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二节 一起发财

  奔跑的孩子们开始流汗,开始喘息,他们速度不减,即便是体质最弱的孩子也咬牙跟上,拼命发出声嘶力竭的吼声。

  他们用这种方式证明自己是个强壮的人。

  长跑很快结束。按照之前编排好的队形,孩子们分为男、女两部分,由队官们带领,前往不同区域。男孩走进广场,女孩绕过高耸的塔楼,来到位于北侧护墙与建筑之间的空地。这里提前备好了一桶桶净水,他们纷纷脱掉衣服,赤裸着身子,在成年队官的监视下,抄起桶里刺骨的冰水往身上泼,用狂放且令人震撼的方式冲洗泥垢。

  这是北方蛮族的传统,小孩子每天冬天必须以冰水沐浴的方式证明其强壮。冷得打哆嗦的人直接剔除,当场杀死,只有活下来的人才能得到食物。

  天浩改良了野蛮人的做法,却并非全盘否定。他需要健康的追随者,而不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有时候想想文明时代弱不禁风的伪娘,他自己都觉得好笑,为什么那个时代如此宽容,连这种垃圾都能容纳,更有无数傻逼疯狂追逐?

  磐石领今年粮食丰收,却没有一颗粮食能用来养活废物。

  完成冬浴仪式的孩子重新回到了广场,他们换上了干燥的厚衣服。测试体质固然重要,却不能因此白白造成损耗。

  无数崇拜的目光聚集在天浩身上,他高高举起右拳,带着说不出的狂放用力挥舞。

  “明年,我们会过的比现在更好!”

  这比任何鼓励都管用。

  其中意义,也不难理解。

  五年的免税期,明年是最后一年。

  不知道是谁首先喊起了“领主万岁”,起初是零零星星,很快汇聚成堪比海啸和风暴还要猛烈的音潮。

  这股力量是如此强大,就连太阳也仿佛从沉睡中被惊醒,它用光线撕开厚重的云层,透出一片耀阳的金黄。

  ……

  “盛兴隆”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尤其在这个刚刚降临的冬天,祖木惊喜的发现,无论狮族还是虎族,已经有半数左右的人口用上了泥炭。

  准确地说,应该是泥炭为基础制造的蜂窝煤。

  巨大的牛车不断往返于磐石城设置在各地的商行之间。祖木选择各部落与牛族边境的主要城市为转运中心,所有泥炭以此为基础发往各地。实际上,这也是“盛兴隆”商行泥炭生意所能维持的极限————因为道路状况与运力方面的限制,能扩张到目前的程度,很难再有所寸进。

  祖木已经很满足了。

  与虎族的交易很有赚头,大量马匹源源不断运往磐石城。计算下来,前前后后超过上千匹。虎族人一直没有发现马夫与祖木之间的肮脏勾当,至少那些被注入精液的母马现阶段无法从外表进行判断。情报部与祖木保持着密切联系,他知道年轻领主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特别给予了口头嘉奖,实质性奖励得等到返回磐石领,直到那时,祖木才能带着成功人士的骄傲与满足,渡过幸福的余生。

  狮族的主要贸易项目仍是粮食。祖木仔细观察过,其实狮族内部的粮食供应也很勉强,尤其是边境和偏远地区,仍有很大的粮食缺口。然而狮王恪守承诺,首先满足锁龙关方面的军队供粮。得益于玉米和土豆强大的环境适应能力,总的来说,狮族平民日子比其它部落要好过得多。

  根据情报人员传递的命令,祖木对今年的泥炭销售政策进行了修改。

  在不拒绝狮族货币交易的前提下,对大宗货物购买商家提出要求,必须以部分纯金、纯银进行支付。

  祖木小心翼翼控制着支付比例,约为百分之五。视具体情况,更低的比例也能接受。总之,在确定大部分利润能购买粮食和其它物资的前提下,尽量收取金银。

  “我喜欢金子,呵呵,看我这颗牙,就是金子做的,是不是很漂亮?”

