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对明月
顾熠城的手掌厚实温暖。有力的心跳自掌心传来,掌心的纹路烙了她的手心。凤千澜侧目,定定地看着淡定自然的顾熠城。
她不是那般娇柔造作之人,是以没有挣开顾熠城的掌心。不就是牵个小手嘛,给,给,给。能牵到天下第一公子的小手,她稳赚不陪。
若是京中小姐知道了,要梨花带雨,伤心断肠好一段时日了。这些个小姐中还包括那总爱给她找麻烦的李婧柔。
想着李婧柔为爱哭得死去活来的憔悴模样。凤千澜就好笑,双肩不自已的颤抖起来。
顾熠城收紧掌心,见凤千澜痴笑,也不点破。眼中盛满她开怀的笑颜,灿烂千阳。往后余生,他只愿与她携手度过,直至白发苍苍,容颜不再。
凤千澜安然地将手放在顾熠城的掌心。两人并肩而来,又并肩离去。黑衣白裳,风雅成趣。携手相守,同归家去。
夜色深处,灯盏稀疏,树影印在墙头。凤千澜一声轻唤“顾熠城。”
“我在。”
听到身旁人的回应,凤千澜嘴角上扬,天真无邪似个孩子。
手掌力度让她感到安心。在这陌生的时空里,她也有了想要依靠的人……
南唐虞城,黄沙连天,赤地千里,寸草不生。虞城地处北昭,乃南唐北边的门户。烈日炎炎,灼热而干燥的空气灼烧皮肤,让人汗流浃背。
虞城守卫营驻扎在虞城之南。还未到达军营,远远便能看见守卫们穿着厚重的铠甲绕着军营负重狂奔。
铠甲下衣裳湿透,呼吸粗重。汗水落到地上,转瞬化为一道青烟。外围的守卫不知疲倦,绕着军营一圈又一圈。
营中教场,长鞭啪啪作响,辱骂声不绝于耳。“呸,今晚的饭还想不想吃了?你动什么呢!给爷撑住了!”
带血的长鞭不断扬起,崔拓面前趴着一排排新进营的守卫。新兵们光着膀子,背上是一道道鲜血淋漓的伤口,有的已经结痂,有的正血流不止。他们双手着地,碎石划破肌肤,嵌进骨血。双手支撑着整个身体。凌空的身下铺了一层烧红的木炭,热浪逼人。
此时阳光正毒,晒得新兵们脸色发红,汗如雨下。教场上传来轻微的闷哼声,无一人敢松手。
几日前,一个叫小郭的守卫在苦苦撑了近两个时辰时,脱力松了手。人扑在木炭上,木炭与肌肤相触,胸膛一片焦黑,散发着令人作呕的焦肉味道。惨叫声直破云霄,小郭立时昏了过去,人事不醒。
崔拓命人将他抬下去,现下不死活不知,多半是扔去乱葬岗了。
那日的焦烧味让众新兵永生难忘,再痛苦也不敢松手。
凤千逸咬紧牙关,神志不清,眼神涣散,双臂早已没了知觉。他没有像凤千澜预期的那样上兰城周将军麾下,反而改道来了虞城崔家旁支崔的守卫营。他需要磨炼,丰满羽翼,变得强大。因为他心中已经有了想要守护的人。
变强,马不停蹄地变强。深植内心的**驱使他踏进虞城,踏上虞城守卫营的领地。地狱般的折磨,燃烧意志,折尽傲骨,阻不了他要变强的脚步。
凤千逸皱着的断眉渐渐平缓,齿贝放松,酸痛的腰用力提起。他不能死在这里!!
时间一分分过去。日头渐西,崔拓抬眼看了看时辰,到了吃饭的时间。军营里过了吃饭的点,就剩下残羹冷炙了。扬声道“时辰到,今日的训练到此为止。你们都是虞城里顶尖的人儿,期待明日各位的表现。”
崔拓扫视众人,意味深长地在凤千逸清秀的眉眼处稍作停留。“小子不错,好好干!”随后拿着长鞭,笑着离开了教场。
新兵们进营十多天了,每一天他们都会面临着各种意想不到的“训练”,其程度令人发指。进营时尚有三百人,现如今人数少半。那一半数人在训练中,死的死,伤的伤。
众人见崔拓夸奖凤千逸,愤愤不平。大家都是一同进营的,水平不相上下。谁人不想往上爬,他仅凭长相好了点,就能得到长官的赞赏,成为新兵眼中的钉子。新兵头余探不善的看着凤千逸的背影,朝杨贺点头。
凤千逸缓缓起身,捞起地上的衣衫,披在背上,慢条斯理地穿着。粗布制的衣衫,硌得肌肤生疼,寻常世家子弟无法忍受,他却没什么表情。几月来的奔波劳碌,风餐露宿,他已经习惯了。
小林将衣服随便一披,追上凤千逸的脚步“宋大哥。”
凤千逸看向这个个子不高,面黄肌瘦的少年。“何事?”
