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意外之财

  <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丁壮、丁钊、丁淑娘跟丁持讲了半个多时辰的道理,丁持嗯嗯哼哼,一看就没听进去。

  唐氏也翻着眼皮不高兴,觉得这些人实在小瞧自己相公和自己了。自己能旺夫,相公会挣钱,他们还不满意。

  丁壮气得想抡巴掌,被丁淑娘拉住。

  “孩子年轻,慢慢劝。”

  丁淑娘把丁持从小带到大,觉得他没有亲娘可怜,舍不得动他一根手指头。

  丁壮等人起身告辞。

  来到院外,丁香跑过来说道,“爷,姑奶,三哥聪明,能数到十五了。”

  众人都不信。

  目前为止,丁香能从一数到一百。这点众人一点不奇怪,她是八个月就会说话的天才。可丁利来跟他娘一样笨,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会数这么多数。

  丁利来给他们数了一遍,“一,二,三……”

  数到十五,丁持激动地抱起他,“哦呀,我儿子能干,跟你爹一样聪明俊俏。”

  丁香暗道,她还没说丁利来数了十五朵花,就知道除去十一朵红花,还剩四朵白花。

  今天这孩子突破了“九”字,就自动会做十五以内的减法了。

  唐氏得意极了,翻着眼皮说,“都说我儿傻,哪里傻了?哪里傻了?聪明着呢。儿子,等他们一走咱就去你外祖家,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多在他家吃几天饭,给你爹爹省口粮。”

  “好,我要吃酱肘子,香酥扒鸡,四喜丸子。”

  丁持尴尬地笑笑。

  丁壮摇摇头,抱起丁香大踏步走出去。

  同丁淑娘三人告别后,丁钊问道,“爹,你说持子能听劝吗?我怕他挣钱越多胆子越大,一个不好把整个家都败了。”

  丁壮道,“那个逆子什么时候听话了?你看他挣了点钱的牛皮样子,老子恨不得用鞋底子抽死他。该劝的劝了,他要一条道走到黑,我也没辙。唉,可怜我那三孙子,怎么摊上那么一对二了巴唧的爹娘。”

  若大儿子敢不听话,丁壮能把他打个半死,再把他关在屋里不许出去。但那个二儿子,自己没带过一天,丁壮自觉管不了,他也不会听。

  而且,丁持一直让三孙子对香香存有善意,这一点丁壮还是非常满意的。

  他又不确定地说,“持子说香香有大福,能旺家旺夫,这话肯定没错。唐氏面相旺夫,或许真能助他发大财。”

  丁钊道,“即使唐氏真的旺夫,旺的也不一定是持子。敞若她换个相公,发财的就另有其人。还是要本人能干靠谱,不眼高手低才行。”

  丁壮点头,“这么说,一定不许那个混帐休妻。”

  丁钊无语,自己不是那个意思好不好。

  丁香说得更明白些,“爷,若五叔没了,就留不住五婶了。”

  丁壮不确定地说,“香香旺家,你五叔不会没的吧?”

  丁立春道,“妹妹要旺也是旺我们家,不一定能旺到五叔。”

  丁立仁又道,“还有,妹妹要旺家也要长大后,她现在什么都做不了。”

  丁钊沉了脸,郑重对三兄妹说道,“不管你五叔说的对不对,你们要做的是管好自己,只有自己努力勤快才有好日子过。还要谨慎,听人劝,不能像五叔那样。特别是立春立仁,妹妹还要靠你们撑腰,靠你们给她攒嫁妆,怎么尽想着靠妹妹过好日子。”

  两兄弟红了脸。

  丁立仁忙表态,“我要勤奋学习,考进士给妹妹撑腰。”

  丁立春又道,“我要当将军……不对,努力打铁挣钱,还要勤奋练武,给妹妹攒嫁妆,揍那些想欺负妹妹的人。”

  说完还伸出比同龄人大的大拳头。

  丁壮不得不承认大儿子的话比二儿子的话更靠谱。

  丁香望向长空,天空湛蓝,斜阳西坠,不时掠过几只归巢的倦鸟。

  她一定会旺这个家,让他们过好日子。

  现在她已经有了几个规划,等再长大一些就逐步实施。

  她愿意当聪明的天才,但绝对不能当反常的妖孽。

  天气渐暖,时间进入四月。

  丁家发生了一件天大的喜事。更确且地说,是丁持小家发生了一件大喜事,丁持发了一笔意外的大财。

  月初,丁持被人忽悠着用全部存款二百一十两银子低价进了一船海货,以为能高价卖给京城来的商人。哪知道人家压价压得厉害,气温又逐渐升高,他亏了一百两银子才把货卖出去。

  丁持离开前,那个商人又捡出一个奇形怪状的大海螺扔给他,“什么阿物,臭了的东西还拿来卖。”

  因为这个海螺,丁持又退了商人五百文大钱。

  丁持垂头丧气,第一次对自己生产了怀疑。难道师父真的没有那么厉害,自己真的没有看相天份,唐氏根本不旺夫?

  他回家问唐氏,“我拿银子出去之前,你用猪油擦你的印堂、金窝窝和银窝窝了吗?”

  唐氏否认道,“自从持哥上次说了我,我就再也没擦过猪油。”

  丁持叫来季嫂子,把海螺甩给她,“刷干净蒸来吃。”

  唐氏嫌弃道,“这么丑的海螺,还有臭味。不吃,扔了。”

  想到那亏了的那一百多两银子,丁持的心都在流血。他舍不得扔,想着把壳砸开,若里面的肉没大问题就多加些调料切片炒着吃。

  他出去找来斧子砸开海螺,腥臭味更浓。他嫌弃地把海螺肉甩给季嫂子,“拿去扔了。”

  唐氏出来看了眼那团肉,惊讶道,“咦,肉里面是什么,还发光呢。”

  丁持夺过肉一看,肉里居然有一颗淡粉色珠子。

  他听说海外有极少的海螺能产珠,海螺珠极其珍贵,马来国和淡马锡国还给皇上进贡过。

  这颗珠子虽然比黄豆粒还小一点,又不算很圆润,但颜色好看,粉粉嫩嫩,跟南珠东珠明显不同。

  这是不是传说中的海螺珠?

  丁持喜得心脏骤停一下下,猛亲了唐氏几口,就拿着珠子、砸烂了的海螺壳及腥臭的海螺肉跑去那个商人住的客栈。

  商人见了惊喜不已,这的确是海螺珠。

  海螺长珠的少之又少,出现在大黎界的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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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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