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点青丝入辨识 (一)

  青丝诉如诗,三千书为谁。长发绾君心,幸勿相忘矣。

  明烟如瀑的秀发,在风中飘荡成一条直线。纵然以“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世人描绘仙女的词句,也愧对她这一头的流云发丝。

  青丝三千,独抽一根予君。

  明烟虽也非常契合的抽下一根青丝,却显然没有这种诗情画意的情怀。

  那根缠绕指尖的青丝,仿佛有着奇异的灵性,虽纤细至毫厘,却在她急进的身形中,在这晚风的吹拂中,昂然翘立,分毫不动。

  这是她三根本命鸿翎所化的青丝,又附着了诸怀妖力所化的实焰,不是为了撩拨情人的脸,而是为了展示她心中的杀意滔天。

  宁不亏的眼睛眯成了一线,似乎不如此,便无法将这位聘婷婉约,仿佛从天而降的红衣仙女看得分切。或许这世间一切看上去美好的事物,都有一种让人心生亲近、远离恐惧,甚至是一次次在实践“好了伤疤,忘了疼”这句放之四海皆准的道理,所总结出的共性。

  所以,宁不亏之下来的遭遇,一点也不冤。

  红霞流动,以李彧的眼力,也只能看到一片急掠残影,至于宁不亏,纵然是有些技艺在身的五龙盗,一时间也失去了明烟的踪影。

  看不见,不等于不能想。甚至在明烟决绝的一动之前,他的脑海便开始充斥了类似某些液体蓬勃而发时的念头。用宁不亏的道理讲,这叫做凡人失去联想,仙人将会怎样。以至于他短暂的忘记了,这世上还有一种叫做同心术的道法。

  他猥琐的立在那里,自然而然,却仿佛与生俱来的卑鄙龌龊模样,充分表达了做为一块拦在平整路中石头的愤怒,而且还那种最最碍眼的臭石头,无疑宁不亏就扮演了这样的一个角色。

  当卑鄙龌龊变得与生俱来,当碍眼变成最最碍眼,当石头变成臭石头,若还能放下将其一脚踹飞的冲动,平静以代之。那也只能证明,此刻的明烟,果然很傻很天真,好纯好浪漫,还不曾被这苍穹下的杂质所污染,变得复杂……

  明烟并不复杂,却胜在简单,她的道理就是如此简单而又直接:任何挡在左沛洵身前的人或是石头,只有、也只能是一个下场,被一脚踹开。

  宁不亏飞到空中,耳鼓自然便是狂灌的风。可他却觉得那风是如此的炽热和灼烈,甚至连挂在肩头,装满着金珠玉玩的包裹,也在这风中燃起了火花,而且越演越烈,无法竭制。

  谁又能想到,风中催生的一团火,竟会最终将金玉都燃成灰烬。但谁都能想得到,若非这厮想凑前大饱眼福,恐怕也挨不上这么一下。

  那些看上去美好的事物,有时候也同样的危险。

  简单而又直接的明烟,毫无悬念、毫无道理的,仿佛跨过千山万水,重重阻碍,终于来到左沛洵的面前。

  明烟手指上那根分毫不动的青丝,却不可察觉的颤了一颤,就好象突然活了一般,迸射左沛洵的心口。

  并且,毫无花假的刺了进去。<div>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