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天女魃
有熊部落在武功姬水旁。姬水,就是今武功境内的漆水河。
武功,其实就是今陕西咸阳市武功县。
而炎帝部落,则在姜水畔。姜水,则是今陕西宝鸡市的清姜河。
武功位于今西安市与宝鸡市之间,距离宝鸡其实很近,直线距离大抵是一百公里左右。
虽然洪荒时代的地理与现今有许多不同,可约略的方位还是大抵没错的。
从姬水出,虽然走的不是直线,加上古代交通不达,况且,大军出征,还要考虑到地形、补给等各种因素,可有熊部落离炎帝部落实在太近了,基本上,就算以蜗牛度行军,有个十多天的时间也也该到达了。
可是,有熊的大军出征了整整一个月,仍旧没能抵达姜水炎帝部。
因为,军队差点儿就哗变了、
“炎帝部落是人族共主,尔等有熊部落,累世受炎帝部恩泽,不仅不思报恩,反而大逆不道,恩将仇报,以下犯上,必将为盘古大神所弃,为女娲娘娘所弃,为天道所弃!”
临走之前,有熊部的大祭司巫咸也没忘记摆了轩辕族长这么一道。
所谓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补路无尸骸。
随着私有制的出现,三皇时代的那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早就被人们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又所谓笑贫不笑娼。就算本身是黑社会,杀人放火无恶不作,只要钱够多,闲着没事儿,做点修桥补路的慈善事业,再破费一点资财,去偏远部落议买个行政长老的虚名,到时摇身一变,立即就成了成功人士、杰出青年,说不定还能被评个慈善家的名头。
就算将来有人嫉妒,说这个资本家有原罪,也可用一句,我这是当初拿了人家的鸡蛋,后来自己凭本领孵出金鸡来的,轻飘飘地带过,至于杀人放火的事儿,那是绝口不提的。
正是秉承着这种思想,有熊部落才会明目张胆地,前来共主炎帝部落打劫。
当强盗虽然暂时而言名声不大好,可也没所谓,强盗有钱啊!
只要钱够过,那些搞娱乐的、编历史的,想怎么说、怎么写,还不得听咱滴?所以嘛,有钱最光荣啊!
只不过,要是被上古大神盘古、人族圣母女娲娘娘等神灵抛弃了,那可就大事不妙来了!
得罪其它的各路地方小神,也许还没什么所谓,毕竟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图腾神灵的。也许,其它部落的神灵,还没咱部落的神灵厉害呢!
可是,如果被盘古大神和女娲娘娘抛弃的话,那咱们有熊部落,还怎么在洪荒界混哪?要知道,盘古可是开天辟地的大神啊!女娲娘娘则是造物之主,所有人族,可都是女娲娘娘捏出来滴!
虽然没有亲眼见识过这两位大神是何等风姿,可是既然是神灵,那就绝对是很厉害滴!更何况是这种最顶尖的神灵了!
当初,洪荒界可遍地都是妖兽的,当初要是没有那数千金鳌岛门下的小仙小神庇护,人族不知要付出几多艰辛。
后来,十数万的人族精英拜入截教门下,这些人修炼有成之后,那可都是有着呼风唤雨、移山填海的大本领的。若是这些人动怒,想要消灭那个部落,不过就是弹指之间的事情罢了。
这些小小仙人尚且有如此威能,那么,那些至高无上的神灵,又会是怎么样呢?
因而,想象力丰富的人族,对于创始神灵,开天的盘古大神、造人的女娲娘娘,愈的心怀敬畏。
如今,席大祭司巫咸竟然说,有熊部落因为组织非法集会,预谋抢劫人族共主,而被盘古大神、女娲娘娘抛弃,这下,有熊部落们的抢劫犯们可就慌了神了,一个个吵吵闹闹的,要求改邪归正,分行李散伙,回家娶媳妇、种地、生孩子去。
好在有熊部落的风后、力牧、大鸿等人都是得力干将,一番软硬兼施,连蒙带骗之下,倒也维持住了军队没有哗变散伙。
只不过,想要这这些士兵再去炎帝部抢劫,这些家伙们却一致摇头反对,甚至不惜以死抗命。
公孙轩辕也想过先撤回有熊部,可是,风后丞相说了,无故攻打共主,本就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一旦半途而废,必将人心涣散,到时再想聚起人马,却是难上加难了。而且,炎帝部落已经知道了有熊部落的野心,若是趁势来袭,有熊部落必将分崩离析。
无奈之下,有熊部落的十数万大军,就这么进退不得地,耗在了前往炎帝部落的路上。
徒劳地空耗了近一个月的时间,公孙轩辕以及手下众将,依旧没能说服士兵们去抢劫炎帝部落。
