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以暴制暴,打压其高傲气焰

  完全就是以暴制暴的方针,寻他人之长打压其高傲气焰。

  都说打人不打脸,其实朝脸狠狠地打那才叫一个痛快。

  你神机营不是玩热兵器牛批么;

  那本帅就用炮轰你!

  你神兵营不是以武力值傲视天下么;

  那本帅就用拳头虐杀你!

  看你圣皇害不害怕就完事。

  果不其然,圣皇怕了,怕的整夜辗转难眠。

  不过李常春奔波折腾了半天也累了,决定今天到此为止。

  适可而止是为了更摧残敌方心态。

  不用猜也知道今夜皇城肯定戒律森严,李常春才不会去刺头上触霉头。

  只要引得圣皇心神不安今天就算圆满落幕。

  路要一步步走,步子迈大了容易扯着裆。

  带上魔云来到郊外,躺在清凉的山丘上舒怡休息。

  同时脑海里盘算下一步计划。

  一夜无话。

  清晨,整个世界是清亮的,阳光透过淡淡的震气,温柔地洒在万物上,别有一番赏心悦目的感觉。

  “叽叽喳喳”,“叽叽喳喳”一到清晨的时候,鸟儿们就会准时的开起“演唱会”。

  瞧!那只黄莺欢快地在树枝上蹦来蹦去。

  嗓音清脆,委婉动听。

  好美的山丘。

  美得让人陶醉,美得让李常春神采飞扬。

  只听“砰!”的一声枪响。

  吓得丛林中开演唱会的鸟儿们乱作一团鸟兽散。

  “呼,没打着~”

  李常春吹熄枪口上冒着的袅袅青烟满是感慨。

  原来李大帅跟着鸟群在陶醉手中的沙漠之鹰。

  魔云疑惑的问道:“大帅,您刚才在发射暗器么?”

  李常春微笑点头:“这火枪,能瞄准,能射击,只不过本帅还不太熟练。”

  说着话李常春又把准星瞄准远处的一颗石头。

  砰!

  震耳欲聋的枪声响起。

  百米之外的石头哗然崩裂。

  魔云雀跃的鼓起掌来。

  “大帅好厉害,一瞬之间就把那么远的石头打碎了。”

  “嘿嘿,这哪是我的本事啊,谁拿这东西射击都一样厉害。”李常春把手枪塞给魔云:“诺,你也来试试威力。”

  魔云满是稀奇的捧在手上捣鼓,还把伤口凑到眼前探索究竟。

  吓得李常春急忙把她的枪口转了过去。

  手把手的教给魔云怎么装弹、如何射击,并友情提示千万别把枪口对自己人。

  鬼知道圣皇弄这玩意过没过质检,万一走火了可咋办。

  魔云学会后,凝神把枪口瞄准树上落着的一只小鸟。

  砰!

  扳机扣动,精准的就打下了鸟儿。

  李常春老怪物一样的目光看着魔云,心说蒙的吧,第一枪就这么准!

  “魔云,那边树上还有一只黄莺,你试试把它再打下来。”

  “嗯好。”

  拉枪上膛,扣动扳机一气呵成。

  砰!

  魔云几乎就瞄了一下,果断扣动了扳机。

  精准无误的就射击到了那只呆傻的黄莺。

  “我艹!”李常春骇然了。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才神枪手么?

  “魔云,你是怎么打中的?”

  “就按照大帅讲那样,瞄准目标,扣动扳机呀,小女觉得好简单。”魔云满是欣喜:“手枪好厉害哦,杀伤力这么大、速度那么快,还不需要消耗自身灵力,小女好喜欢。”

  “呵呵,喜欢的话就送给你好了。”

  宝刀配英雄,宝剑配良将。

  李常春认为魔云更适合拥有这把沙漠之鹰。

  “谢谢大帅赏赐。”魔云开心的不得了。

  像她这种级别的高手,很少有世俗武器能提起兴趣来了,然而现在发现了。

  拿在手里各种擦拭,很是爱不释手。

  李常春语重心长的说道:“枪法似术法,魔云啊你可千万不能膨胀,枪法是需要长久练习才会熟能生巧,毕竟敌人可不像鸟儿这么笨。”

  “嗯嗯,小女懂,定会勤加练习的。”魔云凝重的点头。

  “魔云,你看这里,拨动一下可有连发效果,然后你试试连续打多只鸟儿。”

  “这样吗?”

  “对,你试试?”

  “好。”

  魔云把沙漠之鹰调到连发功能。

  两人在丛林中转了一圈,发现树上有一群小鸟。

  李常春示意可以开始。

  倒要看看魔云的天赋极限。

  砰砰砰……

  应接不暇的六枪射出,地上掉了一片小鸟。

  李常春跑过去一数,正好六只。

  惊愕地睁大眼睛,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嘴巴张成了O型。

  弹无虚发,妥妥的神枪手呐。

  真不知道魔云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因为魔云身为魔兽,反应力控制力远超常人,然而修为强横也有一定因素。

  “大帅,小女射击的还行吗?”魔云两只眼都笑成了月牙儿。

  “还行。”李常春嘴角抽搐。

  “呐,大帅也来试试,小女也好多学习一下。”

  魔云把手上捧到李常春面前,一副求学若渴的样子。

  李常春汗颜,至今为止他自己都没射中过一只鸟儿呢,怎么去教。

  真想劈头盖脸的喷魔云一顿。

  本帅刚去打了别人脸,回头竟然被自己人打脸。

  不行,身为大帅绝对不能让脸面挂不住。

  李常春稍一思索从储物戒指中选出一把连发霰弹枪。

  霰弹枪旧称为猎枪或滑膛枪,现在的有时又被称为鸟枪。

  霰弹枪的枪管较粗,子弹粗大,射击的时候声音很大。

  枪口径在12~20mm之间,火力大,杀伤面宽。

  号称丛林之王,打鸟神器。

  李常春道貌岸然的扬了扬霰弹枪:“是男人就用这个,本帅用这个来给你演示。”

  魔云两眼发光:“哇哦,大帅的家伙好大哦~”

  “那是……”李常春愕然:“咳咳,咱们还是说枪吧。”

  “小女就是在说枪呀。”

  “嗯,是的,本帅的枪很大。”

  两人在丛林里转了半圈又发现一堆落在树上的鸟儿。

  咔咔!

  李常春拉簧上膛。

  霰弹枪的手感比手枪的手感强多了,特趁男人味儿。

  也不用刻意去瞄准。

  大概对准树杈就可以。

  砰砰砰……

  毫不犹豫的一连六枪,一股脑的统统打了出去。

  “呼~”李常春帅酷的吹去枪口青烟,头也不转的傲气说道:“魔云,去数下本帅打死几只。”

  魔云连跑带跳的跑过去查点。

  片刻后惊讶的回头喊道:“大帅好厉害,一共打死十三只呢!”

  对李常春崇拜的不行不行的。

  心说大帅果然就是大帅,六枪打死十三只,真是神一样不可超越的男人。

  李常春终于找回了属于男人的尊严,缓缓点头说道:“好了,云儿以后你就按照本帅的技术入练,什么时候能六枪十三个敌人也算有所小成的时候。”

  太强人所难了,看来魔云这辈子都不可能超越李常春。

  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装X,咱可是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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