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吞噬

  巨大的投影屏幕上,是一番热闹的聚会景象。

  包厢的大圆桌被各式各样的菜碟覆盖,只能从缝隙中看到下头的木头花纹。杯盘狼藉,空了的酒瓶、饮料瓶挤在转台边缘,被堆满了骨头、虾壳、鱼刺的骨碟夹在中间。碗筷已经凌乱,分不清哪副是谁的。围着桌子的木椅也乱七八糟,坐在上头的人三五成群,勾肩搭背。也有直接站着的,握着酒杯,满脸通红地喊着话。

  这些背景渐渐虚化,镜头拉近,给了柳煜一个特写。

  医生手支着头,指甲点着口罩,听那些指甲发出不耐烦的喧闹声,幽蓝色的眼睛里是深沉的光芒。

  ……

  柳煜有些醉了,但还记着自己要做的事情。他靠在椅背上,拉着路哥的手,借着酒意低声重复道:“路哥,你之前说的我都懂。只是我实在带不动。真的。你不如让我一个人做了。真的得换组,不然我吃不消了。”

  “换换换!给你换!来!可乐呢?拿可乐来!”路哥一招手,大气磅礴。

  林小雨像是品茶一般啜着可乐,听到动静,在桌面上找了一阵,放下两个空瓶后,才找到一瓶还剩了点的可乐。

  “林妹妹!”路哥冲林小雨招招手,又指指柳煜,“给小柳倒点可乐。”

  “他杯子里还有酒呢。倒掉吧。”林小雨提醒柳煜。

  柳煜脑袋跟个拨浪鼓似的,盖住了自己的杯子,另一手还抓着路哥,“路哥,我认真的,不是可乐。是要换组,或者换人,总之——”

  “我给你倒!”路哥从林小雨手中拿过了可乐瓶。

  “小柳!路总!”旁边插进来一个声音。

  柳煜感觉那条手臂又蠢蠢欲动起来,手一紧,急忙抽回。他一个不留神,就捏碎了玻璃杯,还抓着杯子,碰到了碗筷。

  桌面上叮铃哐啷一阵响。

  林小雨吓了一跳,急忙看向柳煜。

  柳煜的脸色有些发白。

  路哥说道:“哎,小心点。”

  于广春一把勾住了柳煜的肩膀,“没事、没事。小柳是醉了吧?”又抬头看向路哥,“路总,我差不多了,要回去了。”

  路哥还捏着可乐瓶呢,闻言诧异地问道:“怎么就走了?不是待会儿一起去唱歌吗?还有宵夜!”

  “不吃了、不吃了。早点回去。”于广春摆手,松开了柳煜。

  柳煜按着自己的左臂,将那膨胀出来的肉瘤藏在了桌子下。

  于广春接着道:“明天儿子有个考试。我得回去了。”

  路哥点点头,“那行。那这样……”他视线扫了一圈,最终落在了柳煜身上。

  于广春顺势说道:“小柳,你还行吗?”

  柳煜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那你送小柳回去吧。”路哥说道。

  旁边的林小雨插了一句:“我帮你们叫车。”

  “不用、不用。我这边坐地铁很近的。小柳也是坐地铁的吧?”于广春低头问道。

  柳煜有些慌神,感觉到落在自己身上的几道视线,就胡乱点头,想要应付过去。

  “那你们一起走。路上当心点。”路哥放下可乐,拍拍柳煜的肩膀,“这些天你们两个辛苦了,尤其是小柳。你现在也是我们大家庭的一员了。放轻松点。大家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着呢。你和于哥好好配合。奖金到时候都有的!都给你们记着呢!不用等年底,年中的时候那边款项结算好,大家奖金都有的!接下来继续加油!”

  后几句话,路哥是对着满包厢的人说的。

  那些醉了的、没醉的同事纷纷鼓掌叫好。

  于广春也满脸通红地拍着手,放下手,就拉了一把柳煜。

  “小柳,走吧。你包……”于广春问题未说完,就看林小雨从衣帽架上取了柳煜的双肩包。于广春笑了起来,推了推柳煜的后背,和林小雨一起帮他背上包。

  柳煜整个人木木的,像是喝多了,失了反应。他左手垂着,一切如常,只是被于广春拉扯的时候,肌肉些微痉挛,仿佛是不适应这种触碰。

  “走了!”于广春勾住了柳煜的肩膀,又对着包厢里的其他人挥手,“我和小柳先走了啊!”

  “老于你这就逃了?再和我吹一瓶!”

  “走好啊!路上当心!”

