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规则的正确打开方式
唯独夜默,在这个时候面色一变,想也不想地直接站起身来望着来时的路奔去。
他,嗅到了前所未有的危险气息。
“蝼蚁再多也是蝼蚁……”
果不其然,下一刻维罗妮卡那熟悉的声音从天空之上传来。
烟尘散去,露出她略显狼狈的身影,她的胸口处有着新鲜的血迹,气息也变得萎靡了一些,她的状态似乎并没有自己所说的那么好。
但是,她的脸上仍旧见不到一丝慌乱,从容淡定地像一个没有感情的圣灵。
绝色的女子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金光,仿佛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薄纱,让她与这片世界隔绝。
“怎么可能?在这样的攻击下都不死?”
恶鬼众修不能接受这个沉重的打击,尽管维罗妮卡看起来状态不佳,但那属于天位的气息却没有降低,反而因为受伤的缘故上升了不少。
相反,他们方才超负荷攻击一次,大部分人都处于疲软阶段,段时间无力再发动强力攻击。
换句话说,现在的他们几乎没有防守之力!
“光辉之主在上,这里已成为罪恶的国度,深渊的邪恶异端妄图摧毁圣光的意志,深渊之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罪孽,连空气都因此变得污秽……”
维罗妮卡脸上写满了神圣,望向下方,眸中一片决然,“但,您虔诚的信徒仍旧蒙受圣光余荫,您的荣光指引着我。
愿我所见,皆为光之故土;我所听,皆为光之国度……”
“我以圣光的名义,请求伟大的主降下天罚,驱散此地的黑暗。”
“审判天神之怒!”
维罗妮卡仿佛端坐在九天之上的神灵,话音落下的瞬间,就听到遥远的天际传来一声炸响。
……
“轰!”
“怎么回事?堡垒里面发生了什么吗?”
黑铁之堡外,看守者面色一变,只见一道粗壮的雷霆从天而降,无视了堡垒外层的重重防御,直接落进了紫色水晶兰之中。
“夜默,该不会跟你有关吧……”伊莎贝拉心中闪过这道念头,总觉得堡垒里面似乎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轰隆!”
紫色的雷电足足有碗口粗细,几乎无差别覆盖了整个血池,这是一场宛如世界末日般的灾难现场。
雷弧跳动着,暴烈地夺走了下方所触及到的每一个人的生命。
无论是穿着多么厚重的铠甲,亦或是由多么坚硬的材质组成的身躯,在这来自天穹的攻击之下都显得苍白无力。
空气时不时传出爆鸣,强大的雷点让得本就稀薄的空气越发纯净,仿佛洗涤了时间所有的罪恶。
“嗤啦”
紫色的雷弧唯美而短暂,但却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因为提前跑路,而只遭受了部分雷电洗礼威力的夜默愣愣地看着这一幕。
雷霆仿佛将世界分成了两半,一边是他身后昏沉的绿洲,一边就是血池所在的刑场。
夜默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脑海中会冒出“刑场”这个词,但眼前所见给他的感觉就是,维罗妮卡宛如冰冷无情的皇帝,在审判自己的臣子。
“审判?”当这个概念在夜默脑海中出现的时候,他悚然一惊。
擦了擦眼睛,仔细观察了好几遍,他才确认自己真地没有看错。
尽管维罗妮卡在施法之前不断祈祷,说出了什么光辉之主,但夜默可以肯定,这个过程中绝对没有运用到半分神力,与之前释放“死亡圣光”时的力量波动完全不同。
使用神术的时候,都会有明显的神力波动,仿佛冥冥之中的神灵意志降临到此处,很明显就能判断出来,但是施展这所谓的“天神之怒”的时候,夜默完全没有察觉到“神”的力量。
“天神之怒”根本不是神术,这道攻击消耗的既非源力、也非信仰之力,而是一种特殊的力量
一种夜默熟悉的,并且自己也掌握的,名为……审判规则的力量!
开玩笑的吧?审判规则的力量居然这么强?
夜默心底否认着,但却忍不住望向自己的双手,自己现在也拥有两种规则之力,那是不是意味着……他也能像维罗妮卡那样催动这毁天灭地的攻击?
不对,如果这么简单的话,自己早就已经学会如何运用它的力量了。
夜默暗自摇头,他也不是没在审判规则之上花费心力。
但终归,按照常理来说规则是星河境后才能接触到的高等力量,所以虽然夜默已经炼化了它,但仍旧只能停留在初级的简单利用阶段。
所谓的审判在夜默的理解之中,必须是要触及了某种条件之后才能动用。
毕竟审判的前提就是要触犯制定的规矩,需要“有罪”才能进行。
然而维罗妮卡的行为彻底颠覆了他的观念,或许恶鬼众修不是什么好东西,但维罗妮卡本身给出的“审判理由”在他看来却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就因为深渊出身,所以就被维罗妮卡视为有罪?
“出生就有罪”简直就是一个极端的不怀好意的谬论。
就夜默而言,他虽然敌视神界的人,但也仅仅局限于那些参与进两界大战的修士们,他们威胁着深渊本土的安全。
但是,历史上却也有不少神界修士的气节和英勇就连他这个深渊的人也很欣赏。
除了立场本身注定的敌对,夜默从来没有看不起神界居民,至少,不会偏激地认为神界所有人都是“罪人”。
偌大神界,包含无穷量级的位面,亿亿兆生灵,又怎能因为一个出身就全盘否定呢?
神界也有崇尚和平的精灵族、喜欢花花草草的妖精族、终生不愿意离开海域的人鱼族……
所以,在夜默看来,维罗妮卡用以审判的理由是完全的彻底的谬论。
但是这样错误的前提条件为什么引发审判规则的共鸣,并导致了如此强大的雷罚?
“莫非……?”夜默瞳孔一缩,突然得出了一个惊人的推测。
所谓的审判规则,审判的依据根本不是世上为人广泛所知的真理,也并非基于伦理经验形成的道德体系,而仅仅依赖于……规则持有者自身的意志?
换句话说,违逆规则持有者的意志,就是施展审判规则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