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疤痕
雪原上是有牧民的,很长时间以来,雪原上的战马一直是三晋骑士最重要的战马来源地之一。
在大燕两位侯爷入晋之前,晋人一直认为,自家的骑兵足以和大燕铁骑抗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晋人,不缺马。
早些年,是通过战争掠夺,再之后,伴随着燕国那边将蛮族按下去了,东西方的“丝绸之路”的开通,使得大家更愿意坐下来做生意进行了。
很多居住在天断山脉里的熟野人聚落,在贩卖天断山脉里的“宠物”妖兽之余,实际上还做着战马二道贩子的交易。
“司徒家所面对的那位野人王,最早开始就是通过经由天断山脉做生意而发家的,军械、甲胄等等,都是通过和晋地的交易而来,工匠、医者、学者,都是他搜罗的对象。
甚至,这位王,还曾经来过我大燕的北封郡,根据密谍司事后的探查,他很大可能曾在北封郡做了六年的侯府杂役和镇北军辅兵。”
辅兵,是一种介乎于民夫和正规军之间的一个兵种,不忙时,需要承担一部分民夫的工作,真打起来时,随时都要准备上前线厮杀。
北封郡那个地方郑凡待了半年,也清楚那里的风气,说是多民族大杂烩也毫不为过,各族人群居复杂,归顺的蛮族在镇北军里当低级军官的也有,所以一个野人,在镇北侯府下面做事,实属正常。
“这是来偷师的?”郑凡有些诧异地问道。
“不确定是不是真的,只能说疑似,但很大可能,是真的。
而且,有痕迹表明,他还去过乾国,只不过在乾国没有待多久,就随着那支商队回了晋国。”
“要是能多在乾国待待就好了。”郑凡调侃道。
管你什么英雄盖世,在乾国待久了,也就变成绕指柔了。
不过,让郑凡有些诧异的是,燕国的密谍司,竟然愿意花费这么大的精力,去查找那位野人王曾经的踪迹。
一如姚子詹曾说过,大燕六个成年皇子,银甲卫一直关注着,乾国人一直在研究着大燕皇子的性格、脾气乃至于是……能力。
这是一种重视,而眼下,燕国朝廷很显然,对这个野人王,极为重视。
“司徒家现在的局面,不是很好。”
“被打败了?”郑凡有些诧异道。
因为天断山脉里的野人,打起来真叫一个砍瓜切菜一般容易,甚至梁程估摸着都总结出一套打野人聚落的攻略了。
雪原上的野人应该比山里的野人厉害一些,但也不至于强得离谱才是。
郑凡将面前烤着的羊腿切下一大块肉,递给了靖南侯。
现在,他们是在一处牧民的帐篷里,花了银钱从牧民手里买来一顿“烧烤”。
这处牧民应该属于附近的一个野人部落,趁着开春赶着牲口往外围进行迁移放牧。
“我军平灭闻人家和赫连家,司徒雷那位成国皇帝,并非是一战都不敢打就故意带着主力去了东北方向。
而是那边的边关告急。
那里的司徒家守军因为遭受了野人袭扰,主将率军主动出击,结果被埋伏,全军覆没,野人趁势挥兵南下,一连破掉了司徒家在雪原的三座城池。
就是司徒雷亲自率军过去后,也曾为了夺回那三座城池而迅速发动了战争,可能,也是因为刚刚登基,所以更为迫切地想要一场大胜。”
“败了?”郑凡好奇道。
靖南侯点点头,
道:
“败了,司徒雷本人受伤,司徒家兵马损失惨重,剩余兵马退守雪海关。”
雪海关这个地名郑凡知道,瞎子曾提起过,雪海关很早以前是早期晋国开拓者将野人驱赶出去后所修建的,因为晋国最东北方向,因为天断山脉不再延伸,所以有一大片的开阔区域,不能像晋国其他地方一样,直接凭借着天断山脉将晋人和雪原隔离开,所以才修建此关。
不过随着数百年来晋人一直对外开拓,心情好出门打打野人心情不好更要出门打打野人发泄一下;
雪海关早就不是实质控制区域,晋人的势力范围,早已突破了雪海关将大一片雪原给囊括了进去。
所以,司徒家的接连大败,相当于是将晋人先祖百年间对外开拓的区域,又给吐了出去。
而要是雪海关再被攻破,野人的大军就大可如蝗虫寻找到口子一般,直接铺散开去。
似乎是看到郑凡的脸色变严肃了,田无镜咬了一口羊肉,一边咀嚼一边道:
“野人并非有多强,而是司徒家大意了。”
郑凡点点头,他相信田无镜的判断,就像是相信梁程一样。
“野人,是无论如何,都比不过蛮族的。”田无镜说道。
蛮族哪怕现在拔了毛的凤凰不如鸡,但人家也只是因为王庭衰落,无法整合到一起罢了,其本身的战斗力还是极为可怕的,郑凡队伍里就有不少蛮族兵,很好用。
反观郑凡现在还没将野人编入军伍,只是拿他们当劳工,就算以后打仗时征发臣服自己的野人去打仗也只是辅兵的角色。
“不过,司徒家现在最为艰难的是,先前两场打败,虽说损失惨重,但还没真正动摇司徒家的筋骨,只是,城池丢失,导致野人获得了更多的甲胄器械以及工匠人口的补给,野人的实力和士气在此时都处于巅峰。
司徒家的大军一时间被堵在雪海关一线几次试探性地往外开拓,都被打了回去。”
“所以,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以一支奇兵从盛乐城向北,出天断山脉,入雪原,再疾驰向东,攻击野人的后方,为司徒家减缓正面战场的压力?”
