们一命,全了你们参与本伯大婚之情!
走!”
“驾!”
“驾!”
燕人策马而去,原本已经赶来的两千多青鸾军正军没有得到来自屈氏上层的军令,犹豫了一下,没有选择阻拦。
屈明轩站在原地,双拳攥紧。
今日之事,屈氏颜面可谓扫地。
但现在还真不是担忧屈氏自家面子的时候,因为摄政王还在燕人手上。
……
青鸾军,还是出动了,皇室别苑外围的青鸾军先行开拔,数支千骑以上的骑兵队伍先行追堵,同时,军令下达到各地,要求设卡拦截。
楚人的贵族,终究还是反应过来了,做出了应对。
先前在别苑里,大家是被郑凡直接向摄政王身上捅刀子的举动给震慑住了,待得郑凡一走,各路兵马也马上行动起来。
只不过,一开始的追捕,必然有些束手束脚,投鼠忌器。
等之后那边的贵族们得知摄政王并未被抓走时,追捕力度肯定会迅速加大,楚人的无边怒火必然会宣泄出来。
这里,毕竟是楚国,是楚地!
但这里头的两次军令之间,必然会有一个时间差;
郑伯爷要扬名,但肯定不想去扬身后名,所以,现在逼也装了,人也亮了,眼下唯一的要素,就是活着回去!
郑凡这一支人马从皇室别苑策马而出后,直奔周县,周县的北城门忽然遭人放火夺门,从里面冲出来一支两百多骑的队伍,双方人马一阵交错后,一路向西一路向西北,分化为了两股开始继续疾驰。
后方追捕的大批楚人骑兵,也马上分割成两股,继续追逐。
……
而在当晚深夜时分,
周县内一家客栈二楼客房的窗户被从里面推开。
郑伯爷抬头看着天上的月亮,伸了个懒腰。
此时的郑伯爷早已褪去了戎装,换做一个商贾打扮。
在郑伯爷身后床上坐着的是熊丽箐,她正端着烛台,引着蜡油向下滴淌。
是的,
郑伯爷和公主,还在周县。
四娘阿铭一路,薛三领另一路,已经分别开赴齐山和蒙山准备“逃亡”。
而他们,其实都是诱饵,郑伯爷没在其中。
因为逃亡之路,注定会很危险,注定会有太多太多的意外,凶险万分。
不少电影,整个篇幅,其实都是在逃亡以及讲述着逃亡途中的种种。
所以,郑伯爷选择反其道而行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他选择先留下,让楚人的注意力都被那两支人马给吸引过去,最好围追堵截各种方式都用上,使劲折腾去吧。
此时,
看着天上的月亮,
郑伯爷还真有种自己已经跳出三界不在五行中的感觉。
“嘶……”
公主嘴里传来一声低呼。
郑伯爷转过身,看着正在给自己滴蜡的公主,滚烫的蜡油,正滴淌在她光滑的手臂上。
好在郑伯爷不傻,并不认为公主那端庄贤淑的外表下居然隐藏着这么重的口味。
他看见公主手臂滴蜡那个位置的标记了,那应该是传说中只有皇室核心成员才能拥有的火凤印记。
她正在暂时封印那道印记。
郑伯爷就这么一直看着,看着公主将这些步骤做完。
做完后,
公主斜靠在床上,
身上有汗,
头发散乱,
嘴唇泛红,
衣衫不整。
郑伯爷笑了。
公主看着郑伯爷,问道:
“是不是感觉像是被用强了一样?”
郑伯爷点点头。
公主笑了,
道:
“刚陪你私奔出来,你就这样对我?”
郑伯爷耸了耸肩。
公主咬了咬嘴唇,恨恨道:“我手臂被烫得好疼,快跟我再说说遗诏的事,让我舒服一些。”
“呵呵呵。”郑伯爷长舒一口气,道:“谁会给上了狗的鱼儿继续喂饵料呢?”
“所以男人都是这个样子,得到了就不知道珍惜了?”