  “我喜欢银子,瞧我这戒指就是银子做的,还有我家里吃饭的碗和筷子,都是银的。”

  明晃晃的大金链子戴在脖子上很重,祖木经常有种脑袋被坠着耷拉到地上的感觉。他用这种特殊嗜为掩饰,很是收拢了一批黄金白银。

  简单粗暴的拒绝狮族货币就是找死。在狮族领地上做生意,还拒绝使用本族货币,这要么是对人生产生了怀疑,要么是干脆活腻了。

  习惯是人类的一种自我催眠,很难更改。祖木坚决执行天浩的命令,以低廉的价格向其它部族大量输入泥炭。时至今日,包括虎族和狮族在内,至少有上千万野蛮人放弃了木柴,转而以这种燃烧时间持久的东西烧火做饭。

  其实人类的思维就这么简单,便宜方便的就是好东西,何况祖木真的没有在泥炭这个项目上赚太多钱。

  当一个行业变得兴盛,看到亮晶晶的银币成堆装进别人口袋,商人们自然眼红心热,他们抛弃了之前嘲笑旁观的态度,主动找到祖木,想要分一杯羹。

  “兄弟,虽说我是狮族人,可咱们几千年前都是一个老祖宗。你这泥炭生意做得很红火,要不这样,我来做你的分销商怎么样?”

  “钱是永远赚不完的,多个朋友就多条路。我说祖木兄弟,我那个商行主要做狮族南边的生意,要不咱们商量商量,北边我不掺和,让给你,你跟磐石城那边说说,我自己带人拉货,这样大家都有得赚。”

  “是啊,你想想看,你的商队每次只能拉那么点泥炭过来,其它部族也需要,你却供应不了那么多,真的很亏啊!现在这部分我们帮你补上,也算是一举两得,大家一起发财。”

  神灵作证,这些人都是自己找上门,祖木根本没有私下鼓动。他深信年轻领主说过的那句话————只要有超过百分之三十的利润,商人们就会爆发出前所未有的自觉性,全面推动泥炭普及。

  祖木很清楚,找上门来的这些人有很大一部分是贵族,虎族狮族都有,甚至还有鹰族和鹿族。其实狮王根本用不着绞尽脑汁推行货币制度,随着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货币必然与野蛮人产生紧密联系,谁也离不开谁。

  “盛兴隆”收购的货物种类比以前更多了,尤其是动物毛皮,已经代替了粮食,成为目前交易的最大宗项目。

  被别人分走利润终究不是什么好事,可是祖木无法拒绝。有些家伙来头很大,比如狮王陛下小舅子二姨夫四姑妈女儿侄子表姐的弟弟,虎王陛下六大爷老婆妹妹堂弟的表哥,还有各种城主、统领、高阶巫师的代言人……他们都是些了不得的大人物,属于跺跺脚就能让地面晃三晃,一口唾沫就能决定某个平民生死的实权者。

  祖木很为难,至少表面上看来是这样。

  必须有一个激烈思想斗争的过程,他在暗地里没少发牢骚,不外乎是埋怨争抢利益的人太多,而且一个也不能得罪。有好几次,公开或私下的场合,祖木喝得酩酊大醉,喷吐着呛鼻的酒气,像疯子一样指天叫骂。

  “都他1吗的欺人太甚。”

  “我大老远的把泥炭从磐石城运过来,我容易吗?”

  “赚钱的生意都让他们抢了,我还怎么活?”

  纯粹就是骂几句而已,等到酒醒,该怎么样还怎么样。

  这些人也不敢逼迫太甚,他们很清楚,祖木是磐石城的代言人。尽管牛族和其它部族之间偶尔爆发战争,去年还灭掉了豕族,但生意就是生意,没人会跟钱过不去。

  无论逼死或逼走祖木,甚至动用权力查封“盛兴隆”,都是得不偿失的愚蠢行为。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祖木在中间牵线,谁也别想从磐石城拿到一块泥炭。

