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兄弟相认
护城河边,一排排的柳絮迎风轻舞,偶有花絮飘落到寂静的河面上。一棵柳絮下,躺着一名绿衫男子,俊美无俦的面庞在晨光下熠熠生辉。他左手枕着头,右手握着玉箫在手中转动,仰头望着天空,脑海中不断地浮现昨晚湖中的一幕。
那个激情的拥吻出乎他的意料,一切在自然而然中发生,那么地突然,发乎于情。他无法否认在那一刻他是十分贪恋那份柔软和甜蜜的,仿佛周身上下所有的热情被激发出来,他从不敢想象自己也会有那么强烈的感情和**。
事后想来不由地心惊,他不断地告诫自己远离情感,却还是不知不觉地身陷其中。他该怎么办?取了圣物立即离开,还是顺从自己的心,让自己放纵一次?
正思忖间,远处传来刀剑相击之声,并且响声越来越近。其中两人正朝河边跑来,他们身后十几名黑衣蒙面杀手紧追而来。
秦逸风不愿理会他们,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闭目养神。
只听其中一人说道:“主人,你先走,我来抵挡他们。”
“不行,要走一起走,我不能丢下你一个人。”
“我受了伤,带着我会拖累主人。”
“正因如此,我更不能丢下你不管。”
秦逸风眉头微动,听出两人皆是血性男儿,顿时起了相助之心。他右手一顿,将夹于指间的玉箫用力往后甩去。玉箫犹如长了眼般,专往黑衣人胸口击去。十几名黑衣人见此变化,顿时乱了阵脚,让被追杀的两人有了缓冲的余地,逐渐占据上风。
那主仆二人本就武艺高强,情势稍有变化,便转危为安,无往不利。没多久,黑衣人一方就败下阵来,眼见形式不妙,全部撤退。
秦逸风一个潇洒的手势就收回玉箫,继续躺着闭目养神。那主人上前一步,抱拳谢道:“兄台相助之情,谭飞铭记于心。可否留下兄台姓名,日后定当回报。”
“谭飞?”秦逸风眼睛倏地睁开,身子一跃而起,面带惊疑地徐徐转过身来。一样的五官,一样的面容,仿佛照镜子一般。若不是那颗不甚明显的眉间痣区分了两张脸的差别,几乎让人无法分辨。
“你……”
“你……”
两人同时吃了一惊,秦逸风是因为突然间重见兄长而吃惊,而谭飞是因为突然间见到一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脸而吃惊。
同在场的流星睁大了眼,视线在两人脸上来回巡视,惊疑地说道:“主人,他怎么跟你长得这么像?”
未等他说完,秦逸风激动地叫道:
“哥,真的是你!”
“你……你是逸风?你还活着?”
“哥,我是逸风,我还活着。”
两兄弟紧紧地拥在一起,惊喜交加,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待分离时,两人皆已红了眼眶。
醉仙酒馆的厢房内,流星不停替主人和二公子斟酒,听他们诉说离别之情。酒至酣处,谭飞的面色红润,精神奕奕,看得出他的心情十分愉悦。他把酒杯放到一边,问道:“逸风,可有爹娘的消息?”
“当年沉船后,我被风浪卷到岸边,奄奄一息。爹发现了我,带着我到处求医,我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待他再回到岸边寻找你和娘的下落时,却只发现娘的尸体。我们一直以为你已经不在人世,所以爹带着我去了祁连山。”
“那爹现在何处?”
“此事说来话长。”秦逸风于是将蓝月国之事及家族的秘密从头道来。
谭飞听后十分讶异,说道:
“原来,爹是蓝月国的人。难怪我身上会有月形烙印。也就是说,你这次到中原来就是为了寻找蓝月宝刀,然后回去救爹?”
“嗯!”
流星想起潇雪身上就有蓝月宝刀,说道:“我记得雪儿身上就有把蓝月宝刀,难道是同一把?”
“我也见过,应该是了。逸风,蓝月宝刀之事就包在我身上。我即日就去南海岛,将宝刀取来。”
“不用了,她、她此刻就在长安。”提到潇雪,秦逸风眼神有些闪烁。
谭飞有些不解地问道:“你是说……你已见过雪儿了?”
