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1110。fpx夺冠啦!!!

  “你小子!”

  林景芝被他逗笑,不轻不重地捶了一把他的肩头,又接着说道:“男儿欲报国恩重,死到沙场是善终。嗯,少年志气不错!欲达高峰,必忍其痛,西北凄苦,军中枯燥,并不轻松,你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来找我。”

  他丧失双亲,孑然一身,夜深人静连个身后思念的人都没有,其他将士偶然还能收到一两封千里迢迢寄来的家书,他什么都不会有。

  温柔又隐蔽的关心。

  能得到将军的关心无异于比任何奖励带来的慰藉都来得直接,他眼睛亮起来,带着少年人特有的青涩跟明亮,行着军礼大声地回答:“不会的将军!我觉得军中的生活很好,有困难我也会去克服,我可以做到!”

  林景芝点点头,笑容里带上些欣慰,“真是长大了不少。”

  “我以后也会成为将军一样的人!”这是他心中所愿,带着些小小的宣誓。

  林景芝并不觉得自己能力大到可以成为别人的理想,也不知道自己给这孩子带来了多大的影响,只当他的志气是做上将军,遂笑着鼓励:“很好,男子汉就该有鸿鹄之志,要付出努力去做才行!”

  虽然想表达的意思有偏差,他也没再解释,认真地点点头,“我会的,将军。”

  有些事去做就好了。

  林景芝本就是到校场练练手,看到他在收拾兵器接口问道:“喜欢什么兵器?以后想入哪个营?”

  军队根据武器作战能力分编了骑兵,步兵,弓箭手等等兵营,新兵都要掌握一些,到分编的时候,就会被分到擅长的兵营去。

  对于他,自然想跟他追随的将军一样,很自然地就回答:“剑,我喜欢用剑!”

  “入伍后也操练了不少时日,露两手给我瞧瞧?”

  虽然平日里练习的时候格外认真勤奋,但在将军面前还是不免紧张起来。

  然而这样的机会实在难得,他从整整齐齐码好的兵器堆里挑了把剑,尽量认真专注地舞了一段剑招。

  林景芝站在一旁认真看着,神色不动,看不出喜恶,带来一种无形的压迫感,让他越发没底,几乎是硬着头皮才能继续抓着剑。

  匆匆忙忙结束了剑式,低着头不敢去看将军的眼睛,深怕看到将军失望的眼神,还没听到评论,心情已经沮丧起来,“将军……”

  林景芝沉吟片刻才斟酌着开口:“用剑者,剑意必要轻盈,我看你用剑下意识会使出劈砍动作。”

  他的头越发低,脸色涨得通红,有些站立不安。

  “唔,虽然你喜欢用剑,违背你的喜好有些不妥,但我建议的话,你用刀比用剑好,手臂力气大,练下去肯定对功夫大有裨益,来,拿上这个试试,若是不喜欢再继续练剑好了,虽然这么练下去,剑法只能达到中规中矩的地步,可能没有大成就,但喜欢的话够用就行。”

  大将军递过来一把长马刀,宽背薄刃,刀身沉重,刀柄弯曲,是骑兵常用的马刀,在快要西沉的落日里递刀的动作有些庄重。

  他抬起头瞪大眼睛,原来将军是在替他

  着想吗?

  久经沙场,阅历丰富,只是看一眼就能知道适不适合,从而给予他最好的建议,希望他能有所精进,实在……

  喉咙像是被堵住,有很多话涌上来,却不知道怎么讲起才好,最后竟低低呜咽一声,像是塞外的羌笛在残阳里的低泣。

  把将军吓了一跳,手中的刀犹豫着要收回去,轻声嘀咕着:“原来这么喜欢用剑啊……真是,抱歉……”

  “不,将军!我想用刀!请您教我!”

  他伸手抓着刀身,手掌心分明是冰冷的刀鞘他却觉得像是有温度一般,熨烫着他的心。

  林景芝愣了愣,并不明白他怎么突然改了主意,温言回道:“这倒是没什么问题,只是刀法我也只是略知皮毛,还需你多费些心思研究。”

  “是!”

  将军开始耐心地同他讲解,“这把乃是燕马刀,也就是俗称的长马刀,使用方式跟寻常的刀也有些微不同,你瞧,这刀柄弯曲,不管是徒步还是骑马,攻击都不易脱手,可以利用战马冲刺的速度从而形成的强大冲击力带动马刀完成劈砍等战术动作,所以对马术的要求同样很高,你力气大,个子也高,善于灵活变通,骑马有一定优势,只要能加以运用必定能有所成……”