郑伯爷走到床边,坐下,摇摇头,道:“不至于。”
公主叹了口气,看着自己手臂上的蜡油凝固痕迹,道:“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居然会主动遮蔽这道印记。”
这道火凤印记,是皇室的象征,也是大楚皇室的骄傲。
“就这样子的话,能保险么?”
公主开口道:“应该能暂时封闭住一段时间,除非有巫正就在附近进行探查。”
“那还就是不完全保险。”
说着,
郑凡将一块红色的石头从怀中取出,丢给了公主。
“将它带在身上,可以完全遮蔽你身上的火凤印记气息,就是巫正从你面前走过去,他也发现不了。”
“………”公主。
良久,
公主拿着这块红色石头,侧着脸,看着郑凡,问道:
“所以,我刚刚在滴蜡的时候,你怎么不早说?”
“因为滴蜡时你脸上那略微痛苦的表情,我觉得很美,想多欣赏一会儿。”
“平野伯!”
“哎。”
“郑总兵!”
“在。”
“郑凡!”
“有。”
“臭男人,王八蛋!”
“呵。”
“你非得要本宫跟你的第一天晚上就后悔么?”
其实,公主还真是错怪郑伯爷了。
郑伯爷一开始没敢将魔丸直接丢过去的原因在于,他担心魔丸会控制不住,冷不丁地飞出来给公主脑袋砸碎。
一直以来,郑伯爷都清楚魔丸对自己的杀机;
同时更清楚,魔丸对自己身边亲密异性的杀机,更重!
谁想当我妈我杀谁!
犹豫权衡之下,见公主自己都不能保证这个方法可以完全遮蔽火凤气息,郑凡才下决定将魔丸给出去。
因为根据墨菲定律反推的话,明显是一个巫正恰好距离你很近的概率小,魔丸忽然暴起杀后妈的概率大。
所以选择魔丸,就当是反奶一口自己吧。
另外,郑伯爷心里也不禁埋怨,人燕国皇室一直在大力饲养繁育貔兽,楚国皇室倒好,忙着给自家核心子弟身上装导航定位。
“那两拨人马,就这样被你卖了?”公主将红色石头收起后问道。
“话别说得那么难听。”
“但他们确实是在为你冒险,甚至,很多人都会为你而牺牲。”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你不愧疚?”
“如果我没活着回燕国,才是对他们付出的最大愧疚。”
况且,
郑伯爷觉得两路人马,一来有范府的布置,二来那里还有预先留的蛮兵做接应,三来每一路都有魔王在带队,可能会有人牺牲,但应该是能回去的。
自己之所以不跟着他们一起,是想做到万无一失。
诚然,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于————郑伯爷怕死。
“你的脸皮真厚。”
郑伯爷回答道:“当我在你寝宫里将你抱在怀里时,你应该就知道了才是。
再说了,我们是相过亲的。
民间相亲,男方去女方家,也就是见个一面,女方偷偷躲在窗户后面瞅一眼男方,再双方父母嫁妆彩礼谈拢后也就定下了。
咱们俩,见面的次数多,互相了解的,也多,不是么?”
“但父母之命呢?”
“等我带着你回去后,会修书一封给摄政王陛下,大楚国书肯定会斥责我,但私底下摄政王陛下应该会给我送来一封亲笔信,叫我贤妹婿。
你哥是皇帝,皇帝这种人啊,最现实。”
“我,现在是整个大楚的罪人了。”
“相信我,等以后我率军进入大楚时,今日那些在场的贵族们,会匍匐在你脚下,将你当作最大的救命恩人和希望。”
公主咬着嘴唇,看着郑凡。
别说,
这神情还挺可爱的。
郑伯爷躺在床上,枕着自己的手臂,道:
“在这里再待两天,然后我们就启程回去。”
公主不言语,
少顷,
她下了床。
郑伯爷抬起身子看着她,问道:
“干嘛去?”
“打热水,给你洗脚。”
“哦?”
“是不是很有贤妻良母的感觉?”公主问道。
“加上‘本宫’俩字,会更有感觉。”
“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