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疯狂的屁民

  梁毅今年三十九岁,离异,无子女,父母双亡,直系亲属无,职业无,固定收入无,住房无,车子更是无。

  这种人完全可以叫做孤魂野鬼,至于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其实怪不得别人,完全怪他自己。

  别人上学的时候努力学习,他则整天逃课混游戏厅,别的同学在球场上打球或者回家写作业,他则跟着一帮混混收保护费打群架,别人忙着工作,他却在街头打混。

  某年被严打进了号子,蹲了两年出来,父亲已经气怒交加一命呜呼,剩下病歪歪的母亲,这个时候梁毅才蓦然醒悟,自己这一辈子啊!都白活了,于是努力的工作赚钱,但是毕竟有个不好的名声在外,幸好遇到了一个好女人,愿意跟他一起过这种清贫的日子,虽然那女人从农村出来,也是二婚,但是无疑,那是梁毅这一辈子最快乐的一段日子。

  可惜好景不长,他们居住的老住宅区被拆迁,有心人鼓动之下,头脑简单的梁毅为了能获得更高的拆迁费用闹得最凶,最后被一群不认识的混混直接打残送进了医院,病重的母亲也一蹶不醒,就此撒手人寰。

  梁毅瘸着一条腿从医院里出来就疯了,当然不是真的疯了,而是疯狂的要找当时打自己的人报复,甚至连一直承担着一切痛苦的老婆都劝不住,后来,梁毅干脆跟老婆离了婚,将自己剩余不多的财产也都给她,他一个人开始走上孤独的复仇之路。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不过是一个傻子,那群混混也不过是别人手里的刀子,那抓着刀子的人,他别说是报复了,就是想要正眼看看都不容易,就算报复了,导致这种后果的又非止一人,甚至认真的说起来,这事情闹到如今,其实都得在自己身上找原因。

  于是,他沉寂了下来,他没脸再去找自己的前妻,但是曾经偷偷的去看过她,见她能过着平淡的日子,自己也就满足了。

  然后,孤身寡人的梁毅在贫民区里搭了个棚子,每天在街头巷尾摆个烤肉摊子度日,虽然城管的人也隔三差五的来搜缴一番,但是看到他一个残废,眼神里那种冷漠,实在不大愿意得罪他,这么一来,他的日子倒也过得不错。

  邻居一个半大的孩子见状,死皮赖脸的非要跟他一起,当然开始的时候确实是想沾沾光,可是人都是有感情的动物,时间久了,梁毅虽然嘴上不说,但是差不多能将这孩子当自己的儿子看待。

  可惜,悲剧他总是喜欢缠绕着悲催的人,那一年的冬天,他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下起了细雨,刚过十二点,本来是生意最好的时候,但是天公不作美,他们二人之后提前收摊回家,走着往常熟悉的道路,诅咒着很冷的细雨,然后,一辆蓝色的酷得一塌糊涂的跑车,吼叫着冲上了人行道,那孩子最后关头用力的将瘸腿没法躲避的梁毅推开,梁毅觉得该死的应该是自己,但是偏偏死掉的是那孩子。

  最后那司机因为酒后肇事被判了两年缓刑,但是,梁毅清楚的记得,从车里出来的绝对不是站在法**那个悔不当初的年轻人,绝对不是!

  梁毅不是以前的梁毅,他即使心里痛苦得想要自残,即使心里愤怒得想要毁灭一切,但是他什么都没做,在法**静静的听着判决,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找到那个该死的肇事者,杀了他才能救赎自己,梁毅仍然活着的唯一理由,便是复仇!

  于是,在海城这个都市中,在莽莽的人海里,多了一个瘸腿的拾荒者,他没有固定的地盘,他每天扛着麻袋在海城晃悠着,从早到晚,一直到深夜,他最喜欢观察那些轰鸣的跑车,他最喜欢观察那些疯狂的纨绔,他那孤独的身影里藏着愤怒的火焰,他那恶毒的眼睛里,只有**裸的恨。

  他唯一的爱好,就是在熙霞公园里喂野猫,因为那孩子喜欢养猫,他所有的零花钱几乎都买了养猫用的东西。

  这天在他照例来喂猫的时候,却发现在他习惯坐的凳子上,放着一个崭新的信封,上面写着自己都几乎已经忘记的名字‘梁毅’。

  里面是一张有些面熟的相片,还有一行字。

  ……………………………….