“唔,仙女下凡哪!”就在公孙轩辕与众将们蹲在中军帅帐,嘀嘀咕咕地商量着,怎么鼓动士兵去炎帝部落打劫之际,外面军营之中,传来了一片喧嚣之声。
“嗯哼?有情况!”公孙轩辕虎目一瞪,眼中寒光四射。
“唔,听声音,似乎不是又哗变了啊!”风后略一沉吟,开口分析道。
“我去看看,这些小羊羔子们在搞什么名堂!”力牧声若洪钟,即便是随口这么一句,也比寻常数十人齐吼的声音还要宏亮。
“牧羊人出身的,果然粗鄙了许多!”被力牧的大嗓门震得两耳嗡鸣,风后眉头微皱,心中暗自鄙视道。
“一起出去看看吧!”帅帐中央,公孙轩辕眉头紧锁,大手一挥,一锤定音道。
“唔,老大越来越有威仪了!难道,这就是洪荒传闻的王八之气?”即便是神经粗大的力牧,闻听公孙轩辕那不怒自威的声音,也不由自主地低眉垂,做顺民状。
面沉似水,公孙轩辕昂阔步而出,身后风后、力牧、大鸿,三员大将昂挺胸地紧紧跟随。
到了帐外一看,有熊的士兵果然没有聚众哗变,而是,一个个脖子伸得有如长颈鹿一般,正自昂头做举目观天状。
“难道天上掉馅饼了么?”心中不解,公孙轩辕也跟着扬起脑袋,顺着众人的目光望去。
“嘶!美女啊!不,是绝色仙女啊!”饶是公孙轩辕素来定力深厚,此刻也不由自主地出如斯赞叹。
但见碧空之山,一位绝色仙子,身披七彩仙衣,脚踏祥云,款款而来。
那仙子周身,无数花瓣盘旋飞舞,花瓣上,还散着馥郁的芳香,即便是远隔十数里,却也清晰可闻。而且,这香气,典雅隽永,浓而不俗,丝毫没有刺鼻的感觉。
更有道道彩虹弥漫于那仙女的颈项之后,给人一种如梦如幻的感觉。
不知是因为大家闺秀的典雅含蓄,还是有意在空中炫耀一番,自那女仙出现,至降落在地,不过是百十米的距离,那仙子的祥云,硬是飘了近一个时辰。
知道下面有熊的士兵看得两眼直,脖子僵硬,那仙子方才缓缓落地,莲步轻移,来到了有熊族长公孙轩辕的身前,微微福了一礼,檀口微张,轻声道,“天庭公主,天女魃,见过公孙酋长!”
清脆的声音,有若黄莺出谷。
闻听此声,有熊部落的众军士,只觉得心旷神怡,仿佛六月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浑身三百六十万个毛孔,无疑不通泰。
“姬水有熊氏大酋长公孙轩辕,见过仙子。”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很快从惊艳之中回过神来,虽然不知道这位仙子来自己的军营干啥,可有熊族长还是不敢怠慢,拱手还礼。
“嘶!”被轩辕族长的声音惊醒,有熊的士兵终于回过神来,这才想起,这位仙子所说的话是什么内容,于是,一个个尽皆倒抽冷气,面面相觑。
“二哥,我没听错吧?她说,自己是天庭的公主?”一个士兵伸手拉了拉身边的同伴,小声嘀咕道。
“嗯!我也是听她这么说的。”那位二哥用力点了点头,表示认同,旋即又脸现疑惑之色,“天庭的公主,那不就是天帝的女儿了么?六弟,你说她来我们这儿干嘛?不会是因为,我们来炎帝部落抢劫,惹得天帝大人都看不下去了吧?”
“呃,这个,应该,不会吧?听说,天庭的那两位天帝,可是从来都没管过我们人族的事情的啊!好像是和女娲娘娘政见不合吧?”那位六弟心中也不大确定,犹豫着回道,“况且我们虽然有抢劫的打算,可毕竟还没形成犯罪事实呢,应该不会引起天帝大人的注意吧?”
“唔,这个嘛,似乎,倒也有理啊!”那个二哥点了点头。
就在有熊的众士兵窃窃私语、议论纷纷之际,轩辕族长已然引着那位天女魃,自众人眼前消失。
不过,这次,众士兵可算看明白了,原来,只有轩辕族长和那位天女魃二人已经进了帅帐,就连平素影子一般的跟着轩辕族长的风后、力牧二人,也没有跟进去,此刻正如两根木桩一般地立在帐门口两侧,满脸尽是冷酷的神情。
“有奸情啊!”几个心思玲珑的小兵立即开始小声嘀咕道。
旋即,这一谣言以越猪流感的传播度,迅即蔓延至了每一个有熊士兵的耳中。
虽然美女仙子不见了,可貌似,那很有可能,会成为自家老大的马子唉!慑于平素以来轩辕族长的淫威,有熊的士兵却也不敢造次,但只将眼睛瞪得圆圆的,铜铃一般,一瞬不瞬地盯着轩辕族长的营帐,眼神之中,八卦之火翻滚升腾。
不知被施了什么法术,即便是离得极近,众人也听不到营帐之中的一丝声音。
这种想知道,却又不可得状况,有如一只小猫,轻轻地伸出爪子,在心底那么一下一下、不疾不徐地挠着,挠得众士兵心火升腾,欲罢不能。
直到过了半日,美女仙子天女魃,方才与轩辕族长携手而出,然后,扔给了所有有熊部落的士兵们,一个堪比重磅炸弹的消息。