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暗查(七)(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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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峰是个高大壮实的青年,二十一二岁的样子,粗犷而有些英俊的脸宠,除了有些黑之外,还留了一条疤痕。听田北野说,这条刀痕正是吕霸天在他脸上拉出来的。
他的眉毛很浓,眼睛不是很亮,但亮的时候,有刀锋般尖锐的感觉,有些刺人。神情略微有些阴郁,穿着无袖的短褂,露出肌肉如铁块般的胳膊。将大锄头扔在门外,大刺刺地走进屋来。
“田所长,来很久了吧?”
他咧嘴笑了。这一笑,脸上的阴郁就消散了,浮现出明朗与真诚。
“回来了?”
田北野笑了笑。他点点头,看了一眼萧立华,没有说话,倒了盆水洗手去了,然后回来,在缸里舀了瓢凉水,咕嘟咕嘟地灌下肚去,这才走过来。
“来,林峰,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镇里新来的副镇长,萧镇长。”
“萧镇长?”林峰有些惊讶的望着萧立华,“你好,萧镇长,我是林峰。早就听到过你的大名了。”
“林峰,你好。”
萧立华有些喜欢这个爽朗的林峰,伸出手来与他握了一下。
“咦,看来我们的萧副镇长名气很大嘛。”田北野哈哈笑着,“名扬我们镇的旯旯角角了,林峰,你是怎么知道萧镇长的?”
“能把吕洪富那狗日的打得趴在地上的人,能不有名吗?”林峰很高兴地哈哈笑着,“今天贵客上门,我放块腊肉下来蒸了,你们先聊着。”
“萧兄弟,看来我今天是搭你的福了。”
田北野拍了拍身边的萧立华,看着林峰架上木梯,从梁上取下一块黑黝黝的腊肉来。梁上挂着不少的腊肉,这里的农村人,一般是不会买新鲜肉吃的,过年的时候杀个大猪,薰好了挂在梁上,一年的荤腥就在这里了。
取下腊肉,林峰就着煤火,烧着肉皮,然后,用热水将肉皮泡软了,在外面刮冼干净。田北野向萧立华介绍这里的猪肉是城里人吃不着的。这里养猪,大部分时间不在圈喂养,是与牛羊一起在山里放的,吃草长大的,俗称红毛猪,肉质非常好,可以长到五六百斤重,身架比一般的小牛还大。
林峰的老妈还在地里没有回来。他刮冼好了腊肉,切好了蒸起来,又开始蒸玉米饭。他是兄弟姐妹最小的,三个姐姐嫁了,两个哥结了婚分出去自立家业了,只有他与父母住在一起。
他很能干,地里活不含糊,做饭洗衣样样都会。
不一会儿,屋里就升腾起腊肉的香味。
“田所长,萧镇长,我们先喝酒。”
林峰很快就将田北野买来的卤猪头肉切好了摆在了桌子上,又用大陶盆舀了大半盆这里方人最喜欢吃的芸豆酸菜。
“走,老村长,我们喝酒。”
田北野扶起腿脚不是太方便的老头,一起坐上了桌子。
“还是喝我们自家酿的苞谷烧吧。”林峰拿出一个塑料桶,桶装着一小桶玉米烤的酒,“萧镇长肯定没有喝过我们的苞谷烧,很带劲的噢。”
“是呢。”萧立华笑呵呵的,“今天就喝一喝你们的苞谷烧。”
也没有酒杯,用碗筛了。一人一大碗摆在面前,酒香浓烈。
“这样喝啊?”