  将军的脸庞依旧是在西北风沙中洗练出来的干练,比几年前到江南赈灾时更加坚毅,嗓音低沉带着些威严,眼神却是像江南的三月暮柳如烟。

  他认真听着将军的话,牢牢地记在心上,片刻不敢懈怠。

  手掌紧紧握着冰冷的刀柄,从此往后与这把刀为伴再不曾分开。

  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远处的落日照在迎风摇摆的军旗之上,有隐约传来的战马嘶鸣声和着萧萧朔风声,壮阔而肃杀。

  待夕阳西下夜幕将至,弯月如钩,坞城沧桑而高耸的城墙静静在夜风中矗立,是这片广袤的沃土最坚实的堡垒,城墙后方的沙地之上,平平整整地排列着成千上万个军帐亮起灯,军令严明,军营里显得沉寂无声,只有军旗猎猎作响,站在高高的城墙上,向后方放眼望去,那是便是士兵们所守卫的朝月国千千万万的百姓,万家灯火,明亮如星。

  忽然传来了数声响亮的胡笳声,军中纪律严明,作息准时,士兵们统一听着笳声传达军令,准时熄灯入睡。(ps:不好意思又要补充一点点,所谓的笳,jia,一声,是中国古代北方民族的一种吹奏乐器,形状如笛,出于西北民族地区,汉时传入中原,所以通常称为“胡笳”,因为其声调悲凉,穿透力强,战时常常用来指挥作战和宿营,所以,又称悲笳。常与战事和边塞有关,在边塞诗文里很常见,所以不是我瞎编出来的,感谢。)

  跟他同期参军的大多都是同龄的年轻人,被分到了同一支队伍,从五湖四海而来,聚集在西北坞城,一起训练,同吃同睡,日夜相伴彼此之间也结下了深厚的情意。

  军中枯燥,闲暇时的消遣就剩彼此切磋跟谈天说地,很快就打成一片,彼此之间起了绰号,叫起来亲近

  第一次闲谈时,谈到了参军的原因,似乎触动了每个人心里的最珍重的梦想。

  “我?我是个粗人,也就不说什么保家卫国的场面话了,因为大将军救了我的命,所以我来参了军,我想做他手下的兵。”说话的人长了一脸茂密的大胡子,分明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哪怕每天都睡前都刮胡子,第二天还是会长很长出来,所以也被大伙叫成了大胡子,看着有些显老,人却格外可靠,性子热情,是个自来熟。他初到西北的那两天有些不适应,就是大胡子主动帮助照顾他,同他关系也最亲,热情的叫人冷不下了脸。

  “嘿嘿,我听说了大将军的传说,羡慕的不得了,好想也成为像他那样厉害的人啊!”说话的人个子有些矮,速度特别快,所以大家都叫他阿飞。

  “是啊!是啊!”

  “听说大将军以前是位武林侠士呢!真是太厉害了,我长这么大现在才是第一次出远门!”

  “……”

  熄灯的号角声已经过了许久,这群新兵躺在大通铺的被窝里却越聊越精神,虽然害怕引来军队长聊天的声音已经刻意压低了,但是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仍然有点吵。

  他静静听着,这时候才发现,原来不是他一人因为想追随大将军才参的军,他们之中的很多人愿意放弃家乡优渥的生活来到苦寒的西北边塞,都只是因为大将军,原因五花八门,连听说大将军的夫人特别漂亮,当了兵肯定也会像大将军一样娶到漂亮的老婆这样玩笑般的理由都有,然而他们都一样,发自肺腑地仰慕着大将军。

  这乱世动荡不安,人们需要英雄,也需要千千万万的士兵去挑起保家卫国的重担。

  正出神的时候,睡在右侧的大胡子伸出手肘杵杵他,头歪了一点过来,“喂,刀哥,你呢?”

  因为他前段时间突然申请换了训练的兵器,在新兵里实属少见,毕竟已经练了一段时间的长剑,要想从头来过需要莫大的勇气,而他换了用刀后,却很快就用得有模有样,所以大家对他的称呼变成了刀哥,带着玩笑跟佩服。

  他沉默了片刻,回道:“因为想一辈子追随大将军。”

  他的回答同之前众人的回答相差无几,大胡子却觉得他的回答好像格外郑重,像是在诉说誓言一般,莫名产生一种志同道合的意味。

  这人跟他一样呢,大胡子无声地笑起来。

  “好兄弟,咱们俩铆起劲一定要一起加入忠义军!”

  大胡子从被窝里伸出了手递到他面前,他笑起来反握住他的手,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仍未停歇,他的声音却坚定地穿过这些嘈杂的声音响起。

  在兵营里选拔出新兵里的佼佼者,加入直属大将军部下的一支精锐军,接受更严格的训练,执行的任务也更危险,但也是更难得的机会,能入大将军直系亲部,前途无量,对士兵而言乃是一种莫大的肯定,这就是忠义军。之后将一直随着林景芝出生入死,征战四方,在军中威名如雷贯耳,人们也把这群人他们林将军。

  “好!一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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