小林挠挠头,“无事,就是想与大哥一起。”手肘拐上凤千逸的胳膊“走,咱们吃饭去。”
凤千逸不接话,与小林一起去了饭堂。凤千逸化名宋逸,一路北上。他的语音带有京腔,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他平时很少说话。
这个小林是他在进营前认识的,当时小林去药房为母亲抓药,顺便还药房老板药钱。哪知半路遇贼,将治病的救命钱全偷走了。家中娘亲年事已高,经不起折腾。小林无法,只好硬着头皮上药房赊药。可药房老板先前多次给小林赊药,这次他母亲需要的又是比较名贵的药材。
药房老板再有善心,也消耗殆尽。
当时凤千逸典当了身上的锦缎配饰,来药房置办一随身携带的伤药。正巧遇上小林,话不多说地将不剩多少的银钱分了一半给小林抓药治病。
小林受了他的恩惠,得知他要参加守卫营的选拔,死缠烂打地追着他来了守卫营。说是,要从军奉养老母。
刚开始凤千逸还劝阻警告,扭不过他,便随他去了。人各有志,出处异趣。他不能干涉小林做的决定,同样他人也不能干涉他做的决定。
夕阳无边红,殷红染唇,透出夏日里的一抹桃色。
小林跟在凤千逸身后,宋大哥就是与众不同,他身上有着坚毅的力量,吸引着人不断向他靠近。危机四伏,如履薄冰的守卫营。宋大哥成了他心中的那抹阳光,照亮心底阴湿黑暗的角落。是他的神明。
凤千逸与小林来到饭堂。新进营的守卫围着一张不足一米长的木桌,争抢着白面馒头。饭堂里嘈嘈杂杂,场面一度混乱。“哎,那是我的!”
“你推我干什么!”
“起开!那是老子的!”
……
守卫营对待新进营的士兵残酷冷漠。他们一共有一百五十人,饭堂准备的馒头却只九十。吃不饱,每日又得接受百夫长细碎的折磨和长时间的训练,大家身体上都受不了。是以每日傍晚的饭堂总要因为馒头上演一场纷争,寡恩薄义的嘴脸在这里见惯不惯。可是今日的战况比往日还要激烈几分,竟然扭扯厮打起来。
凤千逸和小林进来,没有注意到新兵们相互传递眼色。
一方小桌被围得水泄不通。小林见馒头快没了,“宋大哥,我们又要挨饿了。”
凤千逸冷眼看着不远处你争我夺的混战。早在进营前,凤千逸便在药店置换了足够的药材,一为治伤,二为果腹。余下的药材还能支撑他和小林一段时日。
小林见凤千逸这般不作为的模样,心急如焚。或许连日来的欺压、愤恨、排斥让他昏了头脑,或许厌倦了草药的苦涩。他无法忍受这等憋屈,扒开人群,急急冲上前去,加入了争夺。
人多手乱之际,余探朝外围假意争抢的杨贺使了眼色。杨贺接到讯息,悄悄撤出包围,掀开帐帘,小跑着出了营帐。
凤千逸找了个位置坐下来,安静地等候小林出来。他并不指望小林能抢到馒头。这些人个头比小林高,力气也比小林大。他年纪尚小,争不过那些粗汉子。
出乎意料,激烈的打斗中,小林抢到了一只白面馒头。馒头的清香,让他瞬时泪目。他将馒头死死护在胸前,冲出重围,来到了凤千逸面前。
只见小林将馒头递到凤千逸眼前,塞进他手中。凤千逸清秀的面容上闪过一丝惊讶。
争抢不休的守卫们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一瞬不瞬地看着凤千逸这边。场面一度的诡异,凤千逸手中拿着软软的馒头,过程似乎太顺利了……
小林没有丝毫察觉,以为自己的能力有所提高,能在众人恶扑之中抢到馒头,沾沾自喜道“宋大哥,快吃吧。”
凤千逸眼睛眯起,不对劲。正思量接下来如何做才能破了此怪异的情景。
忽而有人掀开帐子,军鞋踏在地上,呲呲作响。凶神恶煞“何人在此闹事!”
闻言众人心间一颤。百夫长来了,便是今日夸赞凤千逸的那名长官。新兵饭堂混战,军营里的人心知肚明,不曾过问,随他们去争去抢,只当做笑话来看。
新兵们脸上带有血痕,眼神闪烁,总往凤千逸所在的方向瞟去。众人手中皆是空落落的。只有凤千逸手上拿了一只馒头,在昏暗的营帐里显得突兀。百夫长也看见了,默不作声,等待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