秦逸风微微点了点头,说道:“她答应,三个月后就把宝刀给我。”
“为何要三个月?”谭飞更加不解。
秦逸风若有所思道:“这是我跟她之间的约定。”
厢房的外头,潇雪和潇寒两人正好步入酒馆,四下瞧了瞧。酒馆的生意很红火,只有一个靠窗的空位,两人便朝那边走去。
潇雪坐下后,一抬头,刚好对上坐在对面一少年投来的目光,微微愣了一下。那少年一身奇装异服,十**岁上下,俊朗的面容上带着几分未脱的稚气,高挺的鼻梁上是一对荧光流转的蓝眸,一看就不是汉人。一头蓬松微卷的长发只用一根粗糙的麻绳随意扎起,配合着他狂放不羁的神态和歪斜的坐姿,倒让人眼前一亮,赏心悦目。
这少年的模样倒让潇雪想起同样有一双蓝色眼眸的托利王子来,心下肯定此人必也是来自突厥。潇雪心想目前大唐刚在突厥人那里吃了败仗,对突厥人恨之入骨,他一个突厥人却堂而皇之地在长安酒馆出现,连装束也不换一下,胆子倒是不小。想起谭飞曾提到自己的身世,自己的母亲是突厥公主,外公是突厥可汗,因而自己身上也算有一半的突厥血统,不由地对此人心生几分同乡之谊。
那少年原本正低着头,一心扑在满桌的美食上,突然闻到一股清香从对面飘来。香味中带着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令人心旷神怡,他忍不住抬头望去。一看之下,顿时呆住了,他还从未见过世上有如此美貌之人。
两抹柳叶眉,不画而弯,淡若远山,浓密修长的睫毛下镶嵌着一双灵动的眼眸,轻扬的樱唇鲜润诱人,尖细如凝脂般的下巴衬得她精致的瓜子脸完美无瑕,多一分则腻,少一分则柴。他原本斜坐着横跨在长凳上的右腿,不自觉地放了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她,放在嘴里啃了一半的鸡腿还停在原处,样子有些可笑。
潇雪盯了他许久,见他保持着这个动作一动不动,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少年这才回过神来,丢下手中的鸡腿,用油腻腻的手挠了挠头,露齿回了她一个明朗快意的笑容。潇雪现在倒有几分欣赏他,这种情况下,他竟丝毫没有尴尬之意,果然是个不受束缚,自由散漫惯的人。
正在这时,从酒馆门外走进一个同样奇装异服的少年,手里捧着个明显空荡荡的包袱,微皱着眉头,满脸不悦地走到那少年身旁,说道:“少爷,你老这么挥霍,我们怕是不够路费回家了。”
少年不甚在意他的不敬语气,只随意说了句“回家一定要有路费吗?”,就继续埋头吃菜。
小厮不耐烦地翻了个白眼,一屁股坐在他对面,不客气地数落他道:“少爷,你不会是想靠两条腿走回家吧?别说三个月是不是能回到家,恐怕我们在半路上就会饿死。不是我说少爷你,你每到一个地方就大吃大喝,什么贵的你叫什么。这倒不打紧,你一见到路边有乞丐,就大发同情心,买一大堆的山珍海味请他们吃。你说你要施舍吧,给他们些包子馒头,他们就该谢天谢地了,可你偏要请他们吃最好的。我真是不明白了,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我怎么这么倒霉啊,摊上你这样的少爷……”
这小厮话闸一开,就停不下来,不停地数落唠叨眼前这个恨铁不成钢的少爷,让人分不清到底谁是小厮谁是少爷。
直等到小厮说累了,少年才不在意地拍拍他的肩,说道:“怕什么,钱财乃身外之物,有多少就花多少。有钱我们就住上房,吃美味佳肴,没钱我们就露宿荒野,以天为被以地为床。多痛快!”
小厮翻了个白眼,哼道:“难怪大将军说你是败家子。”
少年听到“大将军”三个字,敏感地跳了起来,捡起一个包子砸向他,笑道:“布伦,你就不能不像女人一样罗哩罗嗦的?”
布伦身形一晃,似有些武功根底,伸手接住那包子,撅嘴说道:“少爷,你不记得了?上次我们来中原你也是乱花钱,最后搞得一点盘缠都没有,最后只能跟那帮又臭又脏的乞丐挤在破庙里睡觉。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浑身痒痒,像有虱子在身上爬。”
“所以嘛,借宿之恩当涌泉相报。咱们现在有钱了,当然要好好照顾照顾丐帮的兄弟。他们一辈子都吃不到山珍海味,我当然要请他们尝尝鲜啦。”
“可是我们很快就会没钱了。”
“你再这么罗嗦,小心我让我爹派你去边关充军。”
布伦狠狠地咬了口包子,嘟囔着嘴不服气地说道:“我宁可去充军。”
少年正要发作,布伦立即低下头,乖乖地吃饭,不敢再言。
潇雪好笑地听着这主仆俩的对话,不禁觉得有趣。他们这桌的菜也差不多上齐了,便招呼着潇寒一起吃饭。潇寒的饭量大,不一会儿就消灭了半桌菜。潇雪见他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性子憨厚老实,不由地打心眼里疼爱他,尽挑他爱吃的菜往他碗里夹。潇寒抬头冲她傻笑,心里暖暖的幸福。<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