  “小柳,早点回家休息啊。”

  两人听着那些七嘴八舌的招呼,出了包厢。

  隔着门,依旧能听到里头的喧闹。

  于广春勾着柳煜往外走,穿过临江堂的大厅,被服务员指引着,从那些食客身边走过,一直出了饭店大门,听身后服务员客气的“欢迎下次光临”声落下,才真正远离了喧嚣,也远离了光明。

  周围环境好像一下子变得特别安静,即使旁边马路偶尔有车飞驰而过,却也影响不到他们。

  于广春脚下拌蒜,有些摇头晃脑地察看了一下人行道地砖,又勾着柳煜,继续往前走。

  这时候,他才显露出几分醉态。

  他满身的酒气,和柳煜身上的味道如出一辙。只是相比于柳煜的沉默,他醉后话更多一些。

  “小柳啊……辛苦你了。这次其实都是你在做。我知道,路总也知道,大家都知道……我就是打打下手。你技术是这个!”于广春比了个拇指,“将来路哥的位置,肯定是你的了。有前途!你要想去更好的公司,路哥那边也能介绍。”

  柳煜没吱声,任由于广春将半身重量压在自己肩头。

  “你放心。基本工资我们是一样的,但奖金肯定是算你的。我有好几年没拿过奖金了……呵呵……”于广春笑了起来,“要不是在我们这公司,我应该早被开了。不过啊……有些事情就是这样……有那技术的,不会来我们这小公司;来我们这小公司的,就是看中我们这儿环境好,轻松,简单。路哥以前就是大厂做的。那叫一个辛苦啊。他被介绍来的时候,头发都是白的,跟个小老头似的,染发的功夫都没有。你看现在!多好!轻松点,有什么不好嘛?赚那么多钱干什么呢?要钱不要命啊。”

  旁边车辆驶过,车灯照亮了两人的身影,和两人身边的写字楼,在人行道上拉出了奇怪的影子,又飞速远离,让两人重新融入昏暗的夜色中。

  于广春眯缝着眼,望着熟悉的写字楼,忽然自嘲一笑,“这话我也没什么资格说。我要不想赚钱,早回老家了。你知道我老家吗?我老家……老家……嗝!”他打了个酒嗝,“我爸妈在老家。我老婆和我同乡,相亲认识的。我爸妈开个小卖部,她爸妈是开货车、拉货的。我们两个都考了大学……大学啊……我们那时候和你们可不一样。”

  他耷拉下脑袋,靠着柳煜的肩膀,嘟囔着说道:“我大学的时候,哪懂什么选专业啊?那时候专业就是乱填的,什么都不懂。计算机,新闻上天天说啊,高端产业,未来的科技发展都靠计算机。我还喜欢打游戏,以前不学好的时候,偷跑去网吧,被我爸拿皮带抽。我就填了这个。我以为能打游戏呢。进大学了才知道这专业是学什么的。学不来,怎么都学不来……为了毕业,只能死记硬背。那时候社会上都说,先就业再择业。就业都那么难,还择业呢!能有一份工作就不错了!就这样干着、干着……我也不会干其他的了,就这样混着……运气好,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进来了。那时候其实大家也都差不多……大家都不懂计算机啊代码啊……”

  柳煜停下脚步,看向于广春。

  于广春脚步却是没停下,因为柳煜这一停,他身体一歪,直接朝旁边倒去。他撞到了写字楼门口的花坛,又一个踉跄,扒拉着水泥,往里头翻去。

  于广春摔了个狼狈,却是没哼哼,直接躺在了冰冷的水泥地上,摊开手脚,长长地呼出一口带着酒气的吐息。

  柳煜绕过了花坛,俯视着于广春。

  花坛里的小花草随着夜风摇曳,那一棵两米高的小树则在柳煜和于广春身上投下浓重的阴影。

  于广春扯着嘴角笑了起来,“你们真的是幸福……你们年轻人啊,还有以后的人,一代又一代……你们都很幸福啊。你们根本不知道我们那时候有多苦。不是身体辛苦,是心里、心里苦。什么都不知道,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不知道是对是错……就那么稀里糊涂的,一辈子就过去了。什么梦想啊、事业啊,哪有啊!就是想着过日子,过一天算一天……人家说要买房,那就买房;要去大城市,那就去大城市。房子买了,房贷几十年……还没还完呢,就发现自己不喜欢这里。还是老家好啊……”

  “于哥,你喝多了。”柳煜对于广春伸出手,想要将他拉起来。

  “我一直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我就不是干这行的料。可我稀里糊涂地一只脚已经跨进来了,我有什么办法呢?我好几年前就想着回老家了。我爸妈那个小卖部,我小时候就在那儿柜台下面写作业。那些货架,进货,招呼客人,算账……我都做过。我前两年给他们弄了手机支付的贴纸。什么团购啊、外卖啊,还有无人超市啊,都跟他们没关系。多个手机支付,他们就觉得很好了。我丈母娘他们也是。什么大仓库、统一供货,屁咧!”于广春一甩手,又重重叹气。

  柳煜蹲下身,拉了拉于广春,“于哥……”

  “我跟你说啊,小柳。我爸妈几十年前开起那个小卖部,那时候是独一份。我学计算机,放那个年代,放现在来看,那是有先见之明,是有远见。但那又怎么样?几十年啊,一晃眼就过去了,就落后了、就淘汰了,就不行了啊。人生才几十年啊?”于广春抓住了柳煜的手,“他们一把年纪了,还要学这学那?他们就是想挣点养老钱,挣他们自己那些饭钱,要那么累做什么?”