看着这大碗的酒,萧立华就有些怵了。这一碗最少有半斤,看样子酒度子还不低。
“呵呵,我们不喝多了,三碗!”林峰端起了碗来,“萧镇长别嫌弃,我们是穷人,我们没有好东西招待,只有苞谷烧了。来,先喝一个。”
“慢点……”田北野在乡下呆过不短的时间,知道这里的风俗,头一碗是要干的,“林峰,萧镇长是城里人,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还是慢慢喝吧。”
这里的风俗,第一碗酒是要一口干的。这里大部分是汉族人家,但也有小数民族杂居在一起,很多人汉族人家有少数民族血统,林峰的妈妈就是彝族人。
少数民族对喝酒情有独钟,以酒代茶是常事,如苗族彝族人家,第一碗上来的不是茶,而是酒,如果这碗酒不喝下去,那是绝对得不到友情相待的。
“那怎么行?我与萧镇长是第一次喝酒,当然要好好喝几个。”林峰摇头,不过看萧立华那为难的样子,笑了笑,“嗯……那第一个喝半碗吧。”
田北野看了萧立华一眼,萧立华苦笑着点了点头。
“嗯,那就干半碗。”
三人的酒碗碰了一下,酒碗就嘴,萧立华只得往嘴里灌了半碗酒。老头子笑呵呵地看着三个年轻人,只有他慢慢地喝着。
“好!”林峰看了看萧立华的碗,哈哈大笑,“萧镇长是个爽快人,我喜欢!”
萧立华只觉得酒水如烧刀子一样,从喉咙一直辣到了肚子里。他摇了摇头,痛苦地皱着眉头。其实,这种酒比起市场上卖的普通酒品质要好得多,纯粮食不说,用的酒药也是土酒药,纯绿色食品。
干完了第一个,后面就可以慢慢喝了。
“林峰,看起来你们这里,经济不是很好啊?”萧立华摸出烟来,大家一边抽烟一边说起话来,“我们从镇里上来,看到很多地方在开挖小煤窑,还有些在烧焦炭,办煤窑应该很赚钱的,你们这里也应该有煤,为什么不办煤窑呢?”
“煤是肯定有的,我们在地里刨土都能刨出煤来。”说起经济,阴郁的神情又上了林峰的脸,“没有本钱怎么办煤窑啊?”
“没有本钱?可以想办法贷款嘛。”
“贷款?”林峰哧地笑了,将头摇得如拔浪鼓一样,“我们到哪里去贷款?拿什么抵押?银行的人根本就不理我们。”
林峰有些生气,端起碗来又与萧立华喝了一大口。
“那开个煤窑要多少本钱?”
“最少也要七八千,如果煤层深点儿,上万也是要的。”
“一万块,不多啊。”
在萧立华看来,这万把块钱并不多,但在是一年的农村,一万块钱绝对是个大数目。只在土里刨食的农民,到哪里赚一万块钱去?
“还不多?”林峰望着萧立华,“就算把我卖了,也卖不到这么多钱。”
田北野也望着萧立华。平时看萧立华用钱大手大脚的,知道他有钱,但一万块也说不多,让他有些惊诧了。他们的工资一个月也就两三百块,一年不吃不喝也只能存三千多块。一万块对他来说也是天数字了。
“呵呵……如果你想办小煤窑,这本钱,我倒是可以帮你想办法。”
“那太好了……”可是,想了想,林峰摇了摇头,“不行……这钱我不敢要你的。”
“为什么?我的钱又不是偷来抢来的,你怕什么?”
“不是怕这个,你萧镇长的钱会是那样的来路吗?”林峰还是摇头,“我是怕亏了本,没钱还你。开办煤窑,风险很大,这一万块可不是小数目,要是亏了,把我家全卖了,也还不起你。”
“呃……那也没什么嘛。”
“不行,我不敢要。”
在这方面,林峰是个很固执的人。看着他固执地摇头,萧立华皱起了眉头。
“那这样好了,我们合伙办煤窑。办好了煤窑我占一部分股份,我提供本钱,赚了我分红,亏了算我的,行不行?”萧立华现在没有了财路,坐吃山空,也想赚点钱,“我相信你的人品,也相信你一定能把煤窑办好的。”
“萧兄弟……”听萧立华这么一说,田北野急忙想阻止他,“你要想清楚,办煤窑是要担风险的,你是国家干部,一旦煤窑出了事,那可不是玩的。”
田北野怕的是出安全事故。一年,国家对工作人员还没有明确提出不能经商,但开办煤窑一旦出了安全事故,那就不好办了。
“田兄,我与林峰不会这么倒霉吧?”萧立华摇摇头,“干任何事情都会担风险的,再说,只要林峰把煤窑办成了,我就可以抽股退出来。”
萧立华想想田北野的话也对,不过,他觉得林峰这人不错,真的想帮他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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