靖南侯摇摇头。
“还请侯爷明示,末将愚钝。”
田无镜微微仰起头,
缓缓道:
“不是奇兵,也不是为了帮司徒家减缓正面压力。”
“那是?”
“打垮他们。”
“………”郑凡。
郑凡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以前画漫画时为了剧情需要随手画出来的一个龙套,自己的作用,就是和田无镜对话,然后引出田无镜最后的装逼。
行吧,
你自己又能打不算,带兵更能打,你说打爆他们就打爆他们,你牛逼,鼓掌。
就在这时,帐篷外面传来了一串脚步声。
这处牧民家庭只有一对老夫妻和一个青年儿子,儿子还没娶妻,从这么一串脚步的力道来看,显然是好多个成年男性。
田无镜将手中的羊骨头丢在了地上,抽出一条羊毛毯一边擦手一边道:
“看来,你先前说的他们热情好客,做不得数。”
“侯爷,我当时只是为了提醒您,我用的是反问语气。”
当时,郑凡的建议是,这处牧民,直接一家全杀了最为干脆。
毕竟自己二人的打扮实在是过于碍眼,外加因为年前燕晋大战,导致商路到现在还没恢复,自己二人出现在这里,委实过于可疑了。
帐篷帘子被掀开,走进来三个成年男子,牧民老夫妻的成年儿子则在帐篷外向里面看。
进来的仨人,一人着皮甲,另外二人则只穿袍子。
披甲那人左侧脸颊上有一道疤痕,看起来是新伤。
“激励古瓦利亚呀!!!”
披甲人将刀口对着郑凡和田无镜大吼道。
郑凡对着披甲人道:
“哇卡西瓦扩多一米马斯!”
“………”披甲人。
田无镜饶有兴趣地看着郑凡,道:
“你会说野人话?”
郑凡谦虚道:
“他在问我们是不是奸细。”
“哦。”田无镜点点头,“郑城守还真是博学。”
正当郑凡准备再谦虚几下时,
田无镜转而看向披甲人,说了一串郑凡听不懂的话。
披甲人和那几个野人闻言面色顿时一变,显然,他们是听得懂的!
“…………”郑凡。
好特么尴尬啊!
田无镜又道:“天断山脉里的野人成分复杂,各有方言,但雪原上的野人,用的是一种很古老的语言,大夏天子派虞氏开拓三晋之地时,这语言就在三晋之地流传了,是古语的一种。”
“侯爷,您才是博学,末将,末将佩服,佩服。”
“你翻译得不错,意思是对的。”
“侥幸,侥幸……”
这时,披甲人和另外两个野人举起武器,冲了过来。
下一刻,郑凡抽刀而出,身上气血迸发,对着披甲人就直接砍了下去。
然而,与此同时,一股强横的气浪直接炸起,还没等郑凡刀落下呢,这三个野人连带着众人所在的帐篷就一起倒飞了出去。
郑城守的刀,砍了个寂寞。
而那些野人连带着牧人一家,也都重重地摔倒在地,纷纷捂着胸口,十分难受痛苦的样子。
“补刀。”
田无镜说道。
“是。”
郑凡走过去,一刀一个,像是砍柴一样,将重伤倒地的这几个野人全都杀了,一个没留。
田无镜缓缓地走了过来,指着那具披甲人的尸体道:
“他是野人王的手下,或者可以说,是追随者,那位野人王的影响力,居然已经波及到了这块区域。”
“是因为脸上的那道疤么?”
“是,因为野人王的脸上这个位置,也有一道疤痕,所以他的追随者认为,这是勇武的象征,也都纷纷跟随效仿。”
“原来如此。”
“你见过镇北侯府的郡主吧?”
“末将见过。”
“觉得如何?”
“端庄典雅,大家闺秀,贵不可言。”
毕竟郡主以后是人家的外甥媳妇儿,总得说好话才是。
“十余年前,郡主还是女童时,曾因自己的爱驹在被照料时出了纰漏,对养马人行了鞭刑,事情传到老夫人耳里,郡主被呵斥,禁闭一个月思过。”
“难道?”
田无镜弯下腰,伸手抚摸着尸体脸上的那道疤,
点头道:
“他们以为象征着武勇的疤痕,不过是当年那位刁蛮任性的小姑娘一鞭子抽出来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