  柳煜安抚道:“你说得对。”

  “我不一样。”于广春忽然拍拍自己,“我不一样……我有老婆,有儿子,还有房贷。我儿子才高中啊。他还要高考……我早想回老家了!就守着那小卖部,就挣一口饭钱就行了。我要一个人,我就回去了。但我儿子在这里……他比我幸运,他在这里、在大城市出生。我老家那个学校,和这边学校——”他用力摇摇手。

  “我知道了,于哥。”柳煜拽着于广春,想将于广春拉起来。

  于广春却像是黏在了地上,只是被柳煜拉长了手臂。

  “他今年高考啊。他成绩很好的。他比我幸运。你们这些年轻人,现在网络那么发达,那么多讯息。他初中时候就决定要做什么了。他给我讲过,我也听不懂。他初中就参加那什么比赛……我也说不清是什么比赛,反正就比赛。他成绩很好的。学校给推荐名额了,他不要那个学校的,他要考他想上学的学校。他高中就去人家学校蹭课,和一个同学一起——网上认识的同学,是其他学校的,也是成绩很好的孩子。他喜欢人家一个教授,买了他好多书看,还毛遂自荐。他报名了那边自主招生,拿了降分录取……”

  于广春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滔滔不绝地夸耀起了自己的儿子。

  他突然话锋一转,舒了口气,“再四年……可能六年、八年的……等他大学读出来就好了。我就能回老家了吧……等他毕业了,找好工作了,我这个当爹的,就算是完成任务了啊。那时候差不多,这房贷也还完了。房子给他,我们两夫妻回老家,照顾老人。他要结婚了,生了孩子,要我们帮忙,我们再回来。他毕业之后也不一定留在这里,可能就去其他地方工作了……”

  于广春喃喃道:“再有几年我就解放了……”

  柳煜低着头,能看到于广春脸上的皱纹和鬓角的斑白头发。

  于广春抬起脸,对柳煜笑道:“所以啊,小柳,你不要嫌于哥麻烦啊。于哥也麻烦不了你几年。”他拍拍柳煜的肩膀,“下个项目,一起加油啊。”

  柳煜的眼中倒映着于广春充满醉态的笑脸。

  这一瞬间,脑袋里像是有一根弦绷断了。柳煜清楚地听到了那一声脆响。

  左臂的衣袖似是爆裂开来,转瞬就变成了一个狰狞畸形的肉瘤。

  肉瘤这次覆盖了柳煜的整条手臂,裂开的口子里全是细细密密的尖齿。墨绿色的粘液溢出。同时,肉瘤的上方,又裂开两道口子,露出了绿色的内囊。内囊褪去外皮,中心聚焦,成了两只眼睛。

  柳煜只觉得自己的视野变得怪异,像是多长了一双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重影的。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沸腾。于广春的笑脸在重影下模糊不清,变得无比遥远。

  柳煜捏紧了拳头,却只有右手成拳。他退后一步,可那肉瘤纹丝不动,只是怪异地拉长,依旧停在于广春面前,依旧连着他的肩膀。

  柳煜身体摇晃了几下,脖子一紧,突然涌现了一股窒息感,重影的视野变得模糊起来,模糊中好像有一道光扫过他的眼睛。

  ……

  医生被投影的光芒照亮,一双幽蓝色的眼睛深邃不见底。捏紧拳头的手,让指甲的声音变得沉闷无比。M.biQUpai.coM

  这双眼睛倏地明亮起来。医生亢奋地坐直了身体,下意识骂了句脏话。握成拳头的手也就此松开,懊恼地用力拍在沙发上。

  那一下像是发令枪,指甲们顿时叫嚷起来。

  投影屏幕上,一半是肉瘤,另一半则是于广春的脸。

  ……

  面前的景物骤然清晰起来。

  重影消失了,像是大脑已经适应了这全新的视角。

  柳煜重新看清了于广春的脸。

  于广春呆愣愣地看着这突然出现的怪物,脸上的笑容还没收起来,就被那张开巨口的怪物罩住了脑袋。

  他发出了惨叫,声音却被堵在肉瘤之中,又被那些粘液淹没。

  肉瘤合拢,利齿瞬间嚼碎了于广春的半截身体。它重新张开时,还能看到那其中血肉模糊的一团烂肉。

  它从柳煜左臂探出,将地上的半截身体吞入,还伸出了蛇一般的长舌,席卷地面,一点碎渣、血珠都没留下。

  肉瘤蠕动着,像是胃袋在做消化。

  不多时,它归于平静,慢慢收缩,退回到了柳煜的左臂之中。

  夜风撩起了破碎的衣袖,吹得裸露的皮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柳煜清醒过来,怔愣地看向自己的手臂,又慢慢低头,看向面前空空的地面。

  他打了个寒颤,一下子跳起,撞在身后的花坛上,又跌跌撞撞地扶着花坛,往远处狼狈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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