  陈信文是最后一天在这里上班了,他已经通过股市一不小心挣了一笔钱,而且应该还会继续盈利下去,所以,他决定辞职了。

  从员工通道里走到会所的后门,从后门出去,大厦的后巷,虽然也不会很窄,但是确实比较少人走,而且还有人在这里堆了不少的东西,难道他们不知道这是堵塞走火通道的行为么。

  深深的看了一眼狭窄的员工通道,以往每天都要走两回,现在应该是最后一次看到了,轻轻的叹了口气,陈信文正要关上门,忽然想起,自己的衣柜里似乎还藏有几张没用过的电话卡,于是,将要关上的门又被拉开了。

  “砰!”一声巨响,陈信文感到自己握着门把手的左手一震,门被撞了出去,陈信文蓦然抬头,只见门扉上居然有一把厚背剁骨刀正深深的嵌在上面,陈信文猛地朝前跑去,心脏一瞬间提速到100以上,跑出一段距离之后,他才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衣衫褴褛,发须纠结的男人,正用他那黑乎乎的手,想要将嵌在门扉上剁骨刀拔下来,那双血红的充满毁灭和疯狂的眼眸,却正看着不远处的陈信文。

  陈信文心尖一颤,脑袋里乱哄哄的,这个人他不认识!难道是有人招来杀自己的?是郑国涵?应该不会,郑国涵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底细,那么是什么人要对付自己?或者额根本就是一个误会?

  “你是谁,要干吗?”陈信文一边大声的问着,一边拿起手机报警,不管怎么样,警察还是有用处的。

  “混蛋!去死!去死!”

  那疯狂的叫花子疯狂的吼叫着,终于将剁骨刀从门上拔了下来,但是由于用力过猛,人却摔倒在地,挣扎了一下,那疯子站了起来,步履蹒跚的一摇一晃的朝着陈信文追了过来,陈信文喘了口气,尽量的平复自己的情绪,一边小跑着向后退,反正那疯子也追不上自己。

  后门的声响很快就惊动了会所里面的员工,胆子大的从后门口那里向外看着,眼神里满是好奇和兴奋,楼上的几扇窗户也打开了,伸出几个看热闹的脑袋,过了一会,楼前的保安终于收到消息赶了过来,拿着长棍的保安,奋力的打掉了那疯子手里的刀,然后没头没脑的暴打了一阵,见那疯子不怎么反抗了,才用绳索给捆了起来。

  这时,接到报警的警察才响着警笛到来,陈信文自然跑不掉,需要去警局协助调查,其实他也很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让他去还不行呢。

  可惜到了警察局也问不出什么,陈信文固然完全不认识那个人,警察局的人盘问那个花子,却也是一样的问不出东西,那家伙只是劳唠唠叨叨的嘟囔着什么,似乎真是精神病,但是警察什么人没有见过啊,想要在警察局里装疯卖傻,能这么容易么。

  叫花子被带进一个房间,折腾了两个小时之后,进去时信心满满的警察,出来的时候垂头丧气,那疯子还是疯疯癫癫的,什么也问不出来,最后只好叫来了一位精神科医生,简单的检查了一番之后,让救护车给送走了。

  警察没兴趣继续折腾,但是陈信文不死心,又找人仔细的调查一番,那疯子就是一个拾荒者,似乎跟陈信文一点关系都没有,那天他应该是在哪里拾荒,至于凶器,则是在附近的垃圾堆捡的,为何要袭击陈信文?这个就无从得知了,或许是陈信文不小心踩了他的脚?

  疯子要做什么正常人是想不明白的,所以你去跟疯子理论,那实在是无趣得很,虽然陈信文对这个结论保持着严重的怀疑,但是确实也找不到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唯一不合理的就是,那疯子没几天就又被放了出来,奇怪的是疯子似乎已经忘记陈信文这个人,再也没有来找过他,这么一来,陈信文终于相信这只是一个偶然事件,那些监视疯子的人也不用再浪费时间了,现在还是抓紧时间想想,该怎么样才能将郑国涵尽快的从乌龟壳里挖出来。

  …………………………….

  眼看着十一月就要过完了,海城的白天还是很炎热的,特别是大晴天的时候,一个衣衫褴褛的拾荒者慢慢的走进公园,野猫们似乎约好了一样,纷纷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了出来,在一张凳子前面聚集着,那拾荒者从背上的口袋里摸出剩菜剩饭,还有些骨头鱼头,猫咪们一拥而上,一边热情的‘喵喵’叫着,一边开始大快朵颐。

  那拾荒者微笑着摸摸这个,揉揉那个,柔和的目光像是看着自己的孩子一样,末了,他从凳子上拿起一个信封,看了一下,慢慢的撕开了封口,里面掉出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地址,那拾荒者笑了起来,眼神里冰冷而决绝,身上居然缓缓的散发着毁灭的气息,吓得正吃得欢的小猫咪们毛都炸了起来,纷纷惊恐的仰头看着那拾荒者。

  【经‘鹤彩逸’大大的提醒,我也商业了一下,发现根本就不该现在写都市类,强推三。江之类的榜单里,超过半数是都市类,竞争过于激烈啊!!可惜,后悔莫及了,呵呵,继续裸奔,求支持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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