  在共同的利益面前,再强硬的人也必须软化。利欲熏心的家伙们很快结成同盟,他们成立了一个松散的商业联盟,公推祖木为会长,约定以各家的势力分摊泥炭销售额度,祖木的“盛兴隆”可以在其中占据百分之三十,各部落参与进来的商人共同确保他永远享有这部分利润。作为回报,祖木必须帮助大家说动年轻的磐石领主,拿到约定的泥炭销售份额。

  任何利益集团的形成都需要一个过程。谁也没有意识到祖木在演戏,他们只看到了表面上本该装进他口袋的钱掉了出来,却没想过从最初开始这就是一个局。

  祖木亲笔签名的商业介绍信很值钱,至少五百两黄金一张。

  只要持有这张写满了文字的纸,就能从磐石城以成本价购买约定份额的泥炭。

  祖木这次表现的非常坚决————按照各人需要的泥炭数量,五百至一千两黄金绝对不打折扣,而且必须是经过检验的纯金,不能用狮族流通的货币或其它货物抵扣。

  之前的懦弱、无奈、哭喊、叫骂统统都是伪装,看着无可奈何拿出真金白银换取介绍信的商人们,祖木心里乐开了花。

  磐石城的泥炭生产力高得惊人,傻大黑粗的豕人很难担任技术性工作,他们对纯粹消耗力气的挖矿石泥炭采掘干得很欢。人人都有一个发财梦,人人都想在磐石城得到一套属于自己的新屋。天浩制定的奖励制度在他们看来很公平,无可挑剔,没人想过这是万恶该死的剥削行为,也没有脑子抽筋的家伙跳出来指责年轻领主是趴在劳动人民身上的吸血鬼。他们每天都在自己的幸福拼命努力,收获多得惊人,积存下来的泥炭堆满了几十个露天临时货场。

  单凭“盛兴隆”自己的运力,根本无法解决如此之多的泥炭。东西太多只会造成商品积压,天浩迫切需要将它们换成粮食、布匹、毛皮、金银……

  这个时代不存在所谓的“招商引资”,主动给别人好处只会引起怀疑,心不甘情不愿的退让才能让商业竞争者产生快感,他们认为是通过自己的聪明智慧得到利润,却从未想过着其中存在的某种猫腻。

  实际上,根本用不着什么介绍信,这玩意儿一钱不值。

  只有用金钱换来的东西才会令人珍视,哪怕它是一张擦屁股都嫌硬,随时可能划破皮肤引发痔疮的纸。

  今年第一场大雪落下的时候,来自六个部族,总共十一个商行的主管来到了磐石城。

  天浩站在城主府宽阔的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支撑略微向外倾斜的上身,像鹰一样俯瞰聚集在楼下空地上的那些商人。

  天狂和碎齿分别站在他身后左右,两个人都是同样魁梧彪悍的体格,都喜欢使用沉重的长柄战斧为兵器,如果忽略掉两个人在外貌上的差异,只看背影,完全有理由认为他们是一对双胞胎。

  碎齿对自己身份摆得很正,天狂毕竟是领主的兄长,有他在的场合除非领主大人下令,否则轮不到自己说话,但面上的客套还得有,他偏过头,冲着天狂微微一笑,后者对他这番做派心领神会,同样以微笑致意,随后向前走了两步,在天浩旁边站定,用钦佩的语气发出声音:“老三,都被你说中了,这些家伙主动来给咱们送钱。”

  天浩的笑意很淡,同时兼具无所谓和意料之中的神情,他拢了拢身上的皮袍,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下面那些人,说了一句让碎齿和天狂感到莫名其妙的话。

  “他们是韭菜。”

  两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脑海里立刻浮现出茎秆细长的绿色植物。这玩意儿很常见,尤其是夏天,生长旺盛,野蛮人吃的很多。

  “我不喜欢韭菜。”碎齿嘟囔着摇摇头:“我不喜欢那股味道。”

  “韭菜肉馅包子不错。”天狂的大脑回路与碎齿差不多,停留在食物阶段,但他至少比碎齿多想了那么一点点:“老三,你该不是想把这些商人剁碎了做